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对比表
深圳市机构改革初步成功的分析及启示

机 构 改 革地方政府管理’987深圳市机构改革初步成功的分析及启示罗之芹 深圳经济特区自1980年建立以来已走过了近18个年头,在这近18年的时间里,特区不仅在经济体制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而且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也循序渐进地进行了五次大刀阔斧的改革。
经过五次大的机构改革,深圳已走出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基本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
回顾其改革历程、分析其成功经验,对我们新一轮机构改革是大有裨益的。
一、对五次改革的背景分析深圳市先后在1981年底至1982年、1984年、1986年、1988年、1992年进行了五次大的机构改革,每次改革都有其经济及政治背景。
第一次机构改革始于1981年底。
此时特区刚刚建立不久,但旧的体制对经济发展的束缚却已十分严重:企业的“婆婆”太多,没有经营自主权;条条块块太多,办事效率不高……特区要在经济上闯出一条新路,就必须对旧有体制进行大胆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深圳根据“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和“跳出现体制之外”的原则,对原有机构进行了改革。
1984年,深圳特区的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特别是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然而特区机构的设置却与特区建设的发展,尤其是与引进外资的发展很不适应,对外引资及与之相关的机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影响着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审批的中间环节太多、政府机关运转的效率不高,外商报怨重重。
特区在这一背景下进行了第二次机构改革。
1986年,特区的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初步形成了外向型的经济结构。
工作重点由前几年的打基础、铺摊子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上来,由抓“硬件”转到抓“软件”上来,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进一步改革机构势在必行。
年,党的十三大召开,要求解决党政职能不分,部门职能重叠交叉等深层次问题。
根据这一要求,深圳市于1988年进行了第四次机构改革。
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深圳改革历史变迁介绍(课堂PPT)

策。
1995.12,他在深 圳会见到访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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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泽 民 深
2000.02.22提出致富 思源,富而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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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反观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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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改好革处影响
深圳
兴办经济特区,是党和国家为推 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国共产 党人和中国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道路上进行的一次伟大 创举。30年来,深圳等经济特区 坚持锐意改革,在我国实现从高 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 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 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 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探索和积累 了实现快速发展、走向富裕的成 功经验;坚持对外开放,为我国 实现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 进行了开拓性探索;坚持服务国 家发展大局,对全国发展起到重 要辐射和带动作用;坚持“一国 两制”方针,为推动香港、澳门 回归祖国并保持繁荣稳定和促进 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发挥了桥梁和 纽带作用。
从深圳的发展
看改革开放
请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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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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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圳急速发展
深圳崛起缘由 深圳开放历程
反观改革开放 全面深化改革
互利共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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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圳的急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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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县境分割
(公元1842年——1898年) 公元1842年(清道光二十四年)7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 《南京条约》,香港岛被英国占领。公元1860年(清咸丰十年) 1月11日,九龙半岛因《北京条约》而被迫割让给英国。公元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4月21日,清政府又与英国签订《展 拓香港界址专条》,将新界租给英国99年。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1953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3•【字号】深发改[2010]1917号•【施行日期】2010.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发改〔2010〕1917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深圳市物价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的调整,原深圳市物价局的规范性文件中需要继续执行的《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由我委重新发布,我委本次共重新发布7件规范性文件。
本次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
2002年-2006年期间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深圳市物价局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机构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遵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注:2004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接原深圳市发展计划局职责。
2009年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接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和原深圳市物价局的定价职责。
(下同,不再另行注释)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深价联字〔2003〕15号)2.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深价联字〔2003〕32号)3.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计〔2003〕725号)4.关于印发《深圳市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计〔2003〕736号)5.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05〕576号)6.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7.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深发改〔2006〕153号)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审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通知(2003年4月3日深价联字〔2003〕15号)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将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是行政事业性单位通过规范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等实行政务公开的一种方式。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

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1. 引言随着深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推动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包括机构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及原则、具体方案等内容。
2. 机构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近年来,深圳市所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市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效率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因此,进行机构改革具有迫切的必要性。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背景和必要性:2.1 经济转型深圳市经济正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升级过程中。
为了支持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市政府需要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态的要求。
2.2 政府效能市民对政府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重复职能、信息不畅通、决策缓慢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效能。
机构改革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3 优化治理架构深圳市的行政体制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对政府部门进行架构和职能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3. 机构改革的目标基于深圳市机构改革的背景和必要性,制定以下目标:1.优化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增强政府服务的协同性和一致性。
2.提高政府的决策效率和行政效能,为市民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3.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推动深圳市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
4.推动政府职能部门的创新发展和优化,为深圳市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 机构改革的原则在制定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专业性和高效性: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职能划分,确保部门职能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协同性和协作性:政府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起密切的协作关系,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实现职能的协同发展。
3.简化和系统化:精简机构设置,去除冗余职能,避免重复办事,实现机构和职能的系统化管理。
4.经济和可行性:机构改革方案应考虑经济实力和可行性,合理安排预算,并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
行政改革“闯关”

深圳新一轮大部制改革 ,更多地采 取了迂回进 击的策略。 首先 , 市决策层事 先拒绝透露具体实施计划。正如蒙敬杭 所言 :这是高度机密 ,就 连有的市委常 “
委都不知道 。 一旦公布 , 就会在短期 内迅
速 完成 。 ”
幅度高达 3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 1
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 , 这样广范 围、 大 力度的政府机构改革 , 在全 国还不多见。 知情人士透露 , 早在 2 0 0 8年改革方 案拟 汀之初 ,深圳市委主要领导就 曾率
要涉及政府 内部权力制衡 , 后于 2 0 0 2年
被深圳市 委 、 市政府采纳 。不过 , 当地 另
深圳新一轮大部制改革 , 更多地采取了迂回进击的策略。图为深圳 市政 府新大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原 市编 办
作站整合为社区服务机构 ,致力于提供 公共服务。
步划小管理 区 ,使管理区数 目最终达到
乎要将整个政府架构推倒重来 ,势必引
发 各方强烈反弹。 马敬仁告诉《 决策》按 ,
照理想的设计方案 ,决策部 门数量不宜 过多 , 可是很多部门根本无从撤并 。“ 有
的主管领导直接就说 ,我这 3 部门一 个 个都不能动 ! 你能拿他 怎么办呢? 最初我
“ 拿着这把 ‘ 宝剑 ’深圳有太多 尚方 ,
2 — 5个 左 右 。 02
主任王敏宣称 :转变政府职能才是行政 “ 改革的核心。 ‘ 行政权三分 ’ 只是在行政
机构 内部运行机制上一个很好的命题 。 ”
这一先 于全 国进行 的独 家探 索 , 意
义 非同寻常。 中国的治理体系 , 呈现 出清
这份个人色彩浓郁 的 “ 民间奏 章” ,
没有得到政府 的正面 回应 。 我们只做不 “
深圳大部制改革始末

深圳大部制改革始末:市委书记曾接到说情电话来源:中国新闻网2009年12月24日13:58我来说两句(17)复制链接大中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陈威回忆说,这次的改革方案事前处于严格保密状态,与会的许多局级干部也是从这次大会上才第一次获悉了改革的全貌。
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回忆说,在改革之前,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来说情,“接电话的时候我客客气气地,但是放下电话后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
“顺德方案出台后,立即吸引了社会舆论的注意,我们顿时感受到了压力的减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编办主任王敏承认,顺德改革的范围、力度更大,这让深圳改革舆论压力骤减。
“深圳1000多万的人口,直接套用党政合一的模式,社会事务、经济发展、产业推进肯定有问题,一点缓冲的余地都没有。
”王敏表示。
王敏表示,政府审批项目取消多少,能不能落实,是机构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最关键因素。
“改革之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来找我要过编制。
”王敏透露。
又要开始新一期的选题了。
两个星期前,微嘉还是《深圳知识产权》的主编,而现在他却成为了《深圳市场监督》的编辑。
同样是做杂志,以前关注的是微软的知识产权官司、朗科与美国企业的“闪存之争”、比亚迪与索尼的专利博弈,而现在却要关注食品卫生、物价涨幅等内容。
“以前就2个人,现在有5个人了,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这一切改变,都源于2009年7月31日开始的政府机构改革。
在这场改革中,微嘉就职的知识产权局被整合到新的市场监管局中,而他也在12月中旬来到了新的岗位。
是次改革,深圳市政府机构从46个减少到31个,精简幅度达到1/3,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路将政府机构设置为委、局、办三个层次……犹如一个惊雷,深圳改革炸响在2009年夏日中国的上空。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力推改革,这个时机选择是否恰当?深圳改革是质变还是量变?改革是否一步到位了?改革成效如何?在改革推出数月之后,这些疑问都拷问着深圳这场历史上力度最大的改革。
行政三分——深圳新改革的破局与困局

一
然而, 我们需 要特定指 出的是 ,行 政三分” “ 并不是严,
义 上 的 学 理 上 的概 念 , ,
、
行政三分 的含义及 其提 出的 目的
行 ,目的是在使 决 行 政三 分 的概 念是 2 0 年 由深 圳大 学教授 马敬 仁 首先 “ 政系统 内部三种 职能 的相对分 离 ” 01 监督三者 之问形成相互制 约 、 相互 协调 的运 行机制 。 提 出来 的 。所 谓 的行 政 三 分 , 是 在 事 务 、 能 分 析 的基 础 上 , 行 、 就 职
“ 验 田” 试 ,人 们 对 于其 能 否在 地 方 行 政 体 制
改革方 面取 得突破寄 予了厚 望 ,然而其 曾在
0 3年 、9年 两 次试 水 行 政 三 分 改 革 皆 面 临很 O
大的 困境 , 里有机 构重组 、 员分 流、 这 人 利益 平衡 和 改革配套 等改革 常见的 一般原 因, 同 时“ 政三分 ” 行 自身存在 的缺 陷也不容 忽视 , 分析“ 行政三分制 ” 身存在 的 困境 或许能 为 本
制 这 行 考 个执 行机构 , 策权在 决策机 构 , 决 执行权 在执 行机 构 , 决策 部 对 分 离 、 约 和 协 调 。 种 “ 政 三 分 制 ” 虑 的是 行 政 权 受有效监督和约束 。 门和执行 部 门之 间并 非上下级关 系 , 而是 订有绩效合 同 , 执行 何合理配置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10•【字号】深府办[2005]88号•【施行日期】200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清理调整情况的通知(2005年8月10日深府办[2005]88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的八条规定》(深办〔2005〕3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强化部门主办责任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决定对1995年以来成立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清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按精减、效能、统一的原则,对凡不属于决策性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上级单位有明确要求的、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等四种情况之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
清理后,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共145个,保留80个(具体见附件)。
二、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凡注明任务完成后撤销的,待其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不另行发文。
三、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其相关工作任务按部门主办制的原则,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承办。
四、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今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由主办部门负责进行协调,如有需要,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个别情况确需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市编办研究提出意见,市编办按程序报编委领导审定后,转市政府办公厅发文。
五、此次清理,已按新的工作分工,对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在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中兼任职务,一并作了调整。
其他成员的调整由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办公室呈报该机构负责人同意后自行发文调整。
今后,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成员的调整,除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正、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外,其他成员的调整亦照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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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7个机构保留不变。
此外,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有关驻深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责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驻深单位党的工作职责划入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驻深单位工作委员会。
调整后,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个别机构暂缓调整),减少15个机构,精简幅度达1/3。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农林渔业局
农业和渔业局
农林渔业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划入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城市管理局
民族宗教局
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民族宗教局由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改为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侨务办公室并入市委统战部,在市委统战部挂牌。
外事办公室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察局
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
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前后对比表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市府办归口联系应急办、法制办、金融办。
应急指挥中心、民防办(地震局)、安委办的职责整合划入应急办;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民防办(地震局)
安监局(安委办)
应急指挥中心
法制办
金融办
应急管理办(民防办、安监局、安委办)
法制办
金融办
发展和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归口联系统计局。
物价局定价职责及统计局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职责整合划入发改委;统计局主要负责数据收集整理。
统计局
统计局
贸易工业局
科技和信息局
高新办
保税区管理局
信息办
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贸易工业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办、保税区管理局的职责及信息办信息化有关职责整合划入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
交通运输委员会
交通局、公路局、交通综治办(轨道办)的职责及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交通警察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负责市政道路(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管养、执法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相应整合宝安区、龙岗区交通局与公路局的职能与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统一管理。各区不再承担市政道路建设、管养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卫生局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不再承担知识产权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调整后,食品安全监管由目前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5个部门负责,减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3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由目前的工商、知识产权2个部门负责,减为市场监管1个部门负责。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联系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职责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整合划入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环境保护局
建设局
水务局
气象局(副局级)
人居环境委员会
住房和建设局
水 务 局
气象局(副局级)
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住房和建设局、水务局、气象局(副局级)。
环境保护局、建设局、水务局的有关职责整合划入人居环境委员会;建设局的职责,规划局的勘察、设计行业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及物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住房和建设局。
人事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编办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文化局
体育局
旅游局
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文体旅游局
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文体旅游局。
工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知识产权局
财政局
财政委员会
地方税务局由广东省地方税务机关与深圳市政府双重领导调整为深圳市政府领导,由财政委员会归口联系
地方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改革前
改革后
机构名称
职能调整
规划局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职责划入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交通局
公路局(副局级)
交通综治办(轨道办,临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