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1. 引言煤矿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对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有着严格的要求。
为了保障煤矿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煤矿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劳保用品。
本文将介绍煤矿劳保用品发放的标准,包括发放范围、发放数额、发放周期等内容。
2. 发放范围煤矿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应根据真实的工作环境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确定。
一般来说,以下是常见的煤矿劳保用品发放范围:2.1 头部防护头部防护是煤矿劳保用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头盔是保证煤矿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头部安全的必要条件。
根据工作环境和作业风险评估结果,煤矿企业应根据不同工种的需求,发放不同类型、规格和合格认证的头盔。
2.2 呼吸防护煤矿作业过程中,排放的粉尘和有害气体对工人的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呼吸防护是煤矿劳保用品发放的重要方面之一。
煤矿企业应根据不同作业环境和作业任务的性质,合理配置合格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防护用品。
2.3 眼部防护煤矿工作中常常面临着眼部受到颗粒物、碎片、飞溅物等的伤害风险。
因此,眼部防护也是煤矿劳保用品发放的重要内容之一。
发放合格的防护眼镜、防飞溅眼罩等眼部防护用品,确保煤矿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眼睛的安全。
2.4 手部防护手是煤矿工人最常用的工具,也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之一。
为了保护工人的手部安全,煤矿企业应发放合格的防护手套、耐酸碱手套等手部防护用品,保证工人手部在工作过程中免受损伤。
2.5 身体防护煤矿工作中,工人身体可能接触到高温、强酸碱等有害物质,因此身体防护也是劳保用品发放的一部分。
发放合格的防火服、防酸碱工作服等身体防护用品,确保工人在工作中身体的安全。
劳保用品的发放数额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工人数量、工种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煤矿企业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劳保用品发放数额的确定:3.1 根据工人数量确定总额煤矿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工人数量,制定劳保用品总额的发放标准。
例如,每年为每位工人发放总额为1000元的劳保用品。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I C S:D 09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1—2008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Provis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 of coalmin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1目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3)矿灯 (3)矿灯带 (4)自救器 (4)擦拭及洗涤护肤用品 (4)毛巾 (4)肥皂 (5)香皂或浴液 (6)洗发液 (7)5.头部护具类 (8)橡胶安全帽、玻璃钢安全帽 (8)塑料安全帽 (8)工作帽、女工帽 (9)6.呼吸护具类 (9)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 (9)7.眼(面)护具类 (10)防冲击眼护具 (10)焊接眼面防护具 (11)化学护目镜 (11)紫外护目镜 (11)8.上肢防护类 (12)布手套 (12)线手套 (12)浸胶手套 (13)浸塑手套 (13)防振手套 (14)耐酸(碱)手套 (14)绝缘手套 (14)2电焊手套 (14)护肘 (15)9.下肢防护类 (15)胶面防砸安全靴 (15)工矿靴 (15)防护胶鞋 (16)耐酸碱胶靴 (16)绝缘胶靴 (16)布袜 (17)护腿 (17)护膝或膝盖垫 (17)10.听力防护类 (17)耳塞、耳罩 (17)11.防护服装类 (18)矿工普通工作服 (18)反光背心(或在工作服上加装反光条) (19)劳动防护雨衣 (19)耐酸碱围裙 (20)棉上衣 (20)绒衣裤 (21)秋衣裤 (21)皮上衣 (21)皮裤 (21)护腰 (22)棉背心 (22)12.防寒用品类 (22)13.其它 (23)附录 A: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一览表 (24)3前言本标准与 GB 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个体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与要求的规定相符合,并具体规定了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与使用期限。
煤矿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ICS:13.100D 09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1—2008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Provis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s ofcoalmin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2007.10)2008-11-19 发布2009-01-01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AQ1目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3)4.1 矿灯 (3)4.2 矿灯带 (4)4.3 自救器 (4)4.4 擦拭及洗涤护肤用品 (4)4.4.1 毛巾 (4)4.4.2 肥皂 (5)4.4.3 香皂或浴液 (6)4.4.4 洗发液 (7)5.头部护具类 (8)5.1 橡胶安全帽、玻璃钢安全帽 (8)5.2 塑料安全帽 (8)5.3 工作帽、女工帽 (9)6.呼吸护具类 (9)6.1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尘口罩) (9)7.眼(面)护具类 (10)7.1 防冲击眼护具 (10)7.2 焊接眼面防护具 (11)7.3 化学护目镜 (11)7.4 紫外护目镜 (11)8.上肢防护类 (12)8.1 布手套 (12)8.2 线手套 (12)8.3 浸胶手套 (13)8.4 浸塑手套 (13)8.5 防振手套 (14)8.6 耐酸(碱)手套 (14)8.7 绝缘手套 (14)28.8 电焊手套 (14)8.9 护肘 (15)9.下肢防护类 (15)9.1 胶面防砸安全靴 (15)9.2 工矿靴 (15)9.3 防护胶鞋 (16)9.4 耐酸碱胶靴 (16)9.5 绝缘胶靴 (16)9.6 布袜 (17)9.7 护腿 (17)9.8 护膝或膝盖垫 (17)10.听力防护类 (17)10.1 耳塞、耳罩 (17)11.防护服装类 (18)11.1 矿工普通工作服 (18)11.2 反光背心(或在工作服上加装反光条) (19)11.3 劳动防护雨衣 (19)11.4 耐酸碱围裙 (20)11.5 棉上衣 (20)11.6 绒衣裤 (21)11.7 秋衣裤 (21)11.8 皮上衣 (21)11.9 皮裤 (21)11.10 护腰 (22)11.11 棉背心 (22)12.防寒用品类 (22)13.其它 (23)附录A: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一览表 (24)3前言本标准与GB 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个体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与要求的规定相符合,并具体规定了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与使用期限。
煤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煤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工人们在矿井中工作需要面对各种潜在的危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煤矿必须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劳动防护措施,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下面是煤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1.头部保护:煤矿应向所有工人发放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帽。
安全帽应具有良好的抗撞击性能和透气性,能够有效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撞击等伤害。
2.呼吸防护:煤矿工人在作业中可能暴露在有毒气体和粉尘中,因此应向他们发放符合相关标准的防毒面具。
防毒面具应能提供足够的过滤效果,有效阻挡有害气体和粉尘的侵入,确保工人呼吸道的安全。
3.眼部保护:煤矿中存在各种眼睛受伤的风险,如飞溅物、粉尘、辐射等。
因此,煤矿应向工人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眼镜或面罩。
这些防护设备应具有一定的透明性和防护性能,能够有效防止眼睛受伤的可能。
4.手部保护:煤矿作业需要工人使用手部进行各种操作,而这可能让手部暴露在尖锐物体、磨损、刺激物等伤害因素中。
因此,煤矿应向工人发放符合标准的劳动手套。
这些手套应具有一定的抗切割、防磨损和耐酸碱等性能,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手部。
5.足部保护:煤矿作业需要工人在艰苦的环境中长时间站立和步行,他们还可能受到重物的压迫、踩踏、滑倒等伤害。
因此,煤矿应向工人发放符合标准的安全鞋或安全靴。
这些安全鞋或安全靴应具备一定的防滑、防撞击和耐穿刺性能,能够有效保护工人的足部安全。
6.体温调节:在煤矿中,工人们可能会遇到极端的气候条件,如高温、低温等。
煤矿应根据实际条件,向工人发放适当的防寒和防热用品,如冷藏服、冷却颈带、防寒手套等,以确保工人在极端气候下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总之,煤矿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根据实际风险和工作环境的需要进行调整。
此外,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煤矿还应加强员工的防护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的认知,以确保用品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安全。
矿上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矿上劳动用品发放标准在矿业领域,矿上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矿工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劳动用品,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对矿上劳动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矿用安全帽1. 矿用安全帽的发放标准为每人一顶。
2. 矿用安全帽应具备防冲击、防静电、防静电火花的性能。
3. 矿用安全帽的尺寸应与佩戴者的头型相适应,确保佩戴舒适。
二、矿用工作服1. 矿用工作服的发放标准为每人一套。
2. 矿用工作服应采用耐磨、抗撕裂、阻燃等性能较好的面料制作。
3. 矿用工作服的大小应与佩戴者的身材相适应,确保穿着舒适。
三、矿用工作鞋1. 矿用工作鞋的发放标准为每人一双。
2. 矿用工作鞋应具备耐磨、抗撕裂、防水、防静电等性能。
3. 矿用工作鞋的大小应与佩戴者的脚型相适应,确保穿着舒适。
四、矿用防护用品1. 矿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工种和作业环境确定。
2. 矿用防护用品应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
3. 矿用防护用品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性能,确保佩戴者在作业过程中避免受到伤害。
五、矿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1. 矿用劳动用品的发放应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确保发放的劳动用品符合标准。
2. 矿用劳动用品的发放应根据员工的工种、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个性化配置。
3. 矿用劳动用品的发放应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清点和维护,确保劳动用品的使用性能。
4. 矿用劳动用品的发放应建立奖惩制度,对正确使用劳动用品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用品的员工进行教育和处罚。
六、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1. 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员工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换或丢弃。
2. 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
例如,安全帽应定期检查是否有破损或松动,工作服和工作鞋应定期清洁和更换,防护眼镜和手套应定期检查是否有磨损或破损。
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煤矿是一个特殊的劳动场所,工人们在地下进行着辛苦的劳动,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
因此,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矿工们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首先,头部防护。
在地下煤矿作业中,头部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之一。
因此,我们要求煤矿企业在发放头盔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材质坚固,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能力,能够有效保护矿工的头部安全。
其次,呼吸系统防护。
地下煤矿中存在着大量的粉尘和有害气体,长期吸入这些有害物质会对矿工的呼吸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我们要求煤矿企业在发放口罩时,必须选择过滤效果好、密封性好的防尘口罩,确保矿工在作业时能够呼吸到相对清洁的空气。
另外,眼部防护也是非常重要的。
地下煤矿中存在着各种颗粒物和化学品,如果矿工的眼睛受到伤害,将会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我们要求煤矿企业在发放护目镜时,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较好透光性和防护性能的护目镜,确保矿工的眼睛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耳部防护也是必不可少的。
煤矿作业中存在着各种噪音,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音下会对矿工的听力造成损害。
因此,我们要求煤矿企业在发放耳塞或耳罩时,必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隔音效果的耳部防护用品,确保矿工的听力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身体防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地下煤矿作业中,矿工们经常需要进行重体力劳动,因此身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也必须得到重视。
我们要求煤矿企业在发放工作服和安全鞋时,必须选择耐磨、防护性能好的材质,确保矿工在作业时能够得到全面的身体保护。
总之,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们希望煤矿企业能够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进行用品的发放,确保矿工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劳动,为煤矿的稳定生产和矿工的健康做出贡献。
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对煤矿企业的用品发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矿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防止劳动事故的发生,规定的一套用于预防和减轻劳动风险和伤害的物品和设备的发放制度。
下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从煤矿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条件、发放数量、使用范围等方面详细介绍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一、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煤矿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耳塞等。
二、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条件1. 煤矿企业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销售劳动防护用品;2.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制度;3. 煤矿企业应进行定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鉴定,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有效性;4. 煤矿企业应对矿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了解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根据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以及矿工的实际需求量,煤矿企业应合理确定发放数量,确保每位矿工都能获得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范围涵盖矿工在进行矿井作业以及其他与煤矿相关的工作场所时需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具体包括:矿井井下作业、井下机电设备操作、矿山开采作业、运输装卸作业、爆破作业、救援作业等。
五、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和归还登记制度,并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确保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被矿工正确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其功能完好。
六、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和更新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测和鉴定,检查其质量和有效性,并根据使用情况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更新。
七、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分工煤矿企业应明确部门之间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涉及发放、维修、更新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这样可以确保企业内各个部门都能够配合协作,有效保障矿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煤矿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矿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装备,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发放标准。
以下是煤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一般要求:1. 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要充足。
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种的不同,确定需要发放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确保每位矿工能够得到必需的防护用品。
常见的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耳塞等。
2. 防护用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
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能够确保矿工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防护。
发放的防护用品应该有明显的标志和合格证明,矿工可以轻松辨别。
3. 防护用品的尺寸和型号要适合个人使用。
每位矿工的身体尺寸和工作环境可能不同,防护用品的尺寸和型号应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使用的舒适性和有效性。
4. 防护用品要定期更换和更新。
由于使用频繁、磨损、老化等原因,防护用品会逐渐失效或不合格。
因此,煤矿管理部门需要确保防护用品的性能和质量,定期检查和更换使用不正常的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明确的登记和记录。
煤矿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完善的发放登记系统,记录每位矿工领取防护用品的具体情况,包括用品种类、数量、发放时间等,以便于追踪防护用品的有效期和更换情况。
6. 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有相应的培训和宣传。
煤矿管理部门应该通过培训和宣传,向矿工普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增强矿工的防护意识,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总之,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确保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充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尺寸和型号适合个人使用,定期更换和更新,并有明确的登记和记录。
并且,煤矿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矿工对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识和能力。
这样才能有效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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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煤矿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
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我公司矿井在册、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长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4、每月各基层单位按发放标准出票据,报井部生产科登记和生产矿长审核签字,未经生产科登记和生产科长签字的,库房不得发放,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5、安全帽以旧换新,采煤、掘进抽采队手套发半胶手套,其余的发布手套。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劳资处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
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公司批准。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新调入本矿员工,经过培训合格上岗后由所在单位领料员为其办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所有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上月出勤不满二十天者不发放。
4、各单位配备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管理,对本单位员工按岗位标准规定建立领用、发放个人台帐。
每月的十号按上月的出勤情况统一
办理劳保用品,不得虚开冒领,否则,每次罚领料员100元,同时追回劳保用品并报矿领导取消其领料员资格。
5、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日常监管工作,如因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不规范或没有配戴等情况给职工造成伤害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并纳入考核。
6、公司劳资处、生安处、井部安全科、生产科定期或不定期对
全矿各单位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配带戴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个
人使用不规范或不使用的第一次给予罚款50元/次,第二次按“三违” 一次处理。
四、防护用品的采购
1、各基层单位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报井部生产科审核后交生安处审批由供应科米购。
基层单位不得随自行米购,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报矿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自购,凭合格手续办理报销。
2、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矿要求进行比价采购。
要经常做市场调研,并将结果上报矿领导,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所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附合有关国家规定安全标准。
五、本规定从2018年月2月份开始执行。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