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信誉评价考核办法
分包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表

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进一步培育优质资源,公司现对原《劳务分包企业月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信用等级分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办法试行后,原管理规定作废。
(二)劳务分包商的考核分为项目月度考核、经理部/区域公司、公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本办法中的质量考核表格主要适用于土建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
安装、钢结构、基础三个专业公司可结合本专业管理特点,修订、完善质量考核表格。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劳务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项目月度考核(一)考核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务分包考核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由施工员、质监员、安监员、材料员、预算员、劳务员组成。
(二)考核方式:项目经理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对劳务分包当月的履约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每月18日开始,20日考核完成。
考核区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其中实测实量以日常检测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材料管理、费用履约、配合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详见附表1、1-1)(五)考核职责: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及工期进度考核;质监员负责质量控制考核;安监员负责安全管理考核;劳务员负责实名制考核;材料员负责材料耗用考核;商务人员负责费用履约考核;项目书记负责文明施工考核;考核组负责配合服务考核。
(六)考核流程:18日项目部考核人员结合本专业量化考核指标对项目在建分包商进行考核。
20日前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组织对各专业系统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形成月度最终考核结果。
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结果1.项目部每月将劳务分包月度考核结果在项目生产例会上予以通报。
对劳务分包商一般性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求分包及时进行整改。
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工程分包行为和劳务分包队伍劳务用工行为,促进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提高,根据市建管局《关于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一建集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分包程序》要求,结合一建集团实际情况,对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在建工程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建立劳务合作平台,使之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第二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劳务分包队伍,或正在在建工程上进行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拟准备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对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一、定期考核评定:为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各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二、不定期考核评定:多层工程为:主体完成7日内;小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三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五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
厂房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7日内。
对其进行考核评定,不定期考核由项目部组织考核留存备查。
三、工程竣前验收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最终考核评定。
第四条考核评定程序一、一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负责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组织在建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劳务用工等人对本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并填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一式两份,上报公司企管办一份。
二、公司企管办收到所属单位上报的《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后,根据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由工程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法律处、企管办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考核评定等级。
由企管办将对其综合考核评定情况填写意见,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留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
三、同一个劳务分包队伍在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多个劳务分包时,由每个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将《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上报公司企管办,企管办汇总、整理、综合评价平均值,确定等级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工程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工程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一、本文概述1、工程分包的背景和重要性随着工程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度的增加,工程分包已经成为了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普遍的管理方式。
工程分包可以有效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企业的共同发展。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工程分包行为,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工程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一套有效的参考标准,促进工程分包市场的规范化和良性竞争,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工程分包、项目管理、考核评价、市场竞争、行业规范2、考核评价办法的目的和意义工程分包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旨在通过对分包单位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进一步提高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该办法还能够增强分包单位的市场竞争力,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长期价值创造奠定基础。
通过对工程分包单位的考核评价,一方面可以及时发现分包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分包单位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可以为分包单位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分享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促进共同进步。
此外,通过考核评价结果的反馈,可以使分包单位更加明确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的改进和发展指明方向。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评价流程1、确定考核评价指标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工程分包单位的工作表现,本办法确定了以下考核评价指标:1.1 合同履行能力考核分包单位是否具备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成本等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指标,如分包工程的合格率、优良率等;(2)工期指标,如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时间等;(3)成本指标,如分包工程的成本控制能力、利润率等;(4)安全生产指标,如分包工程的安全事故率、安全隐患整改率等。
分包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分包单位(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中投资集团公司对各分包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含劳务分包班组和专业分包、供应商,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行为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工程质量,保证生产进度,控制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并自觉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合同的所有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
第二章评价体系及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对各项目部的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信用作评价工作。
组长:由成中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负责对评价结果的审批;副组长: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成控部经理担任,负责涉及评价内容的审核工作;成员:由各项目经理担任,负责所属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信用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五条工程部为信用管理汇总和动态跟踪部门,负责对分包单位信用评价公示、动态更新工作。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由成中投资集团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章评价等级划分第六条分包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评分分别为:优良等级(A):85分≤评分<100分,信用较好;合格等级(B):65分≤评分<85分,信用一般;不合格等级(C):评分<65分,信用差。
第七条所有新签订合同分包单位初始等级均为B级,评价有效期内的分包单位继续签订其他合同以签订合同时的信用等级执行。
第八条分包单位存在《信用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条款行为的可以直接定为C级,公司各级主管部门要立即将其信用等级定为C 级,并报工程部实行动态公示。
第九条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发现分包单位有符合可以直接定为C级标准行为的,应当书面向工程部提供有关信息,工程部查实后及时给予更新并发布。
第十条公司主管部门认定等级从发文之日起,C级分包单位在公司信用等级有效期为壹年。
劳务分包施工作业队伍信誉评价实施办法

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劳务分包施工作业队伍信誉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市场管理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营造“和谐稳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施工环境,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形成一批为本公司服务的社会信誉优良的劳务施工作业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评价目的及作用(一)通过对劳务分包企业施工作业队的信誉评价,客观反映施工作业队施工水平、管理能力、人员素质、守法、履约守信等各方面情况;(二)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合格劳务队伍采购名录,优先使用信誉优良的劳务分包优秀施工作业队,淘汰信誉不良的劳务分包施工作业队,减少与施工作业队伍的纠纷、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为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第二条评价期限每年度开展一次信誉评价,时间从施工队伍入场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施工任务提前结束,截止时间为结束时);跨年度的每年均应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登录时间为到期限后14天内。
第三条评价等级划分对施工作业队实施年度信誉等级评定。
1、施工作业队信誉等级评价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
2、初次合作的劳务施工作业队和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信誉评价的施工作业队,在进场使用前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对合作的施工作业队评定结果最高暂定为B级,年末根据考核评审结果重新定级。
第四条施工作业队信誉评价标准施工作业队信誉等级依据施工企业信誉综合情况与考核评分确定,每个信誉等级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分数标准。
具体分数标准详见附表1: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劳务分包施工作业队信誉评价标准。
1.A级基本条件:考核期内信誉好,严格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受控有序。
分数标准:信誉考核综合得分≥90分,为A级。
2.B级基本条件:考核期内信誉较好,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得到保证。
分数标准:80分≤信誉考核得分<90分, 为B级。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分包单位的考核评价,加强过程管控,优化分包单位的选择,培养长期稳定的协作队伍,结合公司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分包单位考核评价。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工程管理部是分包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分包单位资源信息库,组织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汇集分包单位考评综合资料。
第四条各项目部是分包单位考核评价的责任主体,负责按公司要求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章考核评价
第五条分包单位进场满三个月和工程竣工时,项目部应对其各进行一次考评;若工期为三个月以内,应在分包单位进场满一个月时对其进行考评,应保证分包队伍在一个工程项目内至少接受两次考评。
第六条项目部在考评时应填写《分包单位考核记录表》(见附件1),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考评结果及意见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分包单位使用依据。
第七条考核评价标准
第八条考核等级为C的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考核等级为D或连续两次考核等级为C的单位,应予以清退。
第九条对被清退的分包单位,各项目部不得再次选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附件1:
分包单位考核记录表考核时间:年月日
附件2: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作业处罚规定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文明生产违规处罚标准,望各班组遵照执行。
罚款不是目的,防范才是根本。
特别承诺:安全文明罚金,全部用于奖励遵守安全文明作业的组别及人员。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分公司。
本办法包括职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劳务队伍名册的使用、加强劳务分包队伍考评信息资料的管理四项内容。
2 总则为了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促进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关于加强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对与集团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使之成为我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特制定本办法。
3 职责3.1 集团公司集团项目管理部是集团劳务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组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分公司对劳务队伍考核结果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劳务队伍进行综合评价。
编制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和《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及《不合格劳务人员名单》,为分公司提供及时、可靠的劳务队伍信息;3.2 分公司、项目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是其劳务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项目部对劳务队伍考核结果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劳务队伍进行综合评价;为集团编制年度《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和《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及《不合格劳务人员名单》提供参考信息;3.3 项目部项目部由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及总工组织,负责对本项目劳务队伍进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劳务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4 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4.1 考评对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劳务分包队伍和准备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
4.2 考评期限分定期考评和不定期考评。
定期考评:为每年年终对劳务分包队伍考评一次。
不定期考评:为分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封顶或分包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后,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
4.3 考核程序所属各单位项目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单位项目部、技术、质量、安全、客户服务等部门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分,填写《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见附表1),报送集团公司市场经营管理部。
集团项目管理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
同一个劳务分包队伍在集团内几个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劳务分包时,由发包单位按规定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报集团项目管理部汇总、整理、综合评价,确定等级。
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包队伍管理,提高分包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工作及其相关管理业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部职责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岗位人员对本项目分包队伍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身份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务用工标准化工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有规定的)、分包预结算、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经理审查后,提出项目部考核评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考核依据.第四条分/子公司职责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评价意见,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初审,为公司编制《合格分包队伍名录》提供参考信息。
第五条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职责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室)按照各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结果,结合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掌握的考核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编制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为各单位提供分包队伍信息。
第六条其他部门职责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参与对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分包队伍考评第七条考评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分包队伍和准备选用的分包队伍.第八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分包队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管理、施工生产、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管理、“实名制”身份管理落实等情况。
第九条考评期限分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定期考评,仍执行华冶公司(人【2012】201号)文件规定;不定期考评为分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封顶验收或分包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后,对分包队伍的考评.第十条考评程序㈠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队伍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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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信誉评价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提高分包队伍的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评比的范围仅限于在公司下属项目的参建分包队伍。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分包队伍考评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部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项目部在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考评应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项目部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形成会议记录。
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将重点检查相关考评记录。
项目部每季度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并于下季度首月10号前向公司经济核算部报送考评资料。
报送内容包括:1.分包劳务队伍考核评分表;
2.参建人员清单,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务人员的技能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复印件,机械设备种类、数量、价值、型号、规格、现状等证明资料(本资料首次必须全部上报,以后每季度只报增减部分。
);
3.综合说明。
第四条分包队伍的信誉评价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经济核算部,每年由公司经济核算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评比;公司经济核算部负责建立所有分包队伍的信誉档案,及时将项目
部的季度评价和平时检查(包括各部门检查和发现的问题)的各种结果和相关记录录入各家队伍信誉档案,每年度公开一次排名。
第五条分包队伍在施工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参评资格,直接列入公司不合格分包队伍名册。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2.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并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与我公司发生诉讼案件的;
4.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或新闻媒体曝光后果的;
5.以单价低或其他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管理人员,干扰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的;
6.违反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的;
7.擅自再次转包和分包的;
8.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其它行为。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分包队伍的基本条件、综合能力、职业健康安全、工程质量、形象进度、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与项目部协作配合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对照考核标准对每家队伍进行评分。
基本分100分,分数以减完基本分为限,特殊项目可额外加分。
评分标准如下:
1、基本条件(15+5分):“三证一照一书一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推荐表)齐全有效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以注册劳务公司或专业工程公司直接与公司建立协作关系的得5分;结构物工程合同产值100万元以下能配备一名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结构物工程合同产值超过100万元能配备两名以上中级职称人员的另加5分。
2、施工能力(20+5分):主要管理人员及基本的施工机具、机械装备相对齐全、完好并有较强资金垫付能力的得10分,人员设备不全的,根据施工必备条件逐项减分,无资金垫付能力的不得分;基本操作工人结构合理、人员充足的得6分;及时支付材料款、租赁费、人员工资、无不良记录的得4分;劳务队伍能主动配备有资质的专职人员的另加2分;能主动组织队伍及时参与经理部组织的与本队伍无关的各种“突击战”和“应急响应”的,另加3分。
3、施工质量(20+5分):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得10分;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的得5分;一次性验收质量合格的得5分,未能一次通过验收的不得分;近两年参与施工的项目曾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另外加5分。
4、工期及进度计划(20分):能100%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
成计划的得20分。
未实现合同工期要求或未确保节点工期要求的,按未完成计划部分工程产值所占合同总价的比例扣分,每少完成1%扣0.5分,直至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5、职业健康安全(10+5分):满足职业健康安全需求,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的得4分,发生轻伤事故该项不得分;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得3分,特殊工种每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齐全的得3分。
主动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检人员另加5分。
6、与经理部的协作配合(10分):能以项目的整体利益和大局为重,主动积极配合经理部的各项工作,服从经理部的指挥、协调、安排,按时完成经理部制定的有关工作计划和目标,未发生过一次无理取闹和拒不执行经理部决定的得10分。
凡出现一次因为不服从指挥、不配合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扣5分,由于未完成任务给经理部的工作评比造成影响的不得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执行“一票否决制”。
7、环保、文明施工及综合治理(5分):生产和生活区域分离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生活区域无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活区域能够配备足够数量消防器材,生活用电规范,无安全隐患,食堂整洁干净,符合卫生要求的得3分;施工环境整洁,工地物料堆码有序、标识齐全、做到“工完料尽”的得2分。
发生一次治安案件扣2分,造成人员伤亡的不得分。
第七条公司考评的依据为各项目上报考评推荐资料、公司各部门检查情况及公司综合大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将合作队伍分为A、B、C、D四个类别(90-100分及以上的为A类;80-90(不含)分为B类;65-80(不含)为C类;65以下为D类)。
1.被评为D类的队伍,已经承担一个项目施工任务的,其它任何项目部均不得再与其合作,直至其按期保质干完所有的施工任务为止;
2.被评为C类的队伍,最多在公司只能承担一个项目的施工任务。
已经承担两个项目施工任务的,其它任何项目部均不得再与其合作,直至其按期保质干完所有的施工任务为止;
3.被评为A、B类的队伍,原则上可承担项目不超过三个,评为A类的队伍参与投标时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项目部优先选用,但项目必须对其施工管理和队伍操作人员综合力量进行严格审核,避免盲目扩张导致该队伍管理滑坡,造成评价等级大起大落的现象出现。
项目审核结果同时报公司经济核算部备案;
4.经济核算部负责每季在公司OA网上公布各家队伍在全公司范围内承担项目施工任务的数量。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经济核算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分包队伍信用考核评比指标表分包劳务队伍及负责人:
附件1:分包队伍信用考核评比指标表
分包劳务队伍及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