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 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第6.0.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电压等级在220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的允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
电力变压器验收规范

为了加强电力变压器的验收管理,规范电力变压器现场验收工作,保证电力变压器验收质量,确保投入运行的电力变压器符合国家及公司相关技术要求,特制定《电力变压器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为了保证投运后的电力变压器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新建电站的电力变压器验收必须认真、严格地按本规范地进行。
本规范合用于 35kV~110kV 电力变压器及附属设备的验收管理。
2.1 验收人员根据技术协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文档开展现场验收。
2.2 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时整改,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重大问题的,整改完毕应重新组织验收。
2.3 验收完成后,必须完成相关图纸和文档的校核修订。
2.4 发电运行单位应将竣工图纸和验收文档存放在电站。
2.5 施工单位将备品、备件移交运行单位。
3.1 电力变压器本体、附件及其控制回路已施工及安装完毕。
3.2 电力变压器安装、调试及交接试验工作已全部完成。
3.3 施工单位应完成电力变压器自检,并提供自检报告、安装调试报告、暂时竣工图纸。
3.4 电力变压器的验收文档,已编制并经审核完毕。
4.1.1 一次接线图(含运行编号)4.1.2 设备技术协议4.1.3 施工设计图4.1.4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4.1.5 变更设计的实际施工图4.1.6 竣工图4.1.7 创造厂提供的主、附件产品中文说明书4.1.8 创造厂提供的主、附件产品试验记录4.1.9 创造厂提供的主、附件合格证件4.1.10 创造厂提供的安装图纸4.1.11 工厂监造报告4.1.12 运输过程质量控制文件4.1.13 缺陷处理报告4.1.14 监理报告及监理预验收报告4.1.15 现场安装及调试报告4.1.16 交接试验报告4.1.17 设备、特殊工具及备品清单4.2.1.1 对照设备清单,检查设备现场配置情况,应与设备清单内容相符。
4.2.1.2 对照备品清单,检查备品数量,应与备品清单内容相符。
要求变压器本体及附件外观干净整洁,无凹陷破损、密封盖板完好、油漆完整。
05-35kV交接试验细则

一、试验细则1目的用于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
2范围电压等级为35kV的电力变压器。
3责任和权限3.1负责试验技术的主管施工员应在试验工作前负责编写试验技术方案;并依据经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负责对试验报告中数据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试验数据中的疑点进行复核;必要时,通知该项试验人员重新复试。
对试验报告中的试验项目、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负责。
3.2参加试验的人员应该熟知试验工作内容、标准规范;依据试验方案中确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认真填写试验记录;维护试验仪器设备。
对试验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依据标准4.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4.2《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华北电力集团公司2000年5工作程序5.1使用的仪器设备5.2试验环境条件5.2.1试验环境温度不低于5℃;相对湿度:≯80%;5.2.2试验区域内无交叉施工、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等妨碍试验的工作。
5.2.3高压试验时,在试验区域内不得有造成其他人危险的因素。
5.2.4电源电压波动幅度不超过±5%;电源电压的畸变率不超过5%,试验电源频率与额定频率之差应在额定频率的1%以内。
5.3试验前的准备工作5.3.1制定试验技术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5.3.2布置试验场地,对正常试验和特殊性试验必须有试验接线图。
5.3.3试验接线后需经第二人按结线图复查,以保证接线正确。
5.3.4试验前应检查工作电源及接地是否可靠。
5.4试验方法5.4.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1)测量应在各分接头所有位置上进行;2)对1600kVA 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A 以上的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1%;三相电阻不平衡率计算:3)直阻测量方法a) 用感性负载速测欧姆计测量绕组直流电阻时,其接线及测量方法应符合测试仪器的技术要求。
变压器交接试验

变压器交接试验是电力系统中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进行的一种全面性能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投入运行。
交接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绝缘电阻测试:测量变压器各绕组之间以及绕组与铁芯之间的绝缘电阻,以判断其绝缘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2. 直流电阻测试:测量变压器各绕组的直流电阻,以判断绕组是否存在断线、短路等缺陷。
3. 空载试验: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进行空载运行,测量其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以判断变压器的磁化特性和空载损耗是否满足要求。
4. 负载试验: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施加额定负载,测量其负载电流和负载损耗,以判断变压器的负载特性和负载损耗是否满足要求。
5. 短路试验: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进行短路试验,测量其短路阻抗和短路损耗,以判断变压器的短路特性和短路损耗是否满足要求。
6. 零序阻抗测试:测量变压器的零序阻抗,以判断其对地绝缘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7. 温升试验: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进行温升试验,测量其各部位的温度,以判断其散热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8. 局部放电试验:通过局部放电测量仪对变压器进行局部放电检测,以判断其内部是否存在局部放电现象。
9. 油中气体分析:通过对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的分析,判断变压器内部是否存在故障。
10. 其他特殊试验:根据变压器的类型和结构特点,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特殊的试验,如冲击电压试验、雷电冲击试验等。
总之,变压器交接试验是对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进行全面性能检测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了交接试验,才能确保变压器的安全、可靠地投入运行。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第六章电力变压器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 kV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电力变压器交接试验标准

第六章电力变压器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 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第6.0.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电压等级在220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的允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0.5%。
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 引言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电力设备交接试验的基本要求、试验方法、试验内容和试验记录。
2. 试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单位双方确定的电力设备交接试验。
3. 试验基本要求1. 试验单位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实施能力。
2. 试验人员应熟练掌握本标准和试验方案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电力设备和电气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3. 试验环境应符合设计、施工和试验要求。
4. 试验应在电力设备安装基础、电缆敷设、接线调试、设备安装就位、设备调整完成后进行。
4. 试验方法试验分为初次交接试验和再次交接试验两种,具体试验方法如下:1. 初次交接试验* 试验设备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母线、电缆附件等。
* 安全措施应到位。
* 试验前要进行接线、接地、绝缘电阻、低电压保护、中压保护及所有保护功能联调调试。
2. 再次交接试验* 在初次交接试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 初次交接试验具有周期性的,周期时间视电力设备特点和要求而定。
5. 试验内容1. 试验前检查* 检查交接文书、试验人员证件等资料是否齐全。
* 检查试验设备及线路、接地装置、安全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 试验项目* 设备检查试验* 设备功能试验* 保护试验* 自动装置试验* 设备的静态、动态调整试验* 低压动力电缆试验3. 试验后工作* 处理试验问题。
* 制订试验报告。
* 填写设备备忘录和试验报告。
6. 试验记录试验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原则上一次试验一份记录。
试验记录内容应包括交接基本情况、试验设备、试验环境、试验人员、试验方法、试验结果、试验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
7. 试验标准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施工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8. 试验结果判定试验结果应根据设计、施工和设备性能要求进行判定,合格的方可交接。
9. 试验后处理试验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不合格的设备或工程进行处理,试验记录应归档保存。
电力变压器试验规范标准

电力变压器试验记录试验单位:试验人: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试验规程第1条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工程如下:一、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五、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交流耐压试验;八、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的)、轭铁夹件、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的绝缘电阻(不作器身检查的设备不进行);九、非纯瓷套管试验;十、油箱中绝缘油试验;十一、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二、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三、检查相位。
注:(1)125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的试验工程,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十三项进行;(2)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工程,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进行;(3)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工程,按本条中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进行;(4)消弧线圈的试验工程,按本条中一、四、五、七、八、十项进行;(5)除以上工程外,尚应在交接时提交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阻抗(%)和短路损耗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2条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各相线圈的直流电阻,相互间差异均应不大于三相平均的值2%;无中点性引出时的线间差异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三、16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压器相间差异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差异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四、三相变压器的直流电阻,由于结构等原因超过相应标准规定时,可与产品出三厂实测数值比拟,相应变化也应不大于2%。
第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显著差异,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
第4条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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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电力变压器第6.0.1条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八、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九、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十、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十一、绝缘油试验;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三、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四、检查相位;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应按本条全部项目的规定进行。
②1600kVA及以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的试验,可按本条的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的规定进行。
⑥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6.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kVA及以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4%,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1600kV 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2%;线间测得值的相互差值应小于平均值的 1%;三、变压器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四、由于变压器结构等原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第6.0.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电压等级在220kV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的允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0.5%。
第6.0.4条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必须与设计要求及铭牌上的标记和外壳上的符号相符。
第6.0.5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70%。
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时的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5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表 6.0.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的温度换算系数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换算系数A 1.2 1.5 1.8 2.3 2.8 3.4 4.1 5.1 6.2 7.5 9.2 11.2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
当测量绝缘电阻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5-1) 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上时: (6.0.5-2)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下时: (6.0.5-3) 式中 R20——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MΩ); Rt——在测量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MΩ)。
三、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吸收比。
吸收比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常温下不应小于1.3。
四、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为120MVA及以上时,宜测量极化指数。
测得值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第6.0.6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二、被测绕组的tgδ值不应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 0%;三、当测量时的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6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表 6.0.6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换算系数A 1.15 1.3 1.5 1.7 1.9 2.2 2.5 2.9 3.3 3.7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
当测量时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6-1) 校正到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上时: (6.0.6-2) 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下时: (6.0.6-3) 式中tgδ20——校正到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t——在测量温度下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第6.0.7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直流泄漏电流;二、试验电压标准应符合表6.0.7的规定。
当施加试验电压达1min时,在高压端读取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值不宜超过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表6.0.7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试验电压标准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试验电压(kV) 10 20 40 60 注:①绕组额定电压为13.8kV及15.75kV 时,按10kV级标准;18kV时,按20kV级标准。
②分级绝缘变压器仍按被试绕组电压等级的标准。
第6.0.8条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容量为800 0kVA以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变压器,应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二、容量为8000kVA及以上、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 以下的变压器,在有试验设备时,可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第6.0.9条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实测放电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加电压为。
2.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300pC。
3.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500pC。
4.上述测量电压的选择,按合同规定。
注:Um均为设备的最高电压有效值。
二、电压等级为22 0kV及330kV的变压器,当有试验设备时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三、局部放电试验方法及在放电量超出上述规定时的判断方法,均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6.0.10条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进行器身检查的变压器,应测量可接触到的穿芯螺栓、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绕组压环的绝缘电阻;二、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三、当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时,应将连接片断开后进行试验;四、铁芯必须为一点接地;对变压器上有专用的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时,应在注油前测量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第6.0.11条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五章“套管”的规定进行。
第6.0.12条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油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表19.0.2的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
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在63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升压或冲击合闸前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两次测得的氢、乙炔、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
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进行。
三、油中微量水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变压器油中的微量水含量,对电压等级为11 0kV的,不应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应大于15ppm;500kV的,不应大于10ppm。
注:上述ppm值均为体积比。
四、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应在绝缘试验或第一次升压前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其值不应大于1%。
第6.0.13条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测量限流电阻的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二、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检查切换开关切换触头的全部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三、检查切换装置在全部切换过程中,应无开路现象;电气和机械限位动作正确且符合产品要求;在操作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85%及以上时,其全过程的切换中应可靠动作。
四、在变压器无电压下操作10个循环。
在空载下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检查切换装置的调压情况,其三相切换同步性及电压变化范围和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五、绝缘油注入切换开关油箱前,其电气强度应符合本标准表19.0.1的规定。
第6.0.14条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第6.0.15条检查变压器的相位必须与电网相位一致。
第6.0.16条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的噪音,应在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下测量,噪音值不应大于80dB(A),其测量方法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的规定进行。
第七章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第7.0.1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三、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五、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六、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七、绝缘油的试验;八、非纯瓷套管的试验;九、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十、测量噪音;十一、测量箱壳的振动;十二、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分布。
注:①干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九款规定进行。
②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三、四、七、八款。
③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七、九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款。
④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油浸电抗器,还应在交接时提交电抗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7.0.2条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三、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四、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