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1. 前言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为了提高救治危重孕产妇的效果和质量,保障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而设立的。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高效、规范地处理各种情况而制定的。

2. 组织机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有领导小组、专家组、工作组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队伍。

3. 领导小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保障中心的有效运行。

4. 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应为妇产科专业的高级医师,具有一定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和技能。专家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危急患者的抢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 工作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审核中心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中心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组应定期开会,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救治能力的不断提高。

6. 安排值班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设置完整的24小时包含节假日

在内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值班时间表,并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到达中心处理急患情况。

7. 诊疗规范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为了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应

遵守以下规范:

7.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保障

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7.2 诊治流程规范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在协同诊治时,应遵守诊治流程

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确保患者得到科学的诊疗服务。

7.3 治疗方案规范

在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治疗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

明确规定各类疾病的抢救处理程序,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8. 质量控制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工作质量

的控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科学评估,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9. 各项制度的执行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各项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负责人员和各级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敷衍和消极怠工。

10. 总结

本基本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治疗能力而制定的。医务人员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以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安全,为保障患者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7条)

目录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 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八、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六、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 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 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 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 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 评分。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或产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女性,需要实 施紧急抢救和救治的情况。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是指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 工作进行规范和安排的一系列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 的救治效果,降低其病亡率,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1.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机构设置和管理。在医疗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危重 孕产妇救治区域,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及时得到 救治,减少因救治延误而导致的并发症和病亡。 2.危重孕产妇救治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相关医护人员需要接受临 床急救和危重护理的培训,熟悉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点。 同时,要加强对救治人员的日常管理,保证其工作状态和救治能力的稳定。 3.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评估和分级。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严重程度, 进行评估和分级处理。将危重孕产妇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的重症 级别,以便于对不同危重程度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治。 4.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起医院内部和医院之间的协 同工作机制,保证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能够得到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加强与急救中心、外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全 员参与的救治体系。 5.危重孕产妇救治的精细化管理。对于危重孕产妇的护理工作进行精 心管理,强调护理的细节和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和效果。同时,要加强危 重孕产妇的病情观察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6.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后续管理和随访。对于危重孕产妇救治后的康复 和恢复情况进行跟踪和随访,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并且,要加强对危重孕产妇家属的心理疏导和支持,帮助其度过难关。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效果 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规范和引导相关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 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需要指出的是,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的具体实施需要根据不同的医疗 机构和地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安排。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该制 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 地保障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工作,真正提高其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办法................................................................- 2 - 高危妊娠评分标 准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程 序 ..................................................................... ......- 2 - 高危妊娠管理的职 责 ..................................................................... ..- 5 - 高危孕妇评分标 准 ..................................................................... ......- 8 - 高危孕产妇转诊流 程 ..................................................................... - 11 - 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 单 .................................................................- 12 - 危重孕产妇转运工作规范..............................................................- 13 - 产科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 度 ..........................................................- 17 -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19 - 产科临床科主任职 责 .....................................................................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1. 前言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为了提高救治危重孕产妇的效果和质量,保障孕产妇及胎儿的健康而设立的。本制度是为规范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能够高效、规范地处理各种情况而制定的。 2. 组织机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有领导小组、专家组、工作组及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队伍。 3. 领导小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领导小组由医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保障中心的有效运行。 4. 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应为妇产科专业的高级医师,具有一定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经验和技能。专家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危急患者的抢救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 工作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和审核中心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中心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组应定期开会,对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救治能力的不断提高。

6. 安排值班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设置完整的24小时包含节假日 在内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值班时间表,并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到达中心处理急患情况。 7. 诊疗规范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为了提供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应 遵守以下规范: 7.1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保障 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7.2 诊治流程规范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在协同诊治时,应遵守诊治流程 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确保患者得到科学的诊疗服务。 7.3 治疗方案规范 在危重孕产妇的抢救治疗中,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 明确规定各类疾病的抢救处理程序,并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8. 质量控制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工作质量 的控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制定完善的危重孕产妇救治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科学评估,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第二篇: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XX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XX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建设,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危重孕产妇,提高产科应急救治能力,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负责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的指挥组织工作、协调全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 二)成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专家小组成员接受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接到抢救通知后,服从派遣,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救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小组负落实危重孕产妇抢救、保障急救抢救医疗资源的配备和正常运行,实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二、适用范围 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危重孕产妇的抢救。 三、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领导小组职责及要求。 1.负责领导协调和指挥急危重孕产妇急救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监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质量和落实情况,确保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2.建立健全母婴平安和谐机制,组建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指导和参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 3.解决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市中心血站和“120”急救中心全力配合救治工作。 4.按期开展辖区内孕产妇救治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手艺培训工作;承当辖区内产科职员的进修研究工作;按期开展科室内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方案 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院内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院内急救小组,负责院内急危重孕产妇的会诊、转诊及监护等医疗。组长:副组长: 成员: 二、危重预警、汇报制度。 1、产科危重、重症标准: (1)产科急重症: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痫、羊水栓塞、脐带脱垂复、子宫破裂、肩难产、产后出血。(2)产科重症: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妊娠并发心脏病、重症肝炎、重症肺炎、重症胰腺炎、血栓性疾病(肺栓塞)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一旦确诊为危重症患者应立即启动急预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病情,下发危重病通知书,以及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科主任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并相应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汇报病情,组织科内与院内危重病例讨论,必要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迅速安排相关专家参加院内大会诊。 二、抢救制度 1、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观察病情,明确诊断,及时处理。 2、抢救工作必须有本院副高以上的医师主持抢救,重大抢救必须由科主任、专家小组或领导小组主持,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3、抢救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相关科室帮助时,应及时向医务科汇

报,由医务科协调解决。 4、抢救记录由一线医护人员书写,要求及时、准确、清晰、简明、完整。如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记录时,在抢救后六小时内据实补充完整,主治以上医师必须严格审查抢救记录。 5、规范急救物品管理,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6、抢救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常规,注意传染病人的消毒隔离,以免造成医疗事故和交叉感染。 三、院内会制度。 1、因病情需要,应及时要求相关科室急会诊,情况紧急可先电话邀请后补会诊单。各科室主任接到协助抢救的会诊通知,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在10分钟内到现场,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如病情危重,由副高以上医师向医务科申请,启动院内危重症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3、会诊的科室有责任完善相应检查,收集所有检查结果,并整理备查。 四、相关科室全力协助救治的制度 1、各医技科室门诊部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优先安排检查。 2、医技部门接到临床科室床边检查的紧急申请后,需在10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电话联系补单,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送检标本上粘贴红色标记,原则上各类检验、检查报告30分钟内出。 4、如遇到病危患者经济拮据、无家属在现场或无法缴纳医疗费用时,由主治以上医师报告科主任,并向医务科申请开通急诊通道。医务科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5、产科紧密合作,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新生儿窒息等危重疾病,有效降低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 6、血库优先保障急危重孕妇的抢救用血。 7、手术室优先安排危重孕妇进行急诊手术。 医务科

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xx 第一人民医院 “降消项目”孕产妇急救中心危(wei)险重症管理制度及急救小组 工作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必须及时报告主任,5 分钟内由当班医师到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10 分钟内完成病史问询、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危重患者应即将请上级医师诊视和会诊(通知抢救小组人员必须在接电话10 分钟内到位)。二、科主任应组织医护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对危重孕产妇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抢救,分秒必争。三、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通讯设备及应急预案。四、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安瓿、资料以备核对。五、需即将手术的孕产妇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确诊后30 分钟内进入手术室。 (二)危重症管理制度 1.急危重症的孕产妇工作应由经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及时报告科主任,必要时通知专家抢救小组。 2.科主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 3.科室内应有必须的应急设备,规定的急救药品,抢救设备及应急方案,畅通的通迅设备。 4.危(wei)险重症孕产妇进行抢救时人员要按岗定位,由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师担任组织抢救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及查对制度。 5.要做好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1 (三)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1.应由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高年资医师、护士担任急组工作。 2.对急救高危孕产妇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

3.接诊10 分钟内完成病史问询、物理检查、开始处置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4.严格执行急救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有危重病员的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抢救小组要承担出诊任务,进行及时的转运现场抢救。 6.所有小组人员,应服从领导,分工明确,积极配合。 (四)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 1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 2 .建立孕产妇抢救中心及绿色通道。 3.危重病人抢救有记录,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或者补记;保存抢救过程中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4.孕产妇在抢救时科主任应主动承担起总指挥的责任,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5 .科主任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总结,分析每一抢救病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指定改进措施。 (五)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建立与县市区内上下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转诊登记本。 2.发布“中心”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应有醒目的灯箱,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3.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急救车,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 4.“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迅速启动抢救小组,了解病情,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 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者转运。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一、总则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专门为危重孕产妇提供救治和护理的医疗机构。为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和减少不良并发症,制定本基本工作制度,以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运营和工作流程。 二、患者接收与评估 1. 平台接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按照“先进入、稳定性、病情严重性”的原则接收患者,并保证不因床位紧张而拒收患者。 2. 高危评估:经过初步评估后,严重危重患者将被分级为“重危”、“危重”和“急诊待产”三种级别,根据级别不同,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3. 评估记录:对每位患者的身体状况、生命体征、病史和治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医疗团队组织 1. 主治医师:由经验丰富的产科医生担任主治医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方案制定、手术操作和治疗指导。 2. 护理团队:组成由护理师、护士长和助产士等组成的护理团队,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生命体征监测和护理记录等。 3. 协作专家:如有需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治疗,如麻醉师、重症监护医师等,确保危重孕产妇的全方位护理。

四、值班制度 1. 平台负责人:由医院派出一位专门负责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平 台负责人,负责协调和安排各项工作。 2. 医生值班:制定医生轮班值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有医生在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随时应对。 3. 护理值班:保证护理人员24小时轮班值班,负责危重孕产妇的 日常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等工作。 五、工作流程 1. 院前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将与急救车和120急救中心合作,进行院前救治工作,确保患者的早期救治。 2. 院内救治:患者进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后,根据患者病情和评 估结果,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相应的诊断和治疗。 3. 术前准备:对于需要手术的患者,进行术前准备工作,包括血液 检查、麻醉评估、手术风险评估等。 4. 手术操作:由主治医师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手术团队进行手术操作,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 5. 术后护理:术后护理团队进行患者的术后护理工作,包括监测生 命体征、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和控制感染等。 6. 出院管理:患者病情稳定后,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出院,同时给 予患者和家属必要的康复指导。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提高救治质量,保 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是指专门为危重孕产妇提供综合救治服务 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会关于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政策和要求,提高危重孕产妇的生存率和康复率。 第二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诊断和救治危重孕产妇。 (二)开展危重孕产妇的手术、护理和康复工作。 (三)进行妇科临床重点疾病的研究和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科研、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 (五)负责相关医疗机构的协作和救援工作。 (六)落实危重孕产妇救治的质量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第六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和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制定和修订相关工作制度。

(二)组织和开展危重孕产妇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组织和开展危重孕产妇的手术和康复工作。 (四)组织和开展基础和临床研究工作,提高救治水平。 (五)开展相关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六)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监控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明确危重孕产 妇救治的流程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八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汇报会的制度,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确保 患者的隐私安全和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当建立科研项目评审制度,促进科研成 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患者就诊登记:患者到达中心后,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二)初步诊断和评估: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医生应当进行 初步诊断和评估,确定治疗方案。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提升妇产科危重孕产妇救治水平和救治质量,规范危重孕产妇救治流程,保障孕产妇安全,提高救治成功率,特制定本《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每位医务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血液净化中心、手术室、ICU、质控中心、感染管理科等单位及各级领导。 二、中心设置 本院设置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分为三级: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各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根据工作 需要在人员、设施和管理等方面有所加强和完善。 三、工作职责 1. 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1)与相关科室一起制定医院孕产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孕产妇病历档案,保障病历记录的真实、全面、规范和保密。 (3)明确孕产妇病情危急程度,并根据病情及时制订救治方案,协调相关科室 共同完成抢救任务。 (4)逐步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规范化,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疗 水平和效果。 (5)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务人员救治水平。 2. 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在一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础上,增加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妊娠引发的合并症的治疗和研究工作,提升治疗技术和水平。 (2)协调相关科室,跟踪孕产妇治疗情况并及时更新治疗计划。 (3)建立孕产妇交流平台,促进孕产妇救治能力的共享和提升。

(4)制定孕产妇安全评估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管理。 3. 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在二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础上,增加以下工作职责: (1)开展危重孕产妇高端、复杂和危及生命的救治任务,并定期总结和评估处 理方案。 (2)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推进孕产妇救治技术更新换代。 (3)扩大与国内外一流医疗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救治水平和质量。 四、人员配置 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根据不同级别的危重孕产妇救治特点和要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并不断完善人员配备方案。 五、设备配备 为保证危重孕产妇救治的顺利进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配备完备的设备和物资,并配合科室领导采购和管理。 六、工作流程 1. 急诊接诊和初步诊断阶段。急诊科应向妇产科汇报孕产妇的情况,并紧急联系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2. 联合会诊和治疗方案确定阶段。相关科室(如麻醉科、ICU、手术室等)应按照治疗方案共同协作实施救治。 3. 治疗全过程监测阶段。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负责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治疗方案执行救治任务,并负责对治疗全过程进行监测,确保治疗效果。 4. 防范并发症和不良反应阶段。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特殊情况和治疗方案,有效地预防并发症和不良反应,保证患者的综合医疗服务质量。 5. 治疗结束和家庭护理阶段。治疗结束后,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与其他科室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病人的转移和出院手续顺利完成,制定健康教育方案,加强家庭护理。 七、质量管理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一、危急重症救治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在医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救治工作。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医院要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具备转运条件时应尽早转诊。 (五)各级医疗机构在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撑的,应报同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需要上级技术支撑的,应报市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 二、危急重症转诊 (一)各级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超出自身救治能力的,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对于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各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健全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二)市、区县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

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的,指定委派本科室其他人员参加抢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1-20条)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目录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四、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制度 五、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八、孕产妇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九、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一、抢救用血制度 十二、各级医生负责制度 十三、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四、信息登记制度 十五、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六、医疗质量管理评估制度 十七、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危重孕产妇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一、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见大卫妇幼(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见大卫妇幼(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组长: 成员: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镇巴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镇巴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制度 八、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九、业务培训制度 十、急救演练制度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二、抢救用血制度 十三、各级医师负责制度 十四、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五、信息登记制度 十六、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省孕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实施分级评估管理。首诊医师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三、落实分级管理流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一般保健和住院分娩。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由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评估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增加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中心领导,必要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四、实施高危妊娠动态管理。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云南省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参考样式)

云南省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工作制度 (参考样式) 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二、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三、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四、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六、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 七、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制度 八、危重孕产妇死亡报告评审制度 九、业务培训制度 十、急救演练制度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 十二、抢救用血制度. 十三、各级医师负责制度 十四、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十五、信息登记制度 十六、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十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十八、伦理学评估和审核制度 十九、不良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 二十、医患沟通与媒体沟通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云南省孕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实施分级评估管理。首诊医师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三、落实分级管理流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一般保健和住院分娩。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由中心副主任医师以上评估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增加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中心领导,必要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四、实施高危妊娠动态管理。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五、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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