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第二篇: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朱庭炳

院长副组长:陈兴伦

业务副院长成

员:孙贵涛

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

护理部主任

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

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

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组

长:陈兴伦

外科副主任医师

业务副院长副组长:钟玉燕

妇产科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成

员:全在芸

妇产科主管护师

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

内科副主任医师

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

麻醉科医师

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

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

检验主管技师

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

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

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

妇产科主治医生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

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和预约转诊工作。对病情危重/特殊,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 我院是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本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 转诊病人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 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

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严格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危重孕产妇转诊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 妇产科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做好工作台账。

2. 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3. 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

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地西泮、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

科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血液科保证储备急救用血。

4. 医务科和妇产科建立与辖区内转诊单位的联系,明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5. 接到急救电话,了解病情后迅速组成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赶赴现场按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的实施抢救或转运。病人送达后5 分钟内由当班医师最高职称负责组织抢救,抢救的同时报告科室领导/组长/医务科或院领导。

6. 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7. 对每例抢救病人均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各部门科室必须认真落实。以前的相关制度照执行,与之不符的执行本制度。

2012年12月10日

第三篇: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一、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二、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三、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急救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 1 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五.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

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六.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七.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八.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九.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十.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十一.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

第四篇:危重孕产妇转诊演练方案2018.7

金沙县卫计系统2018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

救应急演练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急危重孕产妇抢救管理的文件精神,强化医务人员对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的思想认识,为规范高危孕产妇的呼救、运转、抢救程序,确保高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医疗救治,检验我县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卫计系统2018年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急救应急演练。

一、演练目的

(一)检验我县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流程。

(二)检验我县危重孕产妇抢救和新生儿救治小组的应急处置和组织协调能力和绿色通道畅通情况。

(三)及时发现危重孕产妇转诊和新生儿救治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并尽快进行完善。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黄春明副总指挥:王洪

成员:朱哲祥、邓宏、游先念、曾阳、陈亮举、罗定宇、陈恒先

职责:主要工作:领导演练工作,制定演练脚本和文书,下达演练指示,协调演练工作,组织演练物资,确定演练人员,解决演练中的有关问题。

三、演练的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日,下午14:00,禹谟卫生院、县人民医院。

四、演练内容

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流程和新生儿救治流程

五、演练的过程

【背景设置】1:禹谟卫生院:

XX孕妇:女,38岁,家庭住址:金沙县禹谟镇秀山村,因突感腹痛伴阴道流血2小时,到禹谟镇卫生院就诊。禹谟镇卫生院接收病人,立即行B超和血常规检查,经评估,初步诊断:1.G4P3孕晚期、臀位;

2.胎盘早剥;

3.胎儿宫内窘迫。2018年xx月xx日xx分禹谟镇卫生院根据《金沙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实施方案》(金卫生计生字(2016)186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危重孕产妇救治Ⅲ级应急响应,报告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由禹谟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护送入到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背景设置】2: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接诊该孕产妇后,立即进行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病史与禹谟卫生院所问一致,体格检查和辅查结果:宫高30cm,腹围96cm,胎儿估重2700g,纵产式,头先露,ROA,已入盆,腹壁可扪及不规则宫

缩,胎心142次/分。骨盆测量无异常。辅助检查:

1、产科彩超:宫内妊娠单活胎ROA,双顶径86mm,股骨67mm,胎盘右侧壁,功能Ⅱ+级,羊水指数140mm。

2、心电图:窦性心率,右房肥大,

3、血常规,白细胞数目9.00 10^9/L 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6.60 ↑% 红细胞数目3.88 10^12/L 血红蛋白浓度114.00 g/L 血小板280.00 10^9/L ,血型O型,RH(D)阳性。

4、胎监:CST阴性,胎心基线165次/分。初步诊断:1.G4P3孕晚期、臀位;2.胎盘早剥;3.胎儿宫内窘迫;4.脐带绕颈。医院立即按照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开展救治工作,

同时商定新生儿救治计划和方案,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六、演练要求

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和新生儿救治演练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和新生儿救治流程执行,将演练与医、技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各方面工作的衔接能力,提高应对处置水平,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切实提高我县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和新生儿救治的实战能力。

七、演练总结。

(一)在各项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完成后,在县人民医院会议室召开总结会,各处置小组汇总各自情况,并上报给副总指挥。

(二)由演练指挥部副总指挥王洪作演练点评总结,并要求第一现场、第二现场及各小组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演练指挥部总指挥黄春明宣布:金沙县卫计系统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和新生儿救治演练圆满结束。

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5日

第五篇: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急危重症病人转诊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院内危急重症病人的应急救治和转诊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有效防止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参与危急重症病人抢救、转诊的各科室、各级人员,必须坚持“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争分夺秒,积极救治,各相关科室必须为危急重症病人保障转诊环节畅通。

三、执行细则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性抢救,危急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应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急会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拖延救治。

2、转诊流程。首诊科室必须认真、仔细的检查病人,对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好,要及时安排科内会诊及院内会诊,并明确记录诊疗过程,对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儿确需转诊的危急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有关规定,病人(或病人家属)交纳转诊费用后,由当班医师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对确需转诊的病人,直接联系120急救中心主任,由急救中心主任派遣车辆,病人所在科室安排好随车医护人员及急救药品,联系好接诊医院,携带在院期间的诊疗记录,护送病人及时转诊。

3、“无名氏”危急重症患者送达我院的,所在科室经治医师应及时接诊,及时治疗,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工作。“无名氏”急危重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转诊的,须向医股(总值班)及分管院长报告,在批准后方可进入上述转诊流程。

4、我院原则上不安排急救车护送-普通患者转诊、转院工作,确因急危重症病人急需转诊的,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由120急救中心派遣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按里程数收取转诊出车费用。

四、处罚

1、首诊科室出现推诿病人或延误治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科室及当班医师负全责。

2、急诊会诊中,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因延误会诊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医疗责任。

3、转诊流程中,科室主任须保证通讯通畅,相关科室人员服从科室主任安排,认真做好转诊工作,随行医护人员及120驾驶员应及时就位,各转诊环节因工作失职失责吗,造成医疗纠纷及医疗赔偿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制度 1、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时,转出单位应先通知接受医院产科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派医务人员护送,负责护送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初步急救的能力。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告知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接诊。 2、高危孕妇转诊后,转出单位负责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结局等情况并登记,接诊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协助转出单位对高危孕妇进行追踪随访。 3、危急重症孕产妇接诊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由有关领导、多科室专家组成的医疗抢救小组,制定相应的急救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证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 4、医疗保健机构对支付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危急重症孕产妇,要先行组织抢救,并按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 5、对危急重症孕产妇实行就地就近抢救的原则,待病情稳定后在尊重患者意愿的基础上,可转至其他医疗机构。 6、对妊娠合并重危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保证途中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惠安县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转至上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监护。 7、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8、转出的高危孕妇应有转出科室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利于该病员回我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第二篇: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制度 一、危急重症救治 (一)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坚持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在医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救治工作。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四)危重孕产妇救治医院要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要根据病情和上级医院的诊疗条件确定转诊医院。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具备转运条件时应尽早转诊。 (五)各级医疗机构在危重孕产妇救治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撑的,应报同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需要上级技术支撑的,应报市级“产科急救管理办公室”和“产科急救指挥调度中心”组织协调专家会诊或救治。 二、危急重症转诊 (一)各级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超出自身救治能力的,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对于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当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上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当通过电话、视频等远程指导或派员赴现场会诊、指导。各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建立健全急救绿色通道,有专人负责接诊工作,确保有效衔接和绿色通道畅通。 (二)市、区县医疗机构产科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

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抢救流程: 危重孕产妇抢救应该根据妇女的病情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抢救流程。 一般来说,抢救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判断危重孕产妇的病情,稳定 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监测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进一步的治疗决策。 2.抢救设备和药品: 医院应该配备一套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不同病情的危重孕 产妇。抢救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止血药品、抗生素等。 3.抢救团队: 抢救危重孕产妇需要多学科综合的抢救团队。抢救团队应由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协作配合、快速有效 地进行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转诊需求评估: 原接诊医院应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诊需求评估应该由多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评 估其所需的治疗水平。 2.转诊流程:

3.转诊信息共享: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抢救记录和治疗方案等。对危重孕产妇的病历资料应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方便医院随时掌握患者情况。 2.医护人员培训: 医院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的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技能和专业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急救知识、团队协作、急救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管理: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和转诊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医院应根据质量管理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综上所述,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并且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才能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 第一篇: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F 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 E S E A R C H;N O T F O R C O M M E R C I A L U S E 孕产妇危重症救治的规章制度 一、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二、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三、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四、急救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五.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六.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七.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八.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九.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 1 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一)村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二)乡级 2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妇初级抢救小组,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就诊、管理制度,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乡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也被称为"两病会诊转诊制度",是指在面对急危重症孕产妇病情复杂、需要多专科协作的情况下,通过专家会诊来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转送至更高级别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孕产妇重症救治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孕产妇在病情紧急时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急危重症孕产妇的病情复杂,涉及到孕产妇以及胎儿的健康,需要不同专科医生的协同处理。然而,由于基层医疗机构通常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设备,导致无法提供最合适的治疗方案。因此,及时转诊到设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的高级别医疗机构成为了挽救孕产妇生命的关键。 首先,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需要建立一个相应的机制。此机制应包含几个重要环节,包括病情判断、就医指导、医院差额补偿等。病情判断是指由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通过对孕产妇病情的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会诊转诊。就医指导则是指高级别医疗机构的专家向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生提供远程指导和支持,协助基层医生进行治疗。医院差额补偿是指高级别医疗机构对于成功接收会诊转诊病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鼓励高级别医院积极接收这类病例。 其次,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需要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别医疗机构应进行互动交流,开展会诊转诊讨论,加强合作,提高诊疗水平。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转诊系统,确保转诊病例能够及时被高级别医疗机构接收,并提供恰当的治疗。此外,还需要定期组织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分享经验和最新的诊疗技术,提高全体医生的专业素养。

最后,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流程。这些流程包括病情评估、会诊讨论、医疗记录、转运安排等。病情评估是 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转诊。会诊讨论 是由多个专科医生组成的会诊团队对孕产妇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合理 的治疗方案。医疗记录是指对会诊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会诊讨论结果、诊疗过程等。转运安排则是指将孕产妇妥善安排转运至高级别医疗机构, 确保病患的安全。 在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对医疗机构及 医生进行相应的补贴和保障。这可以是经济性的奖励,也可以是职业保险 和培训等方式。这些措施旨在激励医生积极参与到会诊转诊工作中,提高 他们的专业水平。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对于提高孕产妇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具 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一个合理的机制、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科学的工作流程,能够确保孕产妇在面临危险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最大程度地降 低了孕产妇的死亡率,提高了医疗机构的治疗水平。同时,对参与会诊转 诊工作的医生也能够提供必要的经济与保险保障,激发他们对孕产妇健康 的关注和责任感。

高危孕产妇五色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金田乡中心卫生院

卫生院孕产妇转诊制度

卫生院孕产妇转诊制度 卫生院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 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

孕产妇急危重管理制度

目录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3)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3)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4)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4)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 (5) 急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 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报告制度 (6)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7)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8) 临床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8) 妇女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10) 业务培训制度 (11) 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1)

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1) 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制度 (12)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进行随访。 3、及时了解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督促检查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

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加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 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 1、每位妇产科专业扶本人员都有对高危妊娠因素进行筛查的责任。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河南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医院妇幼急救转诊制度 为规*我院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洪雅县中医医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工程,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展救治工作。 洪雅县中医医院母婴急救工作程序

一、医院接到呼救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医院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过失。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四、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方案,认真进展护理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用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前方可按规定处置。 六、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交待病情,并酌情报告院总值班、院领导,凡可能涉及到纠纷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