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动<20次/12小时或<以往胎动的50%)、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双胎、三胎等)、巨大儿(≥4000克)、胎膜早破等。

(3)其他:急性阑尾炎、性传播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癫痫、严重感染、不明原因的发热等。

三、高危孕妇的筛选与评定方法

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围产保健建册服务工作时,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有关辅助检查等手段进行高危妊娠因素的初筛选,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均要进行高危的评定。其他承担围产保健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进行产前检查服务时,也应对每例孕妇进行高危评定,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妇进行复评。各围产保健服务单位均应建立高危孕妇登记本,对筛选出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上记录高危评定等级及评分,并加盖高危印章。对所有高危孕妇均应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

孕产妇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体系,用5种相应颜色作为预警标识,对每位孕妇在孕早、中、晚期产前检查时发现的情况进行相应保健指导,并做好安全分娩的分类管理。例如绿色标识者(正常孕妇),提供孕中、晚期和分娩前3次随访;黄色标识者(低风险孕妇),每月随访一次,随访主要内容为追踪重点孕妇转诊单或重点孕妇报告单确诊结果、了解孕妇孕期动态变化并督促其定期产检及住院分娩等。绿色和黄色标识孕妇孕期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随访管理。而对橙色标识的孕妇(为妊娠合并症病情较重),原则上应在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产前监护,直至分娩;若为疾病严重、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的红色标识者,原则上应在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治,病情危重者需及时转自治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救治;紫色标识者(为妊娠合并严重传染病)则需转诊至指定卫生保健部门。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孕妇为高风险孕妇,除由医疗机构管理外,辖区妇幼保健所每月进行随访。

高危孕妇的评定是衡量高危妊娠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根据评分标准对孕妇的高危因素及高危程度进行评价,依照评分结果将高危情况分为5分(A级)、10

分(B)、20分(C)等三个级别,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相应管理。

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成立孕产妇急救小组。各级急救组织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抢救的全面协调工作,具有丰富临床抢救经验的妇产科、内科、ICU室和检验科等科室成员组成抢救小组,承担辖区内重症高危孕产

妇的会诊、救治任务。抢救小组必须做到通讯通畅,人员、设备、药品(血源)、车辆等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责任地段的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孕妇动态情况,督促在怀孕13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册》,进行规定时期内的产前检查(主城区孕24周内、农村孕30周内)、高危筛选评分及登记,并做好追踪、随访和结案工作。橙色、红色、紫色标识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至规定孕周转出;橙色、红色、紫色标识或高危因素不能确定者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在高危登记本上详细记录。高危孕妇转诊时必须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其中第一联作为存根保存,二、三联由高危孕妇带到转诊医院,对转出的所有高危孕妇必须进行追踪随访,并记录追踪结果。

(二)区、县(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由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的综合抢救能力,确定一家县(区)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院为县级孕产妇急救分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

(1)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实施高危妊娠首诊负责制。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应认真检查,有妊娠合并症或其他不明原因的疾病时,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合理治疗,并做好催诊、追踪、登记、结案工作,定期进行分析。填写三联单(第三联)返回转诊单位。对经治疗高危因素减轻或分娩后高危因素尚未完全解除的孕产妇,应通知基层继续监护,做好追踪随访工作,并详细记录。对评分为带特殊标记的高危孕妇及时转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并填写转诊三联单,同时区(县)妇幼保健院的临床部报告医院保健部,其他医疗机构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追踪及登记工作。

(2)建立健全医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及抢救工作。对本院抢救困难需要转同级综合性医院或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的,由医院的孕产妇急救小组讨论决定,电话先与转诊目的地医院联系,并陪同转诊。对病情危重无法转诊的孕产妇,及时向辖区内孕产妇急救中心呼救,并配合做好抢救工作。

(3)建立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的讨论制度,定期参加辖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协助辖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做好地段内的县级水平筛查。

(4)服从辖区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成立有妇产科、内科等有关人员组成的县级水平筛查小组,负责责任区域和地段内的孕24W-30W孕妇的县级水平高危孕妇筛查。

(5)专人负责本地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制定高危管理及县级水平高危妊娠筛查计划,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针对高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发现毗邻区、县(市)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与所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联系,落实监护措施。

(6)督促基层人员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协助基层处理重症高危孕妇的转诊,负责对下级医疗保健单位的围产保健、产科质量等技术的调研、监督、指导,有目的地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组织辖区每年二次的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主城区由市级统一组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干预措施。

(三)省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为宁夏自治区孕产妇急救中心机构,承担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产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

(1)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高危门诊每日开放,落实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诊治,接受基层的高危孕产妇转、会诊。对基层上转的高危孕产妇核实高危评定,作出及时、正确的处理。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或人员会诊,确保孕产妇及围产儿的安全。认真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回单,将高危孕产妇的诊治情况反馈给基层转诊单位。危重孕产妇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市妇幼保健院的临床部及时报告医院保健部,其他医疗机构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2)成立医院孕产妇急救小组,负责院内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健全落实急救工作制度。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临床部除负责院内救治工作外,承担全区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及抢救工作。

(3)服从辖区保健机构管理,规范开展门诊产前检查服务,接受孕24周后的孕妇产检,设立高危孕妇登记本,落实高危催诊、随访和结案。

(4)协助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开展对基层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参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个案调查及评审,提出干预措施,提高全地区的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5)负责全市高危妊娠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建立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作用,定期召开地区工作会议,总结高危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6)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动态,对严重影响和威胁孕产妇健康的重点问题,组织专题调查和研究,提出干预措施。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的协作与沟通,承担重危孕产妇抢救的联系及协调工作。

(7)组织对每例死亡孕产妇进行个案调查,并协同市围产保健协作组,定期开展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定全市围产保健工作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负责本地区医疗保健单位围产保健技术指导及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培训。

(8)服从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落实孕产妇保健工作。设立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的高危门诊和高危病房,落实首诊负责制。健全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

负责院内外重度高危孕产妇的会诊、救治工作,开辟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发现危重孕产妇时,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9)接受重度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详细填写转诊回单返还转诊单位;对经治疗后的高危症状减轻或分娩后高危因素尚未完全解除的孕产妇,做好继续追踪,并详细记录追踪结果。如追踪有困难,应报告高危病人所属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继续监护。

五、高危孕妇管理及转诊程序

A级(除外特殊标记★)高危孕妇:石嘴山市孕妇孕24周前、农村孕30周前可在建卡单位产前检查及管理,达到规定孕周后转上级分娩单位复查、监护、住院分娩;带有特殊标记★A级、B、C级(除外特殊标记★)高危孕妇由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监护、治疗。带有特殊标记★C级由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监护、治疗。

乡级助产技术服务单位仅允许接受普通产妇分娩;有剖宫产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允许接受普通产妇和A级(除外特殊标志★)高危产妇分娩;B、C级(除外特殊标志★)高危孕妇一律转至县级及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待产、分娩。带有特殊标记★C级转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高危孕妇转诊应填写“高危孕妇转诊三联单”,县级以下的产科单位危重孕产妇需要会诊或抢救时,向辖区孕产妇急救分中心呼救。县、区级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发生危重孕产妇需要急救时,原则上先由辖区孕产妇急救分中心救治,如估计救治困难需要杭州市孕产妇急救中心救治的,在组织就地抢救的同时向市急救中心呼救。一般情况下高危孕妇实行逐级转诊,病情严重影响孕产妇生命时,可直接转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或宁夏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救治。发现妊娠合并传染性疾病、性病、艾滋病的孕产妇应转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诊治,如为妊娠合并艾滋病者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完整word版)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201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 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 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

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7717040167.html,)/总结报告/工作计划 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重孕产妇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核心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内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保持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畅通,向全镇公布急救电话(7953327)。 组长:侯永超 成员:秦友万、刘桂兰、王友金、黄晓琴、李娟、刘梅、陈道英、黄晓艳、王淑琼、周理 2、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行政值班人员、产科主任、分管院长应当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负责组织抢救。设有单独重症抢救室,抢救设施齐全,保持抢救物品处于良好功能状态。 二、工作实施 (一)按照《xx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及《xx县高

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及时处理和转诊。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设备设施保持功能状态,小组成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保证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建立与转诊单位的网络关系,明确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信息和联络由医务科统一负责。建立转会诊登记本并做好登记。公卫科负责收集、核实本镇信息,并上报县保健院保健科。 (三)护送转诊 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与上转医疗机构联系,在能保证运转过程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转诊。转诊时应当由了解病情诊治过程的医生护送,并做好病情资料的交接。 (四)24小时常备抢救人员,保证急救车、各种抢救设备的完好和药品的齐全,做好血液(包括血制品)的储备,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做好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准备。对于村卫生站转诊的危重孕产妇,不得拒诊、推脱,要开放绿色通道,积极指导、处理。不能处理的,向危重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向县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转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镇不发生因抢救不到位而导致的孕产妇死亡。严格执行危重病例会诊、抢救工作制度。

危重患者护理技术规范1

危重患者护理技术规范 (2015年1月新整理) 【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 (一)目的:以徒手操作来恢复猝死患者的自主循环、自主呼吸和意识,抢救发生突然、意外死亡的患者。 (二)(二)实施要点 (三)1.评估和观察要点。 (四)(1)确认现场环境安全。 (五)(2)确认患者无意识、无运动、无呼吸(终末叹气应看做无呼吸)。(六)2.操作要点。 (七)(1)立即呼救,同时检查脉搏,时间<10s,寻求帮助,记录时间。(八)(2)患者仰卧在坚实表面(地面或垫板)。 (九)(3)暴露胸腹部,松开腰带。 (十)(4)开始胸外按压,术者将一手掌根部紧贴在患者双乳头联线的胸骨中心,另一手掌根部重叠放于其手背上,双臂伸直,垂直按压,使胸骨下陷至少5cm,每次按压后使胸廓完全反弹,放松时手掌不能离开胸壁,按压频率至少100次/min。 (十一)(5)采取仰头举颏法(医务人员对于创伤患者使用推举下颌法)开放气道,简易呼吸器连接氧气,调节氧流量至少10~12L/min(有氧情况下)。使面罩与患者面部紧密衔接,挤压气囊1s,使胸廓抬举,连续2次。通气频率8~10/min。 (十二)(6)按压和通气比30:2。 (十三)(7)反复5个循环后,进行复苏效果评估,如未成功则继续进行

CPR,评估时间不超过10s。 (1) (二)注意事项。 1.按压应确保足够的速度与深度,尽量减少中断,如需安插人工气道或除颤时,中断不应超过10s。 2.成人使用1~2L的简易呼吸器,如气道开放,无漏气,1L简易呼吸器挤压1/2~2/3,2L简易呼吸器挤压1/3。 3.人工通气时,避免过度通气。 4.如患者没有人工气道,吹气时稍停按压;如患者插有人工气道,吹气时可不暂停按压。 【经鼻/口腔吸痰法】 (一)目的 清除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二)实施要点 1.评估患者: (1)了解患者的意识状态、生命体征、吸氧流量。 (2)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的量、粘稠度、部位。 (3)对清醒患者应当进行解释,取得患者配合 2.操作要点: (1)做好准备,携物品至患者旁,核对患者,帮助患者取合适体位。(2)连接导管,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检查吸引器性能,调节合适的负(3)检查患者口腔,取下活动义齿。 (4)连接吸痰管,滑润冲洗吸痰管。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危重孕产妇救治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第一章、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机构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的组织、协调,对集体讨论的重大抢救方案和措施作出决策。 2、副组长执行组长的各项决策和措施,与患者及家属进行病情交待沟通,必要时做好向上级行政部门汇报及与外单位联络的工作。 3、医务部、保健部、护理部负责协助正、副组长做好各方面抢救工作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4、质控科负责医疗质量的控制工作。 5、门诊部负责危重孕产妇到院后绿色通道的开放。 6、病案信息科负责病案信息相关工作。 7、输血科负责做好检验检查、血源等保障工作。 8、药剂科负责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9、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耗材应急保障工作。 10、总务科负责救护车辆运输保障工作。 11、绩效办负责激励机制及经费预算保障工作。

12、外联客服部负责协助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的建设和日常客服、随访工作。 二、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一)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及院内危重孕产如抢救评估、报告及实施:依照应急级别作出相应的响应并组织抢救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危重孕产妇抢救个案。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院内抢救要求流程 (1)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落实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时识别危急重症患者孕产妇。 (2)辖区及院内危急重症孕产妇按“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处置,院内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同时遵循“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处置。 (3)危急重症孕产妇合并有他科病情的,按“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及时电话邀请危重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成员中相关临床专家参加,抢救专家组成员应分秒必争参加抢救,不得无故拒绝,确实工作需要不能脱身或外出离医院路程较远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最新版

危重孕产妇评审制度 一、医疗服务基本要素的审评 1.入院 ●当妇女到达医院时,她当时的状况是否符合“危重孕产妇病例筛选标准”? ●到达医院后,在医生/护士首诊之前,是否有延误情况?为什么? ●从到达医院后至收住院期间有无延误?为什么? 2.诊断 ●首诊时对病人状况的了解是否正确、充分和全面?包括: ①病人病史、症状、体格检查是否全面? ②入院时为危重症者,其以往相关就医情况(当时就医有无延误?诊断是否正确?是否给予相关处理?治疗是否正确?是否有延误?)●相关辅助检查是否全面?包括: ①是否对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开了医嘱?(如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等) ②是否做了所有必要的辅助检查?为什么? ③是否所做的辅助检查是必须的?为什么? ④做辅助检查和出结果报告时有无延误?为什么? ●做诊断的过程中有无延误?为什么? ●是否对需要鉴别的问题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为什么? ●诊断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为什么?

3.医疗/管理/监测 ●治疗原则是什么?是否符合医疗常规?为什么? ●最初采取了哪些处理?这些处理是否恰当(如建立静脉通道并且保证了足够的静脉补液量?首次负荷剂量的硫酸镁应用等)?为什么? ●其后的处理是否恰当(可能包括手术前、中、后准备与应对措施、对并发症或感染的药物治疗、输血等)为什么? ●是否密切观察病情,及时发现病情的变化?为什么? ●在病情发生变化或由非危重症转变为危重症: ①原因是什么?是否适时评估? ②是否进行危重症病例讨论? ③是否调整治疗方案? ④调整治疗方案后的处理是否适宜?为什么? ●对必要的处理开医嘱时有无延误?(包括等上级查看病人的延误或对治疗措施必要性认识上的延误) ●在执行医嘱时有无延误?(如以剖宫产为例,可将这个处理分为多个步骤:通知手术医生、通知麻醉师等其它人员、手术室接病人、术前准备、麻醉、手术等)为什么? ●血制品应用有无延误?为什么?(配血、取血、输血的过程) ●麻醉处理是否正确?(麻醉方式、麻醉药应用和计量、术中情况监测与处理等) ●医务人员之间的病情交流有无延误?(如医生与护士或上级医生与下级医生或值班人员之间),为什么?

危重患者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危重患者常用护理技术规范 一、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 二、经鼻口腔吸痰法 三、氧气吸入技术 四、经气管插管/气管切开 五、心电监测技术 六、血氧饱和度监测技术 七、输液泵微量泵的使用技术 八、除颤技术

一、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 (一)目的 以徒手操作来恢复猝死患者的自主循环、自主呼吸和意识,抢救发生突然、意外死亡的患者。 (二)实施要点 1.评估患者: (1)判断患者意识:呼叫患者、轻拍患者肩部。确认患者意识丧失,立即呼救,寻求他人帮助。 (2)判断患者呼吸:通过视、听、感觉(视:胸部有无起伏;听:有无呼吸音;感觉:有无气流逸出。)三步骤来完成,判断时间为10秒钟,无反应表示呼吸停止,应立即给予人工呼吸。 (3)判断患者颈动脉搏动:术者食指和中指指尖触及患者气管正中部(相当于喉结的部位),旁开两指,至胸锁乳突肌千元凹陷处。判断时间为10秒钟。如无颈动脉搏动,应立即进行胸外按压。 2.操作要点: (1)开放气道: ①将床放平,如果是软床,胸下需垫胸外按压板,将患者放置于仰卧位。 ②如有明确呼吸道分泌物,应当清理患者呼吸道,取下活动义齿。 ③开放气道,采用仰头抬颌法。 (2)人工呼吸: ①口对口人工呼吸:送气时捏住患者鼻子,呼气时松开,送气时间为1秒,见胸廓抬起即可。 ②应用简易呼吸器:将简易呼吸器连接氧气,氧流量8-10升/分,一手固定面罩,另一手挤压简易呼吸器,每次送气400-600毫升,频率10-12次/分。 (3)胸外按压: ①按压部位:胸骨中下1/3处。 ②按压手法:一手掌根部放于按压部位,另一手平行重叠于此手背上,手指并拢,只以掌根部接触按压部位,双臂位于患者胸骨的正上方,双肘关节伸直,利用上身重量垂直下压。

孕产妇管理规章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登记制度 1. 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 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 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 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 新婚及批准生育二胎的,女方户口为寿光农村户籍现住址为文家街道老马店乡的妇女,持户口本、身份证、登记证或准生证到医院妇幼保健科填写个人信息及IC 卡,免费领取叶酸,从计划怀孕前三个月服用至孕早期三个月,共服用六个月。 2. 怀孕后三个月内为孕产妇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积极宣传并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做到让孕妇在孕早期第一次孕检时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对检测阳性孕妇尽早施行干预措施。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3. 为孕产妇办理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及住院分娩补助卡。 4. 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5. 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6. 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1. 妇幼保健科对本区域内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2. 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3. 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4. 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六、产后访视时应对产妇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为产妇提供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5. 认真填写好产后访视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所见的产妇及婴儿情况。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与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与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与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与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 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管理制度 村级妇幼保健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只从事孕期保健,护送产妇住院和产后访视母婴的保健工作,村级妇幼保健员不得违法开展家庭接生。原家庭接生员转变为村级妇幼保健员后仍违法接生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好发证关。每个接产机构不但在孕妇学校,而且医务人员要在产前保健时要认真进行宣传。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重要意义,公告《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从每个新生儿出生后就要认真发放好法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并用电脑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安徽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安徽省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危重患者技术规范全

危重患者技术操作规范 第一章护理评估 一、生命体征测量 (一)体温测量 1、评估和观察要点 (1)评估患者病情、意识及合作程度 (2)评估测量部位和皮肤状况 (3)评估患者发热状况、判断发热类型。 2、操作步骤 (1)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体温测量方式(腋下、口腔、直肠) (2)腋下测温:需擦干腋窝,将体温计水银端放于患者腋窝深处并紧贴皮肤,10分钟后取出读数。 (2)口腔测温:将口表水银端斜放于患者舌下,让患者紧闭口唇,切勿用牙咬,用鼻呼吸,3分钟后取出读数。 (3)直肠测温:患者取侧卧或屈膝仰卧位露出臀部,润滑肛表水银端,轻轻插入肛门3~4CM,3分钟取出读数。 3、指导要点 (1)告知患者测量体温的必要性和配合方法 (2)告知患者测量体温前30min应避免进食冷热饮、冷热敷、洗澡、运动、灌肠。(3)指导患者处理体温计意外损伤后,防止汞中毒的方法。 (4)指导患者切忌把体温计放在热水中清洗或放在沸水中煮,以免引起爆炸。4、注意事项 (1)婴幼儿、意识不清或不合作者测温时,护士不宜离开。 (2)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不合作、口鼻手术或呼吸困难患者,禁忌测量口温。 (3)进食、吸烟、面颊部做冷、热敷患者应推迟30min后测口腔温度。 (4)腋下有创伤、手术、炎症、腋下出汗较多、极度消瘦的患者,不宜腋下测温; 沐浴后需等待20min后再测腋下温度。 (5)腋下、直肠或肛门手术,心肌梗死患者不宜用直肠测量法。 (6)体温和病情不相符合时重复测温,必要时可同时采取两种不同的测量方式作为对照。 5、判断 (1)生理情况:一天内体温有波动,但波动不超过1℃,早晨低,下午高;不同人群:老年人低,月经前或妊娠妇女较高。 (2)发热的判断: 口温标准:低热:37.5~37.9℃;中等热度:38~38.9℃;高热:39-40.9℃;超高热:﹥41℃。 (3)低热的判断:体温低于正常范围称为体温过低,若体温低于35℃称为体温不升。 (二)脉搏、呼吸测量 1、评估和观察要点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2、危重病人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应急方案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工作流程、应急方案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 1、危重患者入院后,护士应立即将其安置在抢救室并平移至床上,给予舒适的卧位。 2、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心电监护及留置导尿。 3、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掌握输液速度及配伍禁忌,合理安排输液顺序,正确执行医嘱。 4、密切观察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备齐各种抢救物品及药品,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随时准备配合抢救。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 5、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叩背,及时清除呼吸道内分泌物,意识障碍者头偏向一侧,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气管切开或呼吸机辅助呼吸。 6、保持各类管道通畅,应注意妥善固定,安全放置,防止扭曲、受压、堵塞、脱落。严密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量,并做好记录。 7、确保病人安全:对谵妄、躁动或意识障碍者应注意安全,合理使用保护性用具;牙关禁闭、抽搐的病人,可用牙垫,防止舌咬伤。 8、补充营养和水分:危重病人机体分解代谢增强,消耗大,对营养的需求增强,而其消化功能减退,为保证其有足够的营养和水分,应设法鼓励进食,对不能进食者尽早给予鼻饲或完全胃肠外营养。 9、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各种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1)眼部护理:对眼睑不能自行闭合或眼睑闭合不全者应做好眼部护理,可涂眼药膏或覆盖油纱以保护角膜。 (2)口腔护理:每天2--3次,以保持口腔卫生,防止发生口腔炎症、口腔溃疡等并发症。(3)皮肤护理:每1--2小时翻身一次,按摩受压处皮肤,保持皮肤清洁及床铺平整、干燥。 (4)保持肢体良好的功能位,适当应用体位垫,每2小时按摩肢体1次,预防肌腱、韧带退化,肌肉萎缩、关节僵直、静脉血栓及足下垂的发生。 (5)预防泌尿系感染:有留置导尿者,应保持留置导尿管通畅,防止尿液逆流;尿道口擦洗每日2次,必要时给予膀胱冲洗。 10、保持大便通畅,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便秘者可给予人工通便或缓泻剂,必要时给予灌肠。 11、做好心理护理,限制探视人员。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落实产科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 2、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3、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 4、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5、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产科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院内产科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建立和健全院内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产科相关业务及三基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院内产科安全工作自查和质控,并进行针对性整改。负责院内数据质控及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管理,按时上报产科服务能力相关统计报表。做到“五清”:医务力量清、业务状况清、工作流程清、服务质量清、追踪结局清。 (二)重点孕产妇全程追踪随访。在对所有本院建卡孕产妇进行登记和管理基础上,按照产前检查风险评估和动态变化情况加强追踪随访和管理,尤其对有低、高风险的孕妇。对转入或转出医院的孕产妇,根据管理规范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报告。 (三)协调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根据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工作原则与处置流程和产科质量管理要求等规定,对本院发生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救。及时转入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 (四)特殊新生儿患儿上报。对乙肝孕产妇在本院出生的新生儿以及遗传性代谢病筛查阳性患儿、听力筛查阳性患儿等按工作规范进行随访,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患儿家长并转报区县妇幼保健所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孕产妇管理制度

孕产妇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医院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医生例会。由产科主任主持,医院孕妇中心工作人员、产科医生、护士长参加,院长、主管妇产科工作的副院长、列席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妇幼保健工作方针政策,督促、指导院内孕产妇保健工作,统计院内妇幼卫生信息,开展业务培训。 2、医院妇幼保健人员每月按时参加市级妇幼保健工作例会,上报医院妇幼卫生的统计信息,参加业务培训。 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提供卫生、营养、心理分方面的医学帮助;,告知孕期注意事项、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产前检查时要按照孕产期危险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因素筛查评分,并填写好孕产妇保健手册。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40周各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每个孕妇至少5次以上,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 高危孕妇、或边远地区孕妇要提前待产。有临产征象:腹痛、破水、动红等情况时应立即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医院住院分娩。 产后访视制度 一、产科应对在医院分娩的产妇安排专人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二、产妇分娩住院期间,医生应随时进行访视,(每天巡视检查不得少于6次)对产妇和新生儿进行认真的询问和检查,及时发现产后危险因素,确保产后母婴安全。 三、产后访视一月内不得少于3次,访视时间: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必须作产后检查。 四、产后访视内容:了解产妇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等,检查子宫硬度及有无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观察恶露量及性状;了解乳汁分泌情况,指导产妇正确哺乳、鼓励母乳喂养4—6个月;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 五、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工作流程、风险评估及安全管理 危重病人护理常规及技术规范 1、危重患者入院后,护士应立即将其安置在抢救室并平移至床上, 给予舒适的卧位。 2、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心电监护及留置导 尿管。 3、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掌握输液速度及配伍禁忌,合理安排 输液顺序,正确执行医嘱。 4、密切观察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 视一次;备齐各种物品及药品,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生。 认真做好护理记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 5、保持呼吸道通畅,定时翻身叩背,及时清除呼吸道内分泌物, 意识障碍者头偏向一侧,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气管切开或呼 吸机辅助呼吸。 6、保持各类管道通畅,应注意妥善固定,安全放置,防止扭曲、 受压、堵塞、脱落。密切观察引流液的颜色、性质、量,并做 好记录。 7、确保病人安全:对瞻望、躁动或意识障碍者应注意安全,合理 使用保护性用具;牙关紧闭、抽搐的个人,可使用牙垫,防止 舌咬伤。 8、补充营养和水分:危重病人机体分解代谢增强,消耗大,对营 养的需求增强,而其消化功能减退,为保证其有足够的营养和

水分,应设法鼓励进食,对不能进食者尽早给予鼻饲或完全胃 肠外营养。 9、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各种护理并发症的发生: (1)眼部护理:对眼睑不能自行闭合或眼睑闭合不全者应做好眼部护理,可涂眼药膏或覆盖油纱以保护角膜。 (2)口腔护理:每天2-3次,以保持口腔卫生,防止发生口腔炎症、口腔溃疡等并发症。 (3)皮肤护理:每1-2小时翻身一次,按摩受压皮肤,保持皮肤清洁及床铺平整、干燥。 (4)保持肢体良好的功能位,适当应用体位垫,每2小时按摩肢体1次,预防肌腱、韧带退化,肌肉萎缩、关节僵硬,静脉 血栓及足下垂的发生。 (5)预防泌尿系感染:有留置导尿者,应保持留置导尿管通畅,防止尿液逆流;尿道口擦洗每日2次,必要时给予膀胱冲洗。 10、保持大便通畅,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便秘者可给予人工通便 或缓泻剂,必要时给予灌肠。 11、做好心理护理,限制探视人员。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床头交接班。 危重病人护理工作流程、应急方案: 危重患者入院后→护士应立即将其安置在抢救室并立即给予氧气吸入→测量生命体征,必要时心电监护→迅速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掌握输液速度及配伍禁忌→密切观察意识、瞳孔、生命体征等病情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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