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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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身安全的规定(3篇)

确保人身安全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家庭等。

第三条确保人身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确保人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五)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人身安全管理是依法保护员工的人身权益,维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第四条人身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人道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职工人身安全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职工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人身安全管理的组织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人身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七条人身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委员会主任,负责人身安全的决策和监督。

第八条人身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会,讨论和解决人身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人身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人身安全工作和制度的具体落实。

第三章人身安全管理的职责第十条人身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研究制定公司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人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三)监督人身安全工作的实施;(四)对人身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五)制定人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评价体系。

第十一条人身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负责人身安全制度的具体执行;(二)组织人身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三)协助人身安全委员会对人身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编制人身安全工作报告,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部门主管是本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人身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人身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

第四章人身安全管理的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人身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五条人身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人身安全的定义和范围;(二)人身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三)人身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四)人身安全的教育与培训;(五)人身安全问题的查处和处理;(六)人身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七)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评估;(八)人身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和心理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对职工人身安全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

一、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依法追究责任。

2. 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尽力消除危险因素。

3. 综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职工人身安全管理体制,由职工、雇主、政府共同参与管理。

4. 全员参与原则:每个职工都有保障自身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单位应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职工人身安全管理机构1.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雇主、工会、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协调、监督职工人身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职工人身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三、职工人身安全管理措施1. 日常防范措施1.1 工作环境: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洁,定期检查设备、机器的安全性能,确保无安全隐患。

1.2 安全设施:配备合格的防护设施、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3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和逃生演练,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撤离,减少伤害。

1.4 健康检查:定期进行职工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2. 岗位安全措施2.1 岗位培训:对从事高风险工作的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和知识。

2.2 防护用品:根据岗位特点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并确保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2.3 岗位监测:对从事特殊工种或工作环境的职工进行岗位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3. 职工心理健康管理3.1 心理援助: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机制,设立心理咨询热线或聘请心理咨询师,提供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3.2 健康饮食:提供健康营养的食品,鼓励合理膳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

3.3 健身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体育锻炼、文体活动,增强身体素质和心理抗压能力。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人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发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人身安全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第四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本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人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职工应当遵守本企业的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预防和应急工作。

第七条职工对本企业人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章人身安全的预防措施第八条本企业应当建立人身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负责人,负责人身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制定人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本企业应当对办公场所和生活区域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人身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制定人身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职工的应急行动程序和撤离路线。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配合安全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或者拆除人身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本企业应当建立人身安全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人身安全演习,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人身安全的应急措施第十六条发生紧急情况时,职工应当迅速采取避险措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时,职工应当第一时间拨打企业的报警电话,同时按照安全预案采取逃生措施。

第十八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警和紧急救援机制,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职工应当保持冷静,按照救援人员的指示行动。

第二十条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本企业应当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在救灾抢险等特殊任务中,应当积极配合,服从领导,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职工在应急救援中表现突出的,本企业应当予以嘉奖和激励。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人身安全监测、防范、应急处理等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第二章职工人身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职工人身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新进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规定、操作技能、应急措施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职工人身安全档案,记录职工参加安全培训的情况,定期进行档案更新。

第三章职工人身安全防范措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各类危险物品的使用与保管规定,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区域的划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与防护用品,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涉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工作岗位进行评估,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职工人身安全监测与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人身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安全巡检。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职工人身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十六条职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章职工人身安全监督与奖惩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职工人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依规对职工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严重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取得显著成绩的职工进行表彰奖励,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与管理制度

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与管理制度

人身及资产安全保障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构建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规定了人身及资产安全保障的相关措施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雇员、临时雇员和实习生。

2.2 其他特殊群体(如访客、外来人员等),应遵守公司相关安全制度。

第二章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第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3.1 公司将定期组织人身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员工应急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3.2 新员工入职时,必需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

3.3 定期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本领和应急处理本领。

第四条安全防范措施4.1 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设施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安全门禁系统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4.2 严格执行公司门禁制度,全部进入企业内部的人员必需通过有效身份验证。

4.3 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事件报告和处理5.1 凡是发生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恶性事件或异常情况,相关人员必需立刻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2 公司将成立特地的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矫正。

5.3 对于通过调查和分析发现的事故原因,公司将订立相应的改善措施,并追查责任人。

第六条突发事件处理6.1 公司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清楚规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和处理措施。

6.2 员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冷静应对,依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6.3 公司将组织开展周期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响应本领和自救自护本领。

第七条外出安全管理7.1 出差人员要提前向负责人报备出差计划,并在离开前将相关行程和联系方式告知汇报人。

7.2 出差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及时向企业报告自身安全情形,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求助。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汇编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汇编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汇编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指一种法律机制,旨在保护个人免受他
人的威胁、骚扰或暴力行为。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的人身安
全和权益,通过法律手段对施暴者采取限制措施,以确保受害者的
安全。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条件,通常是指受害者必须证明自己受到了对方的威胁、骚扰或暴力行为,以及这些行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实质性的
危害。

2. 申请程序,包括向法院提出申请、提供证据和证词,法院审
理申请并作出裁决的程序。

3. 保护措施,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施暴者采取限制措施,
例如禁止接近受害者、禁止与受害者联系等。

4. 救济措施,法院可以在裁决中规定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定,同
时也可以规定违反行为规定的后果。

总的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为了保护受害者免受他人侵害,确保其人身安全和权益不受侵犯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机制。

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范本

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范本

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范本人身安全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建立健全的人身安全保障制度,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预防措施、救助机制等方面,提出一份人身安全保障制度的范本。

一、法律法规1. 制定《人身安全保障法》,明确人身安全保障的原则、目标和主要内容,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2. 完善《刑法》相关条款,加大对破坏人身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3. 颁布《家庭暴力防治法》,建立家庭暴力防治制度,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

4.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打击网络暴力和网络犯罪,保障人们在网络空间的人身安全。

二、政府机构1. 设立人身安全保障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推动相关工作。

2. 建立人身安全保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身安全相关活动和项目,提高人身安全保障水平。

3. 指导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人身安全工作,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提高人身安全保障能力。

4. 加强社区警务,建立健全的社区巡防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人身安全事件。

三、社会组织1. 建立人身安全保障志愿者队伍,开展人身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援助和支持。

2. 鼓励社会组织开展人身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人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建立人身安全保护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和帮助,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康复辅导等支持。

4. 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人身安全保障工作,为人身安全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四、预防措施1. 开展人身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尊重人身安全的良好氛围。

2. 建立健全的人身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人身安全风险。

3. 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人身安全保护,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安全问题。

4. 加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人身安全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区域、跨境的人身安全挑战。

五、救助机制1. 建立人身安全事件报警和处理机制,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救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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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标准
版本
人身安全保障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一般规定
1.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

2.在营业线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配戴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机具设备要严格管理,经常检修,精心使用。

对劳动机械设备必须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并经由领导批准持证的司机操作。

4.储藏易燃、有毒、爆炸等危险品,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并指定经过安全培训持上岗证的专人负
责妥善保管。

使用时防止起火、爆炸和中毒。

5.在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中暑、冻伤和煤气中毒。

6.野外作业遇雷雨时,施工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躲藏,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避藏。

7.在墩台、立体交叉地点等处所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

参与施工所有人员必须穿防滑鞋。

8.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

9.使用脚手架必须满足安全工作要求。

靠近架空电力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应严格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留出安全距离(动力线2m以上,照明线1m以
上),作业时应时刻注意,防止碰触架空电线。

13.在电气化铁路上作业时,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m的建筑物及设施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在得到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派专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进行施工作业。

14.搬运及装卸重物时,尽可能使用机械作业;如采用人力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5.装卸长钢轨,钢丝绳与挂钩、固定器等要联结牢固,人员不得站在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

长轨车运行时,人员须离开轨端3 m以外,并禁止在长轨上走动;卸轨时,撬棍不得插入长轨移动方向的横梁后面,在前一根长轨通过本车后方能拨动
后一根就位,严禁在悬空的长轨下作业,并注意长轨尾端下摆时伤人。

16.运料列车在未停稳时,卸车人员不得打开车门及做其他影响安全的准备工作。

开车门时,车上人员应离开车门,车下人员不得站在车门下面。

17.水害抢险时,要注意工地和建筑物附近有无冲空,发生坍塌和其他异状时要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二、避车要求
1.在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防护信号显示方法,注意了望,听到工地防护员发出的来车信号后,应互相提醒及时下道避车,确保人身安全。

2.在复线区间行走时,应面向来车方向。

通过桥隧、道口或跨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在站内如必须走道心时,应
在其前后设专人进行防护。

3.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在距离列车本线不少于800 m、邻线不少于500 m下道避车;在慢行条件下,可距本线列车500 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避车,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在站内其他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在距离列车本线不少于500 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避车,但必须停止作业。

线路速度大于120公里的地段,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列车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必须堆码牢固。

邻线来车若视线不良时,必须下道避车。

区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作业人员下道后要
面向列车,注意车上散落货物和绳索伤人。

4.禁止钻车、扒车、跳车和从车底下递送料具。

从停止的列车两端绕行通过线路时,应至少离开车辆5m,并注意车辆的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5.遇有降雾、暴风雨、扬沙等恶劣天气影响了望时,应停线上作业。

巡守人员可在路肩上行走,但应注意查看线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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