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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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卫生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本市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

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类见附件1.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市卫生局管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

第四条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应适合本市实际、符合设备配置规划原则,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区域卫生资源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五条设立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各级各类性质的医疗机构。

二、配置规划及管理机构第七条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卫生部制定。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由管委会制定。

第八条管委会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卫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专委会负责设备配置的技术评估(专家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专委会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大型医用设备专业的专家组成。

三、配置审批第十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

配置数量严格按照卫生部批准的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总量进行控制。

配置申请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市卫生局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须获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后,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第十二条市卫生局每年向卫生部报告,并通过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年度审批情况。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1. 引言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医疗设备的管理,并保障医疗设备在医疗机构的安全使用和有效运行。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 定义和范围2.1 定义医疗设备: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护理以及康复等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器械、材料以及相关软件。

2.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3. 医疗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3.1 采购管理3.1.1 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设备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采购。

3.1.2 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疗设备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价,并制定采购标准和采购方案。

3.2 设备验收3.2.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医疗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2.2 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填写相关验收记录,并进行设备登记和标识。

3.3 设备使用和维修3.3.1 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清洁等。

3.3.2 医疗机构应确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及时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4 设备报废3.4.1 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状态,制定设备的报废标准和报废流程。

3.4.2 设备报废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并填写相关报废记录。

4. 医疗设备管理流程4.1 采购管理流程1.编制医疗设备采购计划。

2.进行市场调研、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价。

3.制定采购标准和采购方案。

4.发布采购公告,并进行招标或询价活动。

5.评审投标或报价,确定供应商。

6.签订采购合同。

7.进行货物验收,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要求。

8.设备登记和标识。

4.2 设备使用和维修流程1.制定设备的使用管理规范。

2.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设备操作流程。

3.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

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及方式

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及方式

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医疗设备采购是卫生计生系统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审批、采购流程、采购后续管理,提高医疗设备运营效率,保障采购的公正公平,加强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第一章采购计划审批第一条各单位拟在年度内采购的预算单价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均须编制采购计划,报局审批。

第二条各单位要成立医疗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采购工作制度。

采购前要充分考虑功能定位、业务发展、学科建设等相关因素,结合本单位年度预算,科学编制年度采购计划。

在质量和服务满足采购单位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国产设备。

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提出详细论证说明。

同时在采购计划中特别要表述新增或更换、资金来源、申请购置的详细理由。

若为更换,同时要表述清楚设备更换后的处置方式。

第三条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年度计划,召集相关的设备专家对采购设备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论证,结合各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并遵循新增从严控制、更换设备必须达到报废要求或明确调剂方向的原则。

局医政和中医科负责设备采购准入,局规划财务科负责预算审批和采购流程建议。

统一汇总后,由局党委集体审定,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

如遇临时采购情况,未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

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由局党委集体审定,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批。

第二章采购流程管理第四条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确定的部门采购方式。

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组织采购,如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属于单位分散采购的,由各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

具体采购方式在设备采购审批时予以明确。

第五条各单位对自行采购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除由市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的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外),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最新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最新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最新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条例最新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篇1随着医院的发展,作为医疗、科研、教学的医疗设备占医院固定资产的一大部分,对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医疗设备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医院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医疗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一组织机构1 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 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

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3 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1 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

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 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 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

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 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 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 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

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 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 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 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馈职责1 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 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与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

第三条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高效、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二章配置规划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的发展战略、业务需求以及当地医疗资源布局,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第五条配置规划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避免盲目购置和过度配置。

第三章配置审批第六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需经过审批。

审批机构应依据医疗机构配置规划、业务需求以及当地医疗资源状况,对配置申请进行审批。

第七条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性价比、运行成本、社会效益等因素。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准确。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的配置规划、审批程序、使用管理等方面。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修订,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第七章规划与指导第十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制定和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为医疗机构提供指导。

第十六条规划应考虑区域卫生资源分布、疾病谱变化、技术发展等因素,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

第八章品目确定与调整第十七条大型医用设备的品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定期公布和调整。

第十八条品目的确定和调整应基于医学科技发展、临床需求和经济效益等因素。

第九章配置证制度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在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前,需取得相应的配置证。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管理。

1.2 医疗设备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

1.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二、医疗设备配置管理2.1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服务需求、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使用效率等因素,合理配置医疗设备。

2.2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配置医疗设备。

2.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医疗设备的质量。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使用的安全和技术要求。

3.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

3.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

四、医疗设备安全管理4.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4.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设备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五、医疗设备信息管理5.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信息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护保养等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5.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设备信息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

六、医疗设备监督管理6.1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6.2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设备使用中的问题。

七、法律责任7.1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提高医学装备的使用效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学装备,是指医院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三)安全可靠、质量第一、持续改进;(四)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委员会由医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医学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编制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医学装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四)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考核和评估;(五)监督医学装备的使用,确保其安全、有效;(六)收集、整理和归档医学装备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医学装备购置与配置第六条医学装备购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需求调研: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医学装备购置需求;(二)可行性论证: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对购置需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技术、经济、安全等方面;(三)采购申请:经可行性论证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向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四)采购实施: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根据采购申请,组织实施采购;(五)验收与投入使用:医学装备购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七条医学装备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满足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的实际需求;(二)优先配置先进、实用、高效、安全的医学装备;(三)充分考虑医学装备的兼容性、可扩展性和维护性;(四)合理配置各类医学装备,避免重复购置。

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

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

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_某某市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卫健系统医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现医用设备采购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严防医用设备采购活动指定品牌现象,根据《政府采购法》、《某某市财政局关于将医疗设备招标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的通知》(许采购〔2022〕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卫健系统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称医用设备是指医疗卫生单位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等的总称。

第三条市卫健委计划财务股负责全市卫健系统医用设备采购的计划统筹协调;卫健委纪检组织对各单位的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医疗单位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不断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采购操作规范。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工作需求和经济运行情况,每年10月编制次年医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医用设备时需填写纸质《某某市医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表》(见附件2)、《禹州市医用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见附件3)并向市卫健委上报购置申请,经卫健委班子集体研究后,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申报采购计划。

采购单位网上申报计划时,必须上传《某某市医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表》(见附件2)等附件,并先报经市卫健委计划财务股审核点击通过后上传市财政局相关股室审核,待财政局相关股室批复通过后,按批复方式实施采购。

第六条医疗卫生单位采购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应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22〕12号)规定,取得配置许可证后,方可按以上程序进行采购。

第七条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设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并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医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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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91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疗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随着现代医学的迅速发展,现代医疗设备在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功能作用,提高医疗诊治水平,保证医疗任务、科研、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对医疗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设备管理委员会;使用设备科室,建立设备管理小组或兼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科负责全院设备管理工作。

二、加强医疗设备管理。

医疗设备要从设
备的论证、选购、验收、调试、使用、维修及财务管理、经济效益等全方位进行管理。

统筹安排,合理购置、管好、用好仪器设备。

三、严格按管理程序购置设备
(一)、使用科室首先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或《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按照制表规程完成业务及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业务院长审批后,交设备科组织材料齐全后报分管院长。

低值易耗品科室主任签字后交设备科办理。

(二)、加强设备论证。

凡购置大、中型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后交分管院长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进行论
证。

(三)、审批权限(按医院管理规定执行)。

(四)、严格设备采购管理。

凡批准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医院组织议价小组成员在科室提供的价格信息基础内,集体参与议价,严格把好设备质量关,不管大、中、小型设备的采购,不允许个人单独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全院各科纳入采购预算的设备,由设备科编制采购计划,按照《医疗设备采购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做好申报与审批工作,根据审批同意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进设备,违规采购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属于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在获得配置许可证后,委托政府采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3、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应该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采购的,医院制作仪器招标主要参数提交招标。

4、属于遂市财(2008)5号文件规定,医院可以自主采购的,医院应当邀请市卫生局纪检监察人员督办,由医院议价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议价,方式可选择: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议价谈判。

(五)、验收入库:
1、小型设备由设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验收。

2、大中型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共同
验收,必要时邀请分
管院长参加验收。

3、涉及甲、乙类医疗设备管理标准、射线装置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范要求的设备,依法邀请法定检测部门检定合格后,共同验收。

4、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财务科见入库凭证和规定的审批人签字后方能付款。

四、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一)、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使用科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爱护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落实专人负责,专人使用。

(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科室负责,维修工作由设备科负责,使用科
室不得随意单独拆修设备,设备科在维修中有困难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与维修讨论,须请外单位人员修理者,须经分管院长批准,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请人维修。

(三)、对大、中型设备建卡立帐,全面实施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使用率、完好率和成本效益纳入医院综合考核目标管理。

五、加强设备报废管理。

医疗设备的报废工作,必须按医院医疗设备报废制度,本着厉行节约、安全有效的原则办理。

设备科长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并由设备科负责收回,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和处理废旧设备及零部件,否则,由责任科室或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一)、设备报废条件:
1、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

2、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

3、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

4、超过使用年限,准确性和精密度不达标。

5、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6、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

(二)、凡报废的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按要求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经设备科组织工程人员鉴定,会同有关科室共同确认无法恢复正常使用后,报分管院长、院长或法律法规规定权限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销帐:报废审批同意后,设备科安排人员收回全部设备确认后,再提交设备会
计销帐。

六、残值处理:
(一)、转赠(对口支援):
1、医院为保障临床业务发展需求,主动更换的功能受限、检测与治疗速度明显不适应的、但性能仍然相当稳定的仪器。

2、医院确认转赠单位,接收单位使用认可后,办理移交手续备案。

(二)、重要零部件的撤卸与保存。

(三)、废品处理:
1、现行废品市场价格调查、医院议价小组组织残值评估。

2、医院委派监理部门邀请三家及以上废品公司实行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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