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实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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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及意义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及意义

二、 实行会计 集 中核算的要 求
( 严格人选 , 一) 搞好培训 为了保证会计核算 中心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在选
调、 选聘会计核算 中心的会计专业人员时, 必须坚持“ 公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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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第 20 0 7年第 2期
S NG E JN l o 。0 7 HA Y I GJ N 2 20
分 主任 、 会计 、 出纳 制定 岗位 职 责 , 行 内部 牵 制 , 实 出纳

会计集 中核算的运作方 式
( 设 立 一)
在市县设立会计核算中心。行政事业单位不再办理
会计核算业务,只须指定专人与会计核算中心联络, 具 体会计核算业务由核算中心负责。
f) - 统一

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统一在会计核算 中
实行会计集 中核 算的运 作 方式及意义
张庆春 , 王海燕
( 黑龙 江省 贸易经 济学校 , 黑 龙江 【 摘 哈尔滨 140 ) 507
要】 实行会 计集中核 算 , 能够保 障会 计人 员 法独立履行职责 。 依 防止会 计信息失真和 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建
立财政改革的操作平 台。 加强财政资金的 管理和监督 , 范财务 管理和会计行为 , 源头上赌 注管理上的漏洞 。 规 从 遏制腐败现 象的发生 , 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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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年 第 2 07 期 ( 第 27 ) 总 8期
商 业 经 济 S HAN E JNG I GY I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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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a .8 IlNo2 7
【 章 编号】 10 — 0320 )2 06 — 2 文 09 64(070 — 07 0

谈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谈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1 会计 集 中核 算 的成效
首先 ,进一步规范会计行 为 ,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和工作效 率。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 中心统一核算后 , 会计 中心选
配高素质的专职会计人员 , 运用会计 电算化系统 , 严格 按照国家 统一会计 制度进行核算 ,大大提 高了会计核算工作 的质量 和工 作效率 , 保证 了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 、 及时和统一。 其次 , 加强财政资金管 理 , 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 。会计中心成 立后, 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 加强统一管理 , 资金调度更 加灵 使 活, 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 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 。 再次, 强化财政监 督职 能 , 减少 了单位 财务 支出中可能发生 的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会计集 中核算后 , 单位的每一项支 出都必 须经过会计 中心 的严格审核 , 对超范 围、 超标 准的违纪 、 规支 违 出坚决予 以拒付。 最后 , 促进了财政预算 制度改革 , 确保政府 采购与 “ 支两 收 条线” 管理工作 的顺利实施 。事业单位提 出支付 申请 的依据是其 预算指标 ,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 的基础上再 经会计 中心审核入 账; 同时政府采购资金 由会计 中心统一 支付 , 资金直达供应 商 , 杜绝了回扣等问题 。在“ 收支两条线” 管理方面 , 事业单位撤消了 所有银 行账户 , 项事业性 收费及处 罚收入均直达 国库 , 各 实现了
事业单位会计是 以货 币为计量单位 ,对 单位预算资金及经 营收支过程 和结果 , 行全面 、 进 系统 、 连续地核算 和监督 的专业 会计。它 以事业单位 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核算对象 , 记录
和反映事业单位 自身 的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人 和支 出的各项 经济活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进一步深入 , 加强事业单位 的 会计 显 得 尤 为 重要 。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会计集中核算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加强XXXXXXX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强化财务收支监督,整合财务会计人力资源,根据《等相关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指导思想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整合财务资源,切实加强全局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制度和财务软件功能,提升监管效能和财务服务效能,构建“科学、高效、廉洁、务实”的全局会计核算新模式。

二、总体原则(一)、业务公开原则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公开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各单位会计业务处理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业务负责人)、财务审批人和报账员、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和核算中心主任等多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还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审批,扩大知情范围,公开运作过程,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二)、集中核算原则撤销各单位原会计核算岗位,会计核算业务统一由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安排,原核算单位变为报账单位,原会计核算岗位和出纳岗位变为报账员岗位或资产管理员岗位。

(三)、适度分离原则在集中核算模式下,要做到以下分离:一是经济活动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

集中核算模式下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

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仍由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行使,在审批责任人和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建立双重制约职能;三是会计核算与档案管理分离。

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负责会计档案存放管理。

(四)、主体责任不变原则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各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仍归单位支配使用;资金所有权不变,单位的预算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审批仍由原单位负责;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对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责任不变,各单位负责人仍对本单位资产和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3篇)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3篇)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镇级财务管理水平,加大对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力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模式1、从___年___月份开始,全镇实行事业单位会计统一集中核算管理,取消所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岗位,统一由镇财政直接管理核算。

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基本原则管理各类资金,资金按照保运转、保稳定、兼顾事业单位发展的顺序统筹安排。

2、成立管镇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主任由财政所所长担任。

3、列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计生站、村建站、农技站、兽医站、社保站、农经站、城管分局、公路站、敬老院。

4、列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分别设立一名报账员,负责日常资金收缴及费用报账,账务由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会计电算化集中分户管理。

5、实行备用金管理:村建站、计生站各不超过___元,其他单位各不超过___元用于日常周转。

6、各单位单项费用支出在___元以下的办公等日常开支,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支付;___元以上___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安排支付;___元以上的需报镇长同意后安排支付。

7、每月底各单位报账员将所需入账的___按原审批程序签批,签批后汇总报镇会计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统一报镇长集中会批后入账。

8、对未通过镇长审批的的___退还各单位报账员自行处理,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的大额费用由各单位报镇长审批后直接从会计中心支付。

9、财务集中会批的时间为每月___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收入管理1、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存入银行专户,个别单位日现金收入较少的经批准可累计收入金额达到___元时存入,任何单位不得坐支现金。

2、各单位一切收入资金(含经营性收入、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往来资金等其他各项资金)都必须按要求缴入会计核算中心账户,业务主管部门收入分成也一律先进专户,后按申批程序使用,不得自行报账。

3、年初下达各单位收入任务,列入单位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各单位必须按目标任务,积极___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政府规定之外乱开减、免、缓口子,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各单位___收入完成进度安排支出;对完不成预算收入任务的单位按相应比例扣减其支出。

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改革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收 稿 日期 : 0 8 0 — 4 20 — 9 0
作 者 简 介 : 龙 泉 (9 3 )男 , 级 会 计 师 。 郭 15 一 ,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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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财 务 与 经 济
C IA WA E E OU C S 2 0 2 HN T R R S R E 0 8_2
面 可 以 防止 单 位 负 责人 对 会 计 人 员 的约 束 、 制 甚 至 打 击 报 复 . 除 了 控 消 会 计人 员 的后 顾 之 忧 . 会 计 人员 敢 使 于 监督 ; 一方 面 割 断 了会计 人 员 与 另 各 单 位经 济 利益 联 系 , 会 计 人员 个 使 人 利 益不 受 单位 经 济状 况 的 影 响 , 敢 于 对会 计 资料 的 真 实性 、 法 性进 行 合 监 督 . 利 于会 计 人 员依 法 独 立履 行 有
工 程 施 工 、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代 理 、 投 资 管 理 、 园 林 绿 化 、土 地 开 发 、
1 . 会计核 算中心机构独立 , 能够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在 会 计集 中核 算 制 度下 。 计 人 会
旅 游 管 理 、物 资仓 储 贸 易 、信 息 工 程 、引 黄 供 水 等多 个 行 业 。局 直 属 1 企事 业 的注册 资 本金 达数 亿元 。 3家 防止 国有 资 产 流 失 和 确 保 国有 资 产
随着 部 门预 算 、 库支 付 和 政 府 国 采 购 等 财 政 三项 制 度 改 革 逐 步 推 进 和 黄河 水 管体 制 改 革 的 全面 到 位 。 加 上 国 家 对 黄 河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投 资 的 逐 年减 少 , 南 黄 河河 务 局 作 为 水 利 河 系 统 三 级 水 行 政 管 理 单 位 的 日常 管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

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共4篇)第1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服务于企业管理,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财务集中核算是建立财务监督控制体系的核心。

构架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控制体系,要按照集团机构的设置、管理层次的安排和经营管理控制要求,本着"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独立核算、严格监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

为规范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经集团公司研究并报经省局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主要目的一是实行会计核算。

即审核会计凭证、财务报销、资金收付审核、处理账务、编报会计报表等。

二是实施会计监督。

即监督集中核算单位财务行为,审核把关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控制集中核算单位资金活动,合规合法的管理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集中核算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决议。

(二)服务集团公司和集中核算单位经营管理。

(三)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1(四)集中核算单位的债权、债务的权责不变。

(五)集中核算单位原有经济业务处理、审批程序以及审批权限不变。

(六)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变,各单位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和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七)对重要和金额较大的经济业务实行分级审批。

三、财务集中核算范围范围包括:集团本部机关、所属单位、控股单位、项目部、临时机构及其所辖的全部设账核算的会计业务没有控制权或没有设账核算的不在财务集中核算范围。

如不设账的办事处。

四、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一)统一设置会计账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二)按照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审核集中核算单位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集中财务核算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发行集团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集团分公司财务核算与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实行独立核算、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适应集团改制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设区市分公司设立财务中心,负责该市分公司和所属县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县级分公司原则上不再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财务中心设主任、副主任、财务主管、主办会计、助理会计和出纳等岗位。

财务中心主任实行委派制,由发行集团聘任。

各设区市分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机构的大小,确定是否设置副主任岗位,应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副主任须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主管由设区市分公司聘任,事前报发行集团备案;财务主管负责2-3个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分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精神,根据财务核算工作量确定是否设置主办会计、助理会计等岗位,并由设区市分公司聘用。

核算员由县级分公司聘任,事前报设区市分公司备案;县级分公司原则上设核算员一名,不再设出纳岗位;销售规模较大的县级分公司报设区市分公司批准后可增设一名核算员,并将现金收付与财务支出审核工作分开。

二、主要财务管理岗位职责(一)财务中心主任1.遵守国家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对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进行全面管理,并对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建立全市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分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财务中心的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制定及全市财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对全市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4.负责各县分公司经济效益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公司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5.负责市级分公司的财务支出审核和会计记账凭证的审核工作,对全市分公司成本费用控制、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工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编制和分解全市财务预算,督促检查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集团汇报全市分公司的财务运作和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xx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xx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xx区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区直机关会计集中核算运作模式,由集中核算机构统一管理区直各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会计集中核算。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收支规范、监督到位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设置集中核算机构(以下简称核算机构)负责代为区直各部门财务管理核算业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严格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职责;接受区财政局的业务指导,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目前,已纳入区核算机构的预算部门有72家,尚有24个预算部门未纳入区核算机构统一核算,其中:区教育局2017年成立了教育集中核算中心,将盘锦市xx区教育局和盘锦市xx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含全区所有学校)财务进行集中核算管理;武装部上划市军分区集中核算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受业务范围及地理位置的限制由本单位独立核算管理。

建议除教育系统、武装部和17家街道办事处不纳入区核算机构集中核算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区土地整理中心全部纳入区核算机构集中核算管理。

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召开会议,动员部署(7月4日-7月9日)。

组织区核算机构和原自行独立核算单位的主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召开碰头会,安排具体财务交接事宜。

第二阶段:自查清理,清产核资(7月10日-7月22日)。

对本单位历年会计档案、本年度账套、会计资料等进行自查清理,清产核资,在保证会计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基础上形成移交清单。

第三阶段:人员划拨,资产移交(7月23日-7月30日)。

完成会计人员选调、编制划转以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调拨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推进,组织实施(7月31日)。

将4个原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纳入区核算机构,建立零余额账户,7月31日起在区核算机构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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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区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细则》、《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业务流程》、《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支票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工作程序及规则》、《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报账会计工作职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七日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为深化财政收支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会计集中核算的指导思想: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收付的总体要求,加大对资金收入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财政资金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会计集中核算遵循的原则: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明确职责、规范核算、优质服务;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二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运作方式由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经费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仍保持“三个不变”: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年度经费预算仍由各单位编报;二是单位的理财机制不变,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仍在各单位;三是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单位的各项收支仍由单位审批并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取消相应的银行账户(可保留缴税专户)和会计岗位,各单位确定报账会计,配合会计核算中心做好单位财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采取“服务大厅”的形式设置柜台对外受理结报,并由开户银行设立专柜,代理银行业务。

第三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及核算的资金内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为:区各党群、行政、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

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和其他资金。

第四条会计核算中心的业务运作程序资金来源。

凡区级财政性资金拨款(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由区财政按照部门预算,按进度及单位开展业务的实际需求将款项直接划入会计核算中心(二级账户);各单位使用的其他资金均须划入会计核算中心(二级账户)统一核算。

资金使用。

按支出内容分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人员支出中的工资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其他补助由单位制表、人事局审核,经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委托承办银行代发;公用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规定由核算单位审批后,送会计核算中心结报或由会计核算中心划支,其中对单位的零星开支,建立“备用金”供周转使用。

财产物资管理。

单位对购置的财产物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实物管理账卡,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以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和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

会计核算中心按“分户核算”的要求,对各单位发生的各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各单位和财政部门。

第五条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的主要职责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确定各单位账套,设置会计账户,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3、提供统一格式的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收入结报单和借(汇)款单等;4、办理各单位的补助发放、现金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以及其他收付事项;5、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部门预算,协助各单位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控制和监督;6、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并负责保密。

核算单位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确定本单位财务审批人和报账会计,将人员名单及其印鉴、连同本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报会计核算中心备案;3、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部门预算,认真执行预算并按预算项目进行开支;4、配合会计核算中心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及年终决算工作。

第六条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第七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确保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资金范围包括各单位的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及其他资金。

财政预算拨款是指按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拨款;财政专户拨款是指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拨款;其他资金是指除了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以外的资金,如:上级单位拨款、其他收入等。

二、账户和核算工作管理的基本办法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一个总账户,在总账户下为各单位设立二级账户。

总账户与二级账户属总分账户关系,各二级账户余额之和等于总账户余额。

会计核算中心采用电算化处理会计业务,会计信息管理实行网络化,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核算单位、银行专柜联网,各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单位财务审批人及报账审批制度1、按照《办法》中的“三个不变”原则,为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各单位应确定单位财务审批人(以下简称“审批人”)和单位报账会计(以下简称“报账会计”)各一至二名,并按《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财务审批人和单位报账会计申报表》(附表一)的要求将审批人、报账会计的签名和印鉴报送区会计核算中心备案,以便校验;2、审批人要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按部门预算合理安排支出;审批人在报销单上必须签名,不能用盖章代替,审批人的印鉴不得由报账会计保管或加盖;3、审批人或报账会计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确保资金安全。

四、备用金的核定、使用和管理1、会计核算中心参照各单位人员编制、开支标准和上年日常现金使用情况等核定各单位所需备用金,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备用金额度的,核算单位应向会计核算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会计核算中心重新核定;2、备用金主要用于支付零星开支,主要包括差旅费、按规定经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报酬、100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购置以及小额接待费用等;3、各单位借5万元以上大额备用金的,必须附详细说明用途或相关的批文,不得以简单的“备用金”或“周转金”来代替,否则核算会计不予办理;当日提备用金5万元及以上的,要提前一天预约;借备用金累计达10万元,街道办事处、公检法、事务局等单位累计达20万元的,必须到中心报账,未报账之前不得再提备用金;4、各单位日常发生的零星开支,报账会计应及时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结报;5、各单位审批人应加强对备用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支票申领与管理各单位向会计核算中心申领支票,具体按《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支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六、票据管理各单位使用的票据,根据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文件福财[2003]10号文《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

七、收支结报及固定资产结报1、各单位的全部收支结报手续均由报账会计办理,报账会计应按《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工作程序及规则》的规定办理结报;2、各单位结报的支出应控制在年度部门预算内,执行市、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规定;3、为规范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各单位到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收支结报时,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外,还须按结报内容填写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专用凭证:《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差旅费报销单》(附表二)或《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费用报销单》(附表三)或《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收入结报单》(附表四),《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借(汇)款单》(附表五)或《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划款通知书》(附表六);4、如涉及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各单位在结报时,还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要求,填写《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清单》(附表七)、《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单》(附表八)、《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清单》(附表九)、《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盈表》(附表十)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盘亏表》(附表十一);5、报账会计在办理各项结报时应按专用凭证规定格式要求填列完整,经审批人审批后方可结报。

八、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九、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深圳市福田区会计核算中心业务流程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工作有序、规范进行,便于会计人员操作业务,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中心会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

一、收入核算1、财政拨款(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核算会计对收到财政拨款凭证核对无误后,按单位分款项登记。

2、其他对各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些预收、代收款项或其他收入,由报账会计负责缴到银行,报账会计将缴款凭证及时交核算会计,核算会计审核无误后予以入账。

二、费用核销及其它支出核算1、前台受理前台核算会计接到各单位的结报凭据后,对每笔业务进行认真复核,主要包括:(1)结报凭证是否按款项整理、粘贴,并填写专用报销凭证;(2)专用报销凭证的填写是否完整、准确;(3)专用报销凭证上的签章与备案签章是否一致;(4)专用报销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金额是否相符;(5)报销的费用是否在核定的年度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内;(6)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法规范,填写是否完整正确;(7)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区政府有关政策及财务制度规定。

对不完整、不准确的报销凭证,应请有关单位补填或重填;中心前台核算会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不能受理的原始凭证,要及时填写《拒付理由书》,并提出整改意见。

复核无误的结报凭证要将其有关内容及时录入电脑,月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后台审核前台核算会计已受理的各种凭证要及时传递给后台核算会计,后台核算会计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进行复核,并与前台核算会计输入的金额、列报科目等进行核对。

如有不一致的,要查明原因,属于输入金额、科目错误的,应及时退回前台,由前台核算会计进行更正。

后台核算会计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将凭证返回前台核算会计;若是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的业务,由前台核算会计转核算五科,核算五科核对无误后办理款项支付手续,并及时通知前台核算会计。

前台核算会计负责记账,并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编制各单位的会计报表,经主管会计审核、科长审签后送有关单位和区财政部门。

年终,前台核算会计打印各单位的总账、明细账,连同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装订成册,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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