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网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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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操作流程1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1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1出口退税操作流程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有关登记的几点注意:1、关于企业分类目前分A、B、C、D、E、F类,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系统企业类型都录“F”。

自首笔出口业务发生之日起12个月以后,可将企业类型由“F”改为“C”。

2、关于变更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退(免)税登记事项的,应自备案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变更认定手续。

3、关于注销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征税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注销认定手续。

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注销并收回原签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二、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购买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出口企业可到解放东路国源税务师事务所购买,电话:83979466、83056855,联系人:赵鹏程。

有关申报软件的安装、使用等可具体咨询该事务所。

购买申报软件时需区分企业类型(外贸或生产企业)。

其中,生产企业在购买软件并安装成功后,需及时与退税分局管理一科(联系电话:83750924或83750912)或县区局主管出口退税人员联系,以便我们对企业进行免抵退认定,采集相关的征免税数据。

★★有关申报软件升级的注意事项:因退税管理要求变化等申报软件需要升级、优化;退税率调整后系统代码库需要相应更新;因此企业要经常登录软件开发单位“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与升级等有关的信息。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应用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操作_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应用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操作_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企业信息
金三需求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企业信息
第四步: 进入企业信息修改界面后逐一修改填写 以下项目信息。 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 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进料计算 方法、分类管理代码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企业信息
金三需求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系统参数
第一步: 进入系统选择以下顺序菜单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 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金三需求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系统参数—功能配置Ⅰ
第三步: 进入“功能配置Ⅰ”界面后按照实际情 况填写以下项目: (1)电子口岸IC卡号码:IC卡正面或背 面的13位的数字。 (2)电子口岸IC卡密码:IC卡密码默认 为,如已口岸自行修改过,请填写修改 后的密码。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系统参数—功能配置Ⅰ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系统参数—功能配置Ⅱ
“运费折算进制”、“保费折算进制”、 “杂费折算进制”的配置: 该配置项的作用主要是用于区别电子口 岸传递的运费、保费、杂费是以百分比 还是千分比计算。 默认情况下配置选择都为百分比,用户 不需修改。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配置系统参数—功能配置Ⅱ
金三需求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应用出口报关单数据
操作步骤: 8. 解析失败,提示“解析的xml文件格式不 正确”,这时说明下载的报关单文件格式不 正确,建议企业尝试改变查询条件重新下载 报关单数据。 9. 解密失败并提示出失败原因,这时建议企 业根据提示的失败原因进行解决。
生产企业操作指南—应用出口报关单数据
第二步:报关单数据查询
“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读 入”——“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确认”。 在该界面中可查询上一步中读入的报关 单数据。

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

3.退税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 单”。 (3)出口销售发票和销售明细账。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 4.退税程序 出口企业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按月填报出口货 物退(免)税申请书,并提供有关凭证,先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 查签章后,再报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退税。目前,出 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税收缴款书已经全国联网,缺 少其中一个信息,即不能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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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时应注意什么问题?按国 际惯例,出口企业应如何对待和处理开证行开来的信 用证修改通知? 8、货运服务机构有哪些类型?如何选择货运服务机 构? 9、什么是“电提”?“电提”对出口商有什么障碍? 10、外贸企业和生产单位办理出口退税分别应该提 供那些单据? 11、出口结汇有哪些方法? 12、大副收据与提单有何联系与区别? 13、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出口退税所需要准备的资料:

1.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2.出口销售发票; 3.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4.产品征税证明(缴款书); 5.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 证明联) 6.进货增值税发票抵扣联; 7.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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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审核信用证?主要应审核信用证哪些内容? 2、制作和审核结汇单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3、为什么说开证申请人承诺改证不能作为真正修 改信用证的依据? 4、什么是押汇?它与收妥结汇有什么区别? 5、履行出口合同包括哪些基本程序? 6、出口企业在备货和印制运输标志时应注意哪些 事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2.06.27•【文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

现公告如下: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改革之日起,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

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二、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

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5.29•【字号】厦国税函[2003]45号•【施行日期】2003.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关税正文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国税函[2003]45号2003年5月29日)各外贸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03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软件。

为了指导企业做好2003年度出口退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无疑点申报”规则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软件采用“无疑点申报”规则,出口企业在相关单证和电子信息齐全的情况下,将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生成申报数据软盘,且经“审核系统”预审核通过,才能进行正式退税申报。

预审不通过的,要根据系统提示的疑点,由退税机关发函核查或由出口企业补证,疑点全部排除,再作申报。

因此,各企业要注意做好单证的收集和单证审核工作,切实提高退税申报的质量,尽量避免发生撤单修正现象,加快退税申报速度。

二、关于单证配比问题出口企业在单证及相关电子信息齐全且正确的前提下,按配比原则和规定的顺序(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税票—出口发票—核销单—报关单)整理、装订好退税单证资料,提交退税代理录入“申报系统”(自录企业除外)。

各企业要注意做好退税单证的配比、对应工作,申报退税应同一关联号一进一出,尽量避免多进多出。

对确实无法一一对应的,必须提供关联号明细序号对应的数量、金额的补充说明材料。

原手工填写的《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和《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不再填报,新系统能自动生成。

三、关于计量单位问题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购进货物和出口货物的计量单位原则上必须一致。

进货发票计量单位应尽可能与出口报关单第一计量单位保持一致,如进出计量单位不符的,必须填写《出口货物计量单位折算表》(附件1),作为申报补证材料。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

出口退税新政策规定财政部年退税政策广东离境退税政策通过7月1日起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据财政部官网消息,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已被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予以备案,将自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财政部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财政部表示,广东省自年7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831项商品出口退税7月1日调整取消553项产品出口退税降低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财政部宣布,从7月1日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些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为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于6月18日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这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六部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六部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六部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2001.03.26•【文号】署通发[2001]188号•【施行日期】2001.03.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正文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用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2001年3月26日署通发〔2001〕188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国家税务局、工商局、外汇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入境检验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开发建设的口岸电子执法系统部分联网应用项目已于2000年12月15日至今年3月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地区进行试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明电〔2001〕12号)要求,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计划于今年6月1日前在全国推广。

为保证推广工作顺利进行,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制发了关于企业申领IC卡公告,现随文下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海关、税务、外经贸、工商、外汇、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用户资格审查工作,指定有关分管部门专人负责,确保在2001年5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推广工作。

二、成立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企业用户资格联合审查组,在系统推广初期(约1~2周时间)联合对用户进行集中发卡。

各部门联合办公用房及有关后勤服务由各直属海关负责解决。

三、各部门对企业用户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一)海关审核企业《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报关员证》;(二)外经贸部门审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税务部门审核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四)工商部门审核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五)外汇管理部门审核企业外汇核销资格;(六)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最新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最新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用户操作指南系统操作步骤用户通过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主页,如图1,插入IC卡并输入密码,确认后进入主界面,如图2,在主界面中点击“出口退税”按钮,出现如图3所示界面和菜单:图1图2图3(一)结关信息查询:1、点击图3左侧的“结关信息”菜单,出现如图4所示界面,显示本企业的结关电子信息,包括已结关货物的报关单编号、结关日期、申报地海关等信息;图42、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可打印本页显示的本企业结关信息;3、点击页面下方的“下一页”或“上一页”按钮,进行信息显示的翻页操作;4、企业可以通过查询已离境结关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号信息,及时向申报地海关申报领取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

(二)数据报送点击图3左侧的“数据报送”菜单,用户可选择使用下拉菜单中的“查询报送”、“选择报送”或“全体报送”,如图5。

图51、查询报送(1)点击页面左侧功能菜单上的“数据报送”后,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查询报送”,出现如图6所示界面;图6(2)在页面下方“定义多重条件”处,在“属性”栏选择要查询的内容(报关单编号或出口时间),在“条件”栏选择查询条件,在“值”栏输入相应的数值,点击“条件设定”按钮,此时用户设定的条件将显示在上方“按下列条件查询”栏内。

多重条件输入重复上述步骤进行添加。

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将按照“按下列条件查询”栏内所列条件进行查询,列同符合条件的报关单号码。

对输入错误的查询条件,可在“按下列条件查询”栏中进行选择,点击“删除”按钮,删除错误条件;点击“新条件查询”按钮,可清除“按下列条件查询”栏中显示的所有条件内容。

(3)用户可以单击按照查询条件查找到的报关单号码,浏览该份报关单的详细内容,通过单击“表头”、“表体”按钮,查看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明细项目,如图7、图8,与纸质报关单核对无误后,可点击详细信息上方的“报送”按钮,此时屏幕出现对话框,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完成报送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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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网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
字号:【大中小】日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
201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网应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数据的通告为减轻出口企业将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数据手工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负担,提高企业申报数据准确性,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发挥中国电子口岸平台优势和服务功能,国家税务总局与海关总署密切合作,开发了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出口退税数据下载软件,现决定在全国推广应用。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功能
出口企业通过对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进行确认操作,将出口企业符合出口退税申报要求的数据联网读入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

此项功能是在出口企业端完成出口报关单数据在两个系统之间的定向传递,使报关单数据零距离应用到出口退税业务中,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同时,下载读入的出口报关单编码为18位,彻底解决了税务部门为了不增加企业录入工作量一直延用9位报关单
编码而出现重复数据的情况。

此软件免费提供给企业使用。

二、系统上线时间及安排
(一)自2011年 9月1日(以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起,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使用的报关单编码,由原截取后9位编码调整为18位完整编码。

即:原为报关单号后9位号码+标志位(0)+项号(2位)改为18位报关单号码+标志位(0)+项号(2位)。

(二)对2011年 9月1日(以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以前的报关单,出口企业仍按原编码规则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三)出口企业升级安装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需通过“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将“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配置为2011年9月1日。

(四)出口企业升级安装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第一次使用读入“下载出口报关单数据”的功能前,需先通过“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准确配置电子口岸IC卡号和密码。

(五)使用读入“下载出口报关单数据”的功能时,出口企业要保证本机已正确连接电子口岸IC卡读卡器,且读卡器内已插入IC卡。

三、出口企业联网应用出口报关单数据操作流程
出口企业使用电子口岸IC卡登录到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以“出口日期”或“报送日期”或“出口报关单号”为检索条件,先确定下载数据的范围,然后进行数据下载。

数据下载后将直接保存在出口企业本地PC机上,下载数据格式为加密的XML格式。

四、出口企业应用数据完成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企业首先将从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下载的报关单数据使用电子口岸IC卡解密后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应用处理,形成可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电子申报数据。

为了方便出口企业申报,允许企业自愿选择原手工录入申报方式或利用联网应用数据进行申报的方式。

五、对税务部门的要求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及时下载和升级软件补丁,启用有关新增功能,完成升级工作。

同时,在升级新版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后,需通过“系统参数修改”功能将“启用18位报关单办理业务日期”配置为2011年8月1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将升级后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免费提供给出口企业使用,做好申报系统新增功能的操作使用培训、辅导和宣传工作,指导出口企业从软件操作帮助文档、技术支持热线和税务机关等多种渠道获取支持。

六、软件升级技术支持
(一)各地税务机关可通过税务总局内网电子税务网站 (http://100.16.92.105) 下载: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V9.20版,自行安装使用;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及相关操作说明、演示文档,提供出口企业自行安装使用。

其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包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0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9.0版、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3.0版。

(二)为保证联网应用出口报关单数据功能的畅通运行,并方便企业咨询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功能操作,提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技术支持热线:010-95198。

出口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 (/客 服专区/下载中心)下载出口退税数据功能的操作说明和演示文档。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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