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工程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四)审核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工程建设投资;(五)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六)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七)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工程质量检查计划,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四)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五)对工程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六)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工程招投标。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实施效果和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和进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组织:2.1.1 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和控制等工作。
2.1.2 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工程管理知识和能力,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项目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启动、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控制措施。
2.3 队伍建设: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其素质和能力。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和投入到工程项目管理中。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3.1 工程项目启动:明确工程项目的背景、目标、任务和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分工,制定项目启动方案和计划。
3.2 工程前期准备: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项目概算和预算,进行工程设计规划等准备工作。
3.3 工程设计阶段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要求,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工程施工准备: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调配等准备工作。
3.5 工程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安排和指导,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3.6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按时开展竣工交接手续。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质量目标: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4.2 质量控制:组织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本,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工程质量持续改进;(三)坚持科学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程质量效益;(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二)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质量责任;(三)组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交底;(四)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国家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二)参与工程质量交底,解答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三)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五)组织工程自检,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二)参与工程质量交底,对设计、施工单位提出质量要求;(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四)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6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____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____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____安全生产检查,____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____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____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组织质量检查等。
3. 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查时间和方法等内容,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评估、质量证明等工作,通过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检查: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6. 质量记录和报告:建立质量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数据、文件和记录进行整理,形成质量报告,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7. 质量培训:建立质量培训制度,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8. 纠纷处理: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对工程质量纠纷进行处理和调解,保护工程主体权益,确保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质量事故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审批单位。
三、质量目标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建设工程项目五制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五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加强各类管理制度的执行,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五制管理制度的内容1.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各职责部门及其工作职责。
项目组织结构应当符合项目规模和要求,保障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
2.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项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项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3.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应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4.进度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进度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监督检查办法。
项目进度应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
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五制管理制度的执行1.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五制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得到严肃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
2.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五制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项目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3.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五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四、五制管理制度的监督1.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五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被严肃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五制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建设工程管理 四项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四项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核心环节,是工程施工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和管理规定,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手段。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是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撤回、修改和补充程序、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存档和保管要求、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和验收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包括建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奖惩制度等。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实施可以全面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施工效率,降低质量风险。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合理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质量和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程环节。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基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工程安全。
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社会责任的体现,是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全套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工程投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高效节能”的原则,推动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加强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做到依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团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项目投资合理,效益显著。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获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施工单位承揽工程施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做好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和程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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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制度(草稿)一、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工程计量支付是指建设单位(业主)根据合同文本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款,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支付和工程完成后的一次性支付。
为规范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确保工程计量支付的准确及时,避免工程款的超付或少付,并为工程决算和审计留有完备的工程款支付资料,现将工程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程序和表格(格式)的使用要求作出如下规定:1、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组成及表格(格式)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由《封面》、《工程支付总表(表一)》、《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工程计量申请明细表(表三)》、《工程计量表(表四)》、《工程计量表(表四)》相关附件(另行装订)组成,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一。
2、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的编制要求1)工程计量支付资料由施工单位(工程承包人)填写申报。
2)封面应将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及计量支付期号按合同文件和顺序填写,并加盖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公章。
3)《工程支付总表(表一)》数据由《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及合同和上期末批准的支付金额按分部工程汇总后填写,经相关人员审核并签名后,由建设处处长签名作为财务支付的凭证。
4)《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的项目名称及清单编号应与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及清单编号完全一致,项目顺序也应与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顺序相同,经批准的变更增加项目应按变更(增加)项目的分部工程分类依次填写在原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后增加的变更部分。
《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的数据由合同和上期末批准的《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的项目及金额以及《工程计量申请明细表(表三)》中的工程数量计算汇总填写。
为能够了解和掌握项目总体计量和支付情况,无论该项目本次有无计量和支付,合同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所有项目(包括经批准的变更增加项目)应全部填写在《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中。
5)《工程计量申请明细表(表三)》的计算和填报依据为《工程计量表(表四)》,填报人将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处现场管理人员批准的《工程计量表(表四)》的项目和数量,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分类依次填写,并将相同清单项目批准数量相加后填入《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的对应项目中。
6)《工程计量表(表四)》是所有工程计量支付申报和审批的依据,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已经完成经自检合格的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包括经批准的合同外工程)以及监理和建设处现场管理人员检查、检验并满足合同要求的证明资料填写《工程计量表(表四)》,报监理和建设处现场管理人员审核,监理和建设处现场管理人员判定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并核定工程数量后签署意见。
《工程计量表(表四)》填写应详细准确,计量依据明确,草图绘制和尺寸标注应全面清晰,申报和审批的工程量计算式应能反映数据来源并计算准确。
测量、检测、试验、相关会议纪要和文件以及影像等资料作为附件另行装订,工程计量支付申报和决(结)算报审时随手续完备的《工程计量表(表四)》一并报出,附件是佐证和支持工程计量表(表四)中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的依据。
3、工程计量支付申报和审批工作流程施工单位首先整理手续完备的《工程计量表(表四)》及其附件,按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将批准的同一项目若干份《工程计量表(表四)》的工程数量逐一填写在《工程计量申请明细表(表三)》中并按清单项目小计;其次将《工程计量申请明细表(表三)》中按清单项目小计后的工程数量填入《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中;再次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计算各项申请支付金额,按分部分项小计并相加后得出申请支付总额;最后将《工程量清单支付汇总表(表二)》中分部工程申请支付金额填入《工程支付总表(表一)》,根据合同文件和表格内容计算本次申请支付的实际金额。
施工单位按上述程序和要求编制完成后与封面一同装订,完善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工程计量表(表四)》附件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机构审核完成并签署审核意见和日期后转报建设处审核。
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在审核过程中应由监理机构和建设处内部相关部门自行传递,不得由施工单位代为传递。
施工单位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最终由建设处处长签字生效,施工单位凭批准的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到建设处计划部门办理拨款单,建设处财务科据此拨款。
附《工程计量支付申报和审批工作流程图》工程计量支付申报和审批工作流程图4、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的保存1)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一式六份,施工单位报出时自留一份,报出五份,监理机构、建设处有关部门审核后各留一份,最终二份报分管副处长、处长审核签字。
手续完备后,其中一份返还施工单位,一份交建设处计划科留存并由建设处计划科出具拨款通知单。
工程计量表(表四)附件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报出时自留一份,另二份随计量支付申报资料(表格)报审,建设处工程科、计划科审核后各留一份。
2)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和建设处工程科、计划科应做好工程计量支付申报资料审批与传递的收发记录工作。
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因外部条件的变化或限制,以及设计方案或设计意图改变等各方面原因,必须对工程的施工方案(工艺)、基线标高和平面位置以及结构或几何尺寸进行的变更。
工程变更分为工程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类,一类是通过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必要的设计变更,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经济,同时确保工程完成后能够满足适用安全稳定的要求;另一类是因外部条件的变化或限制以及为满足设施的功能需要对工程施工方案(工艺)的变更或对质量或技术标准的改变。
工程变更可由施工单位提出要求,也可由建设单位(包括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要求。
为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使工程变更在合同文件的约束范围内并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和合同条款要求,现对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1、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的一般要求1)工程变更必须经建设处处长同意并签发书面工程变更通知后方可实施,凡工程变更项目超出合同范围并涉及增(减)工程经费的,施工单位须另行申报,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处有关部门、分管处长、处长审核批准后调整合同总价。
2)工程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超过批准的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时(合同外),须由建设处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其中凡涉及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投资调整额大于50万元的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3)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工程量重大变更,单项费用超出原合同总价2%,或超出原合同清单项目单项费用20%,且可能使项目总费用突破批复概算的,应按工程变更处理并需征得概算批准部门的同意。
4)因外部条件的变化或限制等特殊情况,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方案(工艺)变更,并增加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增加一次性投资超过5万元时,由建设处报经投资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在工程变更审核审查办理过程中,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工程变更洽商记录,与会各单位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作为建设处发出的工程变更(补充)通知附件。
6)施工单位因机械设备配套、工艺技术水平、施工组织管理以及工程措施等原因要求的工程变更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经批准的此类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超合同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时应考虑的工程措施及其费用(包括应承担的风险)不能作为工程变更处理,由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行负责。
2、工程变更资料的组成及表格(格式)工程变更资料由《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因工程变更而发生工程经费变更的申报及审批资料组成。
工程经费变更的申报及审批资料有:《封面》、《工程经费变更指令(表一)》、《工程经费变更报审表(表二)》、《变更工程量清单(表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组成分析表(表四)》、《甲供材变更数量分析表(表五)》,表格样式详见附件二。
3、工程变更资料的编制要求1)《工程变更申请单》为施工单位专用表格,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填写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签名后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转报建设处审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形成的书面工程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变更审核审查的依据。
《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由建设处总工办结合工程变更洽商统一扎口办理,建设处处长签发后生效。
建设单位(包括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由建设处总工办统一扎口办理,建设处处长签发后生效。
工程经费变更的申报及审批资料仅在发生工程经费变更时使用,由施工单位按表格内容要求填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处有关人员及部门审核后经处长批准并签发工程经费变更指令。
2)《工程变更申请单》、《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工程经费变更资料(含《封面》及《工程经费变更指令(表一)》和工程经费变更报审表(表二)》)的编号应反映日期和序号,统一规定为日期加序号的8位数字,如07022803和07031801,即表示为2007年2月28日的第3号和2007年3月18日的第1号。
工程经费变更资料中的《封面》及《工程经费变更指令(表一)》和《工程经费变更报审表(表二)》的编号应该一致。
4、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工程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工程变更申请,监理机构(总监)和建设处现场管理人员(工程科)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分管副处长、处长审核,在工程变更审核审查办理过程中,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处长审核同意后交建设处总工办结合工程变更洽商统一扎口办理工程变更相关事宜,并由处长签发《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
建设处(包括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直接由处长签发《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
施工单位接到经处长签发的《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后按要求组织实施,涉及合同经费变更的由施工单位编报工程经费变更申请,处长在监理机构、建设处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核后签发《工程经费变更指令(表一)》并调整合同总价,需要工程决算审批部门审定的变更工程经费可按批准经费的60%~80%控制支付,待决算批复后结清。
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图》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图5、工程变更资料的审核与保存1)《工程变更申请单》一式二份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处相关部门审批,经处长批准后一份由总工办留存,一份返施工单位留存;《工程变更(补充)通知单》一式五份,分别发送施工单位、监理机构和建设处计划科、工程科各一份,一份由总工办留存;工程经费变更申报及审批资料应按第2款(工程变更资料的组成及表格(格式))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报监理机构和建设处有关部门审核,经处长审核批准后一份由建设处计划科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