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工艺规程
UT通用工艺规程

UT通⽤⼯艺规程1 适⽤范围1.1 本规程适⽤于公司承压设备采⽤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仪检测⼯件缺陷的超声检测⽅法和质量分级。
1.2 本规程适⽤于⾦属材料制承压设备⽤原材料或零部件和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也适⽤于⾦属材料制再⽤承压设备的超声检测。
1.3 本规程规定了承压设备厚度的超声测量⽅法。
1.4 与承压设备有关的⽀撑件和结构件的超声检测,也可参照本规程。
2 依据标准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 《压⼒容器》NB/T47013-2015 《承压设备⽆损检测》3 术语和定义本规程引⽤设术语和定义按照NB/T47013.1中第3条款及NB/T47013.3中第3条款的界定。
4 检测⼈员4.1 超声检测检测的⼈员应满⾜NB/T47013.1的有关规定。
4.2超声检测⼈员应具有⼀定的⾦属材料、设备制造安装、焊接及热处理等⽅⾯的基本知识,应熟悉被捡⼯件的材质、⼏何尺⼨及透声性等,对检测中出现的问题能作出分析、判断和处理。
5 检测设备和器材5.1 推荐使⽤下⾯的超声仪仪器型号产地HS600 武汉中科PXUT-350C 南通友联5.2 检测仪器、探头和组合性能5.2.1检测仪器采⽤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检测仪,起⼯作频率按-3dB测量应⾄少包括0.5MHz-10MHz频率范围,超声仪器各性能的测试条件和指标要求应满⾜NB/T47013.3附录A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件,测试⽅法按GB/T27664.1的规定。
圆形晶⽚直径⼀般不应⼤于40mm,⽅形晶⽚任⼀边长⼀般不应⼤于40mm,其性能指标应符合NB/T47013.3附录的要求并提供证明⽂件,测试⽅法按GB/T27664.2的规定。
5.2.3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5.2.3.1 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包括⽔平线性、垂直线性、组合频率、灵敏度余量、盲区(仅限直探头)和远场分辨⼒。
5.2.3.2 新购置的超声检测仪器和探头,或仪器和探头在维修或更换主要部件后及检测⼈员有怀疑时应测定仪器和探头的组合性能。
铸件 UT规程(全格式)

1、适用范围1.1、本规程适用于×××现场A型显示脉冲反射法对厚度≥30mm的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进行超声波探伤。
1.2、在交货时,由供需双方商定铸钢件超声探伤的以下要求检验区域及使用的探头纵波直探头的探伤灵敏度铸钢件质量的合格等级,允许对平面型缺陷和非平面型缺陷提出不同等级要求。
1.3、引用标准GB/T7233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定方法ZB Y 344 超声探伤用探头型号命名方法ZB Y 231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ZB Y 230-1984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ZB J 04 00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2、检验人员2.1检验人员应按GB/T 9455规定取得资格证书。
2.2、铸钢件超声检测人员,应具有铸钢材料、铸钢工艺、铸钢缺陷及热处理等基础知识。
3、设备3.1、仪器仪器应符合ZB Y 230-1984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3.2、探头3.1.1、纵波探头的晶片直径在10~30mm范围。
当被检铸钢件表面粗糙时,使用有软保护膜的纵波直探头。
3.1.2、应使用K值为1、1.5、2、2.5、3的横波斜探头。
3.1.3、纵波双晶探头两晶片之间的声绝缘必须良好。
3.3、仪器系统的性能仪器系统的灵敏度余量和分辨力应符合ZB J 04 00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的要求。
并满足:A、使用2~2.5MHz的探伤频率,纵波直探头的灵敏度余量不小于30dB,横波斜探头的灵敏度余量不小于50 dB.B、在相应的探伤频率范围,纵波直探头和横波斜探头测试的分辨力应满足下表规定:表13.4、试块3.4.1、对比试块用铸造碳钢或低合金钢材料制作,其超声衰减系数应与被探伤铸钢件的衰减系数相同或相近。
制作对比试块的材料必须预先进行超声探伤,不允许存在等于或大于同声程φ2当量平底孔的缺陷。
对比试块侧面要标明试块的名称、编号、材质、透声性。
UT10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

1. 明确检测对象和检测要求;
2. 选择检测技术、检测面和检测方向;
3. 选择仪器、探头和耦合剂;
4. 选择试块,确定探伤灵敏度; 5. 选择扫查方式:垂直于钢板压延方向、100mm间隔, 平行线扫查;钢板剖口预定线两侧各50mm范围内,作 100%扫查; 6. 仪器调节 7. 表面补偿
8.检测部位示意图
检测部位示意图:
产品名称 液化气罐 第二步编制焊缝检测工艺卡
产品编号
2007F148
部件名称
部件编号 材料牌号 检测项目 表面状态
/
/ 16MnR 对接焊接接头 打磨 HS600 2.5P13×13K2
厚度
规格 检测时机 坡口形式 焊接方法 仪器编号 试块种类
42mm
φ12300×42mm 焊后36h X 手工焊 FE0225 CSKⅠA CSK Ⅱ A
厚度
规格 检测时机 坡口形式 焊接方法 仪器编号 扫描线调节 检测灵敏度 扫描线调节 检测灵敏度 表面补偿 扫查方式 检测比例
150mm
φ2000×150mm 机加工后
FE0220 声程1︰3 150/φ2平底孔 深度1︰4 内圆面v形槽波高80% 4db 全面扫查 100%
探头
参数
耦合剂 检测面 技术 要求 检测标准
通常它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 部件名称 工 部件编号 材料牌号 件 检测项目 表面状态 仪器型号 仪器 探头 参数 检测面 探头型号
按图纸、按文件 缸体、钢板 图纸或厂内编号 钢号 按检测对象分为锻件、钢板和焊接接头 粗糙度,或打磨漏出金属光泽 CTS--22 根据检测标准和被检测对象选择最合适 的探头(直、斜、双晶)
日期
日期
检测部位示意图:
UT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

(4)工艺规程中每一步骤都要写清楚做什么、由谁去做、采用什么设备和辅助器材、什么时机做、按什么标准做;
(5)采用非标准检测工艺(如非标准温度围的渗透检测、探头移动区不符合要求的超声波检测、焦距不符合要求的射线检测等)时,应对该检测工艺进行验证;
(6)明确对操作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6)当重要因素改变时应对改版后的工艺文件重新进行验证;
(7)要达到按照操作指导书操作的结果一定能满足现行标准要求的目的;
(8)操作指导书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应Ⅱ级资格的人员编制,由检测责任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
3.2操作指导书的编制原则
操作指导书编制三原则:“针对性、符合性、可操作性”
(1)针对性
要针对特定的检测对象,编制特定的无损检测工艺措施。指定检测设备、器材及工艺参数;
3.1操作指导书的编制要点
(1)一般为表卡式样,以图表为主,适当辅以文字说明;
(2)针对某一具体产品、工件编制的专用操作指导书;
(3)所编制的操作指导书应覆盖所检对象,是对工艺规程和施工方案的细化;
(4)检测方案和程序明确,要有各项参数,操作者可以直接运用或获取这些数据操作;
(5)确定操作指导书中的各参数之前应进行适应性验证,达到最佳匹配;
(7)要融入其它施工质量验收规中有关无损检测方面的容(如SH/T354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4.7条的要求:无损检测单位应按SH/T3503的规定提交无损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在检测前提交供被检设备排版图和标有焊缝编号的管道单线图或焊缝布置图);
2.3工艺规程至少应包含以下容
⑥“焊接方法”按委托单或焊接工艺文件规定的焊接方法填写,如手工焊、埋弧自动焊、氩弧焊等。板材和锻件杠划,表示不适用。
UT焊缝工艺

压力容器焊缝超声波检测工艺规程1 适用范围1.1 本工艺规程适用于母材厚度8~120mm锅炉、钢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对接缝的超声检测。
1.2 本工艺不适用于弯头与直管、带颈法兰与直管、回弯头与直管以接焊缝的超声波探伤与评级。
2 引用标准2.1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2.2 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2.3 JB4126 《超声波检验用钢制试块的制造和控制》2.4 ZBJ04 001《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2.5 ZBY230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2.6 ZBY231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3 人员要求3.1 从事超声波探伤的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从事与考核项目及级别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
3.2 应具有丰富的超声波检测经验,掌握一定的材料、焊接基础知识。
3.3 超声波检测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查一次,校正视力不低于1.0。
3.4报告编制、审核人资格不低于UTⅡ级,初级人员从事超声波检测辅助工作。
4检测仪器、试块、耦合剂4.1 检测仪器应采用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其工作频率范围为2.5~5mHz。
仪器至少在荧光屏满刻度的80%范围内呈线性显示。
衰减器具有80dB 以上连续可调,步进级每档不大于2dB,其精度为任意相邻12dB误差在±1dB 以内,最大累计误差不超过1dB。
水平线性误差不大于1%。
垂直线性误差不大于5%,在使用过程中,每隔三个月仪器水平线性和垂直线性进行一次测定。
测定方法按ZBY 230规定进行。
4.2 探头4.2.1 斜探头声束轴线水平偏离角不应大于2°,主声束垂直方向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4.2.2 斜探头每个工作日应在标准试块上校准试块上校准前沿距离、K值和主声速偏离。
4.3 仪器和探头的系统性能在达到所探工件的最大检测声程时,其有效灵敏度余量应大于或等于10dB。
3UT--超声检测通用工艺规程-83

超声检测通用工艺规程1.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特制订本通用工艺规程,本规程对超声检测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做出了规定。
2.适用范围2.1 本规程适用于金属材料制承压设备用原材料或者零部件和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也适用于金属材料制在用承压设备的超声检测。
2.2本规程规定了承压设备厚度的超声波测量方法。
3.编制依据下列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3.1 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3.2 GB/T11259《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用钢参考试块的制作与检验方法》3.3 GB/T27664.1《无损检测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与检验第1部分:仪器》3.4 GB/T27664.2《无损检测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与检验第2部分:探头》3.5 JB/T8428 《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用试块》3.6 JB/T9214 《无损检测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检测系统工作性能测试方法》3.7 JB/T10061《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3.8 JB/T10062 《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3.9 NB/T47013.1《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部分》3.10 NB/T47013.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4.职责4.1 检测责任师职责4.1.1负责协助技术负责人对检测过程质量进行控制。
负责编制新的检测项目方案或计划,参与组织实施。
4.1.2负责收集查询检测所需的标准和技术资料。
确定检测方法并负责编制检测作业指导书。
负责确保无损检测所使用的受控文件有效并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4.1.3追踪无损检测新技术及发展动态,向无损检测技术负责人反映现有人员技术及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检测要求和发展需要,并提出建议和计划。
4.1.4负责编制《金属检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检测方案或工艺卡。
超声12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超声12无损检测工艺规程.doc超声无损检测工艺规程1. 引言介绍超声无损检测技术(UT)的基本概念,以及其在工业检测中的重要性和应用领域。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本工艺规程的制定目的,以及适用的检测对象和环境。
3. 术语和定义列出与超声无损检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定义。
4. 检测设备和仪器4.1 超声波检测仪器详细描述所需超声波检测仪器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2 探头和配件列出所需探头类型、规格以及耦合剂、楔块等配件的要求。
5. 检测前的准备5.1 设备检查与校准确保所有检测设备和仪器处于良好状态,并进行必要的校准。
5.2 工件表面准备描述工件表面的清洁、打磨等准备工作,以确保良好的超声波耦合。
5.3 安全与防护强调检测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和环境安全。
6. 检测工艺流程6.1 检测参数设置根据工件材料、厚度和预期缺陷类型,设置超声波频率、增益、延迟等参数。
6.2 探头选择与耦合选择合适的探头类型和角度,确保探头与工件表面有良好的耦合。
6.3 扫描与数据采集详细描述探头在工件表面的移动路径和速度,以及数据采集的方法。
6.4 数据分析与缺陷识别介绍如何通过分析超声波信号来识别和定位潜在的缺陷。
7. 缺陷评定与分类7.1 缺陷评定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如ASTM、EN等,对检测到的缺陷进行评定。
7.2 缺陷分类和报告将缺陷按照严重程度分类,并编制详细的检测报告。
8. 质量控制与保证8.1 内部质量控制描述内部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定期的设备校准、人员培训和检测复核。
8.2 第三方审核与认证如果适用,说明第三方审核和认证的要求和流程。
9. 检测记录与文档管理9.1 检测记录详细记录每次检测的参数、结果和环境条件。
9.2 文档管理确保所有检测记录和报告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
10. 维护与校准10.1 设备维护定期对超声波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以保持其性能和精度。
10.2 定期校准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和行业标准进行设备的定期校准。
UT工艺

超声波探伤通用工艺1 总则1 适用范围本工艺适用于公司承接的电站及其他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母材厚度为6mm~400mm全焊透熔化焊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对接焊接接头的超声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1.2 编制依据1.2.1 《钢制压力容器》 GB1501.2.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1.2.3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2.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JB/T4730—20051.2.5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 820-20021.2.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1.2.6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042 检验人员2.1 超声波探伤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探伤报告必须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超声波探伤人员编写,并由技术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发。
2.2 探伤人员应熟悉本作业指导书的各条规定,并能按规定的探伤工艺熟练地操作。
2.3 探伤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
3 准备工作3.1 技术准备3.1.1 根据检验协议及客户提交的《金属试验委托单》了解检测规范、被检工件材质、规格、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等。
3.1.2 确定检验比例、检验数量、检验工作质量等级、受检工件质量验收级别。
检测时机及抽检率的选择等应按法规、产品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原则进行。
3.2 现场情况及现场准备3.2.1 了解被检工件结构、焊接位置、坡口型式、内壁加工情况、对口间隙、焊缝的中心位置和环境情况。
并对现场安全设施及检测环境进行评价。
3.2.2 对焊接接头的表面质量及外形尺寸应进行检查,对有影响检验结果评定的表面形状突变应进行适当的修磨,并做圆滑过渡,内壁加工面应满足超声波检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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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 Specimen No.: Demo. Report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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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ULTRASONIC EXAMINATION PROCEDURE 1.适用范围 1. SCOPE OF APPLICATION This procedure is compil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1.1 本规程按 ASME 第 V 卷和第 Ⅷ第 1 分册要求编制。 ASME Code Section V and Section Ⅷ Division 1. 1.2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procedure a pulse-echo type of ultrasonic 1.2 按规程对规范产品的检查用脉 instrument shall be used for Code product examination. Single probe, 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以单斜 angle beam scanning shall be the principal method, if necessary, straight 探 头扫查为主要方法,必要时可 辅以直探头扫查。 beam scanning may also be used. 1.3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ultrasonic examination of 1.3 本规程适用于板厚≥8mm 钢 butt-welded, full penetrated joint in wrought ( rolled, drawn, forged or 制压力 容器全焊透对接焊缝的 extruded) material with thickness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5/16in.(8mm) 超声检查(包括焊缝金属和热影响 detecting, locating and evaluating the reflectors from the weld metal, 区)。 1.4 本规程不适用于单面焊部分焊 heat affected zone and base metal adjacent the weld. 1.4 Ultrasonic examination of single side welded partial penetrated welds 透焊缝的检查,也不适用于奥氏 and austenitic steel welds are not considered to be within the scope of 体钢焊缝的的检查。 1.5 除非其他程序经批准、有关具 this procedure. 1.5 Unless other procedure has been approved and accepted that may 体要求经认可,UT 有关方法、评 specify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ultrasonic examination relating to 定、要求应按本规程。 method, evaluation, and detailed technique and requirement shall be in 2.无损探伤人员 2.1 无损探伤人员应按本公司根据 accordance with this procedure. SNT-TC-IA(现行版)制定的“NDE 2. NDE PERSONNEL 2.1 NDE personnel shall be qualified and certified according to 人员培训、考试、资格鉴定和认 NJBST’S Written Practice QCD-011 based on SNT –TC-IA (Current 证的实施细则”进行资格鉴定和 认证。 Code Accepted Edition). 3.一般探伤要求 3. GENERAL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3.1 探测范围 3.1 Examination coverage 应通过探头在探测面的移动, The volume shall be examined by moving the search unit over the 使焊缝全体积均受超声束扫查。 examination surface so as to scan the entire examination volume .Each pass of the search unit shall overlap a minimum of 10% of the transducer 探头的扫查路径应至少重叠探头 (piezo-electric element) dimension perpendicular to the direction of the 横向宽度的 10% 3.2 探头移动速度 scan. 探伤时,探头移动速度应不大 3.2 Speed of Search Unit Movements 于 150mm/s。 The speed of search unit movement for examination shall not exceed 6 3.3 记录水平 in./sec (150mm/sec.) 凡波高超过 50% DAC 基准线而 3.3 Recording Level 未予返修的讯号均应记录在案。 All reflections from uncorrected areas having responses that exceed 50% 4.超声仪、探头和参数 of reference level shall be recorded. This record shall locate each area, 4.1 超声仪 the response level, the dimensions, the depth below the surface, and the 应使用下列脉冲反射式超声仪: classification. 4. ULTRASONIC INSTRUMENT, SEARCH UNIT AND PARAMETERS 4.1 Ultrasonic Instrument A pulse-echo type of ultrasonic instrument shall be used. The following instruments are recommended in examination. Instrument Type CTS-26 Manufactured by Shantou,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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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ULTRASONIC EXAMINATION PROCEDURE
DEMONSTRATION CERTIFICATION
I hereby certify that this
procedure has been demonstrated on a test
specimen with known defects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Authorized Inspector according to the ASME Code Section V, T-150 as required by Section Ⅷ Div.1. UW-53 and Appendix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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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ULTRASONIC EXAMINATION PROCEDURE
ULTRASONIC EXAMINATION PROCEDURE 超 声 波 检 验 工 艺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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