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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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及其处罚原则

共同犯罪及其处罚原则

定义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同时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传统刑法理论:○行为人为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指各行为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2)①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有作为与不作为。

共同犯罪行为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共同的行为;二是共同的不作为;三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②按照共同犯罪的分工,共同犯罪行为表现为四种方式: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③共同犯罪的共同行为,可能是行为人共同实施实行行为,也可能是分担实施不同的行为,即有人实施实行行为,有人实施组织行为,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这些都是共同犯罪。

★共谋,是指二人以上为了实施特定的犯罪而进行的谋议,可能是策划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商讨如何实施犯罪,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可见共谋本身就是共同犯罪行为,所以参与犯罪谋议而未参与犯罪实行,应当认为构成共同犯罪。

(3)★共同实施的犯罪中是结果犯并发生危害后果时,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后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和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1)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第二,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并且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第三,共同犯罪人概括地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即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的危害结果以及共同犯罪行为会引起的危害结果。

【免费下载】 刑法总论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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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共同犯罪一、概述(一)概念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成立要件1、主体要件:行为人为二人以上首先,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其次,二人以上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注意:(1)间接正犯(以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问题(2)共同犯罪在犯罪主体方面有时还涉及到犯罪人的身份单位犯罪也可能出现单位共同犯罪,即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故意犯罪,同时,也可能出现单位和个人共同犯罪,如甲教唆乙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客观要件: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1)都是犯罪行为(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①共同的作为,如甲、乙共同动手抢劫丙的财物②共同的不作为,如甲、乙夫妻二人共同遗弃年老有病的父亲丙,致丙走投无路而自杀③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保安与意图盗窃人按照事前约定,在盗窃时,保安佯装睡觉,不加制止,致盗窃人盗窃大量财物(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①实行行为,即实施符合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的行为实行犯≠行为(犯罪行为,包括实行、组织、教唆、帮助行为)人实行行为≠行为②组织行为,即组织、领导、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③教唆行为,即故意劝说、收买、威胁或采用其他办法唆使他人故意实施犯罪的行为④帮助行为,即故意提供信息、工具或者排除障碍协助他人故意实施犯罪的行为(4)每一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3、主观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1)共同的认识(认识因素)第一,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第二,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并且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第三,共同犯罪人概括地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区别刑法对于犯罪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界定,而在犯罪中,有时会涉及到共同犯罪和从犯罪两个概念。

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呢?本文将从主体关系、犯罪形态、主观要素等方面进行探究和分析。

一、主体关系的区别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更多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事实产生的结果是他们各自为自己所为的结果,互不干涉。

从犯罪则是指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帮助、支持下实施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从犯罪的实施离不开主犯的帮助。

二、犯罪形态的区别共同犯罪往往表现为多人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行为,各自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而从犯罪则是指主犯实施犯罪行为时,从犯提供帮助、支持,协助其完成犯罪行为。

三、主观要素的区别在共同犯罪中,每个参与者都具备主观故意,即每个人都是犯罪的直接主体,承担着对所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负有完全的责任。

而在从犯罪中,从犯并非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只是以各种方式为主犯提供帮助,其故意行为并非直接针对犯罪的结果。

四、刑事责任的区别共同犯罪和从犯罪在刑事责任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共同犯罪的参与者对犯罪行为承担着共同的刑事责任,即每个参与者都承担着同等的犯罪责任。

而从犯罪的责任则较为特殊,从犯通常对犯罪行为承担附带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和从犯罪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在主体关系、犯罪形态、主观要素以及刑事责任等方面,两者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规定。

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对于刑法的适用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准确判断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区别,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界定给予了明确的规定,通过研究两者的区别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性。

同时,对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也有指导意义,能够帮助判断和处理涉及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案件。

总之,共同犯罪和从犯罪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区别,从主体关系、犯罪形态、主观要素和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论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参与

论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参与

论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参与一、本文概述共同犯罪,作为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涉及多个行为主体在犯罪过程中的相互协作与影响。

不作为参与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近年来逐渐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共同犯罪中不作为参与的内涵、特征、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本文将对共同犯罪中不作为参与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与其他犯罪形式的区别。

通过分析不作为参与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其独特的法律属性和社会危害性。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探讨不作为参与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与其他犯罪主体的关系等方面。

本文将对不作为参与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包括刑事责任的认定和量刑标准的确定等。

二、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参与概述在共同犯罪的理论框架中,不作为参与是一种特殊而重要的形式。

不作为,通常指的是行为人在有能力履行某种义务或采取某种行动的情况下,故意选择不行动。

在共同犯罪的背景下,这种不作为可能表现为对他人犯罪行为的默许、支持或协助,即便行为人本身并未直接实施犯罪行为。

在共同犯罪中,不作为参与往往涉及到行为人的心理态度、行为能力和社会关系等多个方面的考量。

例如,行为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他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否对犯罪行为持支持或默许态度,以及是否通过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或便利等。

不作为参与在共同犯罪中的法律定位和责任认定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般来说,不作为参与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往往不如直接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明显,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认定不作为参与者的责任,以及如何平衡各参与者之间的责任分配,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共同犯罪中的不作为参与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量。

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共同犯罪的理论体系,也有助于指导司法实践,更好地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三、不作为参与在共同犯罪中的责任认定在共同犯罪中,不作为参与者的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

浅论几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浅论几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按照他 的犯罪 情节减轻处 罚或 者免除处罚 ; 唆他人犯 对教 罪的 , 当按 照他 在共 同犯罪 中所起 的作用处 罚 。教 唆不 应
满 十八 岁 的人犯 罪的 , 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 被教 唆的人没 有犯被 教唆 的罪 , 对于教唆犯 , 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 ” 虽然刑法 对共同犯罪 各犯 的刑 事责 任 已经 作 出了 明
团首要分子 刑事 责任 范 围 问题 , 论 界 曾 出现 了 三种 观 理
轻、 减轻处 罚或者免 除处罚 ; 于被胁迫参加 犯罪 的 , 当 对 应
点: 一为 自行罪行负 责说 , 为 首要 分子 的刑 事 责任 仅限 认
于 自己本身 的行为 , 而不 能对 犯 罪集 团 的整个 犯罪 负 责 ;
总额作为确定各共 同犯罪人 的刑事责 任的标准 ; 四为分 担 数额说 , 即各 共 同犯 罪 人 应对 本 人 “ 当分 担 的数 额 ” 应 负 责 ; 为综合 数额说 , 五 主张考 虑全案 因素 , 确定 各共同犯 罪
行为 的大小 , 然后据此定 罪量刑 。在司法界也存 在三种 观
团所犯 全部罪行 承担 责任是 理所 当然 的。 因为他 们虽 然
集团的全部罪行在 预备 和实施 的过程 中更 是 离 不开 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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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论 几 种 同犯 的刑 事 责 任 共 罪
张 素 英
( 北 科 技 大学 人 民 警 察 学 院 , 北 石 家 庄 河 河 100 ) 50 0
在司法实践 中, 常常遇 到共 同犯 罪的刑事责任 承担 问
题 , 然 关 于 共 同犯 罪 的 理 论 研 究 不 断 深 入 , 条 规 定 也 虽 法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与从犯罪比较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与从犯罪比较

刑法中的共同犯罪与从犯罪比较在刑法领域中,共同犯罪和从犯罪是两种常见的概念。

它们在法律界和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确定刑事责任和判决量刑都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对共同犯罪和从犯罪进行比较,并探讨其在法律层面上的差异和应用。

一、定义与特点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个或多个人共同策划、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

这些人以共同的犯罪意图,分工合作,并共同承担犯罪结果及责任。

共同犯罪的特点是犯罪主体之间具有合谋、共同行动和共同责任的关系。

从犯罪则是指在主犯实施犯罪行为时,有人参与、协助实施犯罪行为,但其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次。

从犯罪往往是在主犯的指使下或者提供帮助的情况下参与到犯罪行为中。

与共同犯罪相比,其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相对较小。

二、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法律责任有一定的差异。

就共同犯罪而言,各个共犯负有共同的犯罪责任。

无论实施犯罪行为的程度如何,均应当承担共同的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行为的结果与过程中,各个共犯互相影响,共同犯罪共同实施的结果直接影响了各人的刑事责任。

相比之下,从犯罪的法律责任较为特殊。

从犯罪的刑事责任与其在犯罪行为中发挥的作用有一定的关联,但通常较为轻微。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刑法规定,从犯罪的刑事责任可能包括从犯罪的共同责任、减轻处罚或免罪等。

三、证明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犯罪和从犯罪的证明要求亦存在一定的差异。

对于共同犯罪,除了证明各犯罪主体之间的合谋和共同行动,还需要证明各个共犯之间的犯罪意图和共同责任关系。

法庭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往往需要依据犯罪事实、物证、证人证言等,综合评判各个共犯的犯罪份额和责任。

相反,从犯罪的证明要求较为宽松。

主要是需要证明从犯罪人的参与和协助行为,以及他们对于主犯的刑事责任的帮助或促成。

从犯罪通常是在主犯的指示下进行,其作为从犯的证明可能需要依据证人证言、通信记录、物证等相关证据。

四、量刑倾向对于刑事量刑而言,共同犯罪和从犯罪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和倾向。

探索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

探索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

探索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

探究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正确定罪与判决,也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定义、罪责划分、共犯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实际应用等方面对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进行探讨。

一、法律定义与罪责划分犯罪共犯与从犯关系是刑法学中的概念,与刑法中的主犯、从犯、共谋犯等密切相关。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共犯是指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有同等犯罪故意,并应当对所犯罪行负刑事责任。

而从犯则是指帮助、教唆、协助或者包庇主犯实施犯罪行为,对所犯罪行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故意不同于主犯。

犯罪共犯与从犯在法律定义上存在明显的差别。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共犯与从犯的罪责划分是不同的。

主犯为犯罪的主体,其具有直接而直接的故意,应当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而犯罪共犯与从犯则作为辅助者,其罪责较轻。

犯罪共犯与从犯的罪行构成和责任程度在法律上存在明显的区分。

二、犯罪共犯的构成要件要判断是否存在犯罪共犯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共同犯罪的行为。

共犯需要与主犯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可以是共同在案发现场实施犯罪、共同策划犯罪等。

共同犯罪行为是判断共犯关系的关键点之一。

2. 同等犯罪故意。

共犯需要与主犯具有同等的犯罪故意,即对犯罪行为有共同的认识和意图。

只有当共犯与主犯之间的犯罪故意相一致,共犯关系才能成立。

3. 协作关系。

共犯之间需要有一定的协作与合作关系。

共犯之间的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是判断共犯关系是否存在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当上述构成要件齐备时,才能确定存在犯罪共犯关系。

三、从犯的界定从犯是指帮助、教唆、协助或者包庇主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从犯在犯罪中起到辅助作用,但其犯罪故意通常与主犯不同。

从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

从犯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帮助行为。

从犯需要提供帮助或者协助主犯实施犯罪行为。

帮助行为可以是提供物质上的援助,也可以是提供精神上的支持。

《刑法》第五章共同犯罪

《刑法》第五章共同犯罪

第五章共同犯罪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简答题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注意人的概念自然人法人二、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1.有二个以上的犯罪主体。

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也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一般主体资格。

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参与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人。

二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实际只有一人具有犯罪主体资格,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注意选择题2.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犯罪行为整体。

共同犯罪行为包括:(1)实行行为;(2)帮助行为;(3)组织行为;(4)教唆行为;(5)共谋行为。

(1)从行为形式讲,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应当注意,有共谋行为而未参与犯罪实行的,也可以构成共犯。

选择题例如,甲乙丙三人共谋走私毒品,共同集资100万元,由丙购买毒品走私。

甲乙虽然没有亲自实行走私行为,也成立共犯。

(2)另外,共谋实行犯罪,在现场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在一旁站脚助威的,也认为是共犯。

例如,甲乙二人见三名学生在用扑克牌赌博,赌资放在地上,遂生抢劫之心。

两被告人约定以吹口哨、打手势为暗号一起动手实施抢劫,并佯装看赌牌靠近学生。

期间,甲多次暗示,但乙迟迟不敢动手。

甲找机会抢了放在地上的赌资320元,并对一名反抗的学生拳打脚踢。

甲抢得钱后与乙扬长而去。

事后,甲乙分别分得赃款180元和140元。

法院认为,甲乙二人均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3.在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包含两层意思:(1)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持犯罪性质相同的故意心态;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性质相同的故意;(2)各共同犯罪人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对互相协作犯罪亦持故意心态。

如果缺乏“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共同作案也不成立共犯。

例如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加害丙,甲乙二人在故意杀人罪上不成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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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根据犯罪分子所起的作用不同,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在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是如何承担的,详情请看下文。

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
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

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
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

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

如果行为人起先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共同犯罪,但后来发生变化,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由于胁从犯是共犯人的一种,具有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故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条件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共同犯罪刑事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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