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办法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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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密计算机用户承诺书(合集)

非涉密计算机用户承诺书(合集)

非涉密计算机用户承诺书(合集)第一篇:非涉密计算机用户承诺书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保密委员会非涉密计算机用户承诺书我承诺在使用公司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站集团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确保公司敏感信息的安全,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执行上海电气电站集团保密工作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秘密定密的规定“集团各部门或员工不准对内部文件定密级(即绝密、机密,秘密等文字)”;严格执行总公司颁发的内部重大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不准通过非涉密网络传递、保存和处理集团和下属企业重大敏感信息”;严格执行国家军工项目、军工产品保密规定“不准采用任何非国家规定的信息化工具处理军工项目、军工产品的有关信息”。

2、自愿接受和配合集团保密委组织的对计算机相关设备的专业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不利用计算机或其他信息化设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或公司重大敏感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4、对于接入公司局域网中的计算机,使用本人账号登陆。

使用PG域、VPN、KOA、邮箱等系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密码,严禁使用初始密码,密码必须为非简单密码(“简单密码”指连续的数值或字母、重复有规律的数值或字母如12345678、11111111、88888888、password 等)。

如因使用初始密码或者简单密码导致公司重要敏感信息泄漏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部门:总裁工作部承诺人姓名:日期:2012年11月1日第二篇:非涉密计算机自查报告XXXXXXXXXXXXXXXX 关于非涉密办公电脑是否处理密件的自查报告为更好地做好保密工作,杜绝非涉密办公电脑处理密件的行为,根据XXXXX要求,我局围绕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网络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对局内所有办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和网络进行全面检查。

局内X台办公电脑,均未发现非涉密计算机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制作、存储、传递和处理涉密文件、信息以及机关内部资料的行为;未感染木马病毒;未安装无线网卡等设备;未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的记录。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信息安全,提高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利用率,规范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行为。

三、计算机使用规定1. 计算机使用权限:(1)员工在公司内使用计算机需要获得上级主管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计算机。

(2)严禁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账号登录计算机系统。

2. 计算机使用场所:(1)公司确定的计算机使用场所内,禁止吸烟、饮食和喧哗,保持环境整洁。

(2)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司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室使用。

3. 计算机使用时间:(1)员工按照工作时间合理使用计算机设备,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进行无关工作的活动。

(2)非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主管报备并获得批准方可使用公司计算机设备。

4. 计算机使用记录:(1)公司将对员工在计算机上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审查。

(2)员工不得私自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使用记录。

四、网络使用规定1. 网络连接权限:(1)员工在公司内连接公共网络需要获得上级主管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连接公共网络。

(2)禁止私自连接未经审批的非法网络。

2. 网络使用内容:(1)公司规定的网络使用范围内,员工应合理利用网络设备进行工作和学习。

(2)禁止在公司网络上浏览、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

3. 网络安全:(1)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如出现网络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网络管理员。

(2)未经允许不得进行网络漏洞扫描、攻击和破坏行为。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1. 设备使用情况:(1)使用人员需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给技术人员维修。

(2)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设备的硬件和软件配置。

2. 设备保养维护:(1)公司设备管理员应对公司计算机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员工使用计算机设备时需做好设备的保护工作,避免设备的损坏。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管理,保障国家秘密的安全,本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了以下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将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提供给外部。

二、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测。

计算机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系统,防止漏洞,严禁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禁止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三、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并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四、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并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六、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心办公室负责本中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U盘或安装其他设备。

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卫生网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科室所接卫生网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八、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九、各科室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___报告。

三、中心各科室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规范,符合国家保密和安全管理规定。

xxx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草案1.0

xxx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草案1.0

xxx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公司各部门按照本制度明确的程序,经过申报、登记、审批,并在公司领导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备案的计算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第四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审批制度。

凡用于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审批。

凡未进行申报登记审批的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严禁用于存储和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必须与涉密机实行物理隔离,隔离间距大于1米,且不得连接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设备。

第五条申报登记审批的涉密计算机,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写《XXX涉密计算机密级界定审批表》(附件l),经所在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密级由其处理和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要标明密级,应在计算机主机显著位置上粘贴密级标识,标明责任人、密级、保密编号、部门等,密级标识须不易脱漏,不易损毁,标识标签由领导统一制作和管理。

公司领导负责对涉密计算机登记、编号和粘贴密级标识。

第八条低密级计算机变更为高密级计算机时,由计算机的责任人填写《XXX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公司领导审定合格后重新进行编号,纳入高密级计算机进行管理。

高密级计算机一般不得变更为低密级计算机,如确需变更时,报公司领导审定同意后,更换新硬盘,原硬盘卸下交公司领导统一处理。

涉密计算机未进行非密化处理(更换硬盘)前,不得转为非密普通计算机使用。

涉密计算机变更相关信息时(含更换使用人、变更位置等),使用人须填写《XXX涉密计算机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审批通过后,由领导办理变更手续。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守则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定在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本系统的涉密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

第二条各室各派出纪工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笔记本电脑和一销毁,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销毁。

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光盘、硬盘、软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一、四、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五、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计算机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我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涉密计算机的单位和个人。

涉密计算机是指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保密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计算机及其存储、处理、传输的信息安全可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硬件。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符合保密要求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位,且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严禁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更新病毒库。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的存储与传输管理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应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且存储介质必须符合国家保密标准。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标识和管理。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不得通过普通邮寄、快递等方式传递,必须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涉密载体进行传输。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与外部设备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保密传输线路或设备,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

第四章涉密计算机的维修与报废管理第十三条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送交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处理应按照国家保密局的规定进行,确保涉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应拆除存储介质,并送交指定的销毁机构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并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军工二级】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运维操作规程V1.0

【军工二级】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运维操作规程V1.0

重庆市XXXX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运维操作规程(V1.0)2019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适用范围 (3)第三章基本原则 (3)第四章维护操作规程 (4)第一节涉密计算机临时开放端口操作规程 (4)第三节涉密计算机长期开放刻录功能操作规程 (4)第三节涉密计算机重装操作系统操作规程 (5)第四节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操作规程 (6)第五节涉密计算机变更操作规程 (8)第六节涉密计算机维修操作规程 (9)第七节涉密计算机报废操作规程 (10)第五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根据BMB17-2006《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BMB20-2007《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和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运行维护制度》(以下简称《运行维护制度》)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运维操作规程。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运维操作规程是进行具体维护操作的详细过程描述,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行维护制度》的有力支撑。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指公司所有通过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及存储、处理或传输这些信息的硬件、软件及固件。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运维工作人员对本公司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维护操作。

第三章基本原则运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为主,事后处理为辅。

运行维护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化。

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故障损失最小化的原则。

第四章维护操作规程第一节涉密计算机临时开放端口操作规程第一条涉密计算机临时开放端口应按本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临时开放端口的操作程序与要求如下:1.使用人填写《涉密计算机临时开放端口审批表》(附件1)重点填写申请开放端口、理由并签字确认。

2.审批表经部门领导、信息化管理部门、保密办签字同意后,交运行维护部办理手续。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室各派出纪工委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材料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室各派出纪工委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县国家保密单位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单位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室各派出纪工委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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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
非涉密终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计算机终端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
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非涉密计算机终端是指不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和企业内部秘密信息的计
算机终端,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和掌上电脑等
计算机终端设备。

第四条国家秘密信息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进行界定;企业内部秘密信息是指河南省电力
公司内部的秘密信息,其范围由河南省电力公司保密委员
会根据河南省电力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界定(在《涉密
终端安全管理办法》中进行详细说明)。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日常办公的非涉密计算机终端的管理。

第六条非涉密计算机的用户必须严格遵循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非涉密计算机终端。

第七条河南省电力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IT安全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计算机
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IT安全管理小组共同做好计算机信
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购置管理
第八条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所有的非涉密计算机终端设备由科技信息部负责统一购置和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添置非涉密计算机终端设备的,根据《河南省电力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的规定流程进行申请,
批准后由科技信息部统一购置。

第十条科技信息部负责对购入的非涉密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测,安装系统、应用软件和防病毒软件,并进行计算机名、IP地
址和网络设置等的相应配置。

保证进入公司的非涉密计算
机终端设备符合相关安全保密的规定。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计算机终端的使用部门为计算机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使
用人是计算机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非涉密计算机终
端设备出现的泄密和安全事故负首要责任。

第十二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配备到使用人后,使用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名、IP地址和网络设置等配置信息,不得私自接入
其它线路访问国际互联网,否则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设备并
根据相关规定对使用人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的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计算机系统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

密码原则上3个月必需变更一次,
密码长度不能小于8位。

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不得告诉他
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使用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非涉密计算机设备中严禁处理涉密信息,包括涉密信息的临时性或长期性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等。

第十五条防病毒系统和防火墙
a)非涉密计算机终端配备前已安装防病毒系统,并开启防火墙功
能。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卸载或更换已安装
的防病毒系统,不得关闭防火墙。

b)防病毒系统必须保证病毒代码的实时更新,并定期对系统进行
全面查杀。

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
未消除病毒之前,计算机终端不得投入使用。

c)在通过OA系统发送电子邮件和计算机终端间进行文件拷贝
操作前,必须对附件文件和拷贝文件进行查杀。

d)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故意制造、修改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及木马
程序。

第十六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必须开启操作系统自动更新功能,及时进行操作系统补丁升级,减少计算机终端安全漏洞。

第十七条访问国际互联网
a)非涉密计算机原则上不允许访问国际互联网,确因工作需要的
开通国际互联网访问服务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

b)非涉密计算机不得访问与工作无关的互联网站点,非因工作需
要不允许使用QQ、SKYPE、MSN等聊天软件。

c)严禁将涉及敏感信息的公司内部资料通过网络或其他各种途
径向外传播。

d)禁止在上网过程中下载安装不明程序和ActiveX控件。

第十八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不得开启文件夹共享功能,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和端口,禁用多余的帐号。

第十九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上禁止安装未经信息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审查通过的外来软件、与工作无关的游戏等软件。

第二十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不得外借公司本部之外的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中,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携带笔记本计算机的,须由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所在部
门对设备共同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其中不存在涉密信息后,
设备方可外出。

第二十二条在非涉密计算机终端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应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维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非涉密计算机终端的维修由科技信息部负责统一管理。

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科技信息
部联系。

未经科技信息部同意或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
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维修操作,包括调换设备、安装私有
或外来的零配件和设备等。

第二十四条科技信息部对修复后的计算机终端,在检查确认无木马程序和病毒后,交付使用部门。

第二十五条维修过程中出现的硬盘、内存等损坏的存储介质,由科技信息部统一收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报废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报废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必须统一缴回科技信息部处理。

第二十七条科技信息部负责对报废的计算机终端设备进行检测,对经检测确不存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处
理。

第二十八条报废的非涉密计算机终端设备中的存储介质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第六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九条如在非涉密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中存有涉密信息,需立即报河南省电力公司保密委员会,并
按照《涉密计算机终端安全管理办法》进行预先处理。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河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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