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电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电脑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脑及附属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三)高效便捷,保障服务;(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并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脑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电脑,确保电脑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电脑使用规定第七条电脑的购置、配置、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电脑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电脑设备由单位统一配置,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安装、升级电脑设备;(二)电脑设备仅限于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三)电脑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电脑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改装电脑设备;(四)电脑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电脑设备,保持电脑设备整洁、卫生;(五)电脑操作人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电脑网络使用规定:(一)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二)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复制、传播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数据、应用程序等;(三)不得利用电脑设备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四)不得利用电脑设备进行商业活动或未经批准的广告宣传。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信息安全规定:(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不得利用电脑设备进行网络攻击、恶意软件传播等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三)不得擅自将电脑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外部网络;(四)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工具或服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电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务电脑管理制度

公务电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电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信息安全,维护信息资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务电脑管理工作由本单位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使用的公务电脑。
第四条公务电脑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配备给领导干部、职工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等。
第四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务电脑的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类管理、定期审查的原则。
第六条公务电脑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公需要使用。
第七条公务电脑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机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计算机硬件。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八条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公务电脑管理职责,对所负责的公务电脑使用情况负责。
第九条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公务电脑的选购、配置、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十条其他部门负责对所负责的公务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配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电脑的配置应当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正常工作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务电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更新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公务电脑的定期备份工作由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第七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五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遵守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下载或安装未经审批的软件。
第十六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垃圾文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工作效率。
第八章审查管理第十七条审查工作由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对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
第十八条对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须经本单位领导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本单位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背景计算机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个机关单位也纷纷采用计算机解决日常办公中的问题。
然而,如何规范计算机的操作和管理,确保计算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单位的信息安全,是机关单位面临的一项挑战。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操作和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提高计算机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安全,促进机关单位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处理等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建议遵守。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一)计算机使用权限的划分1.只有在领导批准下方可使用计算机;2.每位用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登录并验证自己的身份;3.每位用户只能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下进行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1.机关单位的计算机须配备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减少可能性恶意软件入侵和泄漏机密信息。
2.机关单位要求所有计算机用户定期更换密码。
3.机关单位内部网络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制裁。
(三)计算机硬件设备维护1.机关单位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如有计算机硬件损坏,需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维修。
(四)计算机软件使用1.机关单位应尽可能使用正版软件,避免使用盗版软件来源不明软件,防止不必要的风险。
2.如有必要使用破解软件或去除限制软件,应在保证软件正规前提下,才能使用。
3.机关单位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常规的软件或未经安装和使用的软件。
五、计算机信息管理(一)机关单位有权保护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1.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向任何外部组织泄露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
2.所有机关单位资源、信息等均不得向互联网外部提供或发布。
(二)机关单位须保障计算机中的文档、数据库等信息的完整性,防止意外删除。
1.所有机关单位敏感信息,必须进行分类统一存储,确保机密性。
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计算机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及其相关软件、数据等。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安全与业务并重,确保信息安全;(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教育。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算机设备管理第八条机关计算机设备购置、配置、报废等事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出售或赠与他人机关计算机设备。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内部网络实行分级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连接外部网络。
第十四条机关内部网络用户名、密码应定期更换,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网络应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机关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机关信息内容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核、发布。
第十八条机关内部信息应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发生计算机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损失。
第二十一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单位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减少计算机信息破坏、丢失、泄露等事故发生而制定。
二、计算机使用(一)计算机使用范围机关单位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二)计算机使用原则1.公务计算机只能用于办公、管理、工作等与工作有关的事务。
2.禁止将计算机用于非法交易、观看视频、游戏、聊天、上网等非工作事项。
3.禁止在计算机中储存非法、有害、色情、涉密等违法信息。
4.禁止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软件、硬件或增加外设等操作。
5.机关单位领导应本着不以个人偏好为依据,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规定使用计算机设备。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1.设立计算机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机关单位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保障工作。
2.进行计算机使用培训,加强机关单位计算机使用规范和安全意识培育。
3.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监管,离开时关闭计算机、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确保信息安全和节能减排。
4.坚持试运行,评估效果,及时总结计算机使用管理经验和不足,完善制度。
三、计算机安全(一)计算机安全责任1.机关单位各级领导要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最高指挥体系,认真履行计算机安全保密责任。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安全、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电脑黑客行为、保护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技术培训。
(二)计算机安全保障机制1.制定计算机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计算机升级、安装和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计算机防病毒和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计算机备份制度和防护控制方案,保证机关单位信息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及数据及时备份。
3.设立计算机红线,严格禁止非法软件的安装、数据的外传及不得违反国家保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性要求。
(三)计算机异常处理1.发现计算机系统异常,需要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并配合管理员完成系统维护、补丁更新、漏洞修复等安全事务。
单位办公电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办公电脑,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等。
三、管理职责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办公电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办公电脑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监督管理。
3. 办公电脑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办公电脑。
四、使用规定1.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确保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电脑。
2.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违法活动。
3.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4.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卸载软件,如需安装软件,应经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5.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随意拷贝、传播涉密文件,如需拷贝,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五、维护与保养1.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定期清理电脑中的垃圾文件,保持电脑运行流畅。
2.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电脑安全。
3.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随意移动电脑位置,如需移动,应通知信息管理部门。
4.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保持电脑清洁,定期擦拭屏幕和键盘。
5.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防止电脑过热。
六、报废与回收1. 办公电脑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信息管理部门。
2.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废电脑进行鉴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 报废电脑中的存储介质应进行彻底清空,确保信息安全。
七、监督与处罚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及其周边设施、计算机软件程序和电子数据等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保密责任单位领导要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所有使用单位计算机设备的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保守计算机信息不泄露,禁止未经许可将资料传输到外部网络。
第三条安全管理(一)加强计算机设备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保密档案,对设备的使用记录进行登记,对计算机进行安全措施的加固。
(二)控制计算机维护、网络运维和工作人员的权限,严格限定操作时间和操作范围,确保计算机不被非法入侵和利用。
(三)加强对外部网络的防范和防护,实施网络访问控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四)建立计算机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机制,及时处理计算机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事件。
第四条资料管理(一)建立完善的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加强对数据备份的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并避免数据丢失。
(二)严格限制外部存储设备的使用,规定只允许特定人员使用特定的存储设备,并对存储设备进行安全保密处理。
(三)加强对涉密文档的管理,规定存储和传输涉密文档的方式,加密存储和传输敏感信息和密级较高的文档。
第五条用户管理(一)所有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控制用户权限,确保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到其工作所需的数据和软件。
(三)规定禁止安装未授权的软件,未经允许的网络访问不能传输、下载或使用外部软件或数据。
第六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附则本单位的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须与国家有关计算机保密法律法规相一致,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内容为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单位内部计算机设备和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关键信息不外泄,并保障数据完整性。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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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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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
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
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八、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九、计算机保密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