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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研讨

关于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研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警民关系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现代化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公正、平等的发展,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这也是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一直关注和推动的工作。
警民关系,简单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与民众之间的互动、互信和共同合作的关系。
它的建立,是社会治安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需要解决多方面的问题,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管理、依法履职、服务社会等方面,也涉及到民众的权益保障、合法权益的维护、法治意识教育等多个方面。
要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首先需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群众安全的守护者,必须要关心民生、为民履职,才能赢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
机关要积极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民众提供方便、依法、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并通过民众满意度的调查、社会评价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满意度。
其次,公安机关要加强自身管理,从源头上确保警民关系和谐。
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遵守职业操守,力求公正、专业、高效。
在执法过程中,要合理、公正、规范地运用执法权利,尊重民众合法权益、处理好警民关系,增强管理信任度,不断提升自身行政效能。
加强警务人员素质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警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到警民关系的和谐。
警方要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业务需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警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为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政府要加大资金和力度投入,改善警务工作条件;社会各界要深入开展公益活动,让民众在实践中感受到警察的良好形象和执法公正性。
只有政府、社会和民众三方协作,共同担当,才能更好地推动警民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工程。
警民关系问题研究

警民关系问题研究【摘要】警民关系问题,既是公安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它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本文分析了我国警民关系的现状及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途径等问题。
【关键词】警民关系公安机关公民公安工作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渗透于各种社会关系当中,是构建和谐社会诸种关系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关系之一。
只有警民关系和谐了,才能够将有限的警力与无穷的民力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公安职能作用。
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的旋涡中,警察与民众之间似乎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群体隔离甚至是对立。
警察承载了很多重任,也面临着超强付出所带来的自身危机,转型社会的阵痛与警察如影相随。
一、警民关系的现状(一)警察的执法权威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并且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一些群众对警察的不信任,对执行公务的不支持,对公安工作的不满意无疑给公安机关实行群众路线带来了许多阻力。
取证难是警察遇到的最大的法律瓶颈,警察在办案过程中,遭遇群众不配合的情况较多。
然而市场经济的趋利因素,使明哲保身观念深入一些人的人心,经常见诸报端的如“警察被打无一援手”,冷漠的背后是人际关系的疏离。
执法中被人辱骂、围攻、殴打甚至诬告,是许多基层民警都有过的经历。
(二)袭警事件频发,警察成为社会矛盾的转嫁者。
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冲突期,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持续广泛,众多的社会矛盾使警察永远处于“灭火”的状态。
为应对社会矛盾凸显的局面,警察付出了太多的辛劳。
当警察疲惫地奔波于各种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时,却被尴尬地置于群众的对立面,警察承载了“无直接利益冲突”下的“迂回发泄”。
二、警民关系失调的原因警民关系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受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影响,因而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警务民调调研报告

警务民调调研报告警务民调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治安环境和社会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第一线力量,警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因此,对警务工作进行民调调研,了解民众对警务工作的评价和需求,对于完善警务工作机制、提高警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份,有效回收问卷85份。
调查对象为社会居民,调查内容包括对警务工作的满意度、警务办事效率以及对警务改进的建议等。
三、调研结果分析1. 对警务工作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有70%的受访者对警务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而有20%的受访者对警务工作感到不满意,认为警力分配不合理,对一些小案件处理不力。
另外,还有10%的受访者没表明明确的态度。
2. 警务办事效率调查结果显示,70%的受访者认为警务办事效率比较高,对群众的求助能够及时回复和处理。
而有20%的受访者对警务办事效率持中立态度,表示体验一般。
而10%的受访者对警务办事效率不满意,认为办事流程复杂,办事人员态度不够友好。
3. 警务改进的建议根据受访者的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得出以下几点警务改进的建议:(1)加强警力分配:有些地区犯罪率较高,需要加派警力,增强治安维稳能力;(2)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群众长时间等待办理事项;(3)强化执法能力:加强警察培训,提高执法技能,增强警察的职业素养;(4)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5)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警察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改善服务态度,增加群众满意度。
四、总结与建议通过本次民调调研,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受访者对警务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治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也发现一部分民众对警务工作不满意,主要表现为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
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社区调研报告范文 社区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精品

社区调研报告范文社区警民关系调研报告社区警民关系作为最重要的警民关系之一,如何建设好社区警民关系是摆在我们各级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前期的暑期见习和大学期间的社区调查,可以认识到如何建设和谐的社区警民关系,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机关和广大民警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关键词:社区、警民关系、机关一、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意义警民关系是机关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社区警民关系通俗上讲其实就是社区民警同社区内的老百姓的关系,是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安居乐业的基石,有利于社区警务健康顺利发展,还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警务的效能.社区民警只有扎根社区,和社区群众建立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才能尽快打开社区警务的工作局面,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恰好抓住了社区警务建设和社区建设的结合点,通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不仅可以进一步改善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提高社区民警在社区民众中的威望,还可以使社区警务建设更加顺利的开展.警民关系好,则社区警务如顺水行舟,快速而平稳;反之,就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反退.有了和谐的警民关系,警民联手共同构筑一张强大细密的防止犯罪、打击犯罪的巨,我们的社会治安才能有深广的根基和无穷的力量,这就是社区警务真谛之所在,也是和谐警民关系的精髓.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长期以来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治安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要从根本上提高治安工作效能,必须依靠群众.因此,良好的警民关系是社区警务必不可少的因素,也是社区警务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社区警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二、当前社区警民关系中存在的问题1、少数社区民警缺乏服务意识,存在思想误区.少数社区民警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没有正确的摆正自己的位置,常常以管理者的身份自居,具体表现在:在接待上门办事、求助群众时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在执行警务活动时耍特权,抖威风;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办案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人情案、关系案,侵害了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反感,影响了警民关系和谐.身处警务革命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每位民警必须唱好的主旋律.作为社区民警,要想满足群众的要求,让群众满意,只有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切实树立起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才能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在群众中树立有困难找的不朽丰碑.滴水凝聚大海,毫不起眼的小事往往折射出个人的高尚品格.服务群众是人民为人民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特别是开展社区建设后,社区民警不单是社区治安的管理者,更是社区的工作者、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服务群众是社区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区民警的份内事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民警往往会因为群众的某些求助与治安工作无直接关系而一推了事,甚至认为这是非警务工作而抱有抵触情绪.这关键在于对服务群众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2、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少数民警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存在差异性执法,将警民关系片面地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对外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态度和处理方式上都存在不公现象,造成了警民关系的恶化.另外,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服务意识淡化,工作上的方式方法存在简单粗暴、态度蛮横等问题.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态度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等等现象严重损害警民和谐关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3、机关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机关和工作的了解,相当一部分于媒体的宣传报道,在言论自由、媒体多、传播快、辐射面广的社会背景下,机关的宣传显得言轻力薄.警务活动的透明度无法唤起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相反,一些传媒热衷于新闻的轰动效应和宣传报道的新、奇、特,对社会治安问题大肆炒作,对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客观差错过分渲染,加深了群众的不理解和误解,子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和的形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4、当前执法环境和其他社会因素对警民和谐关系的影响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利益和矛盾呈现多元化现象,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凸显,再加上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与义务责任意识发展失衡,造成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会把处理结果理想化,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就会归咎于机关,甚至无理取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转化为负面效应.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不可避免走在了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处置稍有不当,则会成为矛盾的焦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民关.系.三、建设和谐社区警民关系的对策1.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教育民警树立群众观念.思想认识是决定警民关系走向的首要因素.要处理好警民关系,必须首先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宗旨意识是根本.要使民警始终牢记掌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工作作风,以真情换理解,以奉献赢民心,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尊重人权,保障人权,让人民群众看到机关和人民真正为民办事、为民谋利.2、提高队伍素养,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的队伍.民警的思想信仰及素质直接决定着形象的好坏,而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的和谐.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机关执法办案的公正与否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此,我们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的养成教育,提高民警的素养和水平,不断增强民警的执法为民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通过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文化修养,提高其执法水平和为民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3、公正廉洁执法,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培训教育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以及专业素质.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步伐,实现信息化与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机关各项工作的监督,增强公众对警方的监督力度与信赖感.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络等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工作涌现出的许多正能量,在警营内外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参考文献:田长剑:浅谈在法律与现实的契合中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J];研究;2019年05期周鑫;周颢;杨磊;:试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意义及途径[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04期李喆:广东表彰警务规范化建设先进[N];人民报;2019年刘文英:社区警务的七个关系与七个强化[A];江西省抚州市社科联论文集(2019-2019)政治类[C];2019年王先国:影响当前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对策[J];政法论坛;陈治东:我国基层机关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余达红;论派出所的执法人性化[J];江西专科学校学报;2019年06期郭毅强;论警民关系[J];福建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5期陈竹;;关于新时期形象建设战略的思考[A];科学发展观与贵州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19年年会论文集[C];2019年。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和群众路线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项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当前和今后能否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
治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休戚相关、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窗口和主力军,也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
xx治安派出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与公安工作的密切联系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
构建和谐社会,密切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所民警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思想,工作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服务职能,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贴近职工、贴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辖区群众谋福利、保平安,以实际行动证明、用真情实意感动。
让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体验到亲切、温暖、人性化的服务,从而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配合工作成为治安工作的“眼和手”,利用群众的力量,达到治安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以构建和谐企业为主导,抓好主业,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企业是广大职工群众和xx 派出所民警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孟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公安服务的新期待。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由于每天做家教,这就迫使我改掉了假期睡懒觉的习惯。
上午我还有一部分时间用来给自己“充电”。
开始的几天,他听课时,时常会走神,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有时,我心里会感到很恼火:自己如此卖命地讲,他却置之不理,。
好在我很有耐心。
每当他走神时,我都会提醒他,耐着性子给他讲下去。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
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
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尽量减少留守儿童。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
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
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生活缺少阳光、雨露,伴随他们的只有孤独与寂寞,他们就是“留守儿童”。
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以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在身边,他们的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受到严峻地挑战。
下面有整理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社会调查报告模板,欢迎阅读!这种网赚就是为一些商业性调查提供的平台.由某公司发起对市场调查的活动.有中介网已有偿的形式发送给愿意参加调查的网民.在参加调查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
根据不同的时间和完成调查的要求,调查网站的收入也是波动很大,小到1元2元的,多到几百元一份调查,不过大多数调查都在20分钟10元左右。
由于调查网赚一般都是由专业的调查公司接手承办,相对其他网赚来说比较稳定,但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各家大公司都减少了对网络调查资金的投放,现在的网络调查变得更少,价格也变低了,但是相对其他网赚的不稳定性,调查网赚仍旧是一项比较不错的网赚项目。
关于警民关系和谐状况的调查报告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u n l f Hu e Un v ri f P l e o r a o b i ie s y o o i t c
J ne 2 2 u . 01
第 6 总 第 19期 期 2
No 6 S r . 2 . e . No 1 9
关于警 民关系和 谐状 况 的调查报告
钟 云 华
( 四川警察 学院 警察管理系, 四川 泸州 6 6 0 ) 4 0 0
【 摘
要 】 查发 现 , 同警 龄 、 同 岗位 民警 和不 同年龄 、 同文 化程 度 、 同 交往频 率群 众 对 警 民关 系和谐 状 调 不 不 不 不
况评 价存 在较 大 分歧 , 影 响警 民关 系主 要 因素 的认 识也 存在 一 定差 异 。 些结论 为和谐 警 民 关 系建设 主要 维度 的 对 这
确定 、 点 内容 的把握 、 键 词 】 民 关 系; 警 和谐 度 ; 查 调
【 中图分 类号 1 6 1 D 3
【 文献 标识 码 】 A
【 文章 编号 】6 3 3 12 1)6 l7 3 17 —29 (0 2O —02 —0 6 9人 。 被 访谈 民警 的 警 龄 和 岗位 分 布 比例 与 警 察 队伍 实 际 情 况 比 较 接近 ,符 合 调 查 方 案 设 计要 求 。被 访 谈 的 2 0 1 名 群 众 中 , 龄 分 布和 职 业 分 布 较 为广 泛 ( 年 见表 1 , 查 数 )调
主 要 应 采 取 哪些 措 施 ( 被 访谈 人 提 3项 建 议 ) 封 闭 式调 请 。 查 问卷 包 括 两个 问题 : 被访 谈 者 选 出对 警 民关 系 影 响较 请
大 的选项 ( 2 共 5项, 限选 1 项 ) 0 和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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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在提供治安服务过程中与人民群众间形成的特殊互动关系。
现今的社会现实中,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警民关系存在一定裂痕。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对司法机关工作的本质要求,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不单纯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体的业务要求,更是公、检、法、司工作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司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推进,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我们看到,警民关系的失谐现象日益凸显出来并阻碍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为此市政协将警民关系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研。
本次调研采用有关部门座谈会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
座谈会的主要内容: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情况汇报(含对警民关系状况的整体感受及评价的主要依据、改善警民关系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
调查问卷主要请被调查者选出对警民关系影响较大的选项。
本次调研由***和办公室共同完成,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30份,调查公检法司工作人员400名、群众1600名。
为了使访谈民警的警龄和岗位分布比例与警察队伍实际情况尽量一致,调查民警时采用的是抽样调查法,调查群众时采用的是随机调查法。
调查数据基本能够反映客观事实,具有一定的说明力。
根据调研方案将警民关系整体感受的结果归纳整理为和谐、基本和谐和不和谐三种评价,并将和谐和基本和谐视为警民关系正常状态,不和谐视为警民关系异常状态。
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发现,民警认为警民关系和谐和基本和谐的占85.9%,而群众认为警民关系和谐和基本和谐的仅仅占61.4%。
这说明民警对警民关系的评价相对乐观,而群众对警民关系现状并不十分满意。
一、警民关系现状目前,我市现有干警848名,市民人数58万,城区下辖15个镇(街道、区),辖77个住宅小区,辖区内共有17个派出所、4个基层法庭、4个基层检察室、13个司法所。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 我市警民关系总体和谐、融洽,然而,由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各种矛盾凸显,警民关系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逐步增大。
由于社会人财物大流动的客观原因和一些群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求太平思想的影响,与以往相比干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在逐步增大。
一是群众面难见,基层民警工作时间来到辖区,一般很难找到需要熟悉的群众,找人难成为基层民警的一件头疼事;二是群众门难进,不少群众普遍认为警察找上门来没好事,因此民警经常碰到这样的尴尬事,人民群众躲起来不愿见民警,有时将民警拒之门外。
三是找群众了解情况难,不少群众因怕打击报复不敢或不愿提供情况,在场的证人不肯提供证据,甚至有些受害人自认倒霉不愿吐露真实情况。
为了改善警民关系,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措施有很多,办法也不少。
但做来做去能够得到群众拥护和理解的廖廖无几,每出台一项措施群众要么说司法机关想搞钱,要么说司法机关在作秀,下去做工作的民警很难被群众认同。
例如,在“治理超载”、“严查酒驾”期间,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行动效果,市公安局派出了大量的警力上街巡逻、设卡、清查。
整个行动期间取得了一些令人满意的战果,交通事故率也大幅度下降了,但群众说是公安局要发奖金,所以出来抓人搞罚款。
(二)执法的不规范影响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
司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力量,其警务活动都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执法并维护法律的权威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重要职权。
因此要求司法工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以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为目的。
近年来,一些地方因执法不规范引发了不少问题,甚至导致了群体性事件,使警民关系十分紧张。
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少数警察违法违纪、执法不公是造成目前警民关系紧张的最突出原因之一。
(三)警察队伍老化、干警素质与形象低差。
当前,警察队伍出现严重老化现象。
经调查,全市公安队伍平均年龄44岁,平均工龄21年,其中35周岁以下的民警仅有36人,仅占总警力的5.9%。
干警的个人素质,特别是执法的素质、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使我国执法环境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也使得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从而对警察的执法活动与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警察形象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调研中了解到,法院的个别干警吃了被告吃原告,有的干警存在着服务不到位、态度蛮横、吃拿卡要等现象,不仅影响了警察形象,也严重影响到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四)司法机关人力、物力、财力严重不足,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调研中,我们做了个司法机关十年对比。
年份城区干警数量(单位:人)财力(单位:万元)面积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200360702180981959046519.621.720131386061287841190099723427.05从这十年数据对比来看,城区面积增大了2倍多,公、检、法干警反而减少了168人,财政经费仅增长了2倍多,增长速度远远低于物价的涨幅。
由于这一因素,一些该出警处置的无法处置,该破的案因经费有限而耽搁破不了,造成群众有意见、干警有怨言,甚至该上的技防设施没资金上不去,导致一些地方、一些区域成为防范死角,失去大好破案时机。
二、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因素从目前警民关系的现状看,总体是好的。
据调查问卷统计: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为87.09%,对司法队伍状况的满意率为85.58%。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实际工作中,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因素仍然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内部因素1、极少数害群之马影响司法形象。
近几年来,虽然司法机关在抓队伍建设中高要求、动真格,但仍有少数干警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低下,纪律不严、作风不正、行为不当,司法队伍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绝。
个别人员为警不廉,徇私舞弊,污损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造成极差的负面影响。
如招远市交警队有11名交警,利用职权之便,在高速路对超载超限车辆处罚过程中,收受贿赂达数十万元,严重违法违纪,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2、干警素质参差不齐影响警民关系。
目前,全市干警素质主流是好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涌现出了许多模范和标兵。
大多数干警认真执法、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但仍然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不高,缺乏宗旨意识。
警民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对群众感情问题。
少数民警以管理者自居,对待群众不能真正地投入感情,遇事不能很好地从群众利益角度出发,甚至出现“冷硬横推”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与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形成鲜明的反差。
二是少数民警责任心不强,对群众的报案、求助相互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有些派出所破案率低,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印象。
三是少数民警执法办案不公,办案过程中撇不开人情,擅用裁量权,影响群众信赖。
四是有些民警不注意自身形象,处事中不文明的语言、语气及肢体动作,引起群众反感,从而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据了解,某个执法部门一位中层干警,利用手中权力,收红包、包“二奶”,结果前妻和“二奶”都闹到单位领导那里。
经单位检察室调查情况属实,对该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
3、打防关系把握不准影响警民关系。
突出表现为执法过程功利化的“三个失衡”:一是打防投入失衡。
有的把主要精力用在打击破案上,相对忽视厚积薄发的基础工作。
二是打防重心失衡。
有的重视对象查处,不重视案后追赃;为了“控案”需要,存在着案件不受理,甚至弄虚作假,不破不立。
三是打防导向失衡。
“重大案、轻小案”的观念和思想普遍存在,一般案件受理后考虑办案成本,不积极侦办。
4、警力不足效率低影响警民关系。
目前,我市下辖14个镇(街道),58万人口,共有正式民警471人,严重低于全国和全省水平。
随着工作量的急剧增加,警力不足现象日趋严重,导致各项工作捉襟见肘、矛盾频发。
就司法机关而言,警力不足,长期缺少新鲜血液补充,导致整个队伍缺少朝气与活力、不能及时有效的维护群众利益,与当前群众对司法机关的高期望值形成巨大反差。
据了解,近三年来,法院系统有4名干警因办案工作量大、压力大,导致自身得了抑郁症。
(二)外部因素1、司法机关承担的职责与群众的高期望值不适应。
当今社会,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认为干警是万能的,可以排千扰解万难。
如许多群众,凡事不论属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之内的都找“110”。
据不完全统计,市公安局接处“110”警情中,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警情占三分之一之多。
对以上警情,办好了群众认为是“天经地义”,一旦因为受职责限制办不好,部分群众就会误认为公安机关没有履行“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承诺,从而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2、群众的法律意识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需要不适应。
现阶段,部分群众法律素质较低,对法律一知半解,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不支持、不理解。
一是有些群众混淆公、检、法、司的法律职能,错误地认为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有责令具结悔过、赔偿损失的权利;二是有些群众闻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就误认为办案民警徇私舞弊、知法犯法,心理上极易形成阴影,进而产生对立和不满;三是个别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和私欲,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利用自己的亲友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3、过多承担非警务任务与公安工作职责不适应。
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不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动辄要求出警承担无关职责,无形中使公安民警承担无关的社会管理和矛盾处置任务,常使公安机关越权执法,扩大了与群众的对立面,削弱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从而影响了警民关系。
如一些大型活动安保,要调用大量警力就势必占用了许多民警的休息时间,加大民警的工作量,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警力不足;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之外的非紧急救助,例如抢救危重病人、煤气泄漏等。
正是由于这些非警务活动,导致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发生动摇。
4、缺乏警民互动沟通与互联网负面作用不适应。
当前公安宣传主要通过媒体进行,由于沟通的不足,群众看到的往往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不尽人意的一面,对人民警察工作的艰辛缺乏必要的理解和同情。
一些媒体、网络总是针对少数民警存在的问题进行大肆渲染,甚至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会捕风捉影,歪曲事实,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从而对整个公安队伍不信任。
从多起涉警群体性事件或轰动全国的个案可已看出,互联网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恶意炒作的“主阵地”。
2012年,我市执法机关在施行一些便民条例时,一些相关部门不仅不积极配合,反而为了“收费而收费”,给建立良好警民关系制造了矛盾,为司法机关搞好公益性活动设立了障碍。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议公安机关要努力顺应社会发展进步的大趋势,按照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方便、更文明、更和谐的要求,坚持从自身抓起,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符合时代特征的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