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流动人员申请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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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北京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
拟生育孩次(一孩二孩)
女方姓名: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复婚
婚史情况:
男方姓名: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婚姻状况:□初婚□再婚□复婚
婚史情况:
生育情况:共生育()个子女○未怀孕○已怀孕(怀孕周数)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个人签字:(女方)(男方)
联系电话:(女方)(男方)
年月日备注:
1.请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

2.子女数请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填写。

3.“√”选婚姻状况初、再、复婚;若婚姻状况选择“再婚”、“复婚”的,应说明既往婚史、子女情况。

4.本承诺一式一份,必须由承诺人本人签名,由办理机关留存。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登记表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登记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线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在()中划√进行选择;
2、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产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证号。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为晚育;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3、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如果一。

生育津贴申领人员登记信息表

生育津贴申领人员登记信息表

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填表说明:
1. 在( )中划√进行选择;
2. 在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8.此表一式二份,单位、社保经(代)办机构各一份7.军人配偶应填写身份号码。

3. 申领晚育奖励津贴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

如果一
方无单位,应在所在单位(盖章)处注明本人无单位;
6.申领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经(代)办机构填写。

5.女性生育时超过24周岁且为初育的属于晚育、
4.产假非正常到期的,应填写具体日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ppt课件
23
四种模式准入模版
简称“四个一”,即:
★一本完善的台帐。建立完备的基础信息台帐,同时有定期更 新的机制,保证基础台帐的准确性。要求:台帐信息能够覆 盖90%以上的流动人口,台帐信息实时更新。
★一套严谨的组织机构。有明确的组织机构,明确的负责人、 办事人员及各自的职责分工,人员变化要及时更替,保证服 务管理的顺利开展;建议有条件的社区、市场、楼宇、地下 室建立流动人口协会。
32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
❖ 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加强 人口计生部门内部统筹协调;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 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划 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 4.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完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5.整合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完善党政统筹、部门配合、群众 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
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
居住的人员。(本市人户分离人员)
4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5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2.石景山区人口变化情况
6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3.
7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4.2010年各街道常住流动人口分布图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务介绍
1
主要内容
一.流动人口基本概念 二.石景山区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四种模式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 六.流动人口基础工作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样本)

附件2
申领单位组织机构代
申领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填表说明: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1. 在( )中划√进行选
择;
2. 在分娩时采用产钳助
产、胎吸、剖宫分娩的,
在生育类别中选难产;
3.选择退休、死亡、其它产假终止原因的,应填写产假提前终止日期。

4.生育津贴次序号由社
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
员填写。

5.引流产或2016年1月1
日以后分娩的申领人员
填写此表,此日期前分
娩的人员,请填写原登
记表格。

6.此表不可用于同时以
引流产和分娩原因申领
生育津贴。

7.包含产前15天:按分娩
前实际休假天数填写,
未休假填写“0”,最多
不超过15天。

8.产假包含30天奖励假:
按分娩后实际休假天数
填写,未休假填写“0
”,最多不超过30天。

9.备注栏注明未说明的
其他情况。

10.此表一式二份,单位
、社保经(代)办机构
各一份。

盖章(选择哪项,在其
必须申领人手写签。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

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生完宝宝后携带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所以不同地方的生育津贴其领取的情况有所不同,那么北京市的生育津贴怎么领?一、所需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外埠职工须《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7、《北京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二、如何领取生育津贴?(一)关于核准生育津贴相关问题的通知核准生育津贴支付业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5年12月31日(含)以前生育的,或在2016年1月1日至3月23日期间生育,且要求申领晚育津贴的,仍按原申领生育津贴流程的手续办理。

二、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参保职工已经领取生育津贴,且要求申领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的(不得与晚育津贴重复享受),参保单位应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见附件1),送交参保地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为其补发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生育服务登记表模板完整

生育服务登记表模板完整

生育服务登记表模板(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生育服务登记表生育服务登记须知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XXX计生办: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年月日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一)项目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表四)XX 公司 求 职 登 记 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一寸照 片籍 贯 民 族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专 业语 言□普通话□英语 □其他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联系 E-mail 地址QQ 号码 户口所在地现详细住址紧急联络人与本人关系联系何处获得招聘信息:□人才市场 □网络 □报纸 □公司内部推荐 □其他___________ 技能外语水平 电脑操作 驾驶技能其它职业技能爱好及特长 自我评价教育与培训起止年月所在学校培训机构专业/职称地 点工作经历起止年月所在单位部 门/职 务薪 资 证明人联系家庭成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职务年龄 联系本人 承诺本人保证以上内容客观真实,XX 公司有权对此进行核实。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流程【1】办理攻略一、申办条件: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

二、申办流程《婚育证明》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计划生育干部等他人办理《婚育证明》。

受委托人按《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2】相关信息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婚育证明》使用计划制定,统一订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申领、发放登记、指导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的委托代办、督办工作。

第三条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在离开前,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第四条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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