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价报表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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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制度

物价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物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价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实现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及部、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对物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公司经营管理部(如无特殊说明包括经营一部、经营二部)为公司物价工作的主管部门。

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分别设物价管理小组及兼职物价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对物价管理方面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部、省、市有关物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研究、审查重大收费立项;3.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物价管理工作,依据全公司物价执行情况,提出物价工作指导意见和建议;4.受理公司各经营企业立项、收费标准调整,进行审核申报,经政府、行业主管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5.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物价执行情况,查处违价行为,维护公司声誉与收费秩序;6.组织对兼职物价管理员的业务培训;7.建立物价系统价格管理与控制网络,开展价格咨询服务。

第五条物价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物价管理与检查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收费规定,遵守收费原则;3.对本企业职工进行物价政策、遵纪守法、服务宗旨的宣传教育;4.负责测算本企业申请立项、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组织申报。

第六条物价管理员职责:1.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各项收费和价格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配合物价部门进行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3.做好有关物价文件、法规、资料等基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第三章管理范围与审批程序第七条物价管理范围:监督检查由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批准管理的铁路客货运杂费、延伸服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饮食服务业收费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外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申报和确定。

物价检查相关制度范本(三篇)

物价检查相关制度范本(三篇)

物价检查相关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我们制定了一套物价检查相关的制度。

现将该制度范文如下: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价检查工作,保障市场物价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物价检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物价检查的对象物价检查的对象包括各类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经营者的物价行为。

2. 物价检查的方式物价检查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举报检查等方式。

3. 物价检查的标准物价检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 物价检查的结果处理对于违反物价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有关部门将对存在问题的经营者进行整顿,修正价格,并公示处理结果。

5. 物价检查的监督市物价局将对各级物价检查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物价检查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6. 物价检查的公示物价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将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四、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市物价局负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特此报告!【备注】以上范文仅为参考,具体制度内容和执行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物价检查相关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价的监管,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价检查应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价格垄断、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第四条物价检查部门应严格依法、公正、公开履行责任,确保物价的稳定和合理。

第二章物价检查的职责和权限第五条物价检查部门的职责是进行价格监管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并负责制定相关的物价检查方针、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物价检查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及时对价格波动进行分析和预警,防范价格恶性竞争、商品短缺和价格虚高的情况。

物价检查工作制度

物价检查工作制度

物价检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价检查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物价检查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检查工作。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物价检查工作。

第四条物价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物价检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举报处理、案件查处等环节。

二、定期检查第六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期检查。

第七条定期检查应当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问题。

第八条定期检查前,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时间、人员和具体措施等。

第九条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检查纪律,不得泄露检查信息。

第十条检查人员应当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了解等方式,了解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十一条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

三、专项检查第十二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部署或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专项检查应当针对特定领域或者问题,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检查要求,对被检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五条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四、举报处理第十六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事项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物价价格管理制度

物价价格管理制度

物价价格管理制度一、物价价格管理制度的基本概念物价价格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国计民生,维护市场秩序,合理控制商品价格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和调节手段,使市场价格保持稳定,防止因价格波动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物价价格管理制度是国家经济政策的一部分,通过政府机构来实施和执行。

物价价格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价格监测和调查:政府通过建立价格监测系统,定期发布价格信息,监测商品价格走势,掌握市场价格波动的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价格异常波动的问题。

2. 价格政策制订:政府根据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和市场需求状况,制定适应性的价格政策,包括提高或降低商品价格水平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增长等目的。

3. 价格监管和处罚: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价格监管,打击非法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4. 价格调控和调解:政府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平抑价格波动,维护市场价格合理水平,防止价格波动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二、物价价格管理制度的意义物价价格管理制度对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民生保障有着重要意义:1. 维护市场秩序:物价价格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市场价格波动,防止价格垄断、哄抬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 保障社会稳定:稳定的物价水平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带来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3. 促进经济增长:合理的物价价格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推动生产和消费活动,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4. 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的物价价格管理制度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因价格过高或哄抬而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三、我国物价价格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我国的物价价格管理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从计划经济时期到市场经济时期,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1. 引言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与物价工作,保证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医院的良好经营秩序,提高医院财务与物价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财务与物价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

2.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2.1 财务管理职责2.1.1 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为医院决策提供支持。

2.1.2 财务人员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准确地处理医院的财务事务,如收支核对、账务会计等;编制和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提供财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协助其他部门解决财务问题。

2.2 财务管理流程2.2.1 收入管理流程收据开具:医院收到款项后,财务人员根据相关信息开具收据,并登记到收入系统中;收费核对: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对照收据和相关单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入账处理:财务人员将核对无误的收据录入财务系统,确保收入的准确入账;收入统计与分析:财务人员根据录入的数据进行收入统计和分析,并编制相关报表。

2.2.2 支出管理流程申请报销:医院员工填写报销申请单,附上相关票据和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报销:财务人员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票据和凭证的真实性;报销支付:财务人员将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录入财务系统,安排支付;支出统计与分析:财务人员根据录入的数据进行支出统计和分析,并编制相关报表。

3.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3.1 物价管理职责3.1.1 物价部门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医院的收费标准;监督医院各科室的收费行为,防止收费过高、乱收费等现象出现;处理患者和相关部门的物价咨询和投诉。

3.1.2 物价人员职责熟悉国家有关物价政策和规定,做好价格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监督医院各科室的收费行为,核对收费项目和金额的准确性;处理与物价有关的投诉和调解工作;提供物价咨询服务,向患者和相关部门解释收费标准和流程。

物价管理制度(4篇)

物价管理制度(4篇)

物价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及消费者的利益,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标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沈阳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物价管理制度。

一、物价管理权限公司物价管理工作,由公司营运部经理主管,配送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由公司采配中心、营运部负责;非配送商品的价格管理工作,由各门店按照公司整体要求自行负责。

二、物价管理的主要内容1、商品定价(1)定价原则商品定价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商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价格信息,企业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商品价格。

凡属特殊商品定价(化妆品、家用电器、食品、黄金、皮鞋等)需要持有质量检测证件的,物价员必须验证定价、证件不全,不予定价。

(2)定价程序配送商品由配送中心根据商品进价,市场价及公司整体定价策略,确定商品售价,统一定价下发各门店执行,非配送商品的定价,由采配中心、营运部共同制定各类商品加价率,各门店根据规定的加价率自行定价。

2、商品变价(1)对于进价变更的,各经营门店需做特卖的,供货商让利并要求特卖的,周边市场价格变化明显及有特殊情况的商品,各门店统配商品由总部采配中心统一变更,其他商品店内灵活掌握,但需把促销目录传至总部营运部。

(2)凡核准调价的商品,各经营单位如实对该商品进行盘点,并填写增减值表,报财务部门作帐务调整。

(3)凡属供货方或由公司统一安排的特价、特卖商品、配送中心在调价前必须备好货源。

3、商品削价对于残损、滞销、过季商品,由营运部提出削价处理意见,按削价处理商品金额的大小,逐级上报审批,方可作出商品削价处理,商品削价处理,还需与财务部门作好衔接,处理好帐务。

4、监督与检查(1)营运部负责掌握与价格相关的政策、法规,并负责落实监督与检查,对越权定价擅自更变售价、随便削价的问题,有权作出处理。

(2)营运部与采配中心共同对经营单位的商品售价进行监督检查,各种检查记录由营运部负责整理,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领导汇报。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范文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物价工作,确保物价的合理、稳定和公平,适用于所有涉及物价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2. 岗位职责2.1 物价主管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物价工作的实施,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2.2 物价员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物价的数据,制定物价调整方案,并提供物价咨询服务。

2.3 物价审核员负责审核物价调整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2.4 物价监督员负责监督物价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3. 工作流程3.1 收集数据:物价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收集有关物价的数据。

3.2 数据分析:物价员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政策调控和其他因素,制定物价调整方案。

3.3 方案审核:物价审核员对物价调整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3.4 公示和执行:经审核通过的物价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由物价主管负责执行和监督其执行情况。

3.5 监督检查:物价监督员定期对物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4. 处罚措施4.1 对违反物价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4.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5. 奖惩制度5.1 对于在物价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5.2 对于在物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6. 审批程序6.1 物价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审核,需要经过多个层级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2 物价调整方案的公示和执行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7. 监督机制7.1 建立健全物价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物价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7.2 强化对物价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8. 其他规定8.1 物价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8.2 物价管理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物价考核管理制度

物价考核管理制度

物价考核管理制度一、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规。

2、公开透明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必须对外公开,确保员工和客户对于物价的了解和监督。

3、公平公正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搞特权,不得搞歧视。

4、客户利益至上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必须以保障客户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5、激励约束兼顾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必须既包含激励性的内容,又要有约束性的规定,激发员工活力,也要规范员工行为。

6、持续改进原则:物价考核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完善,适应企业发展需要,顺应市场变化。

二、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物价考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物价制度规定:明确物价的范围、标准、计价方式等,规范物价管理。

2、物价调整机制:规定物价调整的程序、时机、幅度等,确保物价合理。

3、物价考核标准:明确物价考核的标准和依据,为考核提供依据。

4、物价考核程序:规定物价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5、物价责任追究:规定对违反物价制度的责任追究方式和措施,保证制度执行。

6、物价信息公开:规定物价信息的公开途径和内容,确保信息透明。

7、物价应急管理:规定物价出现异常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保障经济稳定。

三、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的主要程序1、物价考核主体确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物价考核的主体,一般为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2、物价考核标准确定:制定物价考核标准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和程序。

3、物价考核计划编制: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物价考核计划,包括年度考核计划和季度考核计划。

4、物价考核执行监督:指定专人负责物价考核执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5、物价考核结果通报: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物价考核结果,并根据情况进行奖惩。

6、物价考核总结评估:每年对物价考核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制度。

四、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物价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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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价报表制度的说明
《主要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报表制度》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主要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报表制度
为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避免调查过程中产生歧义,我们对受调查品种的等级规格和计量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查内容未作增减。

1.将表(二)所有成品粮调查品种的计量单位由50公斤调整为公斤。

2.将表(三)中所有原计量单位为50公斤的品种计量单位调整为公斤,涉及花生果、油菜籽、生猪、甜菜、甘蔗和桑蚕茧。

3.将表(三)中“花生果”的名称调整为“花生仁”,等级规格由“中等”调整为“中等去壳生花生仁”。

4.将表(三)中花生油、菜籽油和豆油的等级规格由“普通”调整为“桶装普通”。

5. 将表(三)中鸡蛋的等级规格由“白皮鲜蛋”调整为“中等鲜蛋”。

6.将表(三)中猪肉的等级规格由“去骨统肉”调整为“五花肉”。

7. 将表(三)中鸡肉的等级规格由“白条鸡,上等”调整为“去膛白条鸡”。

8. 将表(三)中鲤鱼、鲢鱼、草鱼和带鱼的等级规格由“0.5-1公斤”调整为“中等”。

9. 将表(三)中原料奶的等级规格由“新鲜”调整为“标准乳养殖户交售价”。

10. 将表(四)中0号柴油的计量单位由“吨”调整为“升”。

11. 将表(四)中国产复合肥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氮磷钾含量45%”。

12. 将表(四)中国产氯化钾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含量60%”。

13. 将表(四)中钙镁磷肥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含量15%”。

14. 将表(四)中普通过磷酸钙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含量12%”。

15. 将表(四)中国产磷酸二铵和进口磷酸二铵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有效含量64%”。

16. 将表(四)中碳酸氢铵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含氮量17%”。

17. 将表(四)中国产尿素和进口尿素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含氮量46%”。

18. 将表(四)中普通棚膜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厚0.10mm(正负0.02)”。

19. 将表(四)中地膜的规格等级由“当地主销品种”调整为“厚
0.014mm(正负0.002)”。

主要农产品及
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年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一)全国主要原粮品种价格调查报表(农市物价1表) (3)
(二)全国主要成品粮价格调查报表(农市物价2表) (4)
(三)全国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调查报表(农市物价3表) (6)
(四)全国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调查报表(农市物价4表) (9)
四、主要指标解释 (7)
一、总说明
(一)我省开展的农产品物价调查工作,经过多年发展建设,目前已经形成原粮、成品粮、经济作物、养殖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四套定期报表制度,为粮、棉、油、糖等分品种月度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和国家农产品流通价格政策制定及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物价调查工作也存在调查指标设计不合理、时效性差及覆盖面不全等问题,特别是在今年猪肉、食油、鸡蛋价格大幅上涨期间,不能够及时掌握了解大中城市农副产品价格变化情况,更好地指导农业生产。

为此,对农业物价调查报表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对上、对下的服务功能。

(二)调查内容:原粮、成品粮、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农用生产资料价格。

(三)调查范围:50个物价调查县农民出售价、市场价格。

(四)上报时间:农民出售价、市场价每月两次。

(五)本报表由云南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全国主要原粮品种价格调查报表
_年_月(上半月/下半月)
表号:农市(物价)1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价格单位:元
(二)全国主要成品粮价格调查报表
_年_月(上半月/下半月)
表号:农市(物价)2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价格单位:元
(三)全国主要经济作物和养殖产品价格调查报表
_年_月(上半月/下半月)
表号:农市(物价)3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价格单位:元
(四)全国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调查报表
_年_月(上半月/下半月)
表号:农市(物价)4表
制表机关:农业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价格单位:元
四、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出售价:即农民在当地销售某种农产品时实际发生的价格的调查。

市场价:指农民在自由市场、集贸市场买卖某种农产品交易双方达成的价格。

一般包括:农民在当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或零售商店购买或销售某种农产品的交易价格。

中等:规格等级中的“中等”主要指某种农产品在当地实际交易数量较多的等级,也就是统计中“众数”的概念。

精粉:即特制一等粉,又叫富强粉、六零粉(即每100公斤小麦加工60公斤左右小麦粉)。

基本上全是小麦胚乳加工而成,粉粒细,没有麸星,颜色洁白,面筋含量高,食用口感好,消化吸收率最高,但粉中矿物质、维生素含量最低,尤其是维生素Bl远不能满足人体的正常需要。

一般适于制作高档食品。

标准粉:即通用面粉,又叫八五粉。

粉中含有少量的麸星,粉色较白,基本上消除了粗纤维和植酸对小麦粉消化吸收率的影响,含有较多的维生素、矿物质,但面筋含量较低,口味和消化吸收率略差。

粮店里日常供应的小麦粉多是标准粉。

籽棉:棉农从棉棵上摘下的、未经轧花加工除籽的棉花。

目前,农民出售棉花普遍为籽棉,农民与棉花收购企业或个人发生的交易价格为籽棉价格。

规格等级中要求的以当地交易量较多的填报。

棉花:籽棉经过加工后去掉棉籽的棉花叫皮棉。

习惯上所说的棉花产量、棉花价格,一般都是指的皮棉。

花生仁:花生仁即去掉外壳的生花生仁。

原料奶:指奶农直接销售的标准鲜牛奶。

鸡肉规格等级:为当地市场主销的白条鸡开膛后的中等品质鸡肉。

鲜奶的规格等级:百利袋装为当地超市中塑料袋装鲜奶,一般保存30天,高温灭菌的。

桑蚕茧规格等级:主要指农民在当地销售量较大的桑蚕茧或柞蚕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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