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公共安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共区域,包括门诊、急诊、住院、药房、食堂、停车场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公共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公共安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安防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定,接受安全检查。
(2)医院工作人员应熟悉公共安防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2.门禁管理(1)医院设置门禁系统,对重要区域实行严格管理。
(2)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患者凭就诊卡或住院证出入。
3.视频监控(1)医院公共区域设置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画面实时查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消防安全(1)医院设置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医院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5.应急处理(1)医院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医院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责任与考核1.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共安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公共安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共安防管理工作,对以下事项负责:(1)制定公共安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公共安防措施。
(3)定期检查公共安防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处理公共安防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3.医院对公共安防工作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公共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监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监控设施的管理,确保医院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设施管理1. 监控设施安装:医院监控设施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安装,并确保监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监控设施维护:医院应定期对监控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监控设施更换: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或无法满足监控需求时,应及时更换或升级。
4. 监控设施数据备份:医院应定期对监控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三、监控区域划分1. 医院公共区域:如门诊大厅、病房楼、电梯、停车场等。
2. 医疗区域:如手术室、急诊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
3. 医院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财务室等。
四、监控使用与监督1. 医院监控设施仅用于保障医院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医院监控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
3. 医院监控设施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监控画面不得随意截取、复制、传播。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监控设备参数。
(3)不得利用监控设施侵犯他人隐私。
4. 医院应加强对监控设施使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五、监控数据保密1. 医院监控数据属医院内部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
2. 医院监控数据的使用,仅限于保障医院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3. 医院监控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六、责任追究1. 医院监控设施管理不善,导致监控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 违反监控使用规定,侵犯他人隐私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 监控设施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监控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监控室的安全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医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控室人员职责1. 监控人员必须服从医院领导和保卫科领导,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监控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操作、监控和记录,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 监控人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
4. 监控人员应密切注意监视画面,发现报警信号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在监控运行记录表上。
三、监控室设备管理1.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保卫科。
2. 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备和设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3. 禁止无关人员擅自操作监控设备,如需操作,必须经过医院领导同意。
四、监控室安全管理1.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工作人员、病人及其家属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2. 公安、司法等外来人员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出具单位有效介绍信,经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如对方要拷贝资料,监控室必须同时拷贝一份存档。
3. 严禁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5. 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经常督促巡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五、监控室保密制度1. 监控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监控系统的功能、监控情况向他人透露。
2. 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将监控资料外传,如有需要,必须经过医院领导批准。
3. 监控资料的使用、保管和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奖惩措施1. 对在监控室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医院安防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3. 各科室、部门设立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管理(1)医院工作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医院秩序,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医院。
(2)医院实行门禁制度,严格执行访客登记、身份验证和登记制度。
(3)医院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牌,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2. 物品管理(1)医院内部物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私自带出医院。
(2)贵重物品需存放在指定保险柜,并定期检查。
(3)医院内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 设施设备管理(1)医院安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医院安防系统应与公安机关联网,实现实时监控。
(3)医院内重要部位应设置监控摄像头,确保无死角。
4. 应急处置(1)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医院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医院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效果。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医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本制度相应进行修订。
医院安全安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医院安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工作,包括安防设施的管理、安全巡查、应急处置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三、安防设施管理1. 安防设施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安检设备等。
2. 安保部门负责对安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改动或破坏安防设施。
四、安全巡查1. 安保部门应制定巡查计划,对医院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巡查。
2. 巡查内容包括:人员出入管理、消防设施状态、设备运行情况、安全隐患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五、应急处置1. 医院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
2. 各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3. 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六、人员管理1. 医院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安全。
2. 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医院,不得在医院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医院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七、宣传教育1. 医院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院人员的安全意识。
2. 通过培训、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1. 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防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为确保监控室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设备需要设置密码,由保卫主任保管,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2、凡外部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有保卫科领导的批准,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有相关人员陪同。
3、未经保卫科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医院的数据、软件资料、录像等机密的资料任意复制和擅自带出监控室。
4、监控室所有录制的录像均属机密资料,严禁外传,未经保卫科领导批准,不准将资料复制给个人和相关单位。
对涉及单位秘密、工作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5、监控室的信息资料除医院、保卫部门、行业其他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查阅机关,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查阅。
6、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
7、公安、司法等因公务需要查看录像资料,查询人须出示本人工作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等部门出示的证明,经保卫科和医院领导同意,方可查看。
需提供录像资料,须经保卫科确认许可后提供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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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____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
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保障医院监控中心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1. 人员管理:制定监控中心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离职等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保密意识。
2. 机构设置:明确监控中心的职责和组织结构,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设施:确保监控中心的物理环境安全,包括门禁系统、防火设施、监控设备等,以防止非法入侵和设备损坏。
4. 网络安全: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设置网络防火墙、应用安全软件、定期更新和备份监控数据等,以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5. 数据保护:制定监控数据保护的管理措施,包括合理的数据采集、存储和备份策略,严格控制数据的访问权限和数据的传输安全。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监控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医院内部秩序,保障医院及患者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监控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控中心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监控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的使用、操作流程、数据保密性规定等。
第二章:监控设备使用管理第四条:医院监控中心应配备高品质的监控摄像设备,确保视频质量清晰、稳定。
第五条:监控设备的摆放与固定应符合安全要求,避免晃动或倒塌导致工作人员受伤。
第六条:监控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巡检、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条:监控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手册,防止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或故障。
第八条:禁止未经许可随意更改监控设备的设置,如分辨率、记录时间等参数。
第九条:禁止私自拆卸或移动监控设备,必要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禁止私自调整监控设备的视野范围及角度,以免涉及隐私或干扰正常工作。
第三章:监控数据存储与保密第十一条:监控中心应配备专门的录像设备,并设置合理的录像存储空间。
第十二条:医院监控中心的录像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存档,且存储时间不得少于30天。
第十三条:禁止私自删除、修改他人存档的监控录像数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未经相关许可,禁止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提供监控录像数据。
第十五条:医院监控中心的操作系统及录像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与可恢复性。
第十六条:离职人员应立即移交已存储的监控录像数据,并撤销其对系统的权限。
第十七条:医院领导有权对监控数据进行审查,但应保护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隐私。
第四章:监控中心巡查与维护第十八条:医院监控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及时发现与处理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查频率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应的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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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医院监控中心必须落实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
2.每天24小时负责医院治安监控设备的实时监控,负责对发生在医院范围内的治安、消防等事件能够“看得见、信息准、反应快”,安防监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1)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2)熟悉业务、设备性能,有责任心。
3.建立医院安防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安防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看监控录像或调阅保存信息。
4.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因工作需要,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必须征得医院同意方可查看。
5.安防监控室必须执行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安防(消防)设备,不得私自改动程序、或者私接私拉外来接线;发生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操作人员不得故意删除、修改安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改变安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6.技防监控设备要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确保图像显示清晰,回放清楚,设备性能良好,各类监控信息的储存期符合上级要求。
7.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漏录,漏控、录像资料丢失,或是接报警处置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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