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培训材料
合集下载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培训材料课件

洁)(Fra bibliotek)建立行政执法体制
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 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 乡镇、新区、社区)
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 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
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 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 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 别是规划执法
(八)公安交通管理规定
1、对机动车停车管理要求。 2、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要求。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明确执法目的 维护法律的尊严? 为履行法律赋予自已的职责? 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为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执法的最高目标 法律得到执行? 人民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已满意?全都满意 3、执法价值权衡(生存权利和管理秩序、美观整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 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 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交通 市政
规划
城管
建设 环卫
园林
工商
环保 广告
(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
•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 三、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 四、城市管理执法的难点把握 • 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 规
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 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 乡镇、新区、社区)
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 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
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 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 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 别是规划执法
(八)公安交通管理规定
1、对机动车停车管理要求。 2、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要求。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明确执法目的 维护法律的尊严? 为履行法律赋予自已的职责? 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为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执法的最高目标 法律得到执行? 人民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已满意?全都满意 3、执法价值权衡(生存权利和管理秩序、美观整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 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 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交通 市政
规划
城管
建设 环卫
园林
工商
环保 广告
(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
•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 三、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 四、城市管理执法的难点把握 • 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 规
城管培训会议领导发言稿

城管培训会议领导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首先,我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城管培训会议。
在这个会议上,我们将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城市管理者的作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城市生活环境。
我希望通过本次培训,我们能够共同进步,取得更好的成果。
作为城市管理站在最前线的工作人员,我们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
城市的繁荣和发展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不断适应和引领城市发展的新变化。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面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提升管理能力将是我们应对挑战的关键。
在培训中,我们将听取专家的讲解和分享经验,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讨论,加深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学习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此次培训的主题是城市管理的创新与提升。
在城市管理中,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需要不断引入创新理念和方法。
城市管理应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效率和质量。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协作,倾听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本次培训,主动思考和提问,勇于创新和改进。
相信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学习,我们一定能够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城管执法培训内容讲义.

⑸批评建议权。即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对其所在的执法机 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任何人都不得压制 或打击报复。 ⑹申诉控告权。即行政执法人员对涉及其本人的人事处 理决定(如行政处分、降薪、降职或辞退等),有权向 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⑺辞职权。即行政执法人员如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意 继续担任现职或公职,有权提出辞职,但应遵守相关规 定。 ⑻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是指人身自由权、 平等权、政治权利及退职权、休息权。
⑸遵守职业道德。即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公正廉洁、克己 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4、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是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所应 具有的基本条件。作为行政执法人员除了具备一般行政 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生理条件和文化水平外,还应具备 以下素质要求: ⑴政治素质。 行政执法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即要有正确 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有严格的政 治纪律性,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3、行政执法主体职责
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行使 职权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主要包括: ⑴依法履行职务,不失职; ⑵严守权限规定,不越权; ⑶符合法定目的,不滥用职权; ⑷遵循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三)城管执法人员
1、行政执法人员概念:行政执法主体作为一种社会组 织,是由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同时其执法行为也是 通过行政执法人员来具体实施的,没有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主体就是一个空壳。 那么,什么是行政执法人员昵?行政执法人员是 指行政执法主体中,依法代表行政执法主体,执行行 政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城管执法人员,就是 代表城管局执行城市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其前提条 件是必须有执法资格,也就是取得了《执法证》的在 编在册人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培训材料PPT优质课件

《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较大的市的 地方性法规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等等
省政府规章
.
(七)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修剪砍伐、移植树木许可。 2、城市绿化用地专项保护。 3、对城市绿化植物的日常维护。 4、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
.
(八)公安交通管理规定
1、对机动车停车管理要求。 2、对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要求。
.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基本要求
.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1、明确执法目的 维护法律的尊严? 为履行法律赋予自已的职责? 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为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执法的最高目标 法律得到执行? 人民群众满意?领导满意?自已满意?全都满意 3、执法价值权衡(生存权利和管理秩序、美观整
洁)
.
(二)建立行政执法体制
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 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 乡镇、新区、社区)
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 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
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 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 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 别是规划执法
.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
交通 市政
规划
城管
建设 环卫
园林
工商
环保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培训讲座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等。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等。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 程序。
0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详细描述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应当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 在程序中的合法地位和权利。
2. 遵守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更 改或违反程序规定。
3. 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保护环境资源
通过行政执法,保护环境资源 ,维护生态平衡。
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的权限
调查取证权
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对违 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收
集相关证据。
强制措施权
在必要时,行政执法机 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确保执法的顺利进行。
行政处罚权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
处罚。
行政裁决权
对某些与行政管理有关 的争议进行裁决。
加强执法监督与考核
执法监督与考核是保障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手段,机关事业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与考核机制。
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 时对执法结果进行定期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再考 核。
THANKS
感谢观看
5. 实施与执行
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 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并监督执行。 实施与执行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确保 处罚或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城市管理执法培训课程典型例子ppt课件

5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 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规定权限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的 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 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23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行政机关不能以同一事 实和理由反复给予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行 政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得再次给 予罚款处罚;如果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上的单 个法律、法规并侵犯两个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而 出现违法行为的法条竞合时,则不受一事不再罚原 则的限制。
(1)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的才能 给予处罚;
(2)只能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3)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定依据或者 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即无效。
4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1
(一)在依据法定和主体及职权法定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 17号)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 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 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3〕4号)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 于兰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 批复》(甘政函【2005】78号)和《关于 城关区等8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甘政函 〔2014〕37号 )及《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05】74号) 文件,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区等8区(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继成立,也是兰州 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的工作部门。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 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规定权限
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
3、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 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 府制定的 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 度的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23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
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同一违法行为,同一行政机关不能以同一事 实和理由反复给予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行 政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机关不得再次给 予罚款处罚;如果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个以上的单 个法律、法规并侵犯两个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而 出现违法行为的法条竞合时,则不受一事不再罚原 则的限制。
(1)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的才能 给予处罚;
(2)只能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3)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定依据或者 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即无效。
4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1
(一)在依据法定和主体及职权法定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 17号)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 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 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3〕4号)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关 于兰州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 批复》(甘政函【2005】78号)和《关于 城关区等8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甘政函 〔2014〕37号 )及《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05】74号) 文件,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区等8区(县)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继成立,也是兰州 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 处罚权的工作部门。
城管文明执法讲座教材课程

某街道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执法过程规范有 序
注重沟通协调
及时回应市民诉 创新工作方式方
求
法
作为某街道城市管理行政 执法中队,积极落实城管 文明执法的各项要求。
在执法过程中,遵循程序 规定,规范操作流程,确 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准 确性。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 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 执法效率。
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和诉 求,及时调查处理,积极 回应市民关切。
强化宣传教育
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 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知识,提高市民的法律意 识和守法自觉性。
倡导文明行为
引导市民养成文明的生活 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 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秩序。
加强与媒体合作
积极与媒体合作,宣传城 管文明执法的理念和实践, 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
05
鼓励市民参与城管执法,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等渠道,及时回应市民关切,增 强市民对城管执法的信任和支持。
某区城管文明执法实践
严格依法行政
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 政,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 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注重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 意识和文明素质,减少违法行为 的发生。
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城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 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导致的执法不
公。
热情服务
热情服务是城管文明执法的具体体现,要 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以服务 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帮助和支持。
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在执法过程中注重 人性化关怀,尽可能地减少当事人的 不便和困扰,为其提供便利和帮助。
城管文明执法的实践案例
城管执法理论知识培训课件共40页

城管执法理论知识培训课件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你的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你的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十一条) 6、要有严密的现场组织(切勿疏忽大 意,安徽淮南事件) 7、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代执行)
今年9月7日下午4时20分左 右,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 长吴建国在206国道国庆西 路巡查时,发现沿街有一违 法建设房正在抢建,吴建国 及20多名执法人员当场进 行制止。户主尹某某闻讯赶 到现场试图阻拦,通过执法 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尹某某 停止了阻拦。吴建国带领执 法人员实施拆除行动,当依 法拆除进入尾声时,尹某某 突然将正在二楼楼顶拆违的 吴建国推了下去,致吴建国 摔到地面当场昏迷不醒,经 送医院紧急抢救无效后因公 殉职。
取缔占道经营可适用的法律法规
1、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 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 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 二百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 要求违法行 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 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四)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 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 (五)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
设工程整体造价。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 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 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 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
• 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 除的情形,包括:
• (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 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压 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 (二)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 进行建设的;
• (三)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 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
4、禁止在人行道停放和行驶机动车 辆。
5、城市排水管理。
(四)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工商管理方面规定
1、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管理
(六)环境保护
•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 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七)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修剪砍伐、移植树木许可。 2、城市绿化用地专项保护。 3、对城市绿化植物的日常维护。 4、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
洁)
(二)建立行政执法体制
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 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 乡镇、新区、社区)
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 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
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 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 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 别是规划执法
相关法律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 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 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 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 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 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 罚款。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城 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一)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的;
• (二)在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后的建 筑内擅自新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三)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和工作制度
• 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 联合执法、征求意见、信息共享等);
• 建立部门内部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与执 法队伍关系、法制机构与执法队伍关系、 执法队伍内部查、处、督关系);
• 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和考核制、责 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度 等等工作制度,并切实执行。
• (三)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的地下空间的 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 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 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 施。
对几个问题的理解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 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 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交通 市政
规划
城管
建设 环卫
园林
工商
环保 广告
(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1、建(构)筑物容貌 2、道路容貌
3、机动车及停放
4、户外广告及招牌标志容貌 5、夜景亮化
(二)环卫管理规定
1、对市民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倾倒、收集、运输。 3、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与养护。 4、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和监管。 5、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置。
(三)市政道路管理规定
1、挖掘城市道路。 2、占用城市道路。 3、对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防控违法建设的关键
• 建立监控网络,责任到人; • 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
织和企业的作用; • 及早发现,果断处置; • 做好案外工作,动员自拆。
二、临时摊点设置与占道经营问题
随意占道的小百货摊点
• 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是当前城市管 理中最常见、最难管、又是群众反 映最强烈、最容易引发恶性暴力事 件的一大难题。
• 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 • 加强队员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业务培
训 • 改善执法装备和队员工作条件、生活待遇 • 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队伍创建活动)
(六)积极改善执法环境
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上有公信力的
人士监督、参与执法; 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城管法规和城管执法正
((九)强制拆除
• 1、要有合法的前提
•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 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 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 强制拆除等措施。
• 2、部门配合 • 3、做好应急预案
(九)强制拆除
4、做好证据保全 5、交有拆除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 定,《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 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
2000年12月1日
(七)不能拆除的 (从技术上,影响上,成本上) (八)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前提1、无法改正;2、不能拆除。只 没收直接涉及违法的部分,体现过罚相 当)
额。按优先采信的顺序:结算价、合同价、 依据定额的评估价、依据标准的测算价。)
(六)限期拆除(明确合理期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责令限期拆除” 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答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 请示》(川府法[20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进行建设 的;
3)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 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强 制性内容的;
4)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 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5)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五)建设工程造价 (已建、整体造价。取证:最接近实际的数
主要内容
•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 三、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 四、城市管理执法的难点把握 • 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 规
地方性规 章
行政法
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较大的市的 地方性法规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等等
省政府规章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坚持正确执法原则 (1)合法原则(根据法律授权执法;依照法
律规定执法) (2)合理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统一 3、作出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
今年9月7日下午4时20分左 右,淮南市田家庵区城市管 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 长吴建国在206国道国庆西 路巡查时,发现沿街有一违 法建设房正在抢建,吴建国 及20多名执法人员当场进 行制止。户主尹某某闻讯赶 到现场试图阻拦,通过执法 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尹某某 停止了阻拦。吴建国带领执 法人员实施拆除行动,当依 法拆除进入尾声时,尹某某 突然将正在二楼楼顶拆违的 吴建国推了下去,致吴建国 摔到地面当场昏迷不醒,经 送医院紧急抢救无效后因公 殉职。
取缔占道经营可适用的法律法规
1、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 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继续违法经 营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其装盛器具,处以二十元以上 二百元以下罚款。决定暂扣的,应当出具暂扣清单, 要求违法行 为人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 受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四)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 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 (五)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 本条第一款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违法建
设工程整体造价。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挖建筑底层地面, 不得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地下空间的使用 功能、层数和面积;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负责 审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不符合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
• 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 除的情形,包括:
• (一)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 面、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或者压 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 (二)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 进行建设的;
• (三)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 线、建筑退让用地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的;
4、禁止在人行道停放和行驶机动车 辆。
5、城市排水管理。
(四)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工商管理方面规定
1、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的管理
(六)环境保护
• 1、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 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 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
(七)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修剪砍伐、移植树木许可。 2、城市绿化用地专项保护。 3、对城市绿化植物的日常维护。 4、对城市古树名木保护。
洁)
(二)建立行政执法体制
处理好市、区、街道执法管理的关系(重心下 移,分工协作,力量整合,对下指导,城管进 乡镇、新区、社区)
明确相对集中处罚权之后,有关部门的职责 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1、利:有利于整合执法
力量,减少多头执法和执法不到位两方面的问 题;有利于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2、弊: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其它行政管理 职能的分开,增加了部门协调的工作环节。特 别是规划执法
相关法律依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 七条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 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 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 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 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 罚款。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城 市、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 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一)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 的;
• (二)在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后的建 筑内擅自新建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三)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和工作制度
• 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 联合执法、征求意见、信息共享等);
• 建立部门内部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与执 法队伍关系、法制机构与执法队伍关系、 执法队伍内部查、处、督关系);
• 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和考核制、责 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制度 等等工作制度,并切实执行。
• (三)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的地下空间的 使用功能、层数和面积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 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 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 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 施。
对几个问题的理解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 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 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交通 市政
规划
城管
建设 环卫
园林
工商
环保 广告
(一)城市市容管理规定
1、建(构)筑物容貌 2、道路容貌
3、机动车及停放
4、户外广告及招牌标志容貌 5、夜景亮化
(二)环卫管理规定
1、对市民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 2、生活垃圾倾倒、收集、运输。 3、环卫设施建设、管理与养护。 4、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和监管。 5、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置。
(三)市政道路管理规定
1、挖掘城市道路。 2、占用城市道路。 3、对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防控违法建设的关键
• 建立监控网络,责任到人; • 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物业管理等基层组
织和企业的作用; • 及早发现,果断处置; • 做好案外工作,动员自拆。
二、临时摊点设置与占道经营问题
随意占道的小百货摊点
• 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是当前城市管 理中最常见、最难管、又是群众反 映最强烈、最容易引发恶性暴力事 件的一大难题。
• 把好执法人员入口关 • 加强队员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业务培
训 • 改善执法装备和队员工作条件、生活待遇 • 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队伍创建活动)
(六)积极改善执法环境
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 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上有公信力的
人士监督、参与执法; 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城管法规和城管执法正
((九)强制拆除
• 1、要有合法的前提
•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 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 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 强制拆除等措施。
• 2、部门配合 • 3、做好应急预案
(九)强制拆除
4、做好证据保全 5、交有拆除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 定,《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 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行为。
2000年12月1日
(七)不能拆除的 (从技术上,影响上,成本上) (八)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前提1、无法改正;2、不能拆除。只 没收直接涉及违法的部分,体现过罚相 当)
额。按优先采信的顺序:结算价、合同价、 依据定额的评估价、依据标准的测算价。)
(六)限期拆除(明确合理期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责令限期拆除” 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答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 请示》(川府法[2000]6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2)占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用地进行建设 的;
3)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用地 边界等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强 制性内容的;
4)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 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
5)其他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五)建设工程造价 (已建、整体造价。取证:最接近实际的数
主要内容
•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 二、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内容 • 三、城市管理执法的基本要求 • 四、城市管理执法的难点把握 • 五、城市管理适用行政处罚的重点问题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法律法规体系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 规
地方性规 章
行政法
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较大的市的 地方性法规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 例》等等
省政府规章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 《南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坚持正确执法原则 (1)合法原则(根据法律授权执法;依照法
律规定执法) (2)合理原则(公正、公平、公开) 2、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统一 3、作出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