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广院人字[2006]17号
安徽省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和

安徽省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和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广字〔2014〕34号),为切实做好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和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认定原则第一条县乡联动,以县(市、区)为主。
县(市、区)政府是解决农村老放映员老有所养问题的责任主体。
认定工作以县(市、区)为主体,乡镇(街道)为基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确保认定工作平稳顺利。
第二条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积极稳妥。
认定政策、操作过程、信息采集及资料审核等要公开透明、公正真实、客观全面;要细化认定方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第三条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
以物证为认定的第一依据,在物证不全或难以认定的情况下,组织上通过调查取证,并参考证言证词,作出认定结论。
物证是指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
调查是指各级农村老放映员认定工作机构组织进行的调查与取证。
人证是指为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认定提供的证言证词。
人证对象为:农村老放映员曾工作机构的时任领导、同事、服务对象或其他知情人员(不少于3人,并且有公职身份或是村两委干部)。
第二章身份认定第四条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放映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现为安徽省户籍,仍为农民身份。
2. 1993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在册,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
3.达到60周岁。
到2013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工龄补助;到2013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
4.达到领取年龄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条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辞退的农村老放映员,不享受工龄补助。
皖广院人字[2010]7号
![皖广院人字[2010]7号](https://img.taocdn.com/s3/m/0ad1a5936bec0975f465e29c.png)
皖广院人字[2010]7号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学院各部门:根据省广电局转发安徽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2009年度考核内容有新的调整,经2010年3月1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2009年12月31日在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内)。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200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在学院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侧重于围绕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参见省人社厅文件要求)。
三、优秀等次比例核定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学院2009年度事业单位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全院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
副处级干部参加所在部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全院副处级干部总人数的15%比例以内。
结合学院的实际,事业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推荐,须在2009年度年终考核中获得学院先进个人称号的基础上进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一)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在学院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进行部署;学院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代表组成(皖广院人字[2010]2号)。
(二)各部门组织考核。
被考核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
副处级干部在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由局人事处组织,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拟定考核等次。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推荐部门“优秀等次”人员。
(四)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和被考核人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考核等次由学院分管领导写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安徽省艺术类职审政策(全文)

安徽省艺术类职审政策第一条为加强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养,根据《艺术专业职务艺术等级试行条例》并结合我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专业文艺单位从事演员、演奏员、导演、编剧、指挥、作曲、舞美设计、舞台技术、美术工作的人员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从事专业教员工作的艺术人员。
原ZY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电影电视部分专业人员选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职改字[1986]146号)规定选用艺术系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艺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由各市、县或省直单位对比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负责组织专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艺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
第四条艺术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认定后,各地不得再行评审。
凡通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艺术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五条申报认定艺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第六条申报艺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五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表演团体在社会上新招收与自培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申报艺术系列五级或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须从事艺术工作满2年。
(二)申报艺术系列四级或助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中专毕业后从事艺术工作见习期满。
2、从事艺术工作,任五级或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第七条申报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五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中专毕业后从事艺术工作满15年,任四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关于印发《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皖广院字[2008]84号关于印发《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学院各部门:《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11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特此通知附件:1、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2、《教学部门2008年量化考核参考标准》3、《党政管理部门2008年量化考核参考标准》二○○八年十二月二日附件1: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更好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客观地评价学院各部门2008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注重工作质量与实绩的原则;2、坚持特色创新,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2008年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分教学部门和党政管理部门两大部分进行。
1、列为教学部门考核的有:教务处、学生处、新闻系、影视艺术系、信息工程系、播音主持系、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实训中心、成教中心。
2、列为党政管理部门考核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总务处、教学党总支、工会、团委。
三、考核时间2008年度工作考核从08年12月中旬开始自查,09年元月10日前完成互查、评比。
四、组织机构部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学院成立目标管理量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名单另定)。
成立2-3个考核工作组,分别由分管院长牵头负责。
五、考核内容以学院下达2008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皖广院字[2008]15号、37号、49号文)为依据,学院对各部门的量化考核,重在考核部门工作实绩,突出学院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08年6月下达的各部门评估任务的分解)。
(一)教学部门量化考核内容为:学院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满分50分)、常规工作(满分20分)、安全稳定(满分10分)、党风廉政工作(满分10分),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工作领导组评议(满分10分)。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直驻皖各单位,省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应聘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以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报、核准招聘计划;(二)制定、核准招聘方案;(三)发布招聘信息;(四)受理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五)考试;(六)考察与体检;(七)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八)按照规定报批或者备案;(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进行招聘。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首次被评为全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AA”级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首次被评为全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AA”级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2.23•【字号】皖人社发[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首次被评为全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AA”级信用等级单位的决定(皖人社发〔2010〕22号)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5号)、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08〕139号)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首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AA”级的申报推荐和评定工作。
通过自愿申报、各市考核推荐和公示等程序,经研究,确定以下10家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为信用等级“AA”级单位:1.合肥申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淮北市惠平家政服务社3.淮北市妇女劳动力市场4.亳州市劳动力人才资源管理服务中心5.利辛县维全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6.蒙城县云鹏职业介绍有限公司7.安徽省五洲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8.舒城县好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巢湖市妇联巾帼家政服务中心10.巢湖市工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促进城乡就业提供诚信服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时全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要以受到表彰的单位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诚信守法,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全省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新局面。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套改表

单位:元/月
姓名 学历 主要岗位 管理 人员 套改岗位 任下一 套改岗位
性
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确认套改年限 套改岗位 扣减任职年限 下一套改岗位 扣减任职年限 套改岗位 扣减任职年限 下一套改岗位 扣减任职年限 套改后工资
未计算工龄的 学历套改年限 扣减套改年限 套改岗位 任职时间 下一套改岗位 任职时间 套改岗位 任职时间 下一套改岗位 任职时间 套改前工资
专业 套改岗位 技术 人员 任下一 套改岗位
职务工资档次 实际津贴比例
金额
岗位(职务)
金额
金额 级别工资级别 基础工资 教护10% (特教15%)金 特岗津贴金额 按国家文件规定 浮动满八年档次 保留工资 小 计 其中高定工资 套改增资 单位 意见 金额 工龄 工资 46
套改薪级
金额
教护10%(特教15%)金额 高于30%津贴金额 保留特岗津贴金额 浮动岗位津贴 小 其 计 高定工资 受处分、处罚种类 中 本次套改应低工资
(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根据皖政[2007]8号文件,同意 同志套改后执行 岗位工资为 元,薪级工资为 级 元,教护10% 元,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人事厅制源自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4.09.15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口计生委、人社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4年度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农村计划生育单位合格标准为50分,低于60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各市、省直各单位合格人员名单随本通知一并下发,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查询成绩,也可通过我委政务公开网站网址查询(http:///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 =138324)。
三、请各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查询方式;同时尽
快整理考试合格人员评审材料,由所属市或省直单位汇总电子版与申报材料一起于2014年10月24日前报送原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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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广院人字[2006]17号
关于我院教职工保留工作关系
脱产读研期间待遇的规定
学院各部门:
我院《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皖广院字[2003]73号文件)下发以来,我院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教职工的知识和学历结构得到不断改善。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现对我院教职工脱产读研同时保留工作关系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我院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考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和岗位相符或相近的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后可以脱产学习,学院保留其工作关系和工资档案关系。
二、教职工脱产学习期间连续计算工龄,其他一律停发。
三、教职工在脱产读研期间,工作关系保留在我院。
学院每月补贴300元生活费,毕业后可直接回我院上班。
四、脱产读研期间,回校上课,按院内教师标准给付课时费。
五、学习期满,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按《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给予学费报销或学费补助。
六、脱产学习之前,学习人员需与学院签定《在职人员培训进修协议书》。
学习期满不回学院工作的,需退回学习期间的生活补贴。
回学院工作后但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仍按《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执行。
七、学院聘用教师比照此规定执行。
附:在职人员培训进修协议书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在职人员培训进修协议书
甲方: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培养对象):
丙方(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教职工培训、进修的暂行规定》(皖广院字[2003]73号),为加强教师进修的管理,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在职进修形式(在[ ]中打“√”):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进修[ ]、非学历进修[ ];
非脱产进修[ ],公派脱产进修[ ],非公派脱产进修[ ]。
二、经学院批准公派非学历进修的,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甲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包括学费、交通费、住宿费补助等差旅费用)。
培训期间,其在校期间待遇不变。
经学院批准非公派考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需脱产学习并保留其工作关系和工资档案关系的,按照学院下发《关于我院教职工保留工作关系脱产读研期间待遇的规定》(皖广院人字[2006]17号)执行。
三、学习时间为:200 年月日—200 年月
日。
学习地点及校:。
四、学费元;往返交通费元;差旅住宿补助
等元(或按照学院规定标准执行);其他费用;合计费用元。
五、经学院批准公派在当地进修培训的,为了保证乙方一定的学习时间,丙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乙方一定的教学工作,工作量为(学院、部门填写):。
经学院批准非公派考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在脱产读研期间,回校上课,按院内教师标准给付课时费。
六、享受学费报销或补助的
进修人员,在毕业(结业)后,需为学院服务期限:大学专科毕业6年,本科毕业8年,硕士研究生和研修班结业为10年。
七、乙方在进修期间,和进修完成之后的年(服务年限)中必须在甲方工作。
服务期限长于“聘用合同”期限的,聘用合同到期时,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乙方服务期的赔偿责任;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服务期的,甲、乙双方应当续订聘用合同。
如乙方不续订,则视为违约,须全额退还甲方资助的各项费用,并赔偿违约金(计算方法见第九条)。
八、乙方在进修期间和聘用合同期限里不得受聘于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辞职,不能申请自费出国(包括出国定居、留学、进修以及除探望配偶以外的探亲等)。
如违约,乙方须退还甲方资助的全部费用,并赔偿违约金(计算方法见第九条)。
九、违约金具体算法为:
1.进修期间:
退还费=甲方资助的各项费用
违约金=4000元/年(人民币)×服务年限
2.进修完成之后:
退还费=甲方资助的各项费用÷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违约金=4000元/年(人民币)×(应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十、本协议一式3份,须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有效。
甲方:学院代表签名:年月日
乙方:培养对象签名:年月日
丙方: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