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营山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第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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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对某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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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1对县土地使用权流转情况的调研与思考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

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

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优化配置,这是一个亟待探索解决的问题。

一、县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国土面积202146平方公里,全县辖79个村(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06528人,其中农业人口185884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

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8375亩,其中,水田97800亩,旱地100575亩;有可供开发的“四荒”(荒山、荒地、荒沟、荒滩)面积1607300亩。

到2019年底,全县参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数达2162户,面积达77116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有4125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1;“四荒”流转面积达72991亩,占“四荒”总面积的45。

二、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和期限(一)无偿转让。

是指土地承包户转让土地使用权不收任何补偿,只是要求受让方承担承包土地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

这种土地流转一般在亲朋好友间进行。

一些原承包户季节性或长年在外经商或打工,但仍舍不得丢掉土地,不愿放弃土地的承包权。

对自己土地进行流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守住承包田(地)。

这种流转方式在全县土地使用权流转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有偿转包。

指土地受让方除承担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外,还要给出让方一定数额的实物(粮食)补偿或经济补偿,出让方不负责任何生产费用,补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这种方式流转的土地在全县约有13125亩,占全县土地总流转面积的17。

(三)租赁。

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通过签订经济合同,在一定时间内将承包的土地或“四荒”土地租赁给其它农户、外地客商、农业龙头企业或种养殖能手等,以达到提高土地经济效益的目的。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体会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体会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体会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转让、出租、入股、流转等活动。

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改革举措,土地流转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要意义。

我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有幸参与,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和研究,通过这段经历,我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有了一些自己的体会。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

在农村地区,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传统上,农民的土地只能用于自己的农业生产,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很多农民开始意识到他们可以通过流转自己的土地来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转租给农业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由他们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从而获得租金或分红。

同时,土地流转也为农民提供了参与农业产业链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参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种子、农药、农机具到销售,获得更多的利润。

因此,土地流转可以有效地提升农民的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力。

传统上,农民的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以小农经营为主,农业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而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流转给专业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他们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进行规模化种植、养殖,以及农业产业链的延伸。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可以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同时,土地流转也有助于农业产业链的发展,将种植、养殖和加工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农业产业链,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还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

再次,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引进经营者和资金,进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不仅能够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还能够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所有者将其转移给他人,以改变该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农村土地流转为当前中国特别是农村重要的经济发展课题之一,对于实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遵循法律和政策,把握好风险和利益,平衡农民利益和社会效益。

首先,加强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更严格的土地流转管理规章,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严格控制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其次,引入市场机制,支持农民自愿权益流转,让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第三,注重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听取大众意见,从而推动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第四,加强监管,建立多方协调机制,包括政府、社会团体、科学研究机构等,以便在加快土地流转的同时,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反思~(原创)

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反思~(原创)

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反思~(原创)国家和政府有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本意是要想帮助农民多一项对耕地经营的他项权利,其目的是为了能够有效地利用耕地,将农民的承包地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流转给对土地需求旺盛的种养殖大户或者是其他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体。

或者是农民以承包地参股的形式加入到农村经济合作社以期分得红利,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

此项政策的贯彻和实施地确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由于出外打工等原因无暇顾及承包地的耕种问题,使他们不但能够获得一部分出租的流转金,并且由此还能够获得政府的耕地补贴。

不可否定这项措施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它一方面保护了耕地的有效利用,一方面帮助种养大户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经济体解决了用地少、用地难的问题,同时又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

按道理来讲这应该是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种养大户、承包地农民三家共赢的局面。

但是此项措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却逐渐地改变了它本来的目的。

现在农民土地流转大多是在当地人民政府的主持和组织下实施的,当农民把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就基本上完全失去了对土地所拥有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特别是对承包土地的自主经营权,留在手里的只有承包权。

许多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的个人或者是经济实体,一开始为了得到土地对农民的承诺天花乱坠,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但是当土地到手以后,他们不是随意地对土地的用途进行更改,不和农民商议就在承包地上增加生产设施,就是在投入大于产出现金流紧张的时候,开始克扣、停发土地流转金,甚至一走了之,将一片乱摊子甩给农民自己去收拾。

一些打着农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共赢旗号的人,诱骗农民拿土地入股,然后再融资做无本生意,听从他们统一的指挥和调配,搞所谓的订单农业。

当市场行情好的时候还能说的过去,但是当市场行情一旦下跌,他们便良心丧失,跑路走人,把负担和损失留给农民自己去想办法,而他们又很难得到法律上的认定和追究。

也可以明确地讲,土地流转者弃地走人的这种行为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即破坏了党和政府对三农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也对耕地后来的复耕造成障碍,有的还直接将耕地荒废,同时又极大地伤害了农民朴素的阶级感情和参与农业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土地流转个人调研心得

土地流转个人调研心得

土地流转个人调研心得
在进行土地流转个人调研时,我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观察和分析。

首先,我深入了解了土地流转的背景和相关政策,包括国家和地方
政府对土地流转的规定以及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措施。

其次,我走访
了一些农村地区,与农民和土地流转相关的人员进行了交流,了解
他们对土地流转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
困难。

我还就土地流转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乡村经济发展等方
面进行了调研和分析,以及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民生活方
式的影响。

在调研过程中,我发现土地流转对于一些农民来说,可以增加
土地规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但是也有一些农民担心
土地流转会导致他们失去土地权益,影响他们的生计。

此外,一些
地区存在土地流转中信息不对称、合同不规范、补偿标准不清晰等
问题,导致一些农民权益受损。

从乡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土地
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但也可能导致土地
资源过度集中,加剧贫富差距。

综合调研结果,我认为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政策执行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
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和服务,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议价能力,促进土地流转与农民利益的双赢。

同时,还需要注重土地流转与乡村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农民就业等方面的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与思考

农村土地流转状况调查与思考一、本文概述1、简述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和意义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的土地利用方式也面临着深刻的变革。

在此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议题。

农村土地流转,指的是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将其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行为。

这一过程的推动,既是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从背景上看,农村土地流转的兴起源于中国农村经济的深刻变革。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一方面,部分农民因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无法充分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导致土地闲置或低效利用;另一方面,一些有资金、有技术、有市场眼光的农业企业或个人,希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因此,土地流转应运而生,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

从意义上看,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有助于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也有利于实现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使土地资源向那些有能力、有意愿、有技术优势的生产者集中,从而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土地流转还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推动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阐述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本次调查与研究的核心目的在于深入理解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和趋势,以期为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瓶颈和挑战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策略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途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趋势。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文以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河南省驻马店市为例,深入调研该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完善、规范和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做了一些初步探索与思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驻马店一、基本现状与特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黄淮平原,下辖九县一区,全市总人口8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

全市耕地面积1239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耕地面积2.02亩。

常年粮食产量120亿斤左右,占河南省的八分之一,其中小麦产量占河南省的近七分之一。

该市是典型的农业大市,200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仍占GDP的27.8%,农民人均纯收入3900元。

选择该市进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在黄淮平原粮食主产区有一定代表性。

早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上,该市就出现了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而进行的小面积承包经营权互换、转包。

目前,该市土地流转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

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转包。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经营权的租赁,使用人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者支付转包费,这类形式有20276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5.6%。

二是出租。

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共86593亩,占总流转面积的19.5%。

三是入股。

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正规的法人股份公司,按股份多少享受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益,这种形式有2725亩,占总流转面积的0.6%。

四是转让。

农户经发包方同意,将已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转让他人,这种形式有26691亩,占总流转面积的6%。

五是托管。

外出务工农户短期把自家承包地委托亲戚或他人耕种管理,纯属农户间的自发行为,此种形式有41446亩,占总流转面积的9.3%。

关于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尊敬的领导: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存在,为了更好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特进行了一次调查与思考。

以下是调查和思考的主要内容:一、调查背景和方法:我们选择了我县农村地区的数个村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了解情况、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情况、流转收益分配情况以及农民对流转政策的看法等。

二、调查结果:1.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了解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和流程了解不多,对土地流转带来的效益和风险也不甚清楚。

2.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情况:调查发现,虽然政府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合同签订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

3.流转收益分配情况:大部分农民表示在土地流转后确实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也有一些农民表示收益不稳定,甚至存在流转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情况。

4.农民对流转政策的看法:虽然有一些农民对土地流转持积极态度,认为流转可以提高农业效益,但也有一些农民对流转持保守态度,担心流转会带来土地流失和农民生计的不稳定。

三、思考与建议:1.宣传政策:加大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了解程度,同时提供权威指导,使农民能够正确理解和适应土地流转。

2.规范合同: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管理,确保流转合同的签订规范化、合法化,并规定明确的流转费用和分配方式,以保障农民权益。

3.改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流转土地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能够稳定获得经济收益,增加流转的吸引力和可持续性。

4.提供培训服务: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供流转合同签订、土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服务,帮助农民提高经营能力,确保流转的效益最大化。

5.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调查与思考后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推进土地流转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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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山县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营山县委党校课题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指明了方向。

营山作为丘陵农业大县,如何克服人多地少、土地经营分散、农业生产水平低等不利因素,如何同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尽快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为此,根据调查情况,现就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与对策,试作如下探讨:一、流转现状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切实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引导,切实规范,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

目前,我县53个乡镇、657个村、5860个村民小组共有农业户21万户、农业人口76万人、农村劳动力38万人。

有集体土地94万亩、耕地55万亩。

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近10万亩(只限于签订有流转合同的面积,不含农户间自愿协商的土地互换、转包等面积),占全县集体土地面积的10%左右,涉及农户5.4万户,转移农村劳动力13万人。

其中流转耕地面积9.2万亩,流转四荒地0.6万亩。

从流转用途看,用于种植业5.9万亩,占60%;林业3.6万亩,占36%;养殖和水产业0.4万亩,占4%。

从流转规模看,规模在50亩以内的有 3.7万亩,占38%;在51—100亩内的有2.6万亩,占26%;在100—200亩内的有1.3万亩,占13%;200亩以上的有2.3亩,占23%。

从流转年限看,合同约定流转时间在3年以内的有0.7万亩,占7%;3—5年的有 2.1万亩,占 22%;5—10年的3.6万亩,占37%;10年以上的3.4 亩,占34%。

土地流转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流转方式多样化。

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包括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其中90%为转包、出租、互换流转方式。

二是流转规模扩大化。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加速转移,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从2003年底仅2.5万亩迅速增加到近10万亩,年均增长率达28.5%。

三是流转主体多元化。

参与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有本地农民、业主大户、城镇居民、工商企业、专合组织等。

二、初步成效近年来,我县通过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一)培育了一批农业产业化基地。

近年来,我县通过土地流转共发展培育10多个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基地,主要有回龙、带河19000亩的宏林速生杨基地,城南、骆市3500亩易发优质水果基地,回龙、渌井3000亩油桃基地,东升2100亩优质葡萄基地,普岭1500亩黄柏基地,茶盘700亩生猪养殖基地,朗池580亩蔬菜生产基地,黄渡310亩通旺农牧生猪养殖基地,回龙230亩种猪基地等。

通过加强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成功培育了4个省、市龙头企业,切实提高了我县农业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

(二)催生了一批农民专合合作组织。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我县不少蔬菜、果树、蚕桑、生猪专业户,通过土地流转或与外来业主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服务、联合参与市场竞争。

到2008年9月,我县己先后组建了朗池绿叶蔬菜专业合作社、易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通旺农牧生猪专业合作社、清水红岩蚕桑专业合作社、东升葡萄专业合作社、四喜汇丰核桃专业合作社、照株通旺渔业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容易争取到国家的扶持政策。

通旺农牧生猪专业合作社2008年获得省财政专项扶持项目,易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列为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

(三)推广了一批农业创新科技。

产业企业和外来业主进入农业领域后,给农村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生产技木,不仅改变了农民的传统观念,也改变了农民的生产观念和经营理念,带动了农村一批“田秀才”、“土专家”的加速成长,各种致富能人在土地流转中大显才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军人。

如:城南镇走马村农民丁德章,通过流转土地栽植优质果树3000株,每年稳定收入在3万元以上,成了远近闻名的果树大户;法堂乡法堂村农民郭其林通过流转土地搞生猪养殖,每年外调生猪300头,近5年每年收入均在12万元以上,早已成为百万富翁。

(四)促进了一批撂茺土地复耕。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扩张发展,我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民向市民转变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不少地方农村土地出现了“包而不种,代而不耕,占而不用”等撂茺现象。

据调查,目前62%的农户不愿意种田,13%的农户在种应付田,10%的农户土地在撂荒。

截至2008年6月,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达21.82万个,占农村劳动力的57.5%。

农村离乡劳力举家外出增多,离土农民自愿将承包的土地给种粮大户和业主转包或代耕,这有效遏制了土地弃耕撂茺现象,使有限的土地得到了合理的开发利用,从而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

(五)带动了一批农民增收致富。

农民通过流转土地,一般每亩每年可以得280一800元不等的租金收入,同时还可以在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务工增加收入。

2007年,全县土地流转业主为当地农民提供了4320个常年就业岗位,农民获得就业收入1600万元以上;同时业主经营者通过规模经营,也获得相当可观的效益。

2007年,有7个经营业主当年实现利润在30万元以上,个别达到了300万元以上。

三、存在问题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六多六少”。

一是农户间转包多,租赁、转让等流转方式少。

2008年上半年,全县转包土地9690亩,占当期土地流转面积的83.6%,入股流转面积310.6亩,仅占当期土地流转面积的3.8%,农村土地租赁、转让等流转方式发展缓慢。

二是流转给一般农户多,流转给专业大户少。

2008年上半年,全县土地流转共涉及9789户,其中流转给一般农户的达9159户,占当期流转户数的86.9%;而流转给专业大户的仅有630户,占当期流转户数的13.1%,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农户间自发流转多,经村集体组织流转的少。

多年来,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多以农户自发流转为主,经过村集体统一组织流转和上报村集体备案的较少。

2007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过村集体组织流转和报村委会备案的只有680亩,仅占当期流转面积的 10.8%。

四是口头流转多,书面流转少。

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时以口头协议进行,未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

极少数签订书面协议的也存在协议内容简单、格式不规范等问题,绝大多数地方根本没有启用县上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

近3年来,全县共发生农村土地流转纠纷23起,大多因为没有签订规范合同引起的,时有发生的土地流转纠纷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稳定的一大隐患。

五是随意约定流转多,依法规范流转少。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各地签订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

部分合同对土地流转责、权、利约定不明确,大多未约定违约责任,如营山宏林果业专业合作社与带河乡河湾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用于速生杨苗木繁育,合同中的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兑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等均是空白。

对业主经营期间的生产共同费用的负担主体和复耕费用的负担主体没有明确。

法堂乡法堂村业主冯云林与1社罗红平、郭其林签订租赁2亩土地用于修建生猪养殖场,未约定土地复耕费的主体个别合同内容明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有的甚至存在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合同期限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等现象。

渌井镇五星村三组将公路旁土地租赁给营山县威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水泥搅拌场;茶盘乡大凼、道林两个村将土地租赁给营山县宏林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搞速生杨开发,租期为50年;太蓬乡5村与业主翟继明签订永久性的土地租赁合同用于旅游开发等。

六是土地流转纠纷多,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少。

部分乡镇、村社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不经农户同意擅自与业主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业主一旦无法经营,不能履行合同,便无法兑现农民租赁费用。

绿水镇王某与镇政府签订协议,租赁土地55.5亩种果树,因管理不善,无法继续经营,2005年就逃之夭夭,至今还欠农民租金1.5万元;三合高科技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堂乡人民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2003年因业主涉嫌犯罪无法经营,8.9万元的下欠租金多年无法兑现,农民权益无法保障。

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未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便将集体的荒山荒地或机动地低价甚至“无价”流转出去。

有的还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随意终止农户承包合同,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收益权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四喜乡3村一村干部擅自将125亩荒山荒坡20年的经营权以3500元的租金租赁给王某种核桃,每年每亩土地的租金仅1.4元。

有的还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随意终止农户的承包合同,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收益权无法得到切实保障。

有的外来业主租赁、开发农民和集体土地,目的在于借国家资金扶持“借鸡下蛋”或套取国家资金,待国家扶持政策结束,大多不想再经营下去,又“另起炉灶”,租赁的土地也不管,农户和集体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渌井镇五星村利用退耕护还林政策招引一业主搞果树栽植,2008年后国家扶持资金将不再有,今年10月份业主已提出不再经营的想法,同时,业主又是合伙,现在又有纠纷,2008年的租金没法支付给农民。

有的业主租赁土地后,中途转包几易业主,致使农户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认真分析,主要有六个因素制约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一是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制钓,不愿流转。

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农民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二是缺乏龙头企业和项目支撑,难以流转。

目前多数地方土地流入主体仍以一般农户、种植大户为主。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带动能力不强,严重制约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

三是管理机构不健全,影响流转。

全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滞后,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尚未建立。

原农经干部属事业编制,却从事以农民负担、土地承包、集体资产三大管理为主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权责不对等。

四是流转机制不完善,不利流转。

全县推进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没有形成,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没有配套政策措施,乡村两级在组织农民流转土地“以地生财”的激励政策和工作措施十分有限。

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阻碍流转。

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农民对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有的哪怕撂荒也不愿流转出去。

六是少数干群思想不够解放,制约流转。

由于受群众惜地观念、流转价格不高、大面积流转规模经营难以形成等因素制约,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困难较多,矛盾复杂,部分基层干部有畏难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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