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著作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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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解读

著作权法解读

著作权法解读著作权是一种法律概念,旨在保护创作者对其作品的独有权益。

著作权法是为了确保作者在其作品上享有一定的控制和经济收益而存在的。

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作品的创作、权利的归属、权利的限制及权利的行使等方面。

其中,创作是指作品具备独创性和表达性的基本要素,只有符合这两个要素的作品才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适用于各种表现形式的作品,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戏剧、电影、摄影、软件等。

在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必须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并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所需的素材。

二、著作权法中的权利与义务著作权法赋予作者一系列权利,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作者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保护他人的著作权和合法使用他人的作品等。

三、著作权法中的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是指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

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盗版、抄袭、盗用他人的原创作品等。

著作权法对于侵权行为给予了一定的法律保护,如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根据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的侵犯行为,可以采取民事救济和行政执法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同时,著作权法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如合理使用原则和公共利益等。

四、著作权保护的挑战与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技术的普及,著作权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侵权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如网络传播、在线音乐、电子书籍等。

为了适应这些挑战,著作权法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目前,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著作权保护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不同国家之间也在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著作权保护的问题。

总结:著作权法作为一项保护创作者权益的法律规定,为创作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和经济利益。

它确保了创作者的作品得到尊重,并鼓励创作者进行创新。

随着科技的进步,著作权保护也面临新的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订草案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修订草案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06•【分类】送审稿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第三节著作权的保护期第三章相关权第一节出版者第二节表演者第三节录音制作者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第四章权利的限制第五章权利的行使第一节著作权和相关权合同第二节著作权集体管理第六章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第七章权利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传播者的相关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科学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中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其在中国境内的表演或者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本法保护。

第四条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实用艺术作品以及根据本法第十四条享有的权利,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对中国权利人给予保护的,受本法保护。

第五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固定的智力表达。

作品包括以下种类:(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乐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是指戏曲、话剧、歌剧、舞剧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小品、快板快书、鼓曲唱曲、评书评话、弹词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滑稽等通过连续的形体和动作表现的作品;(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九)实用艺术作品,是指玩具、家具、饰品等具有实用功能并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包括作为其施工基础的平面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十一)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十二)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画面组成,并且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十三)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十四)立体作品,是指为生产产品、展示地理地形、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而创作的三维作品;(十五)计算机程序,是指以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表现的、用于电子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处理装置运行的指令,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十六)其他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的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责任

著作权的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责任

著作权的的保护范围及侵权责任著作权法都保护哪些作品呢?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期限是多久呢?著作权法都有哪些责任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邻接权1.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其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首次播出后50年。

10 著作权法律保护

10  著作权法律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 侵权行为的认定:
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 定,国际上有三种不同的 立法体例: 立法体例:
一是正面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 内容; 内容;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二是采取概括性的规定, 二是采取概括性的规定, 规定任何人侵犯法律所列 的专有权, 的专有权,均视为侵权行 为,如意大利和美国著作 权法的规定; 权法的规定;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注:如果是作者为了扩大
自己的影响而要求一些没 有参加作品创作的名人在 自己作品上署名的, 自己作品上署名的,则不 以侵权论处。 以侵权论处。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五)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是指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上 的规定而使用他人的作品。 的规定而使用他人的作品。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三对那些是属于侵犯著 作权的行为采取详细的列 举式规定。我国《 举式规定。我国《著作权 采用的是第三种方式。 法》采用的是第三种方式。
第一节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著作权法》 46条和第47条的 条和第47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和第47条的 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指未经作 者同意, 者同意,公开作者没有公开过的作品 的行为。 的行为。此种行为主要侵犯的是作者 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 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
第一节
பைடு நூலகம்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版式设计权, 版式设计权,是指权利人基 于对图书、期刊的字体设计、 于对图书、期刊的字体设计、 格式的编排等依法享有的专 有权。 有权。目前的著作权法只有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而没 有装帧设计权。 有装帧设计权。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31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 、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 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 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 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 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 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5
案例分析: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区分
的,自己没有欺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 方相持不下,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为什么? 分析: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 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所有权转 移给杨乙, 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著作权中
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有著作权,但是‚娃娃
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言 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 感
26
案例分析:
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客体?
情氛围的东曲旋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不赋予任何人对 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
13
三、著作权与专利权 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 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 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 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对于 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首创 性‛与‚独创性‛的区别。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第一章总论【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它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它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 《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 《大清著作权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

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识记】一、概念: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1、演绎作品: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合作作品: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著作权是法律赋予创作者的权利,保护创作成果不被他人侵犯。

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析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某一具体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和放映权等。

这些权利旨在保护作品原创者的利益。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以及软件、建筑设计等创作成果。

不论作品的形式和表现方式如何,只要属于创作成果,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著作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两种方式:首先是原创作品,只有满足原创性的要求,才能获得著作权;其次是作品的登记备案,通过在版权登记机构登记备案,可以进一步保护著作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逝世后的50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为50年。

四、著作权的权利及限制著作权的权利是对作品的独占性控制权,创作者可以决定自己作品的出版、发行等行为。

但著作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合理使用和引用、新闻报道、教育科研、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使用,并没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此外,著作权保护也不包括一些思想、原则、方法等。

五、著作权侵权责任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权方需承担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被侵权方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同时,一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刑事责任。

六、著作权的国际保护著作权保护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我国也参加了国际版权保护的相关公约,在国际范围内维护著作权的权益。

同时,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也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定,加强了国际著作权的保护合作。

结语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利益,推动文化创作的繁荣发展。

在实践中,各方需加强对著作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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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 停止侵害; 消除影响; 消除影响; 公开赔礼道歉; 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侵犯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 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权人应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 所得给予赔偿; 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 支付的合理开支; 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 能确定的, 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 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万元以下的赔偿。 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执行措施
二、诉前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指法院依据申请人、 证据保全指法院依据申请人、当事人 的请求, 的请求,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 的证据, 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 行为。证据保全可以在起诉前, 行为。证据保全可以在起诉前,也可 以在诉讼中对证据进行调查的过程中。 以在诉讼中对证据进行调查的过程中。
执行措施
三、人民法院依法处置权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 收非法所得、 收非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 法活动的财物。 法活动的财物。
执 行 措 施
侵 权 行 为 的 法 律 责 任源自侵 权 行 为 的 种 类
著 作 权 法 律 保 护
侵权行为 的种类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侵占他人作品; 侵占他人作品; 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拒付报酬; 拒付报酬; 剽窃他人的作品; 剽窃他人的作品; 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侵权行为 的种类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制作、 侵犯邻接权 其他侵权行为: 其他侵权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或著作权有关权利人的许可, 未经著作权人或著作权有关权利人的许可,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 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 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与著作权 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未经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 故意删除或改变作品、 可,故意删除或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 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销售解密软件侵权案
在司法实践中,对软件盗版案的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软件盗版案的处理,一 般根据著作权法关于非法复制的禁止性规 定,判定盗版者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对 判定盗版者承担侵权责任。然而, 于非法解密行为应如何认定, 于非法解密行为应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 还是一个空白。经过历时两年的审理. 还是一个空白。经过历时两年的审理.中 国建筑科学院诉销售解密软件侵权一案终 审告结, 审告结,它首次以判例形式承认了法律对 软件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 软件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
中国建筑科学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中国建筑科学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十余年开 发研制出建筑结构设计的名为PKPM 的系列CAD 发研制出建筑结构设计的名为PKPM 的系列CAD 软件,深受建筑行业的欢迎。 软件,深受建筑行业的欢迎。为了保护该软件的 知识产权,研究者设计了加密钥匙盘为该软件上 知识产权, 然而,防不胜防, 锁。然而,防不胜防,江西某设计院的张某对该 软件的钥匙盘进行了解密分析, 软件的钥匙盘进行了解密分析,并开发出了专门 用来解锁的软件“97钥匙盘备份工具 钥匙盘备份工具― 用来解锁的软件“97钥匙盘备份工具― PKPM 建筑结构软件钥匙盘备份制作软件” 同时, 建筑结构软件钥匙盘备份制作软件”。同时,张 某又在重庆市的电脑报社刊登解密软件的销售信 并通过电脑报社的软件部代销该软件。 息,并通过电脑报社的软件部代销该软件。1998 张某与重庆电脑报社被诉侵权。 年3月,张某与重庆电脑报社被诉侵权。 经过审理, 经过审理,重庆市一中院判决原告中国建筑科学 院胜诉。 院胜诉。该判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首次以判例承 认了法律对软件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 认了法律对软件技术保护措施的保护,在这一点 上体现了版权保护方面国际上的发展趋势。 上体现了版权保护方面国际上的发展趋势。但此 案中, 案中,被告的侵权范围被法院认定为侵犯了建科 院对PKPM 软件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的权利, 院对PKPM 软件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的权利,而 不是对PKPM 软件著作权构成侵害。 不是对PKPM 软件著作权构成侵害。
执行措施
一、诉前权利保全 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 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 的行为, 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 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 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 产保全的措施。 产保全的措施。
申请人应是著作权人及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人与邻接权人。 人与邻接权人。 提出请求的前提: 提出请求的前提: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 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 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 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提出请求的时间为在起诉前; 提出请求的时间为在起诉前; 提出请求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法院。 提出请求的对象是各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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