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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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文书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行政处罚文书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行政处罚文书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行政处罚档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第七十一条规定:“卷内文件排列时,应将最终的决定书放在首页。

如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又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则将复议或诉讼文书放在首页。

卷内其他文件材料按照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结论性的材料放在前面,证据性的材料放在后面。

证据材料按名称分类,视其在案件中的作用大小,按照主次前后排列。

其他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整理,如被询问的当事人在两人以上,视其在违法活动中所处的主次地位排列。

”行政处罚档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一般排列顺序为: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判(裁)决定书、赔偿决定书);二、证据材料(主体资格证明、现场照片等);三、按时间顺序制作的其他执法文书;1、现场检查笔录;2、询问笔录;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通知书;4、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证据)处理决定书;5、查封(扣押)决定书;6、()物品清单;7、听证告知书;8、陈述申辩笔录及陈述申辩复核意见表;9、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11、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责令改正复查笔录;12、其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限期提供证据通知书、协查函、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告知书、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委托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延(分)缴纳罚款决定书、加处罚款告知书、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四、送达回执;1、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执;2、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执;4、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回执;5、其他;五、罚没款收缴票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六、没收物品凭证;七、立案审批表及案件来源登记表;八、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九、案件合议记录;十、法制审核意见;十一、听证意见书;十二、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十三、其他内部审批文书;1、提请案件合议审批表;2、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3、其他;十四、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近年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卷装订顺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查阅和管理效率,因此对于一份高质量的案卷而言,正确的装订顺序至关重要。

在进行文章撰写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构成和审查程序,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重要性。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构成:1.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码、当事人信息、立案时间等。

2.案件调查取证材料:包括立案调查函、调查笔录、证据清单等。

3.案件处理决定:包括处罚决定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在了解了基本构成后,我们再来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性。

优秀的案卷装订顺序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按照案件发展的逻辑顺序进行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顺利地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不至于产生混乱和遗漏。

2.文件完整、内容丰富:将案件材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案卷中的文件完整,并且内容丰富,以便于审查和查阅。

3.规范统一、便于管理:所有的案卷都应该按照规范统一的标准进行装订,便于管理和归档,以及便于多人共同参与审查和处理。

以上是对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的基本认知和规范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这一话题,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深度分析:1.案卷装订的逻辑顺序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和具体情况,正确的装订顺序至关重要。

一份好的案卷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装订,即从案件的立案开始,到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各个环节,依次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逐步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不至于产生困惑和遗漏。

2.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案卷中的文件应当是完整的,内容丰富的。

这需要在装订案卷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核对,确保每一个重要文件和材料都能够被正确地装订进案卷中,便于审查和查阅,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充分的信息基础。

执法帮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

执法帮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

执法帮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一、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名称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按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字号填写;3.办案机构: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办案日期:填写立案日期和结案日期;5.保管期限: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

附件中规定: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为30年。

可以按照“一般程序”为“重要的,“简易程序”为“一般的”来确定保管期限;6.卷内文件:必写明卷内文书、文件的件数及总页数;7.归档号:归档号有立卷人填写。

由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4位为案件办理当年的年份号,后4位为结案案件的流水号,自0001号开始,一案一号,依次编号。

案件跨年度办结的,前4位使用案件办理当年年份号,后4位按当年结案案件流水号排序。

8.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填写。

二、正卷材料1.卷内文件目录表;2.立案审批表;[使用立案号专用章]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稿];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A.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含财物清单];B.询问通知书;C.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D.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E.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F.行政处罚告知书、J.送达回证:上述文书中,没有设置一体式送达回证的文书送达所填写的;5.送达回证[送达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等]。

6.证据材料:A.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B.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前置审批证书,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C.取证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D.证人证言材料[含证人身份材料];E.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F.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G.巡查笔录;H.责令改正通知书;I.催办通知书。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我国行政单元对生涯傍边一些作奸犯科的国民作出行政处分的决定书今后,能够对付当事人来讲,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必要共同行政单元的处分成果,然则国度的行政单元是必要对行政处分书的文书停止归档的。

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制作顺序有哪些?小编为你解答。

▲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含没收物品凭证及清单);(4)行政处罚审批表;(5)案件调查终结报告;(6)重大案体讨论记录;(7)案件合议记录;(8)举报登记表或案件移送书;(9)立案申请表;(10)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1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1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13)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4)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5)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包括已经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证据);(16)查封扣押物品清单;(17)行政处理通知书;(18)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1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20)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2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2)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23)送达回证;(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a(25)没收物品处理清单;(26)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期缴纳罚没款申请书)(27)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裁定书及相关执行文件);(28)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9)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0)备考表;(31)卷底。

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

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

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规范规范的主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名称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按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字号填写;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本案所有应该入卷材料齐全,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一般情况下,填写处罚决定书序号[或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局统一填写]。

二、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

三、正卷材料1、正卷目录表;2、立案审批表;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稿];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A、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含财物清单];B、询问通知书;C、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D、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E、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F、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G、行政处罚告知书;5、送达回证:上述文书中,没有设置一体式送达回证的文书送达所填写的送达回证[送达处罚决定书、检验报告等]。

6、听证笔录;7、证据材料:A、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B、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前置审批证书,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C、证据复制(提取)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D证人证言材料[含证人身份材料];E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F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G巡查笔录;H、责令改正通知书;I、催办通知书。

[G、H、I作为证据则放于此]8、财物处理单据:A、罚没款收据;B、物品处理记录[含销毁记录和图片]。

9、其他材料:A、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B、案件移送通知书;C、领取查封扣留财物收据;D、委托鉴定书;E、当事人提交的报告[分期缴纳罚款的报告、要求从轻处罚的报告等];F、案件回访表。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13、鉴定委托书
14、鉴定结论
15、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附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16、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17、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其他有关证照和被处罚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8、有关证明(死亡事故伤亡人员的伤亡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19、行政处罚听证权告知书(适用符合听证条件)
20、行政处罚告知书(陈述权与申辩权告知,适用所有案件)
21、听证会通知书
22、听证笔录
23、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24、延期结案审批表
25、罚款催缴通知书
26、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27、罚款收据
28、强制执行申请书
29、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30、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
31、案件移送书
32、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村料
33、送达回证
34、结案审批表
35、备考表
12、其他说明材料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
一、正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
1、行政处罚决定书
2、立案审批表
3、整改复查意见书
4、整改指令书
5、现场检查记录
6、强制措施决定书
7、查封(扣押)决定书(附查封(扣押)清单)
8、询问通知书
9、询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录
10、勘验检查记录
11、抽样取证凭证
12、现场图示、声像资料等有关证据材料
二、副卷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
1、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2、举报投诉记录(或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的材料)
3、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
4、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审批表
5、事故调查查报告
6、案审委会议记录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注意事项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注意事项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注意事项一、主体方面:被处罚人信息要明确,法人——法人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信息材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证据方面:1、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要充分,除口供笔录外还需要其他证据作为辅证,形成证据链;2、证据形式要合法,案卷中的复印件来源要注明出处、取证日期,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印章。

三、说理部分:1、裁量权适用的说明,要注明适用已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裁量理由作出说明;2、加强对违法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关系的说明。

四、行政执法程序方面:1、规范行政强制程序,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相应程序或完整告知相应权利;2、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需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写明证据采信和适用的理由。

3、调查终结与处罚告知的顺序要正确;4、行政处罚决定书需严格执行。

五、文书制作与位数归档要进行装订,做到一案一卷,并注明有效期。

行政处罚案卷材料归档顺序(长沙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1.卷内文件目录2.行政处罚决定书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回证以下按时间顺序排列:4.执法案件立案审批表5.笔录(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按时间顺序排列)6、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7.集体讨论材料(情节严重、案情复杂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8.听证告知书与听证通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9.听证笔录(召开听证会的案件)10.听证报告(召开听证会的案件)11、违法证据12.结案报告13.备考表。

备考表置于案卷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案卷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第一篇:案卷装订顺序《关于修订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的通知》2009年4月1日起执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正卷)按下列内容顺序装订: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二、卷内文件目录;三、《立案审批表》;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五、《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六、告知后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及《财务清单》;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及《财务清单》;九、《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及《财务清单》;十一、《询问通知书》十二、《责令改正通知书》;十三、《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十四、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十五、《协助调查函》;十六、《检查建议书》及《送达回证》;十七、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听证报告》也可入副卷);十八、证据材料:1、2、3、4、5、6、7、8、当事人身份证明;当事人委托他人的,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证人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书证;物证(或实物照片);视听材料(声音资料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视听资料体积较大时可另外存放)及计算机数据,收集复印件的附制作的文字说明;9、当事人自述材料;10、《抽样取证记录》、《委托鉴定书》及《送达回证》、鉴定结论;11、其他证据材料。

十九、财务处理单据:1、2、3、当事人向银行缴纳罚(没)款的单据:办案机关出具的《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罚没物资交由专门机关处理、送有关单位收购、拍卖、销毁或做其他处理的《物品处理记录》;5、其他财务处理单据。

二十、其他有关材料(一)《案卷来源登记表》;(二)立案时案件来源材料:1、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实名材料可入副卷)及《行政处理告知记录》;2、依职权检查发现案源的巡查笔录、监督检查报告等;3、其他机关向本机关移送案件的《案件移送函》;4、《指定管辖通知书》或上级机关交办案件的公文;5、当事人提供的材料;6、已经核查获取的证据;7、立案时反映案件来源的其他材料;(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有关事项审批表;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事项审批表;3、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有关事项审批表;4、先行处理物品的有关事项审批表;5、向其他机关移送案件的有关事项审批表;6、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有关事项审批表;7、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前局领导批准的有关事项审批表;8、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的有关事项审批表;9、违法物品销毁及变价处理的有关事项审批表;10、没收物品依法拍卖或作其他方式处理的有关事项审批表;11、其他有关事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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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意见
一、案卷封面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
(正卷)
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
1、询问通知书;
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
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
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
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
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
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
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
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九、证据材料
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
2、现场检查笔录;
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当事人陈述;
7、证人证言;
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
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
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
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
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
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
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
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材料
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包括没收物品变价款收据);
(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该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
(副卷)
一、案源材料(检举材料、申诉材料、控告材料、监督检查报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各类审批表
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括暂扣、封存、解封、延长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等)
2、行政处罚建议书
3、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四、核审意见
1、法制部门案件核审表;
2、办案机构案件预审表。

五、听证报告
六、其他材料
1、集体审议表;
2、处罚决定书发文稿;
3、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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