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的管理办法(修改后)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
是为了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管理规定。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编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等。
编制过程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
2. 提交审核: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方案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安全性等。
3. 审核程序:审核程序一般包括初次审核、专家评审和最终审核。
初次审核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通过初次审核的方案可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组进行详细评审,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通过。
最终审核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方案的合格性。
4. 审核结果的处理:审核结果可以分为通过、通过但需修改和不通过三种情况。
通过的方案可以进入实施阶段,通过但需修改的方案需要修改后重新审核,而不通过的方案需要重新编制或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5.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一般包括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管理要求。
包括编制人员的资质要求、审核人员的专业要求、文件资料的管理、修改和补充的程序等。
通过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的执行,可以确保施工方案的质量和科学性,进一步保障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规定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括施工方案)应执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以下要求:1、项目部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由若干个相联系的单位工程组成的建筑群和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3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总平面布置、安全环保措施等内容;4 、重点、难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等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与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施工方案应由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主持并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进行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3、重点、难点、危险性较大分部(详见附件1)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2)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单位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部门负责人审核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论证报告的要求修改完善,并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审查或论证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并应重新审批;如因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进行修改或重新编制,并应重新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标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引言概述: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详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对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确保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
一、确定编制单位和负责人1.1 确定编制单位:首先需要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单位,通常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1.2 确定负责人:在编制单位内部需明确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人员,确保责任明确。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1 收集必要资料:编制单位需要收集相关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必要资料。
2.2 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步骤。
2.3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在制定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单位需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质量要求等内容。
三、内部审查和修改3.1 内部审查:编制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3.2 修改完善:根据内部审查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3 确认最终版本: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编制单位确认最终版本的施工组织设计,准备提交审批。
四、审批程序4.1 提交审批申请:编制单位将最终版本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填写审批申请表格。
4.2 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3 审批通过:经过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位可以正式实施施工计划。
五、备案和监督5.1 备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获得批准后,编制单位需要将相关文件进行备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
5.2 监督执行: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的管理工作,特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管理规定》(市政集团[2017]65号)文进行修订,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集团资质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审批及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施工技术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计划、交通疏导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管线保护方案、消防方案、节能方案、标准化实施方案等用于指导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第四条:每个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或较重要的子单位工程在施工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组织计划、主要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符合“附件1(A)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的规定.第五条: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情况单独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不属危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具体内容应符合“附件1(B)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的规定。
第六条:危大工程施工前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施工验收等应满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2018年第37号令)、《市政集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集团[2017]145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附件1(C)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的规定。
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施工方案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提高技术文件的编制水平,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施工方案的编制及审批1.本单位施工方案的分类及审批规定按附表《施工方案审批管理一览表》执行。
2.分公司级单位指对工程工程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号码公司分公司或局区域性公司。
法人级单位指或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号码公司,即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施工单位,各号码公司以局名义承接的工程,其法人级单位应为中建四局。
3.号码公司以局名义承接的工程工程,各类施工方案的审核义务由号码公司的分公司承当,分公司对施工方案审核后可直接报审批,如无特殊情况,号码公司无需再行审核。
4.单位工程中专业分包工程的0、A、B类施工方案,首先应进行分包单位内部的公司级审批,再进行总承包单位的公司级审核审批。
二、施工方案的变更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上有重大修改、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资源有重大调整时,施工方案应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施工方案应按原方案履行审核和批准程序。
三、施工方案的交底管理工程开工前,工程总工应对施工组织设计(0类施工方案)的内容对工程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应用交底记录。
分局部项工程实施前,方案编制人或项目总工应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
当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交底。
四、施工方案的报送管理1.各工程应严格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各类施工方案,报送分公司级审核及法人级审批的方案必须是电子版形式,图、表、计算书等必须齐全。
2.报建所用的施工方案需列出清单,并由分公司级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办理,报建完成后,应由分公司级单位技术部门收回,以免造成工程误用混用。
3.各号码公司及区域性公司应在每季度末的2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将0、A、B 类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台账报科技部备案。
五、施工方案的检查与处分1.施工方案审核批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相应审核批准人员应进行认真审批,重点检查重要部位的受力验算、主要的安全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 363-2006),结合公司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技术、经济活动的战略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部署。
施工方案是以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战术性文件。
第四条凡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物与构筑物、市政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阶段划分为招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招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为承揽任务,对工程进行组织规划的指导性纲要文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统筹工程施工全局,正确指导施工全过程,综合调控相关关系,有序地组织施工活动的实施性综合管理文件。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文件功能的不同可分为:1、施工组织总设计(简称总施组):适用于特大型工程、群体工程或住宅小区工程;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施组):适用于单位工程;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现场临时用电工程;4、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现场临时用水工程。
第八条施工方案根据编制单位、施工分包情况和危险性的不同可分为: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简称施工方案):适用于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2、专业分包施工方案:适用于本企业资质范围以外的,由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分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应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水平,做到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具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性强,明确编制、审批及实施过程的程序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第三条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于指导其施工。
本办法中的施工方案分为三类:A类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B1类指技术创新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或难度大的工程施工方案,B2类指其他一般性施工技术方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以下称“各单位")所承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施工企业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相结合。
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编制、审核与审批的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编制、审核及审批的规定本规定所指承建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文件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质量计划、各类施工专用计划等。
一、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编制1、参与编制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结)算人员等,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项目承建总部提供技术支持,大型项目和技术难度高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由技术主任主持编制。
2、编制时间: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需要提供的有关施工技术方案文件,可参照投标技术文件进行编制,应在申办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应在相对应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核和审批。
编制工作应适当提前,应考虑后续的审批和自行修改的时间以及呈报监理方的审批时间。
3、应急编制:如果由于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紧急、急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原因,需要应急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文件,项目经理必须采取应急手段,主动组织应急编制力量、加班加点、迅速掌握投标技术文件、紧急踏勘现场、快速召开现场编制会议、利用社会技术资源等措施,提前着手编制工作,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技术文件的编制工作,并保证编制文件的质量。
项目承建总部专业主任应积极主动介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共同完成。
二、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审核、审批1、审核、审批工作:项目承建总部的专业主任按岗位分工对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的相应专业内容进行的第一层次审核,重点针对技术文件的完整性、针对性、常识性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姓名。
项目承建总部总工程师对经过专业主任审核的施工技术方案文件进行第二层次的审核,重点针对技术文件涉及的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把关,并全面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姓名。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对经过项目承建总部审核的施工技术方案文件进行审批,重点针对技术文件涉及的危险性较大方案、新技术应用方案把关,并签署审批意见、姓名、日期。
2、审核、审批时间:审核、审批时间一般在三至五个工日内完成,平均每个岗位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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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
青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建工青程 4号
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编制、审批与实施的管理办法
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
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的程序化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报审与修订,强化公司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要求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编制与审批
1.编制
1.1工程项目开工前15日内,要求各项目部上报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见附表七)。
1.2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一般方
案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编制。
其中施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其余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编制。
1.3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应在收到施工图纸后20日内完成,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1.4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范围见附件一,工程所在地区有更高规定的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的编制工作应在工序开工前20日内完成,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1.5一般方案应在工序开工前15日内完成,报工程相关方审批。
1.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规范及内容参考中铁建工集团《程序文件汇编》及《管理文件汇编》。
1.7专项方案(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首先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及其他地方性管理规定、办法等要求;其次应符合本工程实际及工程特点,方案安全、经济、可行。
2.审批
项目部应根据公司制度来确定施工方案的审批人,分为一般方案(项目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需要报公司审批及专家论证的施组方案应先进行项目部内部审核,经审核人审核并修改后填写项目部内部审核表,施工方案和内部审核表一并报公司审批。
2.1一般方案的项目部审批流程
技术人员编制方案→工程技术部部长评审→项目总工评审→项目经理评审→修改→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
2.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的公司审批流程
方案编制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填写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内部审核记录+施工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修改完成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修改情况(需填报方案修改记录)→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
2.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审批流程
方案编制完成→项目内部评审→填写审核意见→修改→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内部审核记录+施工方案)→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审核→提出审核修改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修改完成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核修改情况(需填报方案修改记录)→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审核→依据意见修改后报专家进行论证→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监理、甲方评审→修改→签字盖章→方案实施
2.4列入集团公司重点工程计划的项目,由公司工程管
理部组织或参与编制大中型施工组织设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审查。
二、审批流程的可追溯性
1.项目部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需与《项目内部审核记录》(见附表二)一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评审结束后,如方案需要修改或重新编制,需填写《公司审核记录》(见附表三),以书面形式将审核意见返还项目部;如无需修改,需填写《评审批准记录》(见附表五),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返还项目部。
3.项目部对于公司返回的审核记录,及时组织人员修改,填写《修改记录》(见附表四),与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一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重新审核。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评审通过、程序完成后,项目部报建设(监理)单位另行审批,并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索取审批文本交项目经理部归档存查,同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查。
三、实施及检查
1.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职责和岗位分工,各负其责,全面执行;项目总工组织学习专项施工方案,使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掌握施工方法,
明确施工重点、难点,保证施工质量及安全。
2.工程施工期间,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月检和小结,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检查结果作为项目内审的依据。
3.工程技术部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记录》,作为公司内审的依据。
4.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修订
1.施工组织设计应做到持续改进。
2.遇到下列情况时,施工组织设计应修订:
2.1合同条件发生重大变更;
2.2项目组织、资源进行重大调整;
2.3有严重不符合项产生;
3.施工组织设计修订后,填写《修订记录》(见附表六)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09年11月22日
主题词: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抄送:工程部、办公室.
中铁建工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2015年1月22日印发附件一:
专项方案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工程建设前期方案
临建(设)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二、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需要爆破的基坑(槽)土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的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除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群塔施工方案。
4.起重机械自身的安装、拆除。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7.公司要求的其它方案。
开工报告TJ1
附表二
××××××××方案项目部内部审核记录
附表三
XXXX方案公司审核记录
附表四
XXXX方案修改记录
附表五
XXXX方案评审批准记录
附表六
修订记录
附表七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计划表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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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复核/日期:填表说明:审批层次填写时,在需要审批的单位相应表格中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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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告TJ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