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管理办法
煤场存储管理办法

煤场存储管理办法一、煤场设施及机具管理1、电厂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储煤场。
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厂应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A 版)》设置储煤场,储煤场容量应满足机组最大负荷并保有安全储煤量。
2、煤场应有满足生产、存储、组堆、整形需要的机械设备,如堆取料机、推煤机等,并保证设备达到安全备用状态,重要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
3、储煤场应有满足汛期需要的排水系统及煤水沉淀池等设施,并建有足够储量的干煤储备设施。
4、储煤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排水沟和消防设施,消防车辆通道应环行畅通,气候寒冷地区,应建有解冻暖房。
5、储煤场四周边应设置挡煤墙及喷淋设施,并能满足最大储煤量的需要。
6、应建立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装卸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新购、改造、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试运转,证明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方准使用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煤场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并发给驾驶证,方准上岗操作。
8、应有整形压实器材和测温仪器。
9、应配有盘点储煤场所需的测量仪器和器具,有条件的电厂要采用先进的激光盘点仪器。
10、应有固定的煤场水平高度标识,且刻度明显、准确。
11、电厂要根据本地区的环保要求,配有相应的环保设施,如除尘设施、防粉尘飞扬设施,贮煤场(含干煤棚)应设置覆盖整个煤堆面积的喷洒设施。
卸煤点、掺配区宜设原煤喷淋设施等,并达到环保标准。
12、各发电单位应备有足量的干煤储量。
二、安全与经济储备1、正常情况下,储备煤量应满足设计储煤量要求,或是全部机组满负荷运行15天及以上的耗煤量,并有足够的干煤储备量。
2、迎峰度夏、汛期或冬季,各发电单位应对接卸和上煤系统及煤场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各种隐患,确保系统安全可靠,并备足防汛、防冻物资和消防器材。
煤场根据其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应达到足量储备。
储存管理办法

储存管理办法储存管理办法是企业或个人在储存物品、资料或信息时所遵循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良好的储存管理办法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混乱和损失,并确保信息、物品的安全性和持久性。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和物品的储存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储存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1. 储存管理的重要性储存管理是一个涵盖面广、关乎企业生产经营、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工作。
在企业中,合理的储存管理可以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和生产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在个人生活中,良好的储存管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和保管个人物品,提高生活质量。
2. 储存管理办法的制定制定储存管理办法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储存空间规划: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储存空间的位置和大小,充分利用空间,确保物品的有序储存。
•物品分类管理:将物品按照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制定清晰的标识和分类规则,方便查找和管理。
•储存工具的选择:选择合适的储存工具和设备,确保物品的安全和整洁。
•储存流程规范:建立储存入库、出库和调拨等流程,以确保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顺畅。
3. 储存管理的操作流程储存管理的操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物品入库:根据分类规则将物品放置到相应的位置,并做好标识。
•物品出库:按照需要取出物品,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以确保物品安全。
•物品调拨:根据实际需求将物品从一个储存位置调拨到另一个位置,确保信息准确且不发生损坏。
•物品清理:定期对储存空间和物品进行清理和整理,及时处理不再需要的物品。
4. 储存管理的注意事项在执行储存管理办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定期检查:对储存空间和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无遗漏和损坏。
•安全防护:对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进行专门储存和处理,确保安全。
•数据备份:对重要资料信息进行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安全位置,以应对意外情况。
•紧急预案: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5. 结语储存管理办法的建立和执行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6篇】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6篇】第1篇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药品堆垛距离适当(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或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
常温库温度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运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一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易串味库。
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昧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
9.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具体要求为:9.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9.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9.3第二类精神药品专区存放;9.4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9.5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资储存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提高物资储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二条物资储存安全责任属于全体员工,各个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参与物资储存安全工作。
第三条公司设立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具体的物资储存安全管理措施和政策。
第四条物资储存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储存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物资储存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储存场所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储存仓库,对物资进行分类、分区、标识、堆放。
第六条储存仓库应定期进行保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整洁、干燥、无害。
第七条储存仓库应配备合适的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储存仓库应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和警报器材,以防止盗窃和其他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储存仓库应定期进行仓库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储存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条储存仓库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乱搭棚架,防止电气火灾和坍塌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物资储存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物资储存操作人员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实际操作。
第十二条物资储存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物资储存操作人员不得在储存区域内吸烟、乱丢垃圾和劳动用品。
第十四条物资储存操作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及时更新和使用。
第十五条物资储存操作人员应对储存区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
第五章危险品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储存区域,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
第十七条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控,防止泄漏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确保仓库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六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十九条公司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种突发事件进行预先演练和培训。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
储存管理办法

储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
第二条非材料保管人员不得任意进入料库,材料保管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第三条仓库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安全。
第四条料库应具备经标准局检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须做一次总校正。
第五条各项材料应按类别排列整齐,以“料位卡”标明材料名称及编号并绘制各类材料存放位置图。
第六条易爆易燃的危险性材料应与其他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并办妥保险。
第七条未经验办及验办中的材料应与收料后的材料分别存放。
第八条重要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九条未按规定办妥领料手续不得发料,易变质材料应以“先进先出”方式发料。
第十条材料保管部门应凭材料收发单据输材料收发作业并记录于“材料收发记录表”。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
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4篇)

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为保障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满足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1、主要材料包括。
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剂、矿物外掺料、土壤改良剂、建筑钢材、锚具、土工合成材料、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和路基填料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分部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经经理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____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____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厂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附表1)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附表2)。
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
5、中心试验室在受理材料厂的委托试验后须在规范要求的试验时间再加____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正式的试验报告。
1)如检测结果不符合客专线技术标准要求,中心试验室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重新进行复检或委外检测,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中心试验室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通知材料厂及时到现场处理或直接将该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
2)原材料检验合格后,中心试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应材料复检报告四份,中心试验室、材料厂、各分部现场试验室、驻地监理各一份。
材料厂应将复检报告复印后,交各分部物资部一份。
6、各分部应根据材料厂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中心试验室的复检报告负责向驻地监理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储存办法_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有哪些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办法一:存放管理原则:二:存放条件:化学危险药品应有专门的储存库(房间),房间应选择朝北向,避免阳光直射,室内设有温度计和湿度计,并有较好的防潮、通风措施(有条件的并应设有通风机和温控装置,有自动安全报警装置),并有防盗门窗,根据不同药品的化学性质应配备相应的储存柜和相应的储存器皿。
药品库的电源和照明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配有防火器材。
室内卫生应清洁,定期打扫擦拭。
三:存放办法:(1)对易燃液体应储存在专门器皿或指定容器内并应保持其阴凉、通风,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不能混放。
切不宜大量或久存,此外灌装存放时要适量,应留有5%的空容积。
(2)对易燃固体根据其易燃级别分开存放,密封保存,严格控制储存温度。
(3)腐蚀性物品宜放在耐腐蚀的塑料桶中或专用玻璃瓶中,密封保存,切不宜堆放过高,应便于取放,易燃腐蚀性物品严格控制其储存温度,酸性、碱性腐蚀品分开存放。
(4)遇水易燃物品应控制其温度,保持密封干燥,放置于位置较高储藏柜。
(5)自燃品严格控制其储存温度,保持密封干燥,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
(6)氧化剂严格控制其储存温度,保持密封干燥,与易燃、可燃物、酸类分开存放,有机氧化剂、无机氧化剂分开,氯酸盐、高锰酸盐、亚硝酸盐分开,过氧化剂单独存放。
(7)有毒品,包装要有明显标识,要密封,保持其阴凉干燥,与酸类隔离并应专柜加锁。
(8)要随时检查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醚类、烯烃、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
乙醚、异丙醚、丁醚、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9)化学药品库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
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失效依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失效]【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1961.01.28【实施日期】1961.01.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经委、化学工业部、铁道部、商业部、公安部制定 1961年1月28日国务院转批)一、为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毒害事故,保障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二、凡生产、经营、使用和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管理,除军事系统按另行规定的办法办理外,均按照本办法办理。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范围系指: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榆规则”规定的各种物品以及放射性物品。
四、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按性质分为属于商业仓储、交通运输及物资管理部门性质的仓库(甲类)和属于厂、矿等单位生产使用性质的仓库(乙类)。
并按仓库规模和储存物资的数量,又为分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等级。
大型仓库--库房和货场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中型仓库--库房和货场总面积在660-9008平方米;小型仓库--库房和货场总面积在550平方米以下;(爆炸品仓库不扶以上分级,另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储存有爆炸、易燃、有剧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不得设在城镇人口聚集的地区。
对原有危害性较大的化学危险吻品仓库,必须根据“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加以调整或限期迁移。
建库地点,还应该考虑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具备一定的交通条件。
六、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建筑条件,成核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符合节约;既要按照统一的规定,又许可因地制宜的原则。
凡储存危害性较大的化学危险物品。
如爆炸品,放射性物品,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易燃和遇水燃烧等物品的库房,要求应该较严,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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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仓库应防卫严密慎防盗窃。
第二条非材料保管人员不得任意进入料库,材料保管人员应负制止之责,否则照章惩处。
第三条仓库内及其附近应置消防设备,并于适当位置设置消防器材配置图,以策安全。
第四条料库应具备经标准局检定合格的度量衡量器具,并应随时校正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收发料的差异度量衡器具至少每年须做一次总校正。
第五条各项材料应按类别排列整齐,以“料位卡”标明材料名称及编号并绘制各类材料存放位置图。
第六条易爆易燃的危险性材料应与其他材料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并办妥保险。
第七条未经验办及验办中的材料应与收料后的材料分别存放。
第八条重要材料应特别储存,并予加锁。
第九条未按规定办妥领料手续不得发料,易变质材料应以“先进先出”方式发料。
第十条材料保管部门应凭材料收发单据输材料收发作业并记录于“材料收发记录表”。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地材料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工地材料进出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材料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监督工程材料预算的执行。
2.工程材料的申请、验收,工人领料的管理,材料的移交管理、登记等事项。
3.工人登记的管理,工程付验的初核,凭证、工资表的核对事项。
4.工地零用金的保管、请拨及使用的审核事项。
5.看管工棚人员督促事项。
6.其他有关交办事项。
(二)材料申请
第一条工地材料的申请应先核对预算后填写采购申请单。
第二条材料申请单应依式详为填写,尤其预算编号、品名、规格及数量。
如与原预算不符合或变更材料项目应确实填明在说明栏。
第三条申请的材料如原预算漏列或预算编号不明时,可连络设计单位查询明确后注明。
(三)材料验收
第四条材料入场的验收,依本公司材料营建器材验收准则确实办理。
第五条材料的交货签收应当场办理,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于签收单更正注明,不得先签后补货。
(四)材料的交代
第六条进入工地的材料需视其品质分别妥为放置保管。
各项材料的交代如下:
1.木材点收无论后须于最短期间内交予承包人提领。
2.钢筋于加工绑接于建筑物上时交代完毕。
3.水泥、沙、石子于拌合后。
4.五金由承包商申领装置后。
5.砖瓦、瓷砖类于砌筑后。
6.给水、卫生器盆于装置建物上时。
其他材料于工人申领后视之。
第七条前各项交代应注明日期、数量,并由承包商签认之。
第八条材料管理员若发现工人使用材料有浪费或不当时,应当场指正修改外,并通知工程管理员确定督促施工。
(五)材料遗失
第九条材料进入工地后,除由材料管理员负责验收及妥为放置保管外,凡工地人员皆应竭诚尽职,并须团结一致,和衷共济共同维护保管。
第十条凡入场的材料于前项第九条未交代前视实际情况,除承包商
应负其责任外,以材料管理员及看管材料库人员负大部分责任,其他工地人员负部分责任。
第十一条交代完毕后视实际情况,除承包装置商应负其责任外,工程管理员负大部分责任,再次是其他工地人员。
第十二条材料遗失应于发生后迅速呈报所属主管处理,倘遭抢夺时应即刻报警备案,但故意不呈报延缓呈报或因疏忽职责、恶癔毁损者,依第六章罚责加倍处罚并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
(六)罚则
第十三条工地材料失窃除有关人员酌情予以行政处分外,工地人员罚款依下列规定办理之。
1.罚款总金额:
(1)材料失窃知而不报者罚材料总价款的100%。
(2)材料失窃自报者罚材料总价款的50%。
(3)防窃措施完善且经失窃自报者酌情减罚20%。
(4)材料遭抢夺能提出具体证明者的减罚款,谎报遭抢夺者加倍罚款。
(5)失窃材料罚款以原价计算。
2.个人罚款金额:
(1)个人罚款如下:
(2)罚点以个人为计算单位包括各该工地失窃材料时所属在职人员。
(3)工地材料失窃忽职守较重者酌加罚点。
(4)非所管辖工程的材料失窃者酌减罚点。
(5)个人罚款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罚款=罚款总金额×个人罚点/总罚点
第十四条工地人员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盗或抢夺材料者,除追回赃物及罚失窃材料总价款的金额外并依法严办。
第十七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增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