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

XXX关于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下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提升档案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和档案服务质量,结合XXX实际,对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XXX年XX月XX日目录档案保管制度 (2)档案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 (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5)档案归档制度 (6)档案利用制度 (8)档案保密制度 (10)档案统计制度 (11)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2)一、本单位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做到专室、专柜、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二、档案室配有防盗设施、防光窗帘、防火器材、档案柜内防有防虫、防霉药品,以使档案得到安全保护。
三、根据气候条件适时开窗通风和密闭门窗防潮,以保持室内一定的温度。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招鼠之物,保持室内整洁。
四、平时出入库房的档案应及时清点与登记,并定期检查室藏档案,核实库存档案,检查档案褪变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下班时注意关灯、锁柜、关门窗。
五、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档案。
一、档案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档案人员必须遵守守法、爱岗敬业、积极钻研业务,努力做好档案工作,为单位各项职务,管理工作服务。
二、档案工作在本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与档案员具体实施。
三、凡在本单位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成的原始记录、材料、文件、均属归档范围,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必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四、综合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业务提供指导,对符合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时做好登记、交接、签字工作。
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一、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增强档案意识,自觉遵守党和国家保密制度和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16•【字号】渝办发[2001]108号•【施行日期】200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1]108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九五”期间,我市档案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重庆市档案法规体系;在档案行政管理、国家综合档案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业档案工作、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翔实、准确、完善的档案服务,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全市档案工作发展很不平衡,还存在着对档案工作认识不够,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淡薄、档案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为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重庆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国家积累详尽、准确的档案史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工作通知如下:一、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是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推动各项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以存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高度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确保档案事业的发展与本地区、本单位和社会发展同步。
二、深入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一)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
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通知公告〔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档案工作的通知各区委、督导办,XX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工作范围愈加广泛,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尤其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大量的档案真实记录反映了乡镇各项建设情况,是乡镇制定政策,总结经验、工作查考的重要依据和可靠凭证。
因此,努力提高乡镇档案管理水平,对乡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近年来,乡镇对档案工作总体来讲是重视的,部分乡镇的档案工作达到省三级标准,许多乡镇机关对档案文件进行了整理、立卷、归档,建立了一些制度,并及时提供档案资料,为各项工作服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目前仍有部分乡镇的档案管理工作比较混乱,有的领导档案意识淡薄,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有的没有设立档案室、专(兼)职档案人员没有落实,档案人员变动频繁,没有配备必要的设备;有的没有健全立卷归档制度;有的对应参加的业务培训以种种借口推辞而不参加等等。
这不仅严重影响乡镇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而且也影响到这些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乡镇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乡镇档案工作,使其更好地为乡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乡镇领导的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之中,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切实解决好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机构、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各种实际问题。
二、落实人员,稳定档案干部队伍。
乡镇档案工作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逐步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
中组部 人社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
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为了规范档案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及时归档,使之更好地为办事人员服务,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公司档案是公司发展的真实记录,公司档案管理状况如何,直接反映一个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
为此公司根据现有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把档案资料据为己有,由资料室统一保管,资料管理者不得泄露档案机密。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根据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公司档案借阅、查阅范围为公司内部各部门。
借阅查阅人员需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借、查阅申请单,重要档案及机密档案不借、查阅,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同意方可。
为了保障档案的数量及质量,根据档案管理特殊性,任何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借出。
特殊情况下如需复印的,须经同意登记后,才能复印。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1、档案管理者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核查、整理。
2、档案管理员因工作失误丢失档案,视情况承担相关责任。
3、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如须发现,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处理。
4、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档案资料原件借出,造成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5、本通知自2012年8月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12年8月12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黔府办发[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7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为切实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促进全省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现实、造福人民的重要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正逐步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做好新时期的档案工作,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积极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档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我省档案事业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档案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不够、档案信息化建设进展较慢、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还有待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对此,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拓展服务功能,开创我省档案工作的新局面新时期档案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覆盖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档案服务形式多样化、档案工作管理法制化、档案资源结构多元化和档案基础工作信息化,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资源丰富、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利用方便、依法管理的档案事业体系,开创我省档案事业的新局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各部门、龙亢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巩固公司档案管理达省市县级标准,有效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落实指导各部门、龙亢公司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季度考核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部门、龙亢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利用档案。
各部门、龙亢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立卷,形成台帐,要求及时、完整的反映档案管理情况。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各部门、龙亢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遵照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公司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严格执行借阅、移交、查询、复制档案的相关规定,严格相关的工作流程、审批手续、审批意见;严格执行借阅期限;严格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档案材料复制审批单、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各类表式;对在借阅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遗失档案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借档案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借给外部人员传阅和复印。
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各部门、龙亢公司档案室应着力抓好档案、工作台帐的日常整理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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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的通知各部门、龙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巩固公司档案管理达省市县级标准,有效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现就加强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
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具体落实指导各部门、龙亢公司做好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纳入公司管理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季度考核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完整、齐全、规范、安全、有序。
二、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各部门、龙亢公司负责人为本单位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件的收集、整理、上交、造册工作,保证各类档案及时归档、立卷,以便随时查阅档案、借阅档案,利用档案。
各部门、龙亢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原则上都必须按照档案管理有关制度进行立卷,形成台帐,要求及时、完整的反映档案管理情况。
三、严格制度,遵章执行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遵照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归档要求与期限,凡是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有关责任人应予迅速补充或完善,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交公司档案室,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严格执行借阅、移交、查询、复制档案的相关规定,严格相关的工作流程、审批手续、审批意见;严格执行借阅期限;严格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档案材料复制审批单、档案查询登记表、档案交接登记表等各类表式;对在借阅过程中发生的损毁、遗失档案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借档案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更不得擅自借给外部人员传阅和复印。
四、加强检查,确保质量
为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好,强化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各部门、龙亢公司档案室应着力抓好档案、工作台帐的日常整理和保管工作。
综合管理部每半年定期清点档案数量,检查档案保管情况。
各部门、龙亢公司按照档案归档立卷的要求,必须将全年的工作台帐、文件资料,按年、按类进行归档整理,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一年整理完毕的目录和案卷以及应当存档交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各部门、龙亢公司要对本单位综合业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年度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应当移交档案室的所有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准确并全部移交。
公司档案室(综合管理部)及时予以指导并做好移交接收。
2014年X月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