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5.第五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
6.第六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会 7.第七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1.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一般分为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 所得税制三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对综合所得、经营所得,采用累进税率,实行量能负担;对其他所得,采 用比例税率,实行等比负担。 3.费用扣除额较宽松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取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费用扣除方法。 4.计算简便。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 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各有各的费用扣除规定, 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计算比较简单,符合税制简便原则。
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 用税率
费-800] ×20%
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税费-修缮 费]×(1-20%)×20%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计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税率
劳动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 所得
资本所得
1.财产租赁所得 2.财产转让所得 3.股息、利息、 红利所得 4.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

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 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 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来源于境内所得的说明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 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每次”收入的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 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 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 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 纳税所得。
征税范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 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 、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 、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 、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 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 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3 4 5 6
7 8 9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500元的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 超过100000元的
二、个人所得税的模式
1、分类所得税制:分别不同项目计算征税(包括费用 分别扣除、税率分别适用、税款分别计算)。
优点:计算征收简便;可以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 待”。
缺点:(1)易被“化整为零”,偷逃税款;(2)一 人获得几项所得和另一人获得一项所得时难于正确判断负 税能力,难于公平税负;(3)所得分解后难于适用累进 税率,削弱了调节收入的能力。
(二)非居民纳税人
不符合居民纳税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人。具 体包括:
1、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也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的个人;
2、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 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1)
纳税人的补充规定
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的概念,仅指中 国大陆地区,目前还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 区。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 得。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1)
征税对象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 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 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经营成果归承包、 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 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世界个人所得税税收排名(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各国政府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按照个人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征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个人所得税政策也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本文将对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税收进行排名,旨在分析各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特点和差异,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参考。
二、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排名1. 瑞典:瑞典是世界上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最高边际税率为60%。
瑞典个人所得税分为四个等级,税率依次为0%、20%、25%和60%。
2. 挪威:挪威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55%,分为六个等级,税率依次为0%、8%、14%、22%、28%和55%。
3.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分为三个等级,税率依次为19%、32.5%和45%。
4. 英国:英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分为四个等级,税率依次为0%、20%、40%和45%。
5. 德国:德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分为五个等级,税率依次为0%、14%、22%、29%和45%。
6. 加拿大:加拿大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53%,分为四个等级,税率依次为15%、22%、33%和53%。
7. 法国:法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分为五个等级,税率依次为0%、11%、30%、41%和45%。
8. 荷兰:荷兰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52%,分为四个等级,税率依次为21%、25%、28%和52%。
9. 比利时:比利时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53%,分为四个等级,税率依次为25%、30%、40%和53%。
10. 新西兰:新西兰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33%,分为三个等级,税率依次为10.5%、17.5%和33%。
三、各国个人所得税政策特点及差异1. 税率差异:从上述排名可以看出,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较大差异。
高税率国家主要集中在北欧、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而低税率国家则以新西兰为代表。
税收学简答题

1.简述税收的职能?筹集资金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宏观调控职能。
2.简述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3.简述税收产生的条件?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这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2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生,广泛的私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4.简述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1.平等原则2.最少征收费用原则3.便利原则4.确实原则5.何谓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税制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
纵向公平是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税制如何对待条件不同的人6.简述税收公平含义?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各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均衡。
它具体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7.简述影响税收负担的主要因素?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国家职能范围、经济政策、财政收入渠道8.税负转嫁主要有哪些方式?答:税负转嫁的方式主要有:前转、后转、消转、税收资本化。
9.税负转嫁取决于哪些主要因素?答:税负转嫁主要取决于税种、价格、供求弹性、课税范围等因素。
10.简述增值税的类型?根据对资本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税可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11.简述增值税的优点?增值税的优点有:一、消除重复征税;二、促进专业化协作;三、稳定财政收入;四、有利于出口退税;五、保持税收“中性”;六、强化税收制约。
1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划分?具体划分标准时什么?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个人所得税_概念(2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征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历史演变、征收原则、税率体系、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征收的一种税收。
这里的“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历史演变1.古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古代,一些国家已经出现了对个人所得征收税收的做法。
如古希腊、古罗马等国家,对个人的收入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
2.近代个人所得税制度近代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
1789年,英国政府为了筹集战争经费,颁布了《个人所得税法案》,开始对个人所得征收税收。
此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逐步建立起个人所得税制度。
3.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20世纪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渐完善。
各国纷纷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下特点:(1)征收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工资、薪金所得,逐渐扩展到各种所得,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等。
(2)税率体系逐渐完善:从最初的单一税率,逐渐发展到累进税率,以体现税收的公平性。
(3)征收管理日益规范:各国政府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原则1.公平原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遵循公平原则,即对具有相同收入水平的个人征收相同的税。
这一原则旨在实现税收的公平性,减少贫富差距。
2.效率原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遵循效率原则,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个人C、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个人2、下列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不正确的是()。
A、实行混合征收B、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C、费用扣除额较窄D、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3、某大学教授2019年度稿酬收入如下:(1)公开发表论文两篇,分别取得500元和1800元稿费。
(2)2018年4月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12000元。
2019年重新修订后再版,取得稿酬13500元。
(3)2019年3月编著一本教材出版,取得稿酬5600元。
同年10月添加印数,取得追加稿酬5200元。
该教授2019年度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
A、2861.6B、1209.6C、1552D、2821.64、查理是英国某公司驻华代表处职员,2019年在华时间为135天,11月份境内外工资为81000元,均由境内公司支付,11月份在华工作时间为10天。
该外籍个人11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元。
(英国与我国缔结税收协定)A、0B、2528.13C、2990D、67655、中国内地张先生通过沪港通机制购买中国香港联交所股票,下列各项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中,正确的是()。
A、股票转让差价免税B、股票转让差价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C、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D、取得的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待遇缴纳个人所得税6、下列各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的房屋租赁所得B、个人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所得C、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D、个人因任职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7、某个体工商户2019年为其从业人员实际发放工资105万元,2019年该个体工商户允许税前扣除的从业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限额为()万元。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最新 税法PPT课件)

本章难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一、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 1、分类征收制 是指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征收。 2、综合征收制—— 美国 是指将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减去各项法定减
税法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Fra bibliotek本章主要内容
6.1 个人所得税概述 6.2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6.4 个人所得税税率 6.5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6.6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7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重点难点
本章重点: 个人所得税税目、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应
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 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
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劳动分红 ❖ B.离退休后再任职的收入 ❖ C.差旅费津贴 ❖ D.发放给职工的午餐费
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助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 3、区分内部退养、提前退休与法定退休的不同
6.3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4、区分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不同。 ❖ 5、董事费内外有别 ❖ 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
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 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 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 得”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 代缴。 ❖ 而对于雇员取得上述待遇则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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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采用分类课征制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因任职或受雇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补贴、误餐补助。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这个税目。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9、财产转让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①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 ③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④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注意】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B.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Èý¡¢Ë° ÂÊ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扣除的费用 • 一般情况下,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与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 •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与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1、费用减除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 • 小李是北京某大学应届研究生,于2010年7月在某公司找到了一份理想的工作,
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8 000元。当第一个月的工资如期打到小李的工资卡上时,小李发现只有5967元,比劳动合同约定的8000元少了2000多元。是公司违约,还是会计弄错了?到底是谁动了小李的工资? • 在本案中,并非公司违约,也不是会计弄错,而是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了小李应当
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 各项税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总额×8% (2)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2% (3)失业保险费=工资总额×0.5% (4)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8% (5)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2 000)×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小李扣除各项税费后的所得如下(单位:元): • 基本养老保险费 ——8 000×8%=640
• 基本医疗保险费 ——8 000×2%=l60
• 失业保险费 ——8 000×0.5%=40
• 住房公积金 ——8 000×8%=640
• “三险一金”累计——640+160+40+640=1 480
• 个人所得税 ——(8 000—1 480—2 000) ×15%-l25=553
• 小李纯所得——8 000—1 480—553=5 967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总 结
2、附加减除费用 • (1)附加减除费用 2800元(月扣除2000+2800=4800元)
• (2)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①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②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③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④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3、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①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中国居民李某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稿酬所得 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题·多选题】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例题】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10年收入情况如下: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计算该公民应交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偶然所得:(7)其他所得: 4、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例题】2010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 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2)资助的扣除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4)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 (5)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 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
(6)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张凡为高校教师,每月工资收入为3200元。该校聘请外籍教师伍德的月薪为8000元。张凡和伍德全年各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张凡每月应纳税额=(3200元-2000元)×10%-25元 = 95元 其全年应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为95元×12=1140元 伍德每月应纳税额=(8000元-4800元)×15%-125元= 355元 其全年应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为355元×12=4260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王先生开设一家个体工商户,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2010年度,其账面总收入为l23 000元,总支出为73 000元(包括成本51 000元、费用20 000元、损失2 000元)。税务机关经过查账发现,总支出中包括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款5 000元,包括消费税的滞纳金、罚金2 000元,王先生本人的工资24 800元,王先生家庭支出(孩子学费)5 000元(作为费用扣除),向该村小学赞助运动会1 000元。其中没有包括王先生自己的费用扣除。根据上述查账结果,王先生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多少? 【答案】 王先生的个体工商户2010年度的纳税情况如下(单位:元): 总收入¡ª¡ª123 000 总支出¡ª¡ª73 000 不能扣除的滞纳金罚金¡ª¡ª2 000 不能扣除的投资者工资¡ª¡ª24 800 不能扣除的家庭开支¡ª¡ª5 000 不能扣除的赞助支出¡ª¡ª1 000 纳税调整数额¡ª¡ª2 000+24 800+5 000+1 000=32 800 投资者生计费¡ª¡ª24 000 应纳税所得额¡ª¡ª123 000-73 000+32 800-24 000=58 800 应纳税额¡ª¡ª58 800×35%-6 750=1 3 830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例题】2009年1月1日起,张某承包一招待所,规定每月取得工资2500元,每季度取得奖金15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张某所有。2009年该招待所税后利润95000元,当年张某共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2500×12个月+1500×4个季度+(95000-50000)=81000(元) 年应纳税所得额=81000-2000×12个月=57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7000×35%-6750=13200(元) 【提示】 •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承包人个人工资,但不包括上缴的承包费。 • 还应就其生产经营活动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说、教育费附加和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李某从2009年起承包一市区国有招待所(承包未改变经营性质),平时不领取工资,规定从企业净利润中上交承包费20 000元,经营成果归李某所有。2010年该企业利润总额100 000元,所得税率25%,但是企业在年终汇算时发现,企业漏计餐饮收入10000元,招待费超支3000元,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则2010年企业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李某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调整账目收入:10 000元; 调整账目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00×5%×(1+7%+3%)=550元 调整申报表招待费:3000元(不调整账目,只调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