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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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个人所得税应该废除。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正方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废除,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首先,个人所得税的废除可以促进经济增长。

减少个人所得税可以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激发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言,“税收是一种必要之恶,但应该尽量减少对个人的侵害。

”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对个人的侵害,使个人更有动力去创造财富,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其次,个人所得税的废除可以减少税收成本。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大量的行政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提高税收效率。

正如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所说,“税收是一种社会成本,应该尽量减少对社会的负担。

”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社会成本,提高社会效益。

最后,个人所得税的废除可以促进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公平现象,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税收逃避和税收不公平现象,提高税收公平性。

正如英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所言,“税收应该是一种社会公平的体现。

”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促进社会公平,使税收更加公正合理。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废除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减少税收成本,促进社会公平,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

因此,我们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废除。

反方观点,个人所得税不应该废除。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方认为个人所得税不应该废除,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首先,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的主要税收渠道之一,废除个人所得税将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正如美国总统理查德·尼克松所说,“税收是国家的生命线,不应该轻易废除。

”废除个人所得税将影响国家的财政稳定和社会发展。

其次,个人所得税是税收公平的体现。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可以实现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差别税率,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

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点

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点

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点【1】一、优点1、征税主权的确立上的在征税主权上既没有像有些的国家或地区一样,只有来源于本国、本地区的收入才征税的内敛。

也没有像美国一样,只要是美国的居民和公民在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纳税霸道,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结合了一些国家地区与美国征税的优点,第一条规定:“就是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需要按规定纳税。

在我国境内居住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也都要按规定纳税。

”这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

这是税法最大的特点和优势之一。

2、税率形式的特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对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确定不同的适用税率和不同的税率形式,采用了分类所的税制形式。

是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征税方式。

(个体商户、工资、薪金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生产经营所得、承租经营的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则适用比例税率)。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只采取超额累进制的结构,这样大大增加了公民纳税的负担。

例如日本政府在战后就一直努力的减轻国家人民的税务负担,由于实行的税收政策是累进制结构,收入越多所需要缴纳的税率就越高,最高税率曾经达到了93%的高度,即使日本政府进行了7次大规模修改使其不断降低税率负担,但还是高达到了50%。

我国采用了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符合我我国的发展国情。

增加了人民的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3、减免政策扩大对外开放我国对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表准规定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中国境内外籍专家,在减除3500元后再减除1300元。

”我国在减免优惠上,税率不仅从低而且适当的放宽,并没有像(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美国)连职工退休费、退职费、安家费都要征税。

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对对外籍人员附加减除费用,体现了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的税收优惠,也体现了我国对改革开放引进投资的政策,有力的增强了我国涉外税收的吸引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涵盖了多项亮点。

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完善税法,需要进行改进。

本文将对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和不足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亮点1. 个税起征点提高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相较之前的3500元有了明显的提升,这将给纳税人带来实质性的减税优惠,尤其是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有助于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市场发展。

2. 税率调整和税级调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税率和税级的调整也是值得关注的亮点。

个人所得税税率共有7档,其中最高档税率由之前的45%下调至35%,针对超高收入者的个税负担得到一定缓解,也有利于提高人才留存。

3. 专项扣除增加政府为了支持家庭、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对于专项扣除项大幅提高,比如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扣除明显增加,还将针对子女收养、赡养老人等情况增加特殊扣除。

这些专项扣除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也将更好地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不足1. 征税范围较狭窄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较狭窄,对于一些非工薪阶层的人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比例较小,税基较窄,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效果。

建议拓宽征税范围,加强对非工薪阶层收入的监管和征收,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2. 扣除标准有待完善虽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专项扣除项,然而扣除标准并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城市的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

建议将扣除标准统一,并规定个税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相应的扣除项目,降低个人所得税的复杂性。

3. 对于居民定居时间的界定不够明确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对于居民定居时间的界定不够明确,对于境外市民而言,会存在一定的困扰,建议加强对于居民定居时间的界定和解释。

改进建议建议健全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并实现标准的统一。

同时,为了降低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可以适当提高手续费的自主选择权,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自主权。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模式的优劣分析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模式的优劣分析

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模式的优劣分析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一般有三种,即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是典型的分类所得税制。

分类所得税制是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税率分别征收,实行区别对待的税收制度。

它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法,只对税法上明确规定的所得分类分项课征。

这种模式既有优点又有其缺陷。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优势1.统一税法、降低税率、拓宽税基,使个人所得税更加规范、简便、公平,实现了个人所得税双轨制向内外统一税制的转变,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个人所得税制。

1993年税制改革后,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成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合并后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据各国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改革,并结合我国国情,将其拓宽到11类。

2.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占税收收入及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不断提高。

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

随着个人所得税的高速增长,占税收收入及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亦快速提高,占税收收入比重由1994年的1.42%提高到2009年的8.36%,增长418.31%;占国内生产总值由1994年的0.15%提高到2009年的1.29%,增长760.00%。

随着个人所得税占比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地位作用日益增强,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后的第四大税种,其地位已超过消费税。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是被公认为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在费用扣除、税率、课税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希望能借鉴美国成功经验,以改革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1.费用扣除。

我国对不同的所得规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具体是: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2000元,外籍人员及中国居民在国外任职扣除的费用为每月4800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为其费用扣除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每年可扣除费用2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辩论辩题正方,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劳动所得的一种征税方式,但是我们认为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

首先,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存在着不公平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高收入人群往往能够通过各种途径来规避个人所得税,而低收入人群则往往成为了征税的主要对象。

这种不公平性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其次,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地工作。

减少税收负担可以让人们获得更多的劳动回报,从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经济的发展。

最后,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政府的开支。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来进行征收,废除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政府的开支,从而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名人名句,亚当·斯密曾经说过,“税收应该按照人们所得的大小而定,这是最公平的方式。

”这句话说明了个人所得税的不公平性。

经典案例,在美国,有些州废除了个人所得税,并且实行了更加公平的税收政策,这些州的经济发展更加迅速,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更加高。

反方,不应该废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的主要税收来源之一,废除个人所得税会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从而影响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可以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废除个人所得税会加剧社会贫富分化,造成社会不稳定。

最后,废除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导致其他税收的增加,例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这可能会对低收入人群造成更大的负担。

名人名句,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问不是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是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

”这句话说明了个人应该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个人所得税就是个人对国家贡献的一种方式。

经典案例,在一些国家废除个人所得税后,政府的财政收入减少,导致公共服务的提供受到了影响,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的废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弊,不能简单地做出决定。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精选5篇)【篇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优劣和建议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之后,便推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以期与市场化经济发展需求更好地适应。

个人所得税征收作为社会收入调整及二次分配的重要工具,对个人可支配造成了极大程度的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缴纳,不但可实现收入分配间差距的改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实现。

本文首先评析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当前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针对性改进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建议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及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推动社会公平发展的实现。

而施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则能将社会发展中的差异性缩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推动力。

现下,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中依旧有一定缺点与不足存在,这也对政府及纳税人提出了需要在实践中共同完善的要求。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效果评析(一)围绕公平思维评析个税改革效果(二)围绕制度保障评析个税改革效果我国现有衡量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标准主要为结构性减税,立足于居民角度来看,因收入偏低所以抗拒个人所得税缴纳。

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个人收入却未能得到显著加速,加之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使得居民承担了更重的生存压力。

结构性减税模式下,个人所得税不但需将居民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还应当依托制度保障、规范体系,将逃税漏税及重复收税避免。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变化十分显著,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也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所以在结构制度中也会有一定差异出现,应当合理予以调整。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现存问题(二)尚未充分发挥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三)扣费标准缺乏科学性我国在征收税务期间,在扣除费用时基本以定额扣除为主,此类方式对于各个纳税人不同的纳税能力未予以充分考虑,即并未结合各个纳税人家庭经济情况等对扣费标准合理进行调整,而是以相同的扣费标准来面对所有纳税人。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比较与优劣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财产性权益等所得征收的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中美两国都是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税率也有各自不同的体系。

本文将对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比较,并对其优劣势进行分析。

一、对比分析1.税率结构在税率结构上,中美两国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3%到45%不等。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分为七个档次,税率从10%到37%不等。

从税率上来看,美国的税率更为平均,而中国的税率则偏向富人征收更多的税款。

2.税基范围在税基范围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征收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外,还包括了股息、利息、租金、资本利得等各类财产所得。

换言之,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更为全面,对各类收入都进行征税,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狭窄。

3.税收优惠在税收优惠上,中美两国也存在差异。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抵扣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房屋抵扣等。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则相对较少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

4.征收程序在征收程序上,中美两国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简单,主要采用代扣代缴的方式,税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而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个人自行申报纳税,并且拥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

二、优劣分析就税率结构而言,美国的分段累进税率更为平等和公平,能够有效调节贫富差距。

而中国的超额累进税率存在富人纳税较高的问题,导致了贫富差距的扩大。

就税基范围而言,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更广,能够更全面地征税,确保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基相对狭窄,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稳定。

三、结论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结构、税基范围、税收优惠和征收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各自具有优劣势。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近期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在许多人的关注中,这份新法带来了一系列的改革和亮点。

但是,也有一些人质疑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认为新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本文将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和不足两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起征点的提高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起征点,将个人所得税税前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这项举措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符合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也可以给本来非常依赖消费的经济带来一定的支持和推动。

2.个人所得税级数的调整新个人所得税法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级数,将之前的7级缩减为了6级,其中更高的税率也得到了相应的下调。

这将减轻了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同时也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红利分配功能。

3.扣除标准的增加新个人所得税法还增加了许多的扣除标准,比如对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租房等的支出都有适当的抵扣标准。

这也符合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仅有利于促进消费,也可以缓解人们的经济负担,增加家庭的幸福感。

既然有亮点,当然也有不足。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和改进建议:1.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虽然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许多的扣除标准,但有些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有限,不够覆盖广泛。

比如对孩子的扶养费用,只有已婚夫妇在税前可以进行扣除,而未婚单身人士在税前就没有相应的扣除权利。

对于此类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制度完善中,考虑扩大扣除权利的范围,使扣除标准的覆盖面更广,更符合现代家庭的需求。

2.公益附加的统筹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多项公益捐赠享受税前扣除,但是对于不同领域捐赠对象的税前扣除标准,国家尚未进行统一标准的制定,会使捐赠人不知道他们所捐赠的对象是否具有税前扣除资格。

因此,建议国家建立跨区域、跨领域的公共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估机构,确保公益项目具有注重社会效应的品质。

3.税改带来的财政调整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财政的收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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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点
一、优点
1、征税主权的确立上的
在征税主权上既没有像有些的国家或地区一样,只有来源于本国、本地区的收入才征税的内敛。

也没有像美国一样,只要是美国的居民和公民在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纳税霸道,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结合了一些国家地区与美国征税的优点,第一条规定:“就是在我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需要按规定纳税。

在我国境内居住一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也都要按规定纳税。

”这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

这是税法最大的特点和优势之一。

2、税率形式的特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对不同的所得项目分别确定不同的适用税率和不同的税率形式,采用了分类所的税制形式。

是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征税方式。

(个体商户、工资、薪金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生产经营所得、承租经营的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则适用比例税率)。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只采取超额累进制的结构,这样大大增加了公民纳税的负担。

例如日本政府在战后就一直努力的减轻国家人民的税务负担,由于实行的税收政策是累进制结构,收入越多所需要缴纳的税率就越高,最高税率曾经达到了93%勺高度,即使日本政府进行了7次大规模修改使其不断降低税率负担,但还是高达到了50%我国采用了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符合我我国的发展国情。

增加了人民的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3、减免政策扩大对外开放
我国对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表准规定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
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中国境内外籍专家,在减除3500元后再减除1300元。

”我国在减免优惠上,税率不仅从低而且适当的放宽,并没有像(德国、日
本、英国、法国、美国)连职工退休费、退职费、安家费都要征税。

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对对外籍人员附加减除费用,体现了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的税收优惠,也体现了我国对改革开放引进投资的政策,有力的增强了我国涉外税收的吸引力,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4、费用扣除额度较高
所得税费用的扣除金额开始定为了800元整,这是人民基本生活的保证,也就是我们强调的温饱问题,如若按经济的发展水平来看比一些的发达国家还要高,即使是现在我2011年的第六次修订后,不仅起征点达到3500元,还扣除了五险一金。

费用的扣除对低收入者有利,收入过低的无需缴纳税费,有利于保障低收入者
的生活。

这都符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

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发展。

虽然我国经过了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确立到2011年工资薪金的税减费用的提高。

期间我国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大的国家情况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有其显著的优点。

但是也有其缺陷。

二、缺陷
1、公民纳税观念淡薄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与人们根本利益联系最密切,钱是从个人腰包中往外掏,因此,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我国公民的自觉性很低,履行纳税的义务的公民大多
都是不愿意,导致尤其的严重偷税现象,80%勺公民都没有履行过纳税义务,都存在着能拖则拖、能瞒则瞒、不查出不会缴纳的心理。

大多数人都缺乏纳税意识的培养导致很少有人会主动的纳税。

2、征管效率低
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的规定不十分明确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缺陷,造成了在实际征管中漏洞很多。

其它各种税目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都是不一致的。

例如,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申报日为次月10日内个体工商户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次月7日内为申报日,征管效率低下是因为上述税种之间的缴纳较为混乱。

而且特殊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缴期限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不一致,这样更是使纳税混乱,并且在纳税地点上主要存在着多头管理,纳税地点,个人代扣代缴职工工资,政策上未作专门的明确,这样就形成了居住、收入来源地、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都管不到的情况,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携。

3、忽视人力资本折旧
舒尔茨和贝克尔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也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创始人认为:“人的劳动能力像机器一样,是耐用的“固定资本”,人力资本折旧费的周转额就是积累在人力资本上的投资额也有折旧和磨损,工资、薪金和劳务费等形式。

但是依照传统理论所制定的“赋税法在各方面都歧视人力资本。

尽管人力资本显然与其他类型的再生产性资本一样有折旧,尽管这种资本的存量已经日益增大有报废,而且加以保养是必须的,可是我们的赋税几乎对此视而不见。

”企业固定资本折旧费也要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家财政在我们税收当中,但是对人力劳动就没
有随着年龄的增加劳动力的下降而减少一些税收。

4、税收的灵活性不高
2009 年我国个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 6.6%工资薪金占谁瘦瘦的的2483.09亿约是收入比重的6.3%。

2010年个人所得税的迅速增长,收入4837.17 亿约占税收总额的47%我国的工薪阶层成为了缴纳个人苏的水的主体,说明了我国税收结构的不合理,对工资薪金征收多,而对其以外的征管度不足,税收流失比较多,远离了我国税收的主要目的。

既然工资薪金成为了主体,随着通货膨胀的经济现象,我们并没有相对的个人所得税的针对政策,来调节工资薪金的起伏。

三、结论
事物都是矛盾的,政府追求的目标,必然是一个良好的制度,应该充分体现其效率和公平,对困难群众的保障,协调社会的公平,我们要政策额平衡,个人所得税有其积极的作用,也有其不完善我们要把握好尺度,使其全面广泛的发展。

作者:逢艳波邓雨维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谈个人所得税的优缺占八、、
word格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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