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有发现的霍乱病人密切接触者.
霍乱病人应急预案

一、背景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具有高度的传染性。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霍乱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 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3. 建立健全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霍乱疫情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部的联络。
3. 医疗救治组:负责霍乱病人的救治工作,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
4. 防控组:负责疫情监测、报告、隔离、消毒等工作。
5. 宣传组:负责疫情信息的发布、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6. 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疑似病例(1)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似霍乱病人,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组、防控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2. 确诊病例(1)医疗救治组对疑似病例进行详细检查,结合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霍乱病例。
(2)确诊后,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报告疫情(1)医疗机构在确诊霍乱病例后,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4. 隔离治疗(1)确诊病人应立即转入隔离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5. 疫情防控(1)防控组对病例所在区域进行严密监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
(2)对病例所在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切断传播途径。
(3)宣传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6. 疫情解除(1)经连续14天无新增病例,且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已解除隔离观察后,疫情解除。
(2)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预案,恢复正常诊疗工作。
五、保障措施1. 加强医疗机构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急能力。
发现霍乱患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霍乱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发现霍乱患者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案组织架构1. 领导小组: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由领导小组下设,负责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小组:由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疫情调查、信息报告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患者(1)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如发现疑似霍乱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2. 现场处置(1)对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如确定为疑似霍乱患者,立即将患者隔离至留观室。
(2)对患者进行采样、送检,同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对留观室进行严格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3. 疫情调查(1)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患者活动轨迹、密切接触者等。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进行采样、送检。
4. 信息报告(1)医疗机构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疑似霍乱患者情况。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
5. 防控措施(1)对疑似霍乱患者所在的区域进行封锁,禁止人员出入。
(2)对疑似霍乱患者所在区域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进行采样、送检。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病意识。
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处置人员充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处置专项经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防护用品、消毒剂、隔离设施等物资。
4. 技术保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六、预案实施与监督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本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霍乱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蜀山区南岗镇卫生院霍乱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1.总那么1.1背景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涉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危害严重的甲类传染病,也是当今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
1.2编制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霍乱防治手册?〔卫生部疾控司1999年版〕和安徽省及合肥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1.3目的及时、快速、有效的应对霍乱疫情,确保一旦发现霍乱重大突发疫情或流行时,能迅速查清危险因素和成因,并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迅速控制和扑灭。
2.分级判定根据霍乱疫情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疫情分为三级:重大疫情〔Ⅰ级〕、较大疫情〔Ⅱ级〕、一般疫情事件〔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进行预警。
具体分级标准如下:2.1重大疫情霍乱在一个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涉及2个及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2.2较大疫情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疫情涉及2个以上县〔市、区〕;或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2.3一般疫情霍乱在一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监测、报告与预警3.1疫情监测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心设立的肠道门诊对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监测。
肠道门诊于每年的5月1日—10月31日开诊。
开诊期间,应配制好C-B转送培养基或相应的细菌保存液,对腹泻病人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对病人详细登记。
密切监测肠道传染病发病动态及流行特征,及时发现爆发疫情,分析爆发流行的主要因素,及早、有效控制疫情。
3.2 疫情发现各科室和卫生站发现肠道传染病人按照就地、就近的原那么及时隔离治疗,并将采集的病人标本在规定时限内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信息报告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病例〔实验室确诊、临床、疑似〕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医生,保科医生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如无网报条件,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以方式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无网报单位的报告卡后,在2小时内进行网报,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霍乱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霍乱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霍乱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前.言。
.霍乱是一种烈性肠道传染病,流行的特点是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
霍乱属于《国际卫生检疫条例》中规定的国际检疫传染病,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被列为甲类报告传染病。
我区是霍乱往年流行地区,为了有效控制霍乱的暴发流行,加强对霍乱重大幂【J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庶急处理能力,保障J’‘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目的确保一旦发生霍乱暴发流行和突发疫情,圾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案启动条件凡发生年内霍乱首发疫情和暴发流行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㈠霍乱诊断标准(见GBl5984—1995)1、疑似霍乱:具备下列之一者为疑似霍乱:(1)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等,但病原学检查尚未肯定。
’(2)霍乱流行期间有明确接触史,并发生吐泻症状,而无其它原因可查者。
凡疑似病例应进行隔离和消毒,大便培养每天一次,连续2次阴性则否定诊断,并作订正报告。
2、确诊霍乱(1)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01群或0139群霍乱弧菌阳性(2)疫区内凡有上述霍乱典型临床症状,粪便培养01群或0139群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者。
(3)疫区内有腹泻症状,双份血清抗体测定凝集试验呈4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8倍以上增长:者。
(4)在疫源检查中,首次粪便检查0l群和0139群霍乱弧菌前后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具备(2)为临床诊断,具备(1)或(3)A(4)为确诊病例。
㈢重大疫情判定标准亭湖区行政区域内当年出现首例霍乱流行株病例或者当年市外环境检出霍乱流行菌株。
在霍乱流行季节,村(社区)范围7天内发生卜4例病例和带菌者:在霍乱流行季节;集体单位或家庭7天内发生卜3例霍乱和带菌者。
四、对策与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在发生霍乱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痰隋时,可根据痰隋趋势和控制暴发流行的需要,应急指挥部立即成立应急督导、医疗救治、疫情监控、宣传报道、综合信息、后勤保障六个组,各应急小组组长由市、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应急小组各负其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霍乱应急处理预案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2、应急分级重大霍乱疫情I级较大霍乱疫情II级一般霍乱疫情III级3、组织机构领导小组霍乱疫情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4、监测与报告监测信息报告5、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结霍乱疫情的分级响应霍乱疫情的终结霍乱疫情后期评估6、保障措施人员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7、制定与解释8、实施时间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1.总则编制目的霍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之一,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霍乱疫情,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大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理成都市青羊区范围内重大霍乱疫情和霍乱大范围流行;2.应急分级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重大霍乱疫情I级霍乱在我区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区县,有扩散趋势;较大霍乱疫情Ⅱ级霍乱在我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区县;一般霍乱疫情Ⅲ级霍乱在我区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3.组织机构领导小组3.1.1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霍乱疫情后,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区卫生局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及区执法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组成,区卫生局主要领导人担任组长,负责全区霍乱疫情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区卫生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收集霍乱疫情发生、发展及控制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霍乱疫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启动成都市青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1.2霍乱疫情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区卫生局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监测、预测、预警工作;制定和完善霍乱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区卫生局可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成立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流行病学、临床医学、社会医学、食品卫生学、行政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区霍乱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全区霍乱疫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指导开展预测、预警工作;对全区霍乱疫情的调查处理、医疗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估;承担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是霍乱疫情卫生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霍乱疫情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发生霍乱疫情后,医疗卫生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卫生应急处理工作;3.3.1医疗机构职责主要负责病人的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和对院内病人的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3.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内霍乱疫情的诊断、病例个案调查、现场处理和及时按程序上报疫情工作,负责隔离霍乱病人、管理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疫点消毒;开展霍乱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3.3.3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职责负责本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卫生局要求,对事件发生地区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卫生学调查,对污染食品、饮用水依法开展控制,以及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执法监督;必要时,可请求市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我区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监测与报告监测4.1.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全区的监测工作,每年5至10月开展腹泻病人、重点人群、外环境、食品的霍乱监测;4.1.2 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腹泻病人检诊和登记工作,发现疑似霍乱的腹泻病人,应立即进行实验室诊断,并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无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疑似霍乱的腹泻病人,应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开展实验室诊断;4.1.3 疫情发生后,在上级的指导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区、疫点内人群、环境和食品等霍乱监测,为疫情处理和效果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信息报告4.2.1霍乱疫情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霍乱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霍乱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霍乱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4.2.1.1责任报告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霍乱疫情监测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霍乱疫情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4.2.1.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非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的举报;4.2.1.3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霍乱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分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卫生行政部门可同时上报卫生部;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4.2.2报告内容4.2.2.1首次报告霍乱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4.2.2.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4.2.2.3总结报告霍乱疫情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结霍乱疫情的分级响应根据霍乱疫情在我区域内发生,或者我区受到霍乱疫情波及的情况,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事件分级的初步判断,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5.1.1严重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初步判断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霍乱疫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报请省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同时报卫生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一旦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为严重或者特别严重霍乱疫情,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5.1.2较重I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初步判断为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隔离救治、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环境生物样品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密切监测事件发展,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同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必要时,可同时报国家卫生部;一旦确认为在我区发生较重霍乱疫情,区卫生局建议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区人民政府应及时作出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疫区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并根据区卫生局的建议或突发霍乱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区霍乱疫情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我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服从市卫生局和区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支援突发霍乱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霍乱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5.1.3一般III级霍乱疫情的应急响应如果判断为一般霍乱疫情,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霍乱疫情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霍乱疫情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霍乱疫情的终结霍乱疫情应急结束需符合以下条件:霍乱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严重Ⅰ级霍乱疫情的应急结束由省人民政府或省霍乱疫情指挥部或省卫生厅的决定实施;较重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般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霍乱疫情终结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霍乱疫情后期评估霍乱疫情应急结束后,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6. 保障措施人员保障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疫情处理应急队伍;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演练和考核,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物资保障区疾控中心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品、检测试剂等;卫生执法监督所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也要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每年应建立储备应急防疫物资、疫情预防控制、疫情监测等资金,做到专款专用;7、本预案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8、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卫生霍乱预案通知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局办公室2006年11月23日印共印10份。
地震灾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震灾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灾区霍乱疫情应急处理预案为指导灾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可能发生的霍乱疫情,防止疫情传播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灾区霍乱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灾区人民生命安全及社会安定。
三、预案启动条件在灾区范围内,凡发生霍乱病例1例及以上的疫情,即启动本预案。
四、疫情的判定、分级和报告(一)诊断标准。
霍乱病例的诊断标准参照国家《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4—1995》执行。
1.疑似霍乱诊断标准(1)凡有典型临床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的首发病例,在病原学检较严重霍乱疫情(Ⅱ级):全县(区)范围5天内,发现5-19例病例或带菌者,或出现新的菌株。
一般霍乱疫情(Ⅲ级):发现霍乱散发病例或带菌者,或外环境检出霍乱菌株。
五、对策与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霍乱属于甲类传染病,霍乱预防控制工作应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动员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到组织、思想、技术和物质的“四落实”。
(二)预防性措施。
1.加强疾病监测。
自然灾害发生后,由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卫生状况及群众生活条件恶化,常可导致有关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甚至暴发。
根据灾区既往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流行特点,通过定期、定点、有重点地开展肠道传染病监测,可掌握当地重点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发展情况及其相关的社会、自然因素,从而为制定防制对策,开展防治工作、评价效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1)灾害期间监测。
①要加强疑似霍乱病人监测,特别是完善腹泻等症状监测。
医院霍乱应急处理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为提高医院应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发现、隔离、治疗和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二、演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演练时间。
三、演练地点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处、肠道门诊、检验科、隔离病区等。
四、演练组织成立霍乱疫情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五、演练内容1. 预检分诊:对疑似霍乱患者进行初步筛查,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通知肠道门诊。
2. 肠道门诊:对患者进行详细问诊、查体,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确诊为霍乱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 检验科:对疑似霍乱患者进行实验室检测,如确诊为霍乱,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4. 隔离病区:将确诊患者转入隔离病区进行治疗,严格执行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5. 疫情报告:接到霍乱疫情报告后,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6. 疫情处置:对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7. 信息发布: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六、演练步骤1. 准备阶段:制定演练方案,成立演练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物资准备。
2. 演练实施阶段:按照演练方案,模拟霍乱疫情发生,各环节密切配合,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3. 演练总结阶段: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七、演练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 演练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
3. 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霍乱疫情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八、预期效果通过本次演练,提高医院应对霍乱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XX医院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为预防和控制霍乱的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霍乱疫情造成的危害,控制其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1、医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霍乱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霍乱病人的医疗救治,并做好病人隔离、院内消毒、疫(病)情报告等工作。
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专家小组:⑴医疗救护专家小组。
主要由传染(感染)科、内科、儿科、急诊科等专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参与病人的医疗救治。
⑵预防控制专家小组。
由流行病学、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组成,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⑶检测技术专家小组。
由病原学等方面检验专家组成,负责病原学、血清学样本的采集、运送、检测及结果的判定。
2、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个案调查。
3、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负责完成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登记、样本采集、检索和报告。
预案启动条件在霍乱流行季节(5-10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预案。
1.以省为单位每年出现的首发病例。
2.以市为单位每年出现的1例以上的暴发点时。
二.流行范围1.流行范围波及2个或多个县的称为大范围暴发流行。
2.范围仅局限于数个乡(镇)的称为局部暴发流行。
3.范围仅局限于个别自然村的称为点状暴发流行。
三..诊断标准1.确诊病例:凡有腹泻症状、粪便培养O1或O139霍乱弧菌阳性者;霍乱流行期间的疫区内,凡有霍乱典型症状,如剧烈腹泻水样便(黄水样、清水样、米泔样或血水样),伴有呕吐,迅速出现严重脱水、循环衰竭及肌肉痉挛(特别是腓肠肌和腹直肌),粪便培养霍乱弧菌阴性但无其他原因可查者;双份血清凝集效价呈四倍以上或杀弧菌抗体呈8倍以上增长时;粪便中检出O1或O139霍乱弧菌的前后各5天内,有腹泻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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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南昌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霍乱监测,及时发现霍乱疫情,分析霍乱流行强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及二代病人的出现,根据《全国霍乱监测方案》(2005年)和江西省2010年传染病监测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工作
1、监测对象
(1)腹泻病人,尤其是聚餐后爆发腹泻的人群;
(2)以食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
(3)城市和乡镇、农村有代表性的自然水体(如江河水、湖水、池塘水、井水、沟水等);
(4)市场销售的水(海)产品。
2、监测内容
(1)全市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在霍乱非流行期,对腹泻病人实行“逢疑必检,逢疑必报”;在霍乱流行期间,对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
(2)人群霍乱的带菌情况。
在霍乱流行期,全市各级疾控机构,结合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对食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特别是有腹泻症状者)开展常规监测;对所有发现的霍乱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霍乱病原学检索;并根据疫情需要,开展对其他重点人群如渔船民、环卫工人、建筑工地工人的监测,积极主动的发现霍乱带菌者或未就诊的霍乱病人等重点人群。
(3)O1菌群和O139菌群霍乱弧菌在外环境对水源/水体的污染及存活情况。
全市各级疾控机构根据所在地域的不同,对城市和乡镇有代表性的自然水体如赣江、抚河、辽河、信江、象湖、市区“四湖”及农村有代表性的(特别是近年来的霍乱疫区)池塘水、井水、沟水等水源/水体定期开展监测;在霍乱流行期间,加大监测的范围与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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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O1菌群和O139菌群霍乱弧菌对水(海)产品、重点食品的污染情况。
各级疾控机构对市售水(海)产品定期抽样进行霍乱病原学检索,为追溯和追踪可能出现的携带霍乱弧菌的水(海)产品的来源和去向,要求被抽样单位按附表(4)做好水(海)产品来源和去向登记。
3、进度安排及要求
(1)在霍乱流行期间,市县(区)疾控机构对所有发现的霍乱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采样,培养霍乱弧菌;高发县(区)疾控机构对辖区食品、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为主的重点人群(重点是有腹泻症状的人员)进行抽查,完成粪便标本检测数均不少于100份。
(2)市、县(区)疾控机构于4—11月份开展水源/水体常规监测。
全市各级疾控机构按监测点选择要求选择监测点,每县区(开发区除外)每月监测采水样不少于14份。
开发区每月采水样不少于10件。
(3)县(区)疾控机构于4—11月份开展对市售水(海)产品的霍乱病原学检索。
除青山湖区作为全国霍乱监测点,每月采集检测海、水产品全标本20份和涂抹标本60份外,其它县区(开发区除外)每月抽检不少于40份。
在霍乱流行期间,各级疾控机构在加大抽样监测频度的同时,对市售水(海)产品、无外包装的卤、熟食制品及其他可疑食品实行“逢疑必检”。
在霍乱流行期间,加大对市售水(海)产品抽样监测频度的同时,对无外包装的卤、熟食制品及其他可疑食品进行“逢疑必检”。
(4)全市各医疗单位于4—11月份开设肠道门诊,实施监测措施,每月2日前将上月《医疗单位肠道门诊霍乱监测月报表》(附表1)报县(区)疾控机构,县(区)疾控机构汇总后,制成附表(3)在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霍乱流行期间实行按日报告制,按日报告的时间由市卫生局确定。
(5)各县(区)疾控机构每月底汇总辖区霍乱重点人群、水体、水(海)产品监测情况,制成附表(2),在次月5日前一并报于市疾控中心。
(6)市疾控中心按月对各县(区)监测情况进行汇总,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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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县(区)监测情况进行通报,12月份完成全年监测工作总结。
二、规范开展肠道门诊
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厂矿职工医院)肠道门诊必须做到:有专用的诊疗室、专用的观察室、专用的厕所、专用的医疗设备、专用的药房(柜)和消毒药械、专职的医务人员;乡(镇)级医院肠道门诊必须做到有专用的诊疗室、专用的观察室、专用的药房(柜)和消毒药械。
所有医院肠道门诊必须统一张贴《肠道门诊工作制度》、《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医院疫情报告制度》,认真填写《南昌市肠道门诊专用登记本》,并做到填写项目完整,地址准确。
全市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腹泻病人检索率不得低于10%。
在霍乱流行期间,对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
三、指导与培训
1、在每年4—11月全市各医疗单位开设肠道门诊期间,各级疾控机构应及时对辖区内肠道门诊开设情况进行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卫生监督机构对医院肠道门诊开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市疾控中心对各县区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开设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通报市卫生局和各县区疾控机构。
2、各县(区)疾控机构对辖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霍乱防治技术进行培训,提高其理论知识水平,增强其对突发疫情的处理能力。
四、霍乱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为了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霍乱疫情发生,市、县(区)疾控机构成立相应的疫情应急处理机动队,机动队配备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卫生检验等专业的人员,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器械。
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迅速开展相应的现场调查,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并做好报告、结案。
附表1 、南昌市医疗单位肠道门诊霍乱监测月报表
附表2 、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汇总表
附表3 、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附表4 、南昌市水(海)产品来源、去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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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南昌市医疗单位肠道门诊霍乱监测月报表
报告单位:报告月份:报告时间:
注:各医疗单位每月2日前将上月《医疗单位肠道门诊霍乱监测月报表》报县(区)疾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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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年月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汇总表
监测地区市(区、县)国家监测点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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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填表单位填表人
附表3
年月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监测地区市(区、县)国家监测点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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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填表单位填表人- 7 -
附表4
南昌市水(海)产品来源、去向登记表
经营单位经销商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注:水(海)产品主要指牛蛙、甲鱼、喇蛄、贝壳类、其它鲜活鱼类、虾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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