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8]19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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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8]1982号1998年10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卫生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含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向医疗机构运送血液的费用)是:(一)全血,每200毫升183元。
(二)手工分离成分血,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00元。
(三)手工分离新鲜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
(四)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的11次方个血小板)1400元。
全血和手工分离成分血(不含手工分离新鲜冰冻血浆)价格,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上下不超过2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血站供应价格。
二、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和临床用血服务费两部分。
临床用血服务费(含医疗机构储存、配血费用和输血中的一次性材料费用)每份不超过10元,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核定。
三、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收费实行减免政策,减免的具体范围和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报国家计委、卫生部备案。
四、上述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由国家计委会同卫生部重新核定。
五、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六、本通知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
——结束——。
临床用血收费

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贯彻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卫生局、物价局(计委),重庆市血液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市级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有关区县中心血站(血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5〕4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公民临床用血以及成份血供应价格等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重庆市辖区内所有血站(血库)向医疗机构供应的血液价格含采集、储存、分离以及检验的费用。
二、重庆市各血站和中心血库采集处理后的血液和成份血的供应价格详见附表。
三、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标准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
四、医疗机构的配血费仍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的通知》(渝价[2004]143号)文规定执行。
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储血费每袋10元。
六、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可加收20元。
七、如遇特殊情况时的临床抢救紧急用血,并指派专车专人运送,单程超过20公里可向患者收取运送成本费50元/次;单程超过50公里可向患者收取运送成本费100元/次。
八、为了保障血液运输过程中的保存质量和输注安全,本着自愿的原则,由血液中心向临床医疗机构提供一次性专用血箱,供应价格每个5元;一次性输血器每付2元。
九、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血站的血液、成份血供应价格参照重庆市血液中心的供应价格执行。
十、我市无偿献血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收费继续实行减免,具体范围和比例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各级血站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它费用。
十二、本通知于2006年3月1日起执行。
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重庆市公民临床用血价格表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重庆市公民临床用血价格表.doc血液成分所有成分血及全血均由中心血站按标准提供,用血量以单位(U)计算,全血200mL为1U,成分血以200mL全血分离制备后成为1U,1U冷沉淀为200ml血浆制备。
福建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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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10010000 503010010 卫生材料费 503011010000 503011010 卫生材料费 503012010000 503012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新鲜冰冻血浆
07
血费
16
新鲜冰冻血浆(RH阴性及其他稀 有血型)
07 血费 16 病毒灭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
506070010000 506070010 卫生材料费 506071010000 506071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滤白单采血小板
07
血费
16
滤白单采血小板(RH阴性及其他 稀有血型)
506090010000 506090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滤除白细胞血液
507
七、其他
每治疗量
每治疗量
每治疗量
每治疗量
收费 标准
说明
2070 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RH阴 性及其他稀有血型
1380 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 2070 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RH阴
性及其他稀有血型 1380 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 2070 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RH阴
附件2:
福建省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计算机编码
项目编码
财
务
项
目
财务 病案 病案 编码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 容
计价单位
收费 标准
说明
医保 属性
先行 自付 比例
限用 范围
501
一、全血
501010010000 501010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全血
宁德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505 505010010000 505010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五、冰冻血液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505011010000
505011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RH阴 性及其他稀有血型)
505012010000 505012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每治疗量(≥2.5×1011个 每治疗量 2070 血小板),RH阴性及其他
稀有血型
每治疗量 1380 每治疗量(≥2.5×1011个 血小板)
每治疗量(≥2.5×1011个 每治疗量 2070 血小板),RH阴性及其他
稀有血型
每单位 340 手工法
每单位
510
手工法,RH阴性及其他稀 有血型
每单位 460 机器法
项目名称
六、滤除白细胞血液 滤白单采血小板
项目内涵
506071010000 506071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滤白单采血小板(RH阴性及其 他稀有血型)
506090010000 50609001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滤除白细胞血液
507 507020000000 50702000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507030000000 507030000 卫生材料费 07 血费 16
附件2
宁德市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计算机编码
501010010000 501011010000 502010010000 502011010000 502020010000 502021010000
项目编码
财
财
务
务
项
编
献血后的用血政策

献血后的用血政策
一、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免费使用三倍献血量的血液,并优先用血;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三个月后至五年内,可免费使用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
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二)无偿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流程如下:先到医院把用血的钱交了,然后到院办公室开证明,然后找到医生签字,拿上你的身份证办理。
(三)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四)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

1 / 1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发文字号】鄂价农轻字[1998]42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1998.12.17
【实施日期】1999.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公民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
(鄂价农轻字[1998]424号1998年12月17日)
各地、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单位:
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8]1982号)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无偿献血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公民临床用血价格(见附表)和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为何献血无偿,用血需要花钱?

为何献血无偿,用血却需要花钱?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我国早在1998年10月1日便已制定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鼓励大家出于爱心、志愿无偿献血,而非功利性原因或其他原因去献血,因为血液是无价的,不应该将其市场化,同时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用血安全,避免献血者不顾自身身体情况(健康或不健康)盲目去献血,最终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后果。
那么,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什么呢?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
我们的血液经采集以后并不是直接发往医院,而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制备、包装,符合检验标准的血液最终在保存期内根据临床用血的需要才能被发往医院供病人使用,病人用血的花费主要就是这些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设备、检验、包装等耗材的成本花费。
这儿要特别提到的一点是,血站属于公益性公共卫生机构,血站所有血费收入,全部收缴入国库;血站所有费用支出,包括血液采集、检测等成本费和人员支出所需费用,都是另向财政申请,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后从公共财政中拨付和使用的。
所以,通俗地说,血站是“不赚钱”的。
关于医院里输血用血的具体费用又是如何定价的呢?举例福建省血液成分的定价。
相关规定明确医院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仅包括配血费、储血费和血站供应价格这三类。
配血费和储血费就是指医院输血前的各项检测费用,以及血液保存的费用等,血站的供应价格仅仅是血站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
如200毫升红细胞悬液(贫血病人需要输注的一种血液产品),全省统一收费标准210元,这只是包含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环节中发生的物料、设备等消耗成本,并没有把间接成本、管理成本、房屋成本以及人工成本等费用计算在内。
所以,这就是为何献血无偿,用血却需要花钱的根本原因。
病人在输血时所交纳的费用本质上就是一些必须的成本消耗,而并不是用来“购买血液”。
贵州省公民临床用血及血液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贵州省公民临床用血及血液收费项目和标准序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说明收费标准(元)备注一全血全血200ml 220全血100ml 115 已含分装费全血50ml以下(含50ml)60 已含分装费Rh(D)阴性全血200ml 450 已含全血价格二成分血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ml全血制备210 供应价格手工分红细胞悬液0.5单位110 已含分装费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ml全血制备100 供应价格手工分冰冻血浆100ml 40 供应价格手工分冰冻血浆50ml以下(含50ml)25 已含分装费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血小板1400 供应价格洗涤红细胞每单位200ml全血制备290 已含手工分红细胞悬液价格Rh(D)阴性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ml全血制备480 已含手工分红细胞悬液价格解冻去甘油Rh(D)阴性红细胞每单位200ml全血制备820 已含手工分红细胞悬液价格解冻去甘油Rh(D)阴性红细胞(机洗) 每单位200ml全血仪器制备900血辐照每袋次80机采新鲜冰冻血浆200ml 260机采新鲜冰冻血浆100ml 135 已含分装费机采新鲜冰冻血浆50ml以下(含50ml)70 已含分装费机采冰冻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血小板1800 供应价格冷沉淀每袋400ml全血制备270三其他习惯性流产免疫治疗组1100 含淋巴细胞提取,注射3-4次,抗体检测2次单采血细胞术次1600外周血干细胞采集次2200血浆病毒灭活(亚甲蓝法) 每袋次70血小板抗体检查次135微量淋巴细胞毒试验次270红细胞血型抗体筛选次27人类白细胞抗原(ⅠⅡ类)分型次1200 包括ABDR位点—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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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计价单位 供应价格(元) 220.00 210.00 100.00 40.00 1,400.00 1,680.00 240.00 240.00 1,680.00 1,680.00 180.00 430.00 400.00 400.00 40.00 1,680.00 220.00 220.00 240.00 1,940.00 980.00 240.00 240.00 240.00 40.00 40.00 100.00 1,940.00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