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遵守诚信:让你摆脱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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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经典案例

博弈论经典案例

博弈论经典案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博弈论的应用无处不在。

从商业竞争到政治决策,从体育比赛到人际关系,博弈论为我们理解和预测各种策略互动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讨几个经典的博弈论案例。

案例一:囚徒困境假设有两个犯罪嫌疑人 A 和 B 被警方抓获,但警方缺乏足够的证据指控他们。

于是,警方将两人分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进行审讯,并分别向他们提出相同的条件:如果一人认罪并揭发对方的罪行,而对方保持沉默,那么认罪的人将被从轻处罚,只判 1 年有期徒刑,而沉默的人将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如果两人都保持沉默,那么他们都将因证据不足而被判处 2 年有期徒刑;如果两人都认罪,那么他们都将被判处 8 年有期徒刑。

对于嫌疑人 A 来说,如果 B 认罪,那么自己认罪将被判 8 年,不认罪将被判 10 年,所以认罪是更好的选择;如果 B 不认罪,那么自己认罪将被判 1 年,不认罪将被判 2 年,还是认罪更好。

同样的逻辑对于嫌疑人 B 也适用。

因此,从个体理性的角度出发,两人都会选择认罪,最终都被判处 8 年有期徒刑。

但从整体的角度来看,如果两人都保持沉默,那么他们总共只需要服刑4 年,这显然是一个更好的结果。

囚徒困境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

在许多现实情况中,人们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共同合作可能带来的更优结果。

案例二:智猪博弈猪圈里有一头大猪和一头小猪。

猪圈的一侧有一个食槽,另一侧有一个控制食物供应的按钮。

按一下按钮,会有 10 份食物进入食槽,但按按钮需要付出 2 份食物的成本。

如果大猪先去按按钮,然后小猪去吃,大猪能吃到 6 份食物,小猪能吃到 4 份食物;如果小猪先去按按钮,然后大猪去吃,大猪能吃到 9 份食物,小猪只能吃到 1 份食物;如果大猪和小猪同时去按按钮,大猪能吃到 7 份食物,小猪能吃到 3份食物;如果大猪和小猪都不去按按钮,那么它们都没有食物吃。

对于小猪来说,如果大猪去按按钮,自己等待可以吃到 4 份食物,自己去按按钮只能吃到 1 份食物;如果大猪等待,自己去按按钮没有食物吃,等待也没有食物吃,所以小猪的最优策略是等待。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概念,它解释了为什么尽管彼此合作是对双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概念,它解释了为什么尽管彼此合作是对双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概念,它解释了为什么尽管彼此
合作是对双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的一个概念,它解释了为什么尽管彼此合作是对双方来说最好的选择,但对一方来说,先杀死对方的做法更合乎逻辑。

这是因为生存高于一切,虽然你不能确定你的对手是否会攻击你,但你可以确定,在你打败对手之前,对手会先打败你,因为这符合对方的利益。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双方最好相互保证,不给对方造成生存危害,从而避免致命性的战争。

要想进一步降低发生冲突的风险,双方就需要交换利益,建立相互依赖的关系,使自身不能承受失去这种关系的后果。

是双赢关系还是双输关系,这取决于双方做出的选择。

个人和国家关系都是如此。

实际上,双方可以选择是盟友还是敌人,彼此的行动将决定其关系和结果。

只要一方不给另一方带来生存风险,竞争对手之间就可以存在双赢关系。

但双方必须明确并尊重对方的生存红(底)线。

在双赢关系中,双方可能会以相互尊重为基础进行谈判,就像集市上的商人和气地讨价还价。

拥有双赢关系显然比两败俱伤好,但有时也会存在不可调和的矛
盾,双方不得不为之而战,因为已经无法通过谈判来解决分歧了。

#春日生活打卡季#。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调整心态:自我博弈的起点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调整心态:自我博弈的起点

一个新入职的员工如何快速地认知企业与职业,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如何快速融入企业团队,快速提高个人工作积极性?如何面对拒绝和挫折,把握时机,走向真正的成功?什么是真正的成功呢?怎样建立我必成功的信念?所有这一切都始于原点,即对工作意义的认识。

只有充分地认识到工作的意义,才能拥有一个积极而乐观的心态,在快乐工作中走向成功。

心态不仅仅是悲观或者乐观,而是一种思维方式、思维习惯。

心态是入职新人自我博弈的第一课。

针对新入职的员工,有这样一段话说得好:“你不能延长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扩展它的宽度;你不能控制风向,但你可以改变帆向;你不能改变天气,但你可以左右自己的心情;你不可以控制环境,但你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

”由此可见,“心态”这个词自始至终都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

在这个世界上,文化在日益进步,生活也日趋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和阻碍,这些东西不是由大自然产生出来的,而是由人类社会产生出来的。

在社会中,人和人的相互作用是以社会为前提发生的。

社会是人的产物,没有人就不称其为社会;人终究是社会性的人,所以必须工作。

社会对工作赋予道德上正面的价值,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如果有一天人类停止了劳动,那就意味着人类社会自身的毁灭。

除了为赚钱而劳动之外,凭借每天工作的进行,人们还可以满足心理上的欲望,并借此肯定人生的价值,实现人生质的飞跃。

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是一种快乐。

人活在世间必须工作以换取生活。

人不能不工作,道理很简单:工作不过是人赖以生存的方式而已。

人要吃饭,要养家,要买房,要买车,要供子女读书,还要享受……如果想要吃得好、穿得好、把下一代抚育好,就必须工作。

我工作我存在,存在就是为了工作,努力工作一定会有好结果。

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人们必须工作以换取生活,当然有其他的交换方式,如抢劫、行骗,但这些方式的选择会产生恶果。

生活对我们任何人来说都不容易,我们必须工作,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爱自己。

囚徒困境、智猪博弈、纳什均衡与一致预期(博弈论入门学习笔记二)

囚徒困境、智猪博弈、纳什均衡与一致预期(博弈论入门学习笔记二)

囚徒困境、智猪博弈、纳什均衡与一致预期(博弈论入门学习笔记二)0 囚徒困境:假定有两个犯罪嫌疑人共同作案。

警察抓住他们以后,分开拘押,并告诉他们:可以选择坦白,或是不坦白;如果一个人坦白,而另一个人不坦白,则坦白的一方会被立即释放,而不坦白的一方被判10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则会每人各判8年;如果两人都抵赖,因证据不足,则每人在关押1年后释放。

那么,这两个犯罪嫌疑人该如何选择呢?现在我们来看参与人甲和乙会如何决策。

我们假设参与人是理性的,都不想坐牢,能少坐牢尽量少坐牢。

我们先考虑甲的选择,他面对的问题是:如果乙坦白的话,自己坦白判8年,不坦白判10年,那么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乙不坦白,自己坦白会被立即释放,不坦白则判1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

因此,不论对方坦白不坦白,甲或乙自己的最优选择都是坦白。

占优均衡:一般来说,由于每个参与人的效用依赖于所有人的选择,因此每个人的最优选择(战略)也依赖于所有其他人的选择(战略)。

但由囚徒困境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最优选择并不依赖于他人的选择。

这样的最优战略,被称为“占优战略”。

由所有参与人的占优战略构成的战略组合被称为“占优均衡”。

占优战略均衡的出现只要求所有人都是理性的,但不要求每个参与人知道其他人是否理性。

囚徒困境博弈有占优均衡,所以其结果很容易预测。

“囚徒困境”表明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

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寡头竞争,军备竞赛,团队生产中的劳动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等等。

许多的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囚徒困境”而存在的。

私人产品是志愿购买的,但公共产品可能需要强制购买;税收制度就是保证公共产品的生产,解决公共产品生产上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的一般表示:要使上述博弈成为一个囚徒困境需要满足这样一个条件:R>T>P>S。

解决囚徒困境的一种方式:用法律解决“囚徒困境”满足:X>R-T1 “智猪博弈”:设想猪圈里有两头猪,一头大猪和一头小猪。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处世智慧之“囚徒博弈”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处世智慧之“囚徒博弈”

把囚徒博弈理论的模型引入到处世策略中,实际上,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怎样合作的问题。

两个人是合作还是不合作?就要看你如何去做。

如果说你非常真诚,一片赤诚,全心全意,而我不做出任何努力,坐享其成。

那么这样一来,你的损失就特别大,而我得以在中间占到便宜。

这是一种情况。

但还有一种情况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合作,你很可能占我的便宜,于是,干脆大家都不合作。

要知道,在囚徒困境的情境中,如果大家合作的话,当然,无论总体情况还是个人本身都是有很大好处的。

然而,博弈论告诉我们,从人的理性出发,双方不合作,才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博弈论提出的大量的证据都表明了,碰到这种场合,理性的选择就是大家不合作。

所以,在囚徒困境这个模型当中,人类的自私天性,使其最容易陷入“囚徒困境”难以自拔。

但并不是说社会生活中没有合作,大家都知道人类毕竟不是神仙,人们往往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

然而,在这种为己的自私下合作现象还是处处可见的。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合作,那么它将会变得不可想象。

在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过程中,同时也摧毁了他们原有的社会规范,把他们变成了一群不可救药的、让人讨厌的人,以至于六亲不认、极端自私和毫无爱心。

一个绝对没合作的博弈结果将是最可怕的,一个没有合作,没有爱心的社会,也就预示着它离灭绝不远了。

关于这一囚徒理论的模型,还有一个十分经典的寓言故事:一只河蚌正张开壳晒太阳,不料,飞来了一只鹬鸟,张嘴去啄它的肉,河蚌急忙合起两片壳,紧紧钳住鹬鸟的嘴巴。

鹬鸟说:“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就会有死蚌肉了。

”河蚌说:“今天不放你,明天不放你,就会有死鹬鸟了。

”这两个东西谁也不肯松口。

有一个渔夫看见了,便走过来把它们一起捉走了。

在自己和对手的背后,往往还有更大的、共同的敌人存在着。

虽然只是一则寓言故事,但通过博弈不难看出,一旦双方都选择了背叛,其结果,必将双方受损,甚至付出足以致命的代价。

在生活中,这样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比如,有两家便利店距离相隔不过50米,一个朝南,一个朝西,拐一个弯就到,两个小店为了取得利益,不管使用哪种手段,面对的选择只有两种:互不合作,相互比拼,采取降价策略;相互合作,共同盈利,价格不变策略。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企管三要素:管理中的博弈之道

博弈论(生存智慧大全集)_企管三要素:管理中的博弈之道

在企业管理的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或经营者认识到,“人员、战略、运营流程”是决定一个企业成功的核心三要素。

但如何将这三个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是很多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最大困难。

随着博弈论在经济学中越来越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博弈论理论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之中。

以下是几个博弈论在企业管理中应用的实例。

实例之一:囚徒困境与供应链管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与企业之间,尤其是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很多情况下正如上面两个囚徒所遇情形一样,没能真正实现自身的最佳利益,甚至是损人不利己。

因此,实施供应链管理,借助IT工具,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是企业获得双赢局面的一条捷径。

如在中国房地产开始发展以来的十数年间,从1992年房地产出现的第一轮开发狂潮,到1994年银行开始宏观调控,紧缩银根,再到1998年银行推出一系列开发和按揭信贷业务支持住宅商品化改革,推进房地产进入全面繁荣时期,特别是进入2002年全国房价一路上涨,整个行业是否存在行业泡沫这一问题日益突出,银行也承担了极大的风险。

其间,房地产与银行信贷之间正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一种相互合作及非合作性不断进行正负博弈的结果,在维护“双赢”局面中,努力实现自身最佳利益。

实例之二:纳什均衡与价格战现在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家电价格大战,竞争的结果是稳定的,即是一个“纳什均衡”。

这个结果可能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但对厂商而言是灾难性的。

所以,价格战对厂商而言意味着自杀。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引申出两个问题,一是竞争削价的结果或“纳什均衡”可能导致一个有效率的零利润结局。

二是如果不采取价格战,作为一种敌对博弈论其结果会如何呢?每一个企业,都会考虑是采取正常价格策略,还是采取高价格策略形成垄断价格,并尽力获取垄断利润。

如果垄断可以形成,则博弈双方的共同利润最大。

这种情况就是垄断经营所做的,通常会抬高价格。

另一个极端的情况是厂商采用正常的价格,双方都可以获得利润。

博弈论——精选推荐

博弈论——精选推荐

博弈论如何⾛出囚徒困境⽬前博弈论的发展正越来越受到各个领域的重视,因为在现实⽣活中⽭盾和冲突总是⽆所不在,⽽利⽤博弈论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解决这些现实⽣活中的⽭盾和冲突问题。

由此可见,如何在⽭盾和冲突中成功的选择和运⽤策略是⼀个很有意义的问题。

⼀、“囚徒困境“现象描述囚徒困境是由数学家Tucker提出的,描述的是警⽅抓住两个合伙犯罪的嫌犯,但却缺乏⾜够的证据指证他们的罪⾏,如果其中⾄少有⼀⼈供认犯罪,就能确认罪名成⽴。

为了得到所需的⼝供,警察将两个嫌疑犯A和B关在两个单独的房间⾥单独审讯,并告诉他们:如果有⼀⼈坦⽩,坦⽩者将被⽆罪释放,不坦⽩者则将被判刑10年徒刑;如果两⼈同时认罪,则他们将被各判5年徒.由此得出囚徒困境得意矩阵:在“囚徒困境”博奕中,纳什均衡是(坦⽩,坦⽩),尽管从总体上看(抵赖,抵赖)是对两个⼈都有益的结果,但由于不构成纳什均衡,所以不是该博奕的解。

给定B坦⽩的情况下,A的最优战略选择是坦⽩,AB最优战略的组合(纳什均衡)却不是总体最优的选择。

有没有可能其中⼀个⼈选择抵赖呢?按照⼈是理性的假设,没有⼈会积极地这么做,因为如果对⽅坦⽩的话,⾃⼰就可能被判刑10年,理性的⼈是不会冒这种风险的。

事实上如果两⼈都不坦⽩,则警⽅只能将他们都⽆罪释放,当然这⼀点警⽅不会告诉他们。

这样看来A和B毫⽆疑问应该相互合作共同保持沉默,但是并⾮如此,以A为例,他认为如果⾃⼰不坦⽩⽽B坦⽩的话B 将会⽆罪释放,却留下A⾃⼰独守牢狱。

当然此时如果B也不坦⽩那情况是最佳的,但A⽆法确信B在这样的诱惑下能不动⼼。

⽽在A坦⽩的情况下,⽆论B是否坦⽩,A收到的惩罚都⼩于前者。

因此A最终会选择坦⽩。

同理B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结果就是A、B两⼈⼀起坐牢。

囚徒困境说明的是每个⼈都应该理性地考虑⾃⾝利益最⼤化做出对各⾃有利的抉择,其结果却会适得其反。

即使他们建⽴同盟,在缺少⾜够的沟通和信任的情况下这种同盟只会不攻⾃破。

博弈论66个经典例子之六

博弈论66个经典例子之六

博弈论经典例子一、囚徒困境故事讲的是,两个嫌疑犯作案后被警察抓住,分别关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审讯。

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

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刑一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八年;如果两人中一个坦白而另一个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十年。

于是,每个囚徒都面临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

然而,不管同伙选择什么,每个囚徒的最优选择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的话放出去,不坦白的话判一年,坦白比不坦白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坦白的话判八年,不坦白的话判十年,坦白还是比不坦白好。

结果,两个嫌疑犯都选择坦白,各判刑八年。

如果两人都抵赖,各判一年,显然这个结果好。

但这个帕累托改进办不到,因为它不能满足人类的理性要求。

囚徒困境所反映出的深刻问题是,人类的个人理性有时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聪明的人类会因自己的聪明而作茧自缚。

二、旅行者困境两个旅行者从一个以出产细瓷花瓶著称的地方旅行回来,他们都买了花瓶。

提取行李的时候,发现花瓶被摔坏了,于是他们向航空公司索赔。

航空公司知道花瓶的价格大概在八九十元的价位浮动,但是不知道两位旅客买的时候的确切价格是多少。

于是,航空公司请两位旅客在100元以内自己写下花瓶的价格。

如果两人写的一样,航空公司将认为他们讲真话,就按照他们写的数额赔偿;如果两人写的不一样,航空公司就认定写得低的旅客讲的是真话,并且原则上按这个低的价格赔偿,同时,航空公司对讲真话的旅客奖励2元,对讲假话的旅客罚款2元。

为了获取最大赔偿而言,本来甲乙双方最好的策略,就是都写100元,这样两人都能够获赔100元。

可是不,甲很聪明,他想:如果我少写1元变成99元,而乙会写100元,这样我将得到101元。

何乐而不为?所以他准备写99元。

可是乙更聪明,他算计到甲要算计他写99元,于是他准备写98元。

想不到甲还要更聪明一个层次,估计到乙要写98元来坑他,于是他准备写97元……大家知道,下象棋的时候,不是说要多“看”几步吗,“看”得越远,胜算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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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战术体现在职场的合作博弈中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这就是在合作中必须遵循诚信法则。

诚信是获胜的关键。

做人需要诚信,诚信赢得尊严;经商同样需要诚信,诚信赢得市场。

在你与对手进行博弈时,诚信便成为对方对你采取策略的重要依据。

这是每个参加“囚徒博弈”的人的最佳选择,而你恪守诚信,对方也势必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报你,从而达到共赢的局面。

恪守诚信,就要对自己讲的话承担责任和义务,言必有信,一诺千金。

答应他人的事,一定要做到。

同他人约定见面,一定要准时赴约。

要知道,许诺是非常慎重的行为,对不应办或办不到的事情,不能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要努力兑现。

如果我们失信于人,就等于贬低了自己。

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发生关系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

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所以诚信是支撑社会道德的支点。

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不得不认真面对,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出现诚信危机?
这是因为诚信是相对的,当诚信的成本与其价值相对失衡时,就会诱使人们作出某种不诚信的行为。

当然,在一定的道德规范、市场规则和社会监督下,有时即便诚信的成本高于其价值,某些违背诚信原则的动机,还是受到诸多社会因素的制约而不会变为实际行动。

缺乏诚信会失去未来的更大利益,但为了诚信而不计投资回报,则与现实情况大相径庭。

虽然不能排除有些人的诚信行为单纯是为了塑造一种高尚的人格,但大多数人的诚信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

诚信是有价值的。

单以交易来说,缺乏诚信会提高交易成本,妨碍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由于利己主义动机,商人在交易时会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总是想通过投机取巧获取私利,如故意不履行合约中规定的义务,曲解合约条款,以不对等信息欺骗对方等等。

这样一来,为了尽量使自己不吃亏,在交易时就得讨价还价、调查对方的信用、想方设法确保合约的履行。

于是,商业谈判、征信、订立合约等活动的复杂程度越高,交易成本就越高。

当交易成本过高时,就不值得交易了。

可见,只有交易双方彼此诚信,才能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交易的效率。

设想博弈以A违约开始,到第二次交易时,B会不信任A,要么放弃交易,要么附加更多的条件,但这对双方都不利。

他们会认识到,从静态来看的损人利己行为,在动态中将导致双方利益受损。

如果交易继续进行下去,出于对合作终止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之担忧,到第三次交易时,A会尝试着遵守游戏规则。

“你投我以桃,我必报之以李”,故在第四次交易中,B 就会信任对方。

反之,如果A在第四次交易中对B第三次交易中发出的善意信号置若罔闻,则他必然会“你做初一,我做十五”,B也会在第五次交易中将继续违约,结果大家都讨不到好,则博弈再度限于“囚徒困境”的僵局。

既然博弈要不断地进行下去,则“囚徒困境”结局绝非均衡。

市场会通过不断自发进行的惩罚与激励,促使交易双方调整心态,争取通过“双赢”达成长期合作关系。

每个正常的人和企业都会理性地作上述演绎推理。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与其在第二次交易中遵守规则,还不如在第一次交易中遵守规则。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无限连续交易的博弈而言,每次交易的均衡表现为双方都遵守规则、坚守诚信,因而其结局最优。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交易应划分有限连续和无限连续。

就有限连续交易而言,虽然交易是重复进行的,但因次数有限,则每一次交易的均衡仍然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相同,是“囚徒困境”式的次优结局。

道理很简单。

既然次数有限,则必定存在着最后一次的交易博弈。

而在最后一次博弈中,不管你一诺千金也好,坑蒙拐骗也好,既不会遭受惩罚和损失,也不会获得奖励和利益,因为此次博弈结束后彼此就不再往来。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一个人知道明天就要死去,他今天的守法动机还会像以往那样强吗?如此看来,最后一次的交易博弈的情形几乎等同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

那么倒数第二次交易博弈又如何呢?因为最后一次交易博弈已经确定就是“囚徒困境”式的结局,倒数第二次交易博弈不受最后一次博弈的约束。

当你遵守规则时,不会在下一次受到奖励;当你违背规则时,也不存在着受罚。

因此,倒数第二次的交易博弈同样与一次性的交易博弈的性质无异,其均衡过程也必将出现“囚徒困境”。

那么,究竟怎样才能讲究诚信、恪守诺言呢?首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成为一个善意的交易者,永远不要先欺骗对方。

虽然欺骗或许会得到短期的利益,但为此而破坏甚至中止长期交易,是完全得不偿失的。

对于许多高档商品的销售者来说,欺骗一个客户,可能会使你失去很多潜在客户。

此外,在营销学中有一种说法:开发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保留一个老客户的5~6倍。

这些都说明,不要因为短期的利益而去欺骗你长期的合作对象,除非你不打算再干这一行。

其次,“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成为一个坚持原则的交易者,对对方的故意欺骗行为作出及时的强烈反应(必要时甚至可以以牙还牙)。

因为,此时的犹豫和软弱只会使对方更加得寸进尺,使用这条原则可能会使对方尽快回到合作的道路上去。

当然,使用这条原则风险较大,因为也可能出现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因此,除了自身必须具备一定实力外,还要看外部的市场环境。

如果在近似完全竞争的市场上采用上述策略,就很容易导致不理想的局面发生。

此外,一定要记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成为一个宽容的交易者。

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对于对方由于信息沟通失误或判断错误等原因造成的非敌意失信行为,尤其在对方已作出和解的表示时,应给予及时的和解回应。

不要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造成两败俱伤的结局,毕竟长期的合作,才能造就真正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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