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84]教计字85号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84]教计字8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3b17920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c7.png)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1984年5月21日(84)教计字85号)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业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分配工作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实行定级工资。
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分配工作后,应有一年的见习期,但对入学前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国家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练习生、试用人员等)不实行见习期;不脱产学习的,也不实行见习期。
二、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分配工作后,无论做什么工作,其工资待遇均按附表所列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即:获得硕士学位的定为行政二十一级(六类工资区六十二元),获得博士学位的定为行政十九级(六类工资区七十八元)。
如原是国家职工,其入学前原有工资等于或高于上述定级工资的,可在原工资基础上高定一级。
如果在学习期间升过级的,不再高定一级。
未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含肄业),毕业分配工作后,无论做什么工作均按附表所列的见习期临时工资标准和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即实行见习期的,按附表所列的临时工资标准执行;不实行见习期的,则按附表所列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如原是国家职工,其入学前原有工资低于附表所列见习期间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标准的,按附表所列见习期间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待遇执行;高于附表所列见习期间临时工资和定级工资水平的,按原工资标准执行。
硕士学位

南工(2010)研字第20号关于选拔2010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各有关学院:为适应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我校决定继续推荐和选拔一批基本素质好、业务基础强、品学兼优的在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和条件选拔对象为相关学科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选拔的条件必须符合教学[2009]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规定》文件中明确的基本条件。
(见附件一、附件二)二、选拔程序和时间要求1、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三),然后向博士专业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
2、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者成绩进行审核。
3、硕士生导师对申请者在校期间的学术潜力、能力和素质作全面的评价。
4、为利于选拔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鼓励同门类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推荐,并在审核环节给予优先考虑。
5、各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综合面试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打分,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定,并报研招办备案)。
6、在5月15日前,各学院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包括纸质和使用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报送研招办。
考核及面试成绩(百分制)请各学院汇总后在五月底前报送研招办。
7、研究生部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规模与普通招考情况后确定录取名单,报请校长批准,并列入博士生招生计划。
8、凡被批准、列入硕博连读招生计划的硕士生,须及时登录研究生部网页,进行网上报名,届时将由学院通知网报时间。
希望有关学院认真抓好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宁缺毋滥,严格审查和考核,以确保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附件三:2008级确定为硕博连读的免试研究生名单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2010年4月30日(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生招生单位:现将《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博士生招生质量,重点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2010年博士生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新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在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基础上,把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要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作为博士生招生的重中之重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予以进一步强化。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

记者:对于两种学位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候如何选择呢?
研招办:考生在报考前要充分了解两者的异同,综合考虑自己的家庭条件、兴趣爱好和未来的职业规划等,正确选择适合自身发展和需求的学习形式。
记者: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研招办:我校近两年开始接受211高校优秀本科生推免,经我校录取推免生享受公费。我校历年公费和自费比例基本保持在1:1的比例。以下两点是我校近几年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供参考:1、我校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复试录取后享受公费待遇;2、各学院每个硕士点考生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名享受公费待遇。
研招办:两者的相同点是: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管理模式相同,都是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
不同点是两者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具体来说:
1、目标定位不同: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基础理论和研究,注重科研能力的训练,以培养学术型高层次人才为主;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偏重工程应用方面,重视基础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以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为主。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记者:毕业研究生的去向是广大考生比较关注的,请您谈谈我们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去向问题。
研招办:我们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就业率始终在95-97%,近两年受到金融海啸的影响,就业率仍维持在93%以上的水平,在湖北省高校名列前茅。
记者:最后请您对报考我们学校的考生讲几句话吧。
研招办:总的来说,国家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调整,是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范围,以此推动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的重大举措。希望广大考生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学习兴趣,在报名时认真选择好报考类别。我们相信,在国家政策正确的导向下,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未来,将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有同样广阔的前景。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及优秀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陈凌)
学术型硕士毕业证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学术型硕士毕业证一级学科二级学科
学术型硕士毕业证是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术型硕士通常以培养学术研究能力和科学研究素养为主要目标,课程设置和研究方向相对较为理论化。
一级学科是指学科门类,是按照学科的分类划分的。
我国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以及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是指在一级学科基础上细分的专业方向,是具体的专业领域。
在一级学科下,会有多个二级学科,每个二级学科都是一个具体的专业方向,具有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特点。
学术型硕士的毕业证书上会注明该生所读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例如:如果一个学生攻读的是哲学门类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二级学科,那么毕业证书上就会注明“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总的来说,学术型硕士毕业证书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表明了该生所攻读的学科领域和专业方向,是评价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依据。
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局(司),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
现将两个文件印发,请遵照执行。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充分认识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
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证体系。
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
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
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
积极探索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健康、积极地发展。
附件:一、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二、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附件一: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随着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快速发展,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请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推免生工作开始前对本省有关高校进行政策和业务专项培训,指导这些高校规范、有序地开展推免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贯彻教育部教学司〔2009〕25号-《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推免生)提出的“要把推免生工作作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做好推免生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指示精神及落实江苏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推免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确保优秀应届本科生被遴选为免试硕士研究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为加强推荐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由孙伟民、高明、蒋军成、崔益虎、张进明、巩建鸣、吴乃萍、何学军、童毛弟和季明同志组成,蒋军成为组长。
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监督全校的推荐工作,审议、确定免试推荐生名单。
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研究生部,各学院成立以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为正副组长,以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主体的推荐工作小组,加强对学院推荐工作的组织与考核。
二、推免生的类型在教育部教学司〔2009〕25号文中的相关说明如下:“为推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和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2010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
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三、免试推荐的条件及要求1、推荐工作应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不仅要注重对推荐人选的学习考核,还要加强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确保免试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
2010-2011(1)2010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课表(马区)201082511138569

7—8
9-11
星期五
1—2
3—4
英语
机电811
(西院)
英语
机电701
(西院)
英语
机电807
自然辩证法(2-13周)
合三邓喜道
7—8
9-11
星
期
三
1—2
3—4
自然辩证法(2-13周)合四
5—6
7—8
9-11
星
期
四
1—2
自然辩证法(2-13周)
合三
3—4
英语姚婧
机电704(西院)
英语李丽芳
机电807(西院)
5—6
7—8
9-11
星
期
五
1—2
3—4
5—6
英语
语音1室
英语
语音2室
英语
语音3室
英语
语音4室
3—4
5—6
7—8
9-11
星期二
1—2
3—4
英语吴卫平
机电601(西院)
英语张海燕
机电603(西院)
英语门高春
机电604(西院)
英语刘茜红
机电703(西院)
5—6
自然辩证法(2-13周)合三邓喜道
7—8
9-11
星期三
1—2
3—4
5—6
7—8
9-11
星期四
1—2
自然辩证法(2-13周)合三
3—4
英语
语音1室
2010年9月6日起执行
专业
星期
艺设
1001
艺设
1002
艺设
1003
艺设
1004
外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
和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将于本学期毕业,相关教学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成绩学分审核
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应取得不少于34个学分的最低学分要求。
其中:学位必修课不得少于24个学分(75分为及格),选修课不少于10个学分(60分为及格)。
2、学位英语成绩审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校内学位英语考试,未通过者,不能申请学位。
3、发表论文情况审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未公开发表论文者不能申请学位。
4、补考安排
专业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院安排,四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对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英语考试成绩要进行认真审核;对学术型应届毕业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发表论文情况要由专人负责核查发表论文原件,并登记汇总到《江西师范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登记表》(表格格式另行发送到各学院教学干事邮箱),登记表纸质稿由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于5月10日
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报徐志红OA邮箱,培养办将根据各学院报表情况按一定比例抽查发表论文原件。
发表论文最后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包括录用通知书发出时间)。
如未发表论文、学位英语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课程学分不够的,要督促其抓紧时间按要求完成,否则不能授予学位。
二、论文撰写、印制、送审和答辩要求
1、论文撰写和印制
学位论文须按照《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要求》和《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暂行)》(可到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工作”栏下查看或下载),在导师的指导下写作和印制。
2、论文送审
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防止抄袭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各学院对送审论文必须自行做好论文检测工作,研究生院将按专业随机抽取10%的论文进行集中检测,检测超过标准的论文不能送审。
学术型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一题两审的双盲审制。
研究生院按专业随机抽取10%送往外校两所同类大学实行双盲审,其余90%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双盲审。
双盲审要求:
(1)送审论文的封面和论文中任何页面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
(2)每篇学位论文必须由两位同行专家评审(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评审人),两审中至少要有一名外校专家;
(3)评审标准统一以《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的各项指标为准。
(4)一题两审中如有一名评阅人对论文持“修改后重新送审”或“重撰”意见,作不合格学位论文处理;不合格论文必须按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修改的论文要经导师同意方可再次送审;重新撰写论文至少推迟半年送审。
集中检测论文、外审论文的抽取时间和送审时间:
(1)3月30日之前,各学院以电子稿形式报送《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到培养办徐志红0A邮箱,研究生院在4月6日之前完成随机抽取检测论文和外审论文工作(抽检和抽审不重复),凡是漏报、逾期补报论文题目的均作抽检和抽审论文处理。
(2)4月16日前各学院提交检测论文电子稿;提交方式是:各学院将抽检论文电子稿汇总压缩打包发送研究生院徐志红OA 。
4月21日反馈检测结果,检测重复率25%以下(不含25%)为通过检测论文,检测重复率在25%至30%之内的论文要修改重检,重复率30%以上(不含30%)的取消送审资格。
(3)4月30日前提交抽审论文:凡不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装订格式要求的,将一律退回重做。
评审费:学术型研究生外审论文评审费230元/每本,两审共计460元,请各学院在提交抽审论文的同时,将评审费和论文一并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各学院在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五日前,将本学院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毕业研究生学籍档案整理
各学院5月上旬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表》一式二份,6月25日前将填写完毕学院盖章确认的《研究生培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查盖章,《江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意见表》粘贴在培养表相应栏目内。
四、毕业研究生培养表归档
毕业研究生培养表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交档案馆按有关要求归档。
研究生院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2010级毕业研究生有关教学工作任务和材料上交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