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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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PPT优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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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He who seize the right moment, is the right man.谁把握机遇,谁就心想事成。24.3.424.3.401:46:5601:46:56March 4, 2024

14、市场营销观念:目标市场,顾客需求,协调市场营销,通过满足消费者需求来创造利润。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1时46分56秒01:46:5624.3.4
– 必须是由企业或企业代表和职工直接 订立,不得由人代替
– 坚持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 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2 劳动合同的内容
• 法定内容(必备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4.3.424.3.4Monday, March 04, 2024
1.3.1 订立合同两个误区
• 劳动关系存在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愿意应当订立
新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 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 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 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 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01:46:5601:46:5601:463/4/2024 1:46:56 AM

11、现今,每个人都在谈论着创意,坦白讲,我害怕我们会假创意之名犯下一切过失。24.3.401:46:5601:46Mar-244-Mar-24

劳动法培训教材(PPT 31张)

劳动法培训教材(PPT 31张)
• 支付令的应对
– 提出异议 – 陈述无力偿还债务、对清偿期限和清偿方式提 出不同意见的,异议不成立
• 举证时效问题
– 收到传票后应在举证期限内举证 – 超出举证期限的证据不予质证
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问题
–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 局裁决 –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每个单项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只有劳动者可以起诉到 法院,单位不能起诉。 – 受理的法院:非以上两种情况,单位可以向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合同的终止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未 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 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 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未 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 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失踪 4. 其他法定情形
单位解除(续一)
解除方式 适用情形 提前30天书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 面通知/1个 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月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 经济补偿金 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 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 招聘广告需明确录用条件
– 录用条件必须明确具体 – 录用条件必须公示 – 不能在试用期考核中增加招聘广告中没有写明的录 用条件,但是可以细化

2024年劳动法培训课件

2024年劳动法培训课件

劳动法培训课件一、引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重要法律体系。

为了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培训课件。

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双方应当平等地参与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终止。

2.自愿原则: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终止应当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3.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应当公平对待,不得有歧视行为。

4.诚信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和终止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1.招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招聘,不得有歧视行为,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劳动者。

2.面试:用人单位在面试过程中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益,不得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3.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劳动者的工作,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2.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3.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五、劳动关系的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离职手续: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补偿。

六、劳动争议的处理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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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 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实现 • 用人单位责任与义务 • 监督检查与争议处理机制 • 法律责任追究与惩罚措施 • 总结回顾与展望未来发展趋势
01
劳动法概述与基本原则
劳动法定义及作用
劳动法定义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 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 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02
劳动者权益保护与实现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
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受到歧视。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职业,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强迫和限制。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依法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 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
制定招聘计划
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受理应聘申请
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招聘要求。
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录用 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建设
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公示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 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 行劳动义务。
取得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 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 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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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和程序 介绍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
协商
调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争议发生后,首先应 当进行பைடு நூலகம்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组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解,并 制作调解协议书。
仲裁
诉讼
调解不成的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计算方式
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缴费基数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执行,一般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福利待遇政策介绍
01 养老保险待遇
02 医疗保险待遇
03 工伤保险待遇
04 失业保险待遇
05 生育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 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 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 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 费水平、当地平均工资等 因素确定。
基本原则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 置原则。
权益保障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02
劳动合同制度解析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签订、变更、解除与终止规定
• 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劳动法培训教程(PPT 48页)

劳动法培训教程(PPT 48页)

劳动者解除合同
提前30天通知
不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
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
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章 其他方面的争议预防
工资支付问题
仲裁时效的规定
A、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 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B、“争议发生之日”是指“知道或 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证据种类
1、书证 3、视听材料 5、当事人陈述 2、物证 4、证人证言 6、鉴定结论
举证责任
A、谁主张,谁举证。
B、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 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 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 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不同工时制的应用
1、标准工时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时 间制度。 2、不定时工作制: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 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 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 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A、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B、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的日期支付
C、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 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 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公休日)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 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

劳动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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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33条第2款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 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1. 五、集体合同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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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述 1、劳动合同概念: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有人
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参见《劳动法》 第16条)
2、劳动合同的分类 (1)、按劳动合同期限划分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无固定期限的劳 动合 (2)、按就业方式划分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 同。 3、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 合法原则、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 协商一致原则、诚实守信原 则 4、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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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
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在劳动合同
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
系的 法律规范总称。
1. 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的社会关系)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附随劳动关系)
包括: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体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1. 劳动法律关系
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
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
具有权务内容的关系。-Biblioteka 3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专题培训讲义(ppt 145页)

劳动法专题培训讲义(ppt 145页)

(三)、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 合同生效。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合同签定之日。 劳动合同订立后,需要鉴证或公证的,其生效时间始于已经鉴证或 公证之日。
2、劳动合同的无效。见《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第2款,第 3款。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见《劳动法》第17条第2款。 1、亲自履行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3、全面履行
实例三:
夏某是某纺织厂的职工,生活比较困难,为了给孩子支付上大学的学 费,向厂里借了一笔钱,并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后还清。半年过后,夏某 未能按照约定还款,请求厂里能够延期,可是纺织厂坚持要求夏某按协议 偿还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
实例四:
某企业因资金不足,生产面临很大困难,经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上 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决定在企业全体职工中募集资本,而且还制定 了募集办法。在企业公开张贴的集资办法中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募交1份, 最多不超过5份;每份集资额为人民币1000元。集资工作完成后,满一年 由企业向职工还本付息,利息是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1.5倍。”
1、两者的性质不同 雇用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彼此独立的,不存在从属关系。 劳动合同,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从属于用人单位,受 用人单位的管理。 2、合同的主体不同 雇用合同,其主体为自然人。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 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 体。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法》 第31条。 (2)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法》第32条。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见《劳动法》第28条。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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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期间或者生产 经营善发生严重人,确需裁减人员的,应 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 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 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
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概念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
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
•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 事人必须改造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 劳动者参与民主管理和平等协商
•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 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 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设置
•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
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 种类型的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的;
•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 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 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非过失性辞退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 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改造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 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 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 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条款
•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 得超过6个月。
第十八条 无效劳动合同
•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 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六条国家的倡导、鼓励和奖励政策
•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 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 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 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工会的组织和权利
•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
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 (一)劳动合同期限; • (二)工作内容; •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 (四)劳动报酬; • (五)劳动纪律; •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
第十二条 就业平等原则
•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 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 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 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 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 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保护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之约定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 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 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 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过失性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 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 据宪法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 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 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 行。
第三条 劳动的者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 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 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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