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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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

大学采购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采购物品的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合法性,完善大学的采购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学内各类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耗材、办公用品、实验器材、图书、信息化设备、小额设备及备件、非专业服务等。

第三条大学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比价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四条大学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采购活动,并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制定、调整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活动、监督采购过程、评估供应商绩效等工作。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注册、备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保证供应商资格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七条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应当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尊重供应商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八条采购活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招标方式、评标标准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采购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邀请函、招标公告等采购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和公告。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十条供应商应当依法申请并参与招标活动,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和业绩资料,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确保供货质量、数量、及时性。

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记录、预警、限制或淘汰,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奖励、优先采购等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所需的物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延期情况,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发[2007]17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度,根据已公布的国家、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军工计划项目军工计划项目指: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下达的计划项目。

根据《国防科研计价管理办法》[1995]字第1765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装计[2006]132号文件执行经费管理。

军工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一、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二)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Σ(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二、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原材料费用=Σ(原材料预计耗用量×计划单价):(二)构成产品实体的外购成品费用(不含分承包或外协的部件)=Σ(外购成品件数×计划单价):(三)研制项目在研制过程中(试验过程除外)直接消耗的水、电、风、气、煤、燃油、天然气等动力燃料费用,均按计划单价和耗用数量计算。

在计算材料费用时,可适当考虑受订货起点限制所增加并且应在该项目科研费中分担的费用。

三、外协费指项目研制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用。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财发[2007]17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各类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度,根据已公布的国家、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军工计划项目军工计划项目指: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下达的计划项目。

根据《国防科研计价管理办法》[1995]字第1765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装计[2006]132号文件执行经费管理。

军工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一、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二)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Σ(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二、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

计算方法为:(一)原材料费用=Σ(原材料预计耗用量×计划单价):(二)构成产品实体的外购成品费用(不含分承包或外协的部件)=Σ(外购成品件数×计划单价):(三)研制项目在研制过程中(试验过程除外)直接消耗的水、电、风、气、煤、燃油、天然气等动力燃料费用,均按计划单价和耗用数量计算。

在计算材料费用时,可适当考虑受订货起点限制所增加并且应在该项目科研费中分担的费用。

三、外协费指项目研制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用。

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

安徽工业大学体育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
3、违反党费开支范围,挪用、滥用党费。


1、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
2、建立党费使用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3、建立年度党费使用情况公告制度,将党费使用管理列入党务公开范围。
胡 涛
学校下拨的各类经费管理
1、经费审批管理混乱、无章可循;
2、经费开支随意、缺少控制与有效监督;
3、违反经费开支范围,挪用、滥用经费;
2、未建立健教学、科研、群体竞赛各项制度或相关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抵触;
3、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体育部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胡 涛
经审定,部共查找廉政风险点30个,其中高级17个,中级13个,低级个,制定防控措施86条。
4、未按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检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公开预算;
2、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制度;
3、大额经费使用需经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4、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控,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经费开支,接受监督,防止浪费;
5、建立并执行经费使用定期检查报告制度。
胡 涛
科研经费的使用
1、经费审批把关不严;


1、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
2、规范执行二级教代会制度;
3、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参与管理监督的作用。
胡 涛
2
党务部务公开
党务部务公开
1、未建立权力和信息公开制度;
5、未建立权力和信息公开制度;
2、权力运行过程不透明;
3、涉及部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事项不公开;
4、部内权力行使缺乏监督机制,部工会教代会不健全,未能正常发挥监督职能。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国资处发[2018]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采购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购工作,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促进廉政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采购主体职责第一条中心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中心采购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二)负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学校采购限额以上且不在其他采购小组采购范围的新建工程配套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工程类配套货物、工程类服务、货物与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负责学校采购限额以下工程、货物与服务项目采购的监管工作;(三)受理采购申请,确定采购方式,审核采购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论证,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四)负责采购合同要点(签定日期、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成交人信息)审核与合同签订;(五)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和执行的上报工作;(六)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维护、考评工作;(七)对各采购小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为各采购小组采购工作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采购平台支持与服务;(八)负责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第二条采购人职责(一)负责采购项目申请、市场调研和组织专家论证;(二)负责提交采购申请表及相关配套资料;(三)负责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的答疑;(四)负责合同的拟订、洽谈及执行;(五)负责采购项目的验收及供应商履约反馈等工作。

第三条项目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分管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及预算审核;(二)协助项目执行及验收。

第四条监督部门职责详见学校监督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采购限额、采购方式及选择第五条采购限额(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购买;(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采购人须按本细则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购车管理办法

学校购车管理办法

(浙工大发[2002]26号)浙江工业大学购置公务车暂行管理办法为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购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学校购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校机关职能处室原则上不能购置自备车。

三、学院(部)购置自备车必须是确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应避免相互攀比、讲排场、图奢华,或将公车变相为个人占用。

学院购车不得用于租赁经营创收。

四、学院(部)购置自备车必须由院(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院(部)教代会表决通过,方能向学校提出申请。

五、学院(部)购置自备车和自备车的运行费用等的资金来源必须是院(部)自主理财的创收收入,不得使用学校下拨的教学、科研经费。

六、学院(部)购置自备小车的标准应以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原则上应低于学校购车的标准,车价在三十万元以下,排汽量在1.8升以下。

七、学院(部)购置自备车按以下程序报批:(一)、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附如下资料:1、书面申请。

说明购车理由、购车型号和资金来源。

2、院(部)办公会议批准文件。

3、院(部)职代会通过文件。

4、学院(部)用车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计财处会签确认资金来源后报分管校长审批。

八、车辆购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02年7月9日印发关于印发黄埔区学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埔教〔2007〕54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现将《黄埔区学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黄埔区学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控制行政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学校(含局属其他单位)及校内各部门(科组)因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公务需要而使用的各种机动车,以及因公务需要从外单位专门包租使用的机动车。

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品采购管理流程

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品采购管理流程1、普通化学品、一般危化品。

说明:1、河北工业大学天津校区所有化学品必须通过“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品管理平台”采购,禁止其他任何途径购买。

2、采购前,平台上没有的化学品,需由教师提前联系厂商,将商品录入平台;厂商QQ群465193122。

3、教师名下同一化学品库存较大或有长期未确认收货订单,将不允许采购新化学品。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说明:1、易制爆危化品收货后,5日内必须完成公安系统备案,以收货单或实际收货日期为准;2、收货单(如有)随台账一起保留至少2年。

3、易制爆危化品实行“五双”管理。

3、易制毒危化品。

提醒:1、采购前,教师提前搜索特定厂商、易制毒化学品;平台上没有的化学品,需由教师提前联系厂商,将商品录入平台;不在平台的厂商,需由教师提前联系,要求厂商加入平台。

2、易制毒危化品实行“五双”管理。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7]142号签发人:夏长亮天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设备采购工作效率,保证采购产品质量,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6]18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均适用于本办法。

由国家和天津市专项投资及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按其相关规定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仪器设备,是指仪器设备、器材、各类家具、应用软件和信息系统集成等物资及服务(以下简称仪器设备)。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是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职能部门,负责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原则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须遵循以下原则:㈠仪器设备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

㈡仪器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为主,学校自行采购为辅。

㈢仪器设备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其它采购方式为辅。

㈣仪器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

㈤仪器设备采购须严格按相关程序实施,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

㈥仪器设备采购必须满足教学、科研的需要,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运转。

第三章采购申请管理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建设规划、专业设置、教学与科研需要、经费情况和发展要求,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仪器设备的采购申请,避免物资闲置,造成浪费。

所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均需提交《天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表》(附件一)及《天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二),并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购置技术指标要求表》(附件三)。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_企业报告(业主版)


39.6
公告
TOP4
大 面 积 热 压 印 设 备 平 台 南通锻压设备如皋 (HITBX-2022000069)成交结果 有限公司
38.8
公告
TOP5
淋 雨 试 验 控 制 系 统 哈尔滨鑫天海自动 (HITBX-2022000084)成交结果 化科技有限公司
34.7
公告
TOP6
信 息 光 电 子 学 专 业 实 验 平 台 沈阳九诺科技有限 (HITJJ-2022000065)成交结果 公司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升降机构(HITBX-2022000077) 成交结果公告
特鲁门(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
49.0
2022-12-08
TOP3
涡 轮 平 面 叶 栅 、 过 渡 段 加 工 哈尔滨国澜精密机 (HITBX-2022000057)成交结果 械制造有限公司
44.0
公告
1.4.1 重点项目
(1)机械设备(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

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货物服务采购管理行为,保障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障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合理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采购学校财政资金支付的货物服务。

第三条采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采购制度规定,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公正与公开。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明确设立有效的采购管理机构,制定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流程。

第五条学校应当积极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高采购的透明度,推动采购管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采购资金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在财政预算编制中合理安排采购资金。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经费计划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来源,确保采购活动的合理、合法和安全。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采购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和控制。

第九条采购学校应当根据预算安排做好财务凭证和账务核算。

第十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采购活动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内容、数量、质量和预算。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程序,明确采购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价和管理,建立供应商资格管理和信用评价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十五条采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的规定。

第四章采购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采购管理水平,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有效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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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xx 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xx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学校管理的非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适用本办法,但基建及大型改扩建工程采购以及后勤集团自营食堂伙食物资及水电工程材料的采购除外,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三条学校的采购包括:政府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

(一)政府采购。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xx省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采购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学校自主采购。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外的采购项目和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实施学校自主采购。

第四条学校自主采购分为学校集中采购和用户部门零散采购。

(一)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属于用户部门零散采购项目,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二)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含
修缮、装修、绿化工程和工程其他费),由校内用户部门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归口由业务主管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及总务处)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服务和维修改造工程,由学校集中采购。

第五条学校的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贯彻“程序正义、权力制衡、终身留痕”的廉政风险防控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分离的采购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采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学校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研究决定学校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招投标中心负责统一管理采购项目,学校相关业务管理或技术部门需配合招投标中心做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工作。

主要工作包括:
(一)编制并上报学校的政府采购计划, 统筹政府采购工作;
(二)组织学校集中采购文件的编写,并对采购文件的形式、合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时效性及文字等进行审查;
(三)组织实施学校集中采购;
(四)管理用户部门零散采购并提供咨询服务;
(五)学校相关采购信息的公开;
(六)处理对采购工作的质疑;
(七)配合监督部门处理对采购工作的投诉。

第九条监察处、审计处和财务处负责对学校的采购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及经费管理工作。

(一)监察处行政监督工作包括: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查找采购工作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与完善防控措施,维护和营造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受理相关投诉事宜。

(二)审计处审计监督工作包括:对招标文件的经济性、合理性、公平公开公正性进行监督评价;为采购决策、管理、执行提出审计建议。

(三)财务处经费管理包括:审核合同付款方式;对未履行审批手续、经费未落实的采购项目或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项目不予付款。

第十条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
(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建设货物、服务采购及相应用房的维修改造工程等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基建处是学校基建、大型改扩建工程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按基建程序和招标规定组织相应的基建工程和大型改扩建工程招标工作。

(三)总务处是学校行政综合类货物、服务采购及行政、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等的业务主管部门。

(四)后勤集团负责后勤集团自营食堂伙食物资、水电工程材料的采购组织管理。

(五)在项目组织实施归口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由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指定具体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项目采购和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另行制订)
第三章工作规程
第一节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招投标中心根据学校采购项目的整体情况,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向上级管理部门申报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业务主管部门(用户部门)委托招投标中心实施采购,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合法性等负责:
(一)项目审批手续的批准文件(含可行性报告);
(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应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等工程资料;
(三)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应附采购预算佐证材料(如供应商报价函、近期同类项目采购合同等);
(四)用户需求书:包括采购预算、商务要求、技术需求、服务要求及拟采用的付款方式等。

其中不得列入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条款;不得列入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他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等。

第十五条已受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招投标中心按省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相关规定及第二十七条要求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应报财务处、审计处和招投标中心审核。

第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由用户部门确认后,由招投标中心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节学校自主采购
第十八条属于用户部门零散采购的项目,用户部门对采购工作全程负责。

(一)单次采购经费预算3万元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货物、
服务类项目
1.用户部门提前编制季度采购计划表,上报学校招投标中心汇总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采购计划应逐项列明项目名称、金额、资金来源,相同品目的项目归并编列。

2.用户部门根据已批复的采购计划组建相应的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人员名单由用户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或处(部)务会分期集中审理确认。

询价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包含用户代表1人及相关技术专家至少2人。

3.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类别编制采购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清单及要求、保修规定等内容。

4.用户部门通过校园网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天。

在公告期结束后,供应商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5.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询价小组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询价结果满足用户需求的,由用户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处)务会审批。

6.询价结果由用户部门通过校园网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天。

询价小组按规定填写《xx工业大学用户部门零散采购询价记录表》,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后加盖用户部门公章存档备查并送招投标中心备案。

7.用户部门负责起草合同(协议),对合同(协议)的各项条款、描述的准确性、经济责任负责,合同(协议)的签署程序按照《xx工业大学签署对外经济合同管理规定》规定办理,并附询价小组成员签字后加盖用户部门公章的《xx工业大学用户部门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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