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新公共管理的街头官僚处罚空间
后新公共管理视线下街头官僚裁量权探索(1)

后新公共管理视线下街头官僚裁量权探索因为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范围的持续扩大,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日益凸显。
以往的理论对其束手无策,以致很多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持怀疑或否定态度。
后新公共管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能够协助我们深入分析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大的真正原因,并提出相对应的治理对策。
一、后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及其理论阐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
后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思潮,其主要观点是在批判和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缺陷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效率性价值取向,主张引入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引入竞争以及将公众视为顾客等等。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初,政府的改革确实取得了相当理想的效果,但是随着经济形势趋向平稳,公众的注意力开始由注重经济发展转移到注重公共利益以及公共服务及其质量问题上来,而新公共管理所倡导的效率理念以及企业家精神等理论难以适合政府为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所做的进一步改革的需要,所以,新公共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
新公共管理面临的理论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企业家政府理论与公共性的冲突。
新公共管理倡导的效率优先价值取向与公共管理公共性的标准和要求不符,甚至有时南辕北辙。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应包括民主、公平、公正以及公共服务的精神。
而企业家政府理论倡导的效率优先理念容易将政府管理引入只追求效率而忽视民主,只追求竞争而不顾公共利益的尴尬境地。
(2)顾客理念的内在矛盾。
顾客和公民属于两个领域内的概念。
“公民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顾客是市场契约的一部分。
顾客仅仅是公民的一部分。
公民位居顾客之上。
”[1]不将二者实行区分必然会导致理论上的冲突。
而且,新公共管理虽主张为顾客服务,但是顾客范围如何界定,顾客服务的标准如何衡量并无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3)分权模式导致的权力盲目扩张。
在西方各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中,权力的下放导致地方权力逐渐增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却在逐渐降低。
公共管理视野中的街头官僚:一个系统性综述PublicManagementReview

公共管理视野中的街头官僚:一个系统性综述PublicManagementReview摘要:1980年,迈克尔·利普斯基(Michael Lipsky)出版了一本关于街头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cy)的开创性著作,相关研究自此蓬勃发展。
然而,尚未有研究对其进行全面概述。
本文对公共管理领域的街头官僚进行了系统的文献综述,发现它是一个重要的高热度话题,但更多的是作为研究的背景而出现,而不是主要的研究话题。
本文还发现,研究人员倾向于参考其各自的学科框架来解释街头官僚的行为。
作者简介:Ahrum Chang 延世大学公共管理系Gene. A. Brewer 佐治亚大学公共管理和政策系编译来源:Ahrum Chang & Gene. A. Brewer (2022): Street-Level bureaucracy i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 systematic literature review, 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DOI: 10.1080/14719037.2022.2065517本文作者Ahrum Chang 和Gene. A. Brewer引言1980年,Michael Lipsky研究街头官僚的经典著作面世。
此后,相关研究开始涌现,2000年代是一个高峰。
已有文献或关注街头官僚作为国家代理人的自由裁量权(Maynard-Moody和Musheno 2000),或关注街头官僚如何执行政策并影响组织结果(Brewer 2005;May和Winter 2009),或探究街头官僚的内心世界,并将其描述为善良的员工(well meaning employees),应对困境、并在工作环境的挑战和与客户的密切接触中做出决策(Brodkin 2011)。
近年来,政府分权化、权力下放使得公共服务更靠近政府基层,也让街头官僚与公民更频繁地交互。
街头官僚理论

街头官僚理论:“街头官僚”一词,最早见于美国行政学者李普斯基1977年发表的《走向街头官僚理论》一文。
按李氏的解释,街头官僚是指处于低层次行政执行单位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包括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共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
比照西方街头官僚的性质与特点,依照我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大体可以将我国基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纳入“街头官僚”的范畴。
行政官僚尤其是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一直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中心问题。
但是学者们长期以来一直仅从一般意义上探讨自由裁量权。
在行政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官僚制理论、政策执行理论、职业化途径、政治学理论等都未能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及其相对应的责任问题进行全面的解释。
本文认为,可以运用领导理论来分析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和责任。
文章构建了一个街头领导模型。
根据模型,可以把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行为分为过程型自由裁量和结果型自由裁量两个维度,进而区分出自由裁量权的四种不同类型,清晰的划分为控权思路的提出提供了可能。
一、问题的提出自从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行政官僚的自由裁量权与公共责任一直是其研究的重要内容。
正如萨伊(Sayre)所指出的:“随着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力的日益增大,其责任与回应……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1](P102-105)自从李普斯基(Lipsky)以来,学者们又开始关注街头官僚及其自由裁量权,但是我们检索国内外相关的文献后发现,国内的研究非常少,仅仅流于介绍西方学者的理论。
而在西方国家,二十几年来也一直未能发展出一个能对街头官僚角色、自由裁量权和责任提供完善解释的理论框架。
从公共行政的实践来看,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以后,政府被要求更加及时和灵活地对民众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官僚自由裁量行为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所有这些对于处在基层一线的街头官僚来说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当代治理中,他们的角色应该如何定位?他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应该如何行使?他们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决策?这些问题是公共行政学者必须认真面对的。
简析公共行政改革视野下的官僚制模式与新公共管理模式

简析公共行政改革视野下的官僚制模式与新公共管理模式论文关键词:新套共管理模式,官僚制模式,公共行政改革论文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挺起了行政改革的新一轮浪潮。
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最基表趋势。
而新公共管理模式由于其内在的缺陷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适的行政模式,只能是官僚行政的纠错机制。
官僚制模式因仍有其存在和发展的控济社会条件而表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但它日苴受到人们的批评也说明引进新套共管理模式等纠错机制的矗要性、紧迫性。
因此,公共行政的制度设计不应立足于新舟共管理模式与官僚制模式的不相容选择,而应立足于二者的相容、互补。
实现新公共管理模式与官僚制模式的有机结合,是当代中国行政改革的理性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西方各国进入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时代。
无论是英美、欧洲大陆国家.还是在地球另一边的澳大利亚、新酉兰和日本,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浪潮,尽管西方各国政府改革的起因、过程、战略以及改革的范圈、规模、力度有所不同,但都具有一个相同或相似的基本取向,这就是以采用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及技术.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眼务质量为特征的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或新公共管} ( NPM: New Public Management〕纲领。
走向一种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最基本趋势。
而传统的官僚行政模式由于在长期运行中高度成熟并带来其弊端的充分基露.因而成为行政改革理论和实践领域的众矢之的。
在各国政府的推动下,在公共对“官僚”的厌恶与对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期望下,新公共管理模式大有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取官像制而代之的态势。
从理论上看,官僚行政的主要倡导者马克思・韦伯在极力挺朱官僚制的同时,对民主行政采取了否定的立场,他把民主行政“仅仅看作是类型上的边缘状况”,认为它只适用于地方组织或成负数最很有限的组织,而“凡是存在共同体的地方,直接民主的行政管理处处都是不穗定的。
后新公共管理视线下街头官僚裁量权探索

后新公共管理视线下街头官僚裁量权探索近年来,后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的理论在全球范围内大受欢迎。
在NPM视角下,政府被视为一个组织,政府应该像企业一样高效运转,注重效益,强调结果导向。
然而,NPM的应用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平衡官僚裁量权与公民权利。
在我国的实际情况下,官员的裁量权一直存在,但也经常被质疑和批评。
因此,有必要在后NPM视角下探索街头官僚裁量权的问题,并思考怎样加强公民的权利保障,促进公共服务的质量提升。
官僚裁量权指的是官员在处理案件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这个权力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如果官员过度扩张自身权力,就会导致不公平、滋生腐败等问题。
因此,如何平衡这个权力的使用,提高决策公正性和减少不正当行为,值得探讨和研究。
以我国的交警执法为例。
在街头上,交警是处置交通违章的有力脚色之一。
然而,一些交警在执行任务时,执法过度、追求数字,忽视了人质权利,因而也损害了公众的权利和利益。
因此,实施机制和制度建设,让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更具透明度和可信度,并增强公民的监督权力,对维护公众权利更为重要。
为了平衡官僚裁量权和公民权利,我们需要结束过度规范与过度放任的现象,采用合理的管理方式和规范手段,让官员和公众身处公平、合理的环境中。
首先,规范制度和经验、文化。
应该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先进的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减少官员的过度规范和过度放任,从根本上减少不公平现象。
其次,通过透明化和参与,增强公民的监督权力,切实保障公民的权益。
通过加强公共服务的信息公开度和公民参与的方式,把权利还给公民,让公民行使权利和过程更加自由、公正、合规。
最后,需要提高官员提案和执行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不断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让政府服务更符合人民利益,实现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相尊重和交流。
总之,官僚裁量权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应该在维护人民权益和监管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新公共管理与官僚制

新公共管理与官僚制:完善而非替代官僚体制(bureaucracy) 又被称为科层制,是由马克斯·韦伯和伍得罗·威尔逊等人所概括提炼出的, 以法理权威为基础, 以等级结构、非人格化、连续性和专业分工为基本特征的正规化政府组织形式,它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
它作为一种现代社会组织普遍采用的占主导地位的组织形态,以其形式合理性和技术化的设计, 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西方各国普遍产生了“官僚化过度”的现象,官僚制自身存在的缺陷日益彰显。
如过分强调等级制,导致与民主制的冲突和环境应变力的退化;极端理性化导致了组织成员人性的压抑和创新精神的缺乏;过于追求过程的形式合理而忽视产出绩效导致了目的和手段的倒置,等等。
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行政改革的新一轮浪潮。
一、新公共管理对官僚制的批判理论界普遍认为,韦伯对官僚制的描述带有一定程度的理想色彩,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能达到完美状态。
而且西方国家由于官僚制的高度成熟,其弊端也充分暴露出来,如僵化的程序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导致行政肌体染上了较为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官僚自主性的过度膨胀导致对民众利益、呼声的漠视与服务意识的缺位,屡禁不止的寻租行为与成本核算机制的疲软导致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严格的等级制与论资排辈导致官员们的创新精神被压抑,内部竞争机制不健全以及组织惰性的扩张。
所有这一切既带来了官僚机构工作效率的严重损失,也引发了人们的强烈不满与改革诉求。
然而正如邱吉尔所说,官僚制是一种最坏的组织理论,但它又是至今仍没有过时的、并且是惟一可采用的理论。
因此问题不在于官僚制如何不好,而在于如何使官僚制变得更好。
正是在这一点上,新公共管理理念与模式有其独到的价值。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官僚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街头官僚行政自由裁量权:权变、困境及其规制
街头官僚行殴 自由彀量衩 : 衩重 、 困境 及翼规
口 郑婉菁 ,叶先 宝
( 福 州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福 建 福州 3 5 0 1 O 8 )
摘
要 :街 头官 僚 是 政 府 的一 线 . T - 作 人 员 。 其行 政 自 由裁 量 权 的存 在 具 有客 观 性 和 必 要 性 。街 头 官 僚
法 规 的规 范 之 下 从 事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所 享 有 的 自
由酌 量完 成 任 务 的方式 和解 决 问题 的权 力 . 其 中 蕴 含 着 的“ 变” 是 一种 规 定 了范 围 的“ 权变” 。 尹 文 嘉( 2 0 0 9 ) 认为 。 街 头官 僚 在现 实 中运用 自由裁 量
街 头 官 僚 的管 理 活动 中 . 行政 自由裁 量 权 是保 证
权, 参 与政 府治 理 , 处 理各 项 事务 , 从 事 的是 实 质
性的领导活动 , 因此 , 运用 领 导 理 论 为 街 头 官 僚 理论 提供 了一 个新 的解 释框 架 。 …根据 这 种类 比 , 笔 者认 为 . 可 以运 用领 导权 变 理论 来 对 街 头官 僚 的 自由裁 量权 进 行 解 释 。 权 变 理论 认 为 , 不 存 在
的 街 头 官僚 包 括 基 层 执 法 类 公 务 员 以及 其 他 具
有基 层执 法性质 的 政府雇 员 。
政 府 工作 人 员 . 他 们是 政 府雇 员 中直接 和 公 民 打 交 道 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务 员 ; 典 型 的街 头 官 僚 包 括 警 察 、 公 立
学 校 的教 师 、 社会工作者 、 公 共 福 利 机构 的 工作 人员、 收税 员 , 等等。 …这一 概念 引 入我 国后 , 我 国 学 者 在 街 头 官 僚 本 土 化研 究 中也 取得 了 一 定 的
“街头官僚”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以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为分析文本
Z h e n g Z h i Y a n J iu☆ 政治研究☆“街头官僚”行动逻辑与责任控制——以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为分析文本孔晓娟(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510642)摘要:政治家和高层管理者制定的政策能否实现,最终取决于街头官僚如何去实施。
这是街头官僚工作的实质,其理论核心为自由裁量权。
借助自由裁量权,街头官僚一方面设法抵制上层的约束,另一方面又对其顾客进行自主制裁。
由此就形成了街头官僚以“敷衍行事”“规则依赖”“粗暴执法”和“一线弃权”为主要特征的街头官僚的行动逻辑。
基于该逻辑,反思了当前的基层官僚官民冲突与困境,分析了其根源的时代、体制、思想三个方面的因素。
最后,借助西方街头官僚责任控制的理论,提出了从外部和内部同步进行双重的街头官僚责任控制实现路径。
关键词: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行动逻辑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3-0007-03一、街头官僚理论及其行动逻辑分析公共行政学家很早就关注官僚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以及他们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其进行研究。
其中,从微观研究的角度出发,官僚的自由裁量权是在一系列约束下,由公共服务提供者个人做出的一组选择,这也就是所说的“街头官僚”(stree t-level bureaucrat)理论(叶娟丽& 马骏,2003)。
“街头官僚”概念是由美国行政学家李普斯基(Lipsky)于1977 年发表的《建立一个街头官僚理论》的论文中首次提出来的。
随后1980 年,李普斯基正式出版《街头官僚:公共服务中的个人的困惑》一书,从而标志街头官僚理论的正式建立。
所谓的“街头官僚”是指处于基层,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与公民打交道的公务员(Lipsky,1977)。
在李普斯基看来,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警察、公立学校的教师、社会工作者、公告福利机构的工作人员、收税员等等。
从街头官僚到公共服务者: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政治社会学研究——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为视角
从街头官僚到公共服务者: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政治社会学研究——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化为视角钱再见;吉海燕【摘要】街头官僚是指处于科层组织基层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第一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从政治社会学角度来看,街头官僚的权力来源于其与组织、服务对象以及规则的互动过程.街头官僚影响我国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权力因素主要体现在权力目标越位、权力责任错位、权力监督缺位等方面.为发挥街头官僚在我国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从官僚走向服务者,必须对街头官僚的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控,促进其公共权力运行的公开化.【期刊名称】《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7页(P23-29)【关键词】街头官僚;基层服务型政府;自由裁量权;公共权力;服务者【作者】钱再见;吉海燕【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23;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2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2街头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t)是指处于科层组织基层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第一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也被称为基层官僚或一线官僚,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同公民打交道的基层公务员。
具体说来,他们主要是直接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公务人员。
交警、城管以及其他“窗口”部门的一线工作人员,都可以被视为典型的“街头官僚”。
由于基层工作的现实复杂性,他们拥有相当的行政自由裁量权甚至可以对其所执行的公共政策进行政策执行再决策。
近些年来,交警、城管等街头官僚与公民的矛盾冲突占据了社会问题焦点的很大比重。
基层政府公职人员的堕政,以及政策执行乏力而导致的政策搁浅等,使得我国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深入研究基层公务人员群体对于我国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77年,美国行政学者迈克尔·利普斯基(Michael Lipsky)《走向街头官僚理论》(Street-level Bureaucracy: Dilemmas of the Individual in Public Services)一文认为,“街头官僚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直接面对公民实施行政管理的国家基层公务员”。
新公共管理运动与官僚制
新公共管理运动与官僚制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这场运动意味着政府对自身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一种新的探索和转变。
对此,欧文。
休斯描述道:公共行政的僵死的、等级制的官僚制组织形式曾经支配了整个20世纪漫长的时期,如今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弹性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形式。
传统的公共行政己经从理论和实践上受到了质疑,新公共管理的应用意味着在公共部门中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典范,。
[1](P1)戴维。
奥斯本和彼得。
普拉斯特里克在《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也说,官僚制组织及其行政模式成为了政府治道变革的目标。
曾经以高效、快速为特征的官僚制组织何以成为被摒弃的对象?官僚制政府所表现出来的诸多弊端是否都应归罪于官僚制组织呢?当今的政府果真能实现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的摒弃官僚制的目标吗?本文试图对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官僚制批判作出一个考察,并讨论它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所具有的启示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及其对官僚制行政的批判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原因,是西方各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起普遍地陷入了困境,主要表现在:政府财政不断攀升,经济停滞増长,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社会失业率居高不下,公众对政府的信心不断下降。
面对这样的困±竟,传统的基于韦伯一威尔逊范式的官僚制政府束手无策。
不但如此此政府运行体制本身还不断暴露出效率低下、机构臃肿、反应迟钝、腐败滋生等弊端。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各国政府又面临着新的挑战,即如何在全球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建立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行政体制。
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提倡者认为,依据韦伯一威尔逊范式构建的官僚制正是当代政府不断产生弊端的根源。
对以韦伯一威尔逊范式建构的西方政府的特征,欧文■休斯作了如下四点概括:1.政府本身应该按照等级制、官僚制的原则进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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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新公共管理的街头官僚处罚空间由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范围的不断扩大,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日益凸显。
以往的理论对其束手无策,以致许多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持怀疑或否定态度。
后新公共管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深入分析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大的真正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后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及其理论阐释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西方发达国家逐渐兴起后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革。
后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思潮,其主要观点是在批判和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
1.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缺陷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效率性价值取向,主张引入企业家精神改造政府、引入竞争以及将公众视为顾客等等。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之初,政府的改革确实取得了相当理想的效果,但是随着经济形势趋向平稳,公众的注意力开始由关注经济发展转移到关注公共利益以及公共服务及其质量问题上来,而新公共管理所倡导的效率理念以及企业家精神等理论难以适应政府为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所做的进一步改革的需要,因此,新公共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
新公共管理面临的理论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企业家政府理论与公共性的冲突。
•新公共管理倡导的效率优先价值取向与公共管理公共性的标准和要求不符,甚至有时南辕北辙。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应包括民主、公平、公正以及公共服务的精神。
而企业家政府理论倡导的效率优先理念容易将政府管理引入只追求效率而忽视民主,只追求竞争而不顾公共利益的尴尬境地。
(2)顾客理念的内在矛盾。
顾客和公民属于两个领域内的概念。
“公民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顾客是市场契约的一部分。
顾客仅仅是公民的一部分。
公民位居顾客之上。
”不将二者进行区分必然会导致理论上的冲突。
而且,新公共管理虽主张为顾客服务,但是顾客范围如何界定,顾客服务的标准如何衡量并无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3)分权模式导致的权力盲目扩张。
在西方各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中,权力的下放导致地方权力逐渐增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却在逐渐降低。
而且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与承担的责任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符。
正如挪威著名行政学者克里斯滕森等人的调查发现:“结构分解潜在地意味着中央控制能力的下降、权威性降低,下属单位特别是面向市场的单位不太在乎政治上的考虑。
”-2J2.后新公共管理的理论阐释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在长达二十年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之后,在政府部门中悄然兴起第二次改革运动,即后新公共管理运动。
“这一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一撤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他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也日益显现。
”_3j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存在的固有缺陷以及在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方法和理论,主要可以概括为:,(1)价值取向的多元融合。
新公共管理主张将企业家精神引入公共部门,试图建立以效率优先为价值取向的企业家政府,而忽略了民主、公平等原则。
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坚持民主、公平、公正、效率等多原则并重,突出和强调公共利益以及政府部门的公共责任。
(2)倡导WOG政府模式。
布莱尔政府1977年提出的WOG政府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既包括决策的整体政府与执行的整体政府,也包括横向合作或纵向合作的整体政府”J。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处理那些涉及不同公共部门以及政策范围的棘手问题,强调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密切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行政执行的效率。
(3)由参与式分权到协作式集权。
针对分权导致的权力扩张以及权责不符的情况,后新公共管理主张适度集权,包括两个维度:纵向上,通过加强官僚等级控制,将下放到地方的部分权力逐渐收回;横向上,通过加强同级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上同时实现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避免各自为政的情况出现。
3.后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分析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新视角街头官僚“是指处于基层、同时也是最前线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是政府雇员中直接和公民打交道的公务员”[5l。
我国典型的街头官僚包括城管、交警等等。
由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张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增多,因此如何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而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街头官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
在现实中,某些街头官僚谋私利或者腐败的其根本原因是其个人价值取向的偏失。
而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多元价值融合,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注重公正、公平以及公共服务等原则,有利于培育街头官僚正确的价值取向。
其次,有助于提高街头官僚执行的合法性,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后新公共管理主张适度集权,对下级政府部门以及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因此,运用后新公共管理研究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这样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又可以改善街头官僚及政府公共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成因与危害街头官僚不仅是政府社会管理的直接履行者,而且对公众的切身利益乃至全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由于街头官僚拥有名目繁多的自由裁量权,假如街头官僚滥用其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其对国家和社会所造成的影响将非常严重。
1.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表现(1)行为的主观随意性放大。
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街头官僚为了牟取私利而超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或者将非自由裁量权权力客体纳入到自由裁量范围之中;另一方面,街头官僚为了满足个人利益而使用不正当行政手段或者违反程序使用自由裁量权。
(2)个人利益的驱动性凸显。
权力的不断下放以及自由裁量权自身的灵活性增加了个人私利性倾向。
同时由于街头官僚自由裁量的不断扩张以及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势必会增加街头官僚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从而导致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公共性的日益模糊。
(3)权力行使的强制性增多。
当街头官僚在实际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遇到公众不配合执行的情况时,容易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与公众发生直接的暴力或语言冲突。
而且随着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大,与公众的冲突和矛盾事件也在不断增多。
我国街头官僚的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的服务性在不断被侵蚀。
2.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成因(1)从街头官僚角度分析。
第一,价值取向模糊。
价值取向模糊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街头官僚对于个人利益问题上,丁煌认为每个人都会理性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街头官僚亦如此,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以牺牲国家或公众的利益代价,破坏公平、公正的公共性原则。
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待组织和顾客的问题上,某些街头官僚单纯追求效率,却忽视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共服务,因此造成公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增加。
第二,利益冲突问题突出。
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利益冲突。
美国著名行政学家奥斯特罗姆也指出:“在每一个群体中,都有不顾道德规范、一有可能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人。
”_6J首先是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限性,导致街头官僚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
其次是街头官僚个人与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当组织的决策与个人的利益相冲突时,街头官僚个人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维护个人利益。
正如詹姆斯•穆勒所言:“毫无疑问,假如把权力授予一群称之为代表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会像任何其他人一样,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谋求自身利益,而不是谋求社会利益”L1。
最后是不同街头官僚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同的街头官僚机构为了实现各自部门的利益最大化,只关注下属街头官僚“创收”的能力,而对其“创收”的手段却漠不关心,导致街头官僚越来越肆无忌惮的无限扩大自由裁量权。
第三,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监控困难。
一方面,李普斯基街头官僚理论中曾提到街头官僚很容易可以摆脱组织为制约其行为所作的努力,因此对其监督和评估带来很大的困难;另一方面街头官僚管理者试图通过减少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和约束他们可以运用的各种手段来对其进行监督,但是街头官僚面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又需要临时进行再决策,又需要拥有可以灵活变通的自由裁量权。
因此,管理者实际上很难对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2)从顾客角度分析。
首先,顾客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街头官僚要经常直接与顾客接触,需要面对各种不同的顾客。
由于顾客层次的复杂性,其受教育程度以及个人素质也不尽相同,因此,由于顾客素质偏低或态度恶劣而引发的街头官僚与顾客之间的冲突问题屡见不鲜,有时甚至会威胁到街头官僚个人的生命安全。
其次,顾客的维权意识淡薄。
当公众遭受到街头官僚不合理的执法时,可供他们选择的空间非常之小,因为他们面对的是由各种处罚工具与权力体系交织的公共权威。
大多数公众面对某些肆意横行的街头官僚时会选择忍气吞声,这不仅助长了街头官僚的嚣张气焰,也在无形之中扩大了街头官僚的自由裁量权。
3.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扩张的危害(1)自由裁量权扩张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
”l8J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同样会带来这样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某些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本末倒置,这样既不利于解决根本问题,也会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街头官僚的寻租行为,他们可能会利用其拥有的自由裁量权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或途径,与其他权力主体或经济主体发生权钱交易,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
(2)自由裁量权扩张会导致公共利益受损。
众所周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街头官僚所必需的,但是如果自由裁量权盲目扩张势必会导致街头官僚的权力欲不断膨胀,同时也可能导致街头官僚利用自由裁量权作为牟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从而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更严重的也许会影响政府的形象。
(3)自由裁量权扩张容易引发官民冲突。
随着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有形和无形的不断扩张,街头官僚的执行政策的方式和手段也随之效益强硬化,再加之街头官僚以及顾客的受教育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因此,在街头官僚运用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容易与顾客之间发生语言及肢体冲突,更严重的甚至会威胁到双方的生命安全。
三、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调控的新思路从后新公共管理视角研究规范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最终目的是将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个合理的阈值内,为其设定一个虚拟的边界。
本文提出制约和控制街头官僚自由裁量权的几点措施。
1.促进街头官僚向多元价值取向转变(1)效率性价值取向。
自威尔逊创立行政管理以来,效率性价值取向一直被视为追求的终极目标。
后新公共管理理论同样主张需要遵循效率原则,但是并不是效率至上,一切活动都为效率服务,而是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公正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