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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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判定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判定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未完全建成,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机械的噪声, 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各污染的环境影 响简要分析如下。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增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在生产车间内进行,整个安装过程无扬尘产生。本项 目不涉及生产车间的装修,无装修有机废气产生。
C i 100% Pi
Coi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若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者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塑料、废纸板、废木材等,分类收集后外 卖废品回收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5kg/d,采取袋装收集后,集中存放在成 都佳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建生活垃圾清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 场集中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只要建设单位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有围栏覆盖措施的堆放场 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则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本项目厂界浓度 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1 小时)贡献值浓度未超过 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无需划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无组 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其计算模式如下:

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企业规模的扩大,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是为了确保工人在工作环境中不受有害物质的影响,提供了一定的安全距离。

1. 背景工业企业中常涉及到一些有害物质,例如化学品、噪音、尘土和辐射等。

这些有害物质如果暴露在工人身上,可能会对其健康造成长期的危害。

因此,工业企业需要制定一定的卫生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重要性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是为了防止工人暴露在有害物质中的辐射范围内。

这种标准是根据对有害物质的了解和实际测量来确定的,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的健康风险。

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确保工人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并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种可操作的指导。

3. 常见的卫生防护措施和标准3.1 化学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当工业企业中涉及化学品时,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这些标准基于对化学品的实际测量和评估,确定了工作区域中与化学品接触的最大距离。

该标准通常考虑到化学品的毒性、浓度、作用时间和个体接触的方式等因素。

3.2 噪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作环境中存在高噪音的情况,会对工人的听力和精神健康造成危害。

为避免对工人的噪音暴露超过规定限制,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噪音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基于噪音的声级、频率和暴露时间等因素来制定。

3.3 尘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工作环境中的尘土会引起工人呼吸道疾病和其他健康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工人的尘土暴露,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尘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通常考虑尘土的浓度、颗粒大小和容忍暴露时间等因素。

3.4 辐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某些工业企业可能涉及到辐射源,如核能工业和放射线工业。

辐射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辐射范围内工人不受辐射的直接影响,需要制定特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具体辐射源的辐射强度、辐射类型和暴露时间等因素制定。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汇总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汇总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第一部分综合1、国家标准GB1251.1一89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2893一82安全色GB2894一1996安全标志GB/T3608一93高处作业分级GB4387一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83一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6389一1997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527.1一86安全色卡GB7231一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12710一91焦化安全规程GB12801一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4788一93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16179一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T28001一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2、行业标准HG20571一9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T23001一92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HG/T23002一92化工企业安全处(科)工作标准HG/T23008一92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T23011一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2一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3一1999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4一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5一1999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6一1999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7一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T23018一1999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SH3047一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第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使用(上)GB190一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962一85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6222一86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944一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一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一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3392一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690一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5258一199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5603一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6483一2000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7916一1999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8218一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JT3130一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45一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HG23010一1997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第三部分防火防爆GBJ16一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40一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997年版)GB4968一85火灾分类GB12158一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T12474一90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GB13495一92消防安全标志GB15630一199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4968一8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第四部分电气及机械设备安全GB3836.1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3一199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5一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GB4053.3一93因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942.1一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GB8196一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T13869一92用电安全导则GB13955一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5703一1995隔爆型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T16856—1997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GB/T17454.1---1998机械安全压敏防护装置第1部分:压敏垫和压敏地板设计和试验通则GB17888.1---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入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和选择GB17888.2---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GB17888.3---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GB17888.4---1999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GB18209.2---2000机械安全批示、标志和操作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GB18209.2---2000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部分:标志要求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H3081---1997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第五部分安全技术及教育培训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LD28—92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第六部分锅炉压力窗口(管道)、特种设备GB567—1999爆破片与爆破片装置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4193—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5052---94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64---94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第七部分事故管理、报告及工伤管理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第八部分劳动保护措施及设施GB2811—89安全帽GB2890—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GB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GB6220—86长管面具GB6223—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9448—88焊接劳动与切割安全GB11651—89劳动防扩用品选用规则GB12014—89防静电工作服GB12623—90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GB12624—90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第九部分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GB7800—87职业性急性氮中毒诊断及处理原则GB8781—88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789—88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8958—8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2331—90有毒作业分级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6248—1996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卫生标准GB16373—1996职业性急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肪处理原则GB16378—1996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及处理原则GB16852.1—1997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LD80—1995噪声作业分级第十部分其他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666—89小型氮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汇总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汇总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耐火等级越高,防 火间距越小
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越 高,防火间距越大
建筑物高度越高,防火间 距越大
建筑物的重要程度越高, 防火间距越大
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建筑物的可燃物数量
可燃物的生产、加工、储存方式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可燃物的种类和燃烧特性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可燃物的生产和使用量
全性能。
便于救援和灭火: 合理的防火间距可 以确保在火灾发生 时,消防车辆和救 援人员有足够的空 间进行操作,提高 灭火和救援的效率。
符合法规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和 标准,工厂或设 施必须满足一定 的防火间距要求, 以确保公共安全。
火灾危险性类别
甲类:爆炸性物质、易燃气体、液体或固体 乙类:可燃气体、液体或固体 丙类:难燃物质或非燃物质 丁类:可燃物质但非爆炸或非易燃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不同,防火间距也不同。
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涉及到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速度等因素,是确定防火间距的重要因 素之一。
根据建筑物的
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在火灾时对相邻建筑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需要不同的防火间距 来确保安全。
火势蔓延速度
火灾扑救难度
周边设施情况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根据危险性不同,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要求也不同。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要求,应考虑地形、风向等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要求,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消防安全要求。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编制说明)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编制说明)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修订编制说明一、工作过程(任务来源、协作单位、起草人及所作的工作)1.任务来源(1)2006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卫政法发[2006]291号)(2)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卫生安全重要技术标准研制(课题编号:2006BAK04A11)2.协作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山东省劳动卫生研究所等。

3.本次修订人员李涛、张敏、吴维皑、杜燮、邵强、徐伯洪、梁友信、戴自祝、祎王生、郭建中、王忠旭、李文捷、赵容、吕琳、吴士达、刘茁、刘晓延、缪剑影、邵华、余善法、李刚、林菡、王恩业、刘承斌、樊晶光、赵桂芹、张永、邬雄、王丹、金晔鑫。

4.起草经过(1)征求意见阶段此次GBZ1修订工作,广泛征集了全国各地意见。

涵盖了卫生行政部门、技术服务机构、企业联合协会、企业集团公司、标准委员会委员。

共有14个省(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所),10个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院、职辐所),4个企业联合协会,16个企业集团(公司),10名标准委员会委员等54家单位(委员)提出489条修改意见。

对所征集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整理、分析、汇总。

将每个单位(委员)的意见都整理成电子版存档,然后将意见按条目归类汇总,最后将相同或相近的意见进行合并。

分成整体建议,需增加、细化、明确的条目,具体修改意见和理由三大部分。

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小型企业不易满足设计要求,应考虑中、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具体的说明和要求;2)建议在本标准基础上,按行业分类制定标准。

如:机械行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化工行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电力行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3)对于存在高毒物品的化工行业应制定特殊条款;4)增加专业术语。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某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编制说明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除煤矿、非煤矿山之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煤矿、非煤矿山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另行编制。

第1章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并成为职业危害评价必须遵守的规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作业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52007】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令)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第105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0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23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一般有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2】2002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3、标准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201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1-160.85)《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1-200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T189.1-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T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T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T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T189.9-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T189.1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192.3-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T192.5-2007)《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193-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195-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0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 《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T199-2007)《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204-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GBZ/T211-2007)《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T212-2007)其他相关标准1.4其他相关设计类或行业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0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4——11666-1989)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53——18083-2000)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室内热环境条件》(GB/T5701-2008)1.5其它依据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四个一批汇总表

四个一批汇总表

综合协调
市港口局 县(市) 、市交通 区政府 运输局
市安监 局
8
持续监管
9
持续推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县(市) 市经信委 区政府
市环保 局
10
按照时间节点,对污染物排放要求,不符合卫生防护 距离规定的,手续不全的企业进行摸排,确定企业名 单。2017年底前,关停50%以上,2018年底前全部关 闭。 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难以整治到 位企业,进行摸排,确定企业名单。2017年底前,关 停50%以上,2018年底前全部关闭。 按照时间节点,对处于城市人口 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 行摸排,确定企业名单。2017年 全面启动
12
对具有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 水平较好、安全环保压力较小 转移一批 的,或有条件实施工艺技术升 级改造的化工企业,组织搬迁 转移。
按照时间节点,不符合区域规划 和能源总量控制的企业进行摸 排,确定企业名单。2017年全面 启动。
新厂址建设基本到位
按照时间节点,对影响饮用水安 全、岸线利用效率不高,装卸货 物毒性较大、易溶于水的危化品 码头进行摸排,确定企业名单。 2017年全面启动 。
新厂址建设基本到位
县(市) 市经信委 区政府
发改、 环保、 安监等 部门 市沿海 办 发改、 科技、 环保、 安监、 消防等 部门
新厂址建设基本到位
县(市) 市发改委 区政府
13
升级一批
基本完成升级改造
跟踪 督查
县(市) 市经信委 区政府
14
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 强的企业对产品前景较好,但生 产工艺安全、环保与节能水平较 低的或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 较弱、自身无力提升改造的企业 进行重组改造,提升现有产能。 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 按照时间节点,确定企业名单, 重组一批 2017年全面启动 。 力强的企业进行重组。 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 强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对长江 沿线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进行 重组改造。按照时间节点,确定 企业名单,2017年全面启动 。

纺织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纺织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纺织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纺织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是为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在纺织工业企业的设计中,防火间距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需要合理规划和布置,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纺织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应考虑到防火间距的合理划分。

不同的生产区域应有明确的间隔,并且应根据不同的工艺流程和物料特性进行布局。

例如,纺织品的储存区域应与生产车间有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火灾蔓延到生产区域。

纺织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应考虑到防火设施的设置。

应在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和办公区域等关键区域设置灭火器和灭火器箱,并确保其位置明显、易于操作。

此外,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撤离。

纺织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还应考虑到消防设备的合理设置。

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布局,在关键位置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设备,以及相应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这些设备的设置应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势。

纺织工业企业的总平面布置还应考虑到员工的消防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
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火灾危险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纺织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规划和布置,设置防火设施和消防设备,加强员工的消防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可以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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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表
本表根据GBll654~11666-89、GBl8068~18082-2000整理,“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企业类别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标准号<2 2~4 >4
硫酸盐造纸厂1000m 800m 600m GB 11654—89 氯丁橡胶厂2000m 1600m 1200m GB 11655—89 黄磷厂1000m 800m 600m GB 11656—89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 1000m 800m 600m GB 11657—89
聚氯乙烯树脂厂生产规模<10000t/a 1000m 800m 600m
GB 11658—89 生产规模≥10000t/a 1200m 1000m 800m
铅蓄电池厂
生产规模<100000KVA 600m 400m 300m
GB 11659—89 生产规模≥100000KVA 800m 500m 400m
炼铁厂1400m 1200m 1000m GB 11660—89 焦化厂1400m 1000m 800m GB 11661—89 烧结厂600m 500m 400m GB 11662—89 硫酸厂600m 600m 400m GB 11663—89 钙镁磷肥厂1000m 800m 600m GB 11664—89
普通过磷酸钙厂800m 600m 600m GB 11665—89
小型氮肥厂合成氨万吨率<2.5 1200m 800m 600m
GB 11666—89 合成氨万吨率≥2.5 1600m 1000m 800m
水泥厂
生产规模<50万吨/a 500m 400m 300m
GB 18068—2000 生产规模≥50万吨/a 600m 500m 400m
硫化碱厂600m 500m 400m GB 18069—2000
油漆厂700m 600m 500m GB 18070—2000
氯碱厂(电解法制碱) 生产规模<10000t/a 800m 600m 400m
GB 18071—2000 生产规模≥10000t/a 1000m 800m 600m
塑料厂生产规模≤1000t/a 100m 100m 100m GB 18072—2000
碳素厂
石墨电极≤10000t/a 800m 600m 500m
GB 18073—2000 石墨电极>10000t/a 1000m 800m 600m
内燃机车400m 300m 200m GB 18074—2000
汽车制造厂500m 400m 300m GB 18075—2000
石灰厂300m 200m 100m GB 18076—2000
石棉制品厂300m 300m 200m GB 18077—2000
肉类联合加工厂屠宰量<2000头/班700m 500m 400m
GB 18078—2000 屠宰量≥2000头/班800m 600m 500m
制胶厂生产规模<1500t/a 600m 400m 300m
GB 18079—2000 生产规模≥1500t/a 700m 500m 400m
缫丝厂缫处规模<5000绪200m 150m 100m
GB 18080—2000 缫处规模≥5000绪250m 200m 150m
火葬厂年焚尸量≤4000具500m 400m 300m
GB 18081—2000 年焚尸量>4000具700m 600m 500m
制革厂生产规模<20万吨/a 500m 500m 300m
GB 18082—2000 生产规模≥20万吨/a 600m 400m 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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