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GB 180702000
GB 180712000
GB 180722000
GB 180732000
GB 180742000
GB 180752000
GB 180762000
GB 180772000
GB 180782000
GB 18079-
生产规模 ≥1500t/a 缫丝厂 缫处规模<5000绪 缫处规模≥5000绪 火葬厂 年焚尸量≤4000具 年焚尸量>4000具 制革厂 生产规模<20万 吨/a
<0.5%
独立设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置装置 量≧250 ≧0.5%
万吨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0.5%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量<250万 ≧0.5%
吨
原油含硫率 800 600 600
<0.5%
沥青装置
600 500 400
添加剂装置
企业类别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 标准号
m/s
<2 2~4 >4
炼油厂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500 1300 1000 GB8195-87
量≧250 ≧0.5%
万吨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0.5%
加工原油 原油含硫率 1300 1000 800
量<250万 ≧0.5%
吨
原油含硫率 1000 800 800
500
500
400
≤5
化 合成氨 一 合成氨、
700
600
500
肥 ≥30
尿素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1]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1]](https://img.taocdn.com/s3/m/078e582a482fb4daa58d4bdb.png)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的区别大气防护距离是环保部在大气新导则里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卫生部早就提出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间距一般是消防等其他部门提出的,至少所提出的职能部门就不同了。
一般在环评中,前二者用的多,环保部要求的是二者同时测算,并结合行业相关防护距离规定,取要求高的那个。
1、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经常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GB/T13201中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简称“计算公式法”。
二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确定,简称“行业标准法”。
2、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区域的规定主要为:(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2)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若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内存在长期居住的人群,应给出相应的搬迁建议或优化调整项目布局的建议。
3、安全防护距离是属于安全评价中的一个专业术语,但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也越来越得到重视。
随着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防护距离标准”(草案)的制定和实施,安全防护距离所涵盖的范畴已由《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的狭义上的防火防爆安全距离的概念,拓展为基于危险化学品风险事故后果分析、考虑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周边保护目标人员安全为目标等多因素影响下的广义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
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对养猪场的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养猪场规模为500~10000头,卫生防护距离为200~800m。
本项目存栏量为2600头,计算得其卫生防护距离为344m,提级后为400m。
目前,国家未颁布生猪养殖场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上述参考方法与实际要求,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
根据对项目现场的调查,项目拟建猪舍与距离最近的居民点距离为40m,项目选址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为了减轻项目对杨家台村的影响,将粪便密封干池以及沼气系统布置在项目南侧,远离杨家台村,以减缓项目对其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
对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方法如下:⑴模型为SCREEN3模型。
⑵计算选项:城市选项。
测风高度=10m。
气象筛选=自动筛选,考虑所有气象组合。
⑶计算点为离源中心100m到5000m,采用100m间隔。
计算点相对源基底高均为0。
⑷计算输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离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m)。
本项目封闭式储煤场TSP排放量为0.064t/a,经计算,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见表7-8。
表7-8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污染物排放量(t/a) 标准值(mg/m3) 长(m) 宽(m) 高(m) 距面源中心距离(m)粉尘 0.064 1.0 40 20 5 0由表7-8可知,本项目粉尘在厂界内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57-89
1990-06-01
聚氯乙烯树脂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58-89
1990-06-01
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59-89
1990-06-01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1660-89
700m
600m
500m
制革厂
生产规模<20万吨/a
500m
500m
300m
GB 18082-2000
生产规模》20万吨/a
600m
400m
400m
(
序号
行业
企业名称
规模
声源强度
dB(A)
卫生防护
距离m
备注
1
纺织
1-1
棉纺织厂
> 5万锭
100〜105
100
1-2
棉纺织厂
> 5万锭
90 ~ 95
50
含5万锭以下的中、小型工厂,以及车间、空调机房的外墙与外门、窗具有20dB(A)以上隔声量的在、中型棉纺厂;不设织布车间的棉纺厂
800m
600m
GB 11656-89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
1000m
800m
600m
GB 11657-89
聚氯乙烯树脂厂
生产规模<10000t/a
1000m
800m
600m
GB 11658-89
生产规模》10000t/a
1200m
1000m
800m
铅蓄电池厂
生产规模<100000kva
600m
400m
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区别及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

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浅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作 者 简 介 : 夏 兰 生 ,男 ,19 9 0年 毕 业 于 清 华 大 学 环 境 工程 专 业 ,获 学 士 学位 ,长 期 从 事 环境 工 程 设 计 及
距离标 准时 ,卫 生 防护距 离 的 数值 可 以直 接从 相
应标 准上查取 ,称 之 为标 准查 取法 。
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已发表 一篇论文,现任公 司副总
>5 0× 1 0
6 o 0 5 o 0
5 o o 4 o o
4 H 0 0 3o 0
水 泥 厂
年 产 水 泥/ ( a ) t・
硫 化 碱 厂
<5 0× 1 4 0
G l0 82 0 B 8 6 -o O
G 1 0 92 o B 8 6 -o 0
60 0
≥ l 0 O0 0
塑 料 厂
碳 素 厂
生 产 规 模/ t・ ) ( a
年 产 石 墨 电 极/ t・ ) ( a 内燃 机 厂 汽 车 制 造 厂 石 灰 厂 石 棉 制 品 厂
<tO o 0
>l o 00 O
10 o
1) 0 ( 0
10 0
80 0 60 o
8 0 0 lO o o
6H O o 60 0
60 0 8o o
G 16 48 B 6 —9 1 G 16 58 B 6 .9 1
小 型 氮 肥 厂
合成氨 ( 吨率 )( a ) 万 / t・
/
≥2 0 50 0
G 16 68 B 6 .9 1
与 T3 J6规定 的居住 区容许 浓度 限值 ,则无 组织 排
放 源所 在的生产 单元 f 生产 区 、 车间 或工 段 ) 与居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辨析及其环评中的应用探讨

李 玉先
( 莆 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福建莆 田 3 5 1 1 0 0 )
题, 仍存在歧 义和认识不清 , 环评文件编制 、 项 目审查和环境管理 等方 面存在 困惑与混淆 。因此本文就大气环境及卫生 防护距离的
行 计 算 的方 法
设 置 起 点 以污 染 源 中心 起 点 、 与 敏 感 区边 界 之 间 的距 离 。
以污 染 源边 界 为 起 点 至 敏感 区边 界 之 间 的距 离
计 算 参 数 无 需 输 入 气 象 数 据 ,不 考 虑 污 染 物 的毒 性 和 周 边 点 源 的 叠 需 要 选 择 部 分 气 象 条件 , 同时 需 要 考 虑 污染 物 的 毒 性 和 周
设 置 问题 进 行 探讨 。
1大气 环境 防护距 离与 卫生 防护距 离概 述 与 区别
O引 言
H J 2 . 2 — 2 0 0 8 导则首次提 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的用意很 明显 , 就是建立环保系统 内的管
建设项 目大气无组 织排放源具 有分散 、 排放高度 低 、 近距离 理要求 , 以取代原卫生部提出的卫生 防护距离 的概念 。虽然大气
表 达 方 式 以源 中 心 为 圆心 , 以 大气 环 境 距 离 为 半径 画 圆 , 超 出厂 界 的 以源 边 界 为 界 ,以 偏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限 作 相 似 图形 , 最
部 分 最终 以大 气 防 护 区 域 为 概念 产 , 结合 包 络 线 图 来 表 达 。 终 落 实 以 场界 外 多 少 米 范 围来 表 达 , 不太科学。
有效高度差异 、 原料工艺差别 、 不 同污染物特性 、 地形 因素 等方 面 对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的影响 。其二 , 公式 中将无组织排放生
第十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第 10 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10.1 防护距离确定总体原则与评价标准体系构成10.1.1 防护距离确定应遵循的总体原则建设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是一项涉及建设规划、项目选址、工程建设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源排放形式较为分散、排放高度较低低,污染物未经充分扩散稀释就进入地面呼吸带,即使排放量不大,在近距离内也可能会形成严重的局地污染,因此无组织排放对源附近区域的环境影响往往比有组织排放点源更强。
从环境空气质量的角度来说,防护距离的主要作用就是为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提供一段扩散稀释距离,使之到达居住区最近边界时,有害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限值,不致于影响长期居住区人群的身体健康。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结果是否客观科学,取决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参数的确定是否客观真实。
综合前面论述的无组织排放源强确定技术方法和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对防护距离的评价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汇总如下。
(1)杜绝和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根本原则在项目设计、建设及环境评价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特点和GB16297的规定,结合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有关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提出杜绝和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尽量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处理后改为有组织排放。
即防护距离的设置只是一种管理与评价手段,加强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措施、减少排放才是根本和最终目标。
(2)科学、客观确定无组织排放源参数的原则无组织排放源强的确定要科学、客观,参数要收集全,不能随意类比、计算。
应详细列表、绘图给出无组织排放各污染源调查资料,主要包括占地面积、长度、宽度、排放高度、源距厂界距离、排放量与排放浓度、在总平面图中的布局、与近距离敏感目标的精确距离等。
(3)无组织排放污染影响保守评价原则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的“无组织源”,应当是正常工况下包括了体源、线源、低矮点源均简化为带有一定高度的面源的所有无组织排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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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的区别
一、两者之间的共同点
卫生防护距离有两种:一种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另一种是以大气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它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提出来的,名称比“卫生防护距离”更客观些。
虽然两者名称有所差异,但无论哪种距离,都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
二、主要不同之处
目前,有GB号的各种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基本是这样定义的: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是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指:通过计算后,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从上述可知,有GB号的各种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为起点算起的,而大气导则是以厂界为起点算起的。
三、应用的原则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确定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各行业单独制定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GB号);一种是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的公式进行计算;还有一种是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提供的公式进行计算。
1、有GB号的卫生防护距离应优先执行。
2、对于大气无组织污染源而言,无GB号可执行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来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公式进行计算就可。
3、有的地区,在计算防护距离时,需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同时计算,然后取最大值,也没有问题。
常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清单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1
(GB11654~11666—89 及GB/T17222-1998)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汇总2 (GB18068~18082—2000)
以噪声为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 18083-2000)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注:①装置分类:一类为排毒系数较大;二类为排毒系数中等;三类为排毒系数较小。
②全封闭式污水处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可减少60%,部分封闭式的可减少30%。
③为二甲基甲酰胺纺丝工艺的卫生防护距离。
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8195-87 )
技术规范所需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