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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深户 调干、调工和招工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判断

入深户 调干、调工和招工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判断

入深户调干、调工和招工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判断?入深户调干、调工和招工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判断?办事说明: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相关规定,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

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或应申请人的学习、工作(就业)经历及人事档案资料确定申报业务类型,并按照调干、调工和招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一、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可能会使用档案。

人事档案应包括获得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的相关档案材料,如仅有学籍档案或企业的工资认定、劳动合同等档案材料不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中所指的人事档案。

申请人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二、业务类型(一)调干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

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五种途径: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后,获得干部身份。

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档案中应有:留学人员审批文件等。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

(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二)调工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1.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

1.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

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相关规定,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

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或应申请人的学习、工作(就业)经历及人事档案资料确定申报业务类型,并按照调干、调工和招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一、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可能会使用档案。

人事档案应包括获得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的相关档案材料,如仅有学籍档案或企业的工资认定、劳动合同等档案材料不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中所指的人事档案。

申请人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二、业务类型(一)调干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

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五种途径: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后,获得干部身份。

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档案中应有:留学人员审批文件等。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

(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二)调工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深圳市招调工

深圳市招调工

深圳市招调工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建设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深圳市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拥有着许多发展机会和工作岗位。

在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各种职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中,招调工作就是一个与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职业。

本文将介绍深圳市招调工的工作性质、职责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性质深圳市招调工主要是在城市的建设和维护过程中负责对各类设施、设备以及人员进行调度和管理的人员。

他们需要处理和监控各类信息,并且密切配合和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城市运行的顺利和高效。

二、职责1.设备调度:招调工需要负责对城市内设施和设备的调度,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公交车辆、供水和供电设施等。

他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地进行资源分配和调度,确保各个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作。

2.人员调度:除了设施和设备的调度,招调工还需要负责对相关人员的调度和管理。

他们需要确保每个队伍和工作人员在适当的时间、地点和任务下进行工作,并且有效地协调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紧急事故应急:在紧急事故发生时,招调工需要迅速响应和处理,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密配合。

他们需要协调各个资源的调配和分配,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影响,并迅速恢复正常的城市运行。

4.信息监控:招调工需要负责对城市内各类信息的监控和处理。

他们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收集、分析和处理大量的信息,以便及时做出相应的调度和决策。

5.数据分析和报告:招调工需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关于调度工作的数据和报告。

他们需要对工作过程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撰写相关的报告,以便上级了解工作进展和效果。

三、要求1.专业知识:深圳市招调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管理、设备管理和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能够灵活应用到工作中。

2.沟通能力:作为招调工,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他们需要与各个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便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深圳市招调工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1

深圳市招调工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1

深圳市招调工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代理个人申办接收毕业生和调干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楼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7:00办公电话:82122361网址:2.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高新区分部办公地点: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综合服务楼五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 13:30-17:00办公电话:26712163 26712170网址: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华南城分部办公地点:龙岗区平湖华南城商务中心4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 13:00-17:00办公电话:89630277、 89630377、 89636300网址:4.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心区分部办公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1403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办公电话:825480475.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光明新区人事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41号窗口(光明新区管理委员大楼旁)办公电话:882113106.罗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1号罗湖区委统建楼1栋3楼南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办公电话:25522080 824266867.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福田区委大院行政服务大厅50号窗口,区委大楼1704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办公电话:82978013 829185378.南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19号联合大厦11楼、12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26886928 268869299.盐田区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2535889910.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宝安区宝城四十八区上川一路60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2778850111.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劳动就业服务大厦4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28949141 2894907512.光明新区党员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塘明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区,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8821131713.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583号新区管委会大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办公电话:84622925。

4.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

4.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

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深府办[2013] 号)第十二条规定,有人事档案且已商调到我市的,经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其他人员办理招工手续。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应按拟引进人员的学习、工作(就业)经历及人事档案资料确定申报业务类型,并按照调干、调工和招工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一、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人事档案应包括获得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的相关档案材料,如仅有学籍档案或企业的工资认定、劳动合同等档案材料不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中所指定的人事档案。

拟引进人员的身份、行政职务或者技术职称,以其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凡档案从调出单位发出后的录(聘)用身份、提拔的行政职务或晋升的技术职称等不作为引进条件。

二、业务类型(一)调干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

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五种途径: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其所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定级后,获得干部身份。

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也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经人事部门接收的留学人员,档案中应有:留学人员审批文件等。

4、由地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

(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5、经公考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二)调工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商调到我市并经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1、通过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就业)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深圳市招调工考试-高级网络管理员试题-考试第二题集锦

深圳市招调工考试-高级网络管理员试题-考试第二题集锦

网络管理员linux部分1第二题1.转移当前工作目录到根目录,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cd空格/回车2.转移当前工作目录到当前用户主目录,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步骤:clear清屏输入:cd空格~回车3.删除当前工作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和文件,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rm空格-rfpwa stk *回车4.新建两个目录“d1”、“d2”,在“d1”目录下新建空文件“my2012”,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mkdir空格d1空格d2Touch空格d1/my2012回车5.利用ech0命令向文件“my2012”输入以下两行内容:Bye bye windows!输入:echo空格“Bye空格bye空格windows!回车照题目打上”>d1/my2012回车2第二题1.转移当前工作目录到根目录,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cd空格/ 回车2.转移当前工作目录到当前用户主目录,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cd空格/~ 回车3.删除当前工作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和文件,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rm空格-rf空格*回车4.在当前工作目录下新建空文件my2012,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touch空格my2012回车5.将文件/etc/fstab中的内容附加到文件my2012后面,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

输入:cat空格/etc/fstab空格>>空格my2012回车3第二题1.将整个/etc目录及/var/tmp目录打包压缩成为/tmp/etc_tmp.tar.gz,将操作完的界面截;打开(oracle软件)/点上方的开始/名称:root/密码:123456回车/等待输入tar空格czvf空格tmp/etc_tmp.tar.gz空格/var/tmp/more回车2.将文件/tmp/etc_tmp.tar.gz权限更改为所有人只读,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Clear清屏输入:cbmod空格444空格/tmp/etc_tmp.tar.gz 回车截屏保存(同上)3.删除用户主目录下的所有子目录和文件,将文件/tmp/etc_tmp.tar.gz复制到用户主目录下,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rm空格-rf空格*;cp空格/tmp/etc_tmp.tar.gz空格~/回车4.在目录/etc下查找一个文件名是fstab的文件,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输入:find空格-name空格/etc空格fstab 回车5.查找并显示出该文件中包含“sa”的行,将操作完的界面截图保存。

深圳市招调工办理流程

深圳市招调工办理流程

招调工办理流程:1.准备盖有年度合格章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招调员工企业申报系统→点击企业立户、年审→录入用人单位信息(请财务提供上年度财务信息)→提交→打印立户或年审清单准备材料→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一楼立户或年审。

2.立户或年审成功后点击机构登录→录入个人信息(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等待审批,(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有了指标信息号,打印个人清单(按清单提交真实材料)→材料准备OK到宝安人力资源局一楼提交材料(一般提交材料:深圳市招调员工审查表、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家里盖章)、本人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半年内的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验表贴相片(宝安人民医院)、本人学历证书,学籍档案及学历验证报告(深圳人才大市场六楼验证)、本人户口本及首页、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半年内《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半年内《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区计生中心的妇检证明(带身份证即可免费办理)、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等材料,有配偶还需配偶基本材料等,根据2011年深圳市招调人员申请材料清单准备齐全→等待招调通知号(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通知号下来在网上打印表四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一楼领取招调通知号→离人力资源局不远到海关大厦9楼发放窗口领取入户指标卡(准备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表四、招用员工通知《第一联》全部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然后到宝安区公安局领取准迁证(准备材料:本人及配偶全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小孩随迁要出生证、表四第四联等)全部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及本人亲至办理→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需要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及公安局开具的迁出证明其中一联要给老家户口公安局的带上原件,留复印件1份)→最后在现在企业所在派出所(或本人房产证地址)落户。

(几乎现有基本资料都要备齐了,如户口本,身份证,公安局出具资料带上原件,留复印件1份等)注:从资料下载那里了解当年的招调工政策、指南、工种,下载招调工相关表格。

户口入深户

户口入深户

户口进入深户有三种方式(一)人事局调干入户1、在职人才引进即以前在内地是干部身份,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个人档案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或者如果你曾经读过统招的中专,大专或本科,都可以转成干部身份。

2、应届毕业生接收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接收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深圳就业并落户深圳。

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等同于应届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

但此处指的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二)劳动局招调工入户招调员工入户分为招工和调工两种形式。

1、调工: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且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

调工方式入深户年龄最高可放宽至45岁,但需有高级技师资格,减掉在深交纳社保年限超过三十五岁须补交超龄保险费。

2、招工:对末就业、无工作关系,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技术人员迁户核准条件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招工入户人员须在深圳交纳社保两年以上,年龄十八岁至三十五岁(或扣除在深交纳社保年限后不超过三十五岁)、最低为高中学历并具有相配对的职业资格证。

(三)公安局随迁入户公安局随迁入户主要指小孩出生入户、老人随子女入户、夫妻分居随迁入户等几种类型。

最常见就是夫妻分居随迁。

现政策,需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三周年;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超计划生育的事实;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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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企业单位招调员工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调员工包括招工和调工。

对在深圳市外已就业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且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按调工办理;对在市外未曾办理过正式招工手续、未参加社会保险,但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的技术技能人员迁户核准条件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迁户审批条件的人员,按招工办理。

第四条招调员工工作应遵守依法、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招调员工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综合评审。

第六条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办理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招调工业务和个人申请的招调工业务。

区(含新区)主管人力资源的部门(以下简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指导下办理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招调工业务。

第二章立户登记第七条用人单位招调员工应办理招调员工立户登记。

第八条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经工商年检合格的,可以申请办理招调员工立户:(一)上一年度纳税额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二)上一年度出口创汇额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三)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产品的企业;(四)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需要招调相关人才的企业。

第九条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或市国资局直属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国有企业的招调工立户登记手续,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其他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但不得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

第十条已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招调工立户登记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未达到招调员工立户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需引进持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人才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引进。

第三章招调员工条件第十二条拟招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五)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但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十七)项规定的除外;(六)所从事的职业或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拟安排的职业对口;(七)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八)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九)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招调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二)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三)具有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四)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五)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八)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或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九)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或先进工作(生产)者;(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十一)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十二)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十三)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十四)经本市军官转业安置管理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家属。

前款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以调工方式办理的,第(一)项规定人员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第(四)项规定人员须在48周岁以下;第(五)项、第(七)项规定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人员须在40周岁以下;第(十)项至第(十三)项规定人员须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九)项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第(十四)项属政策性招调入户条件。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申请招调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下达计划指标:(一)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二)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三)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考务并监管的国家或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考,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四)持有非本市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六)持有非本市颁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七)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获得两个工种模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九)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的;(十一)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的;(十二)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十三)具有大专学历,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的;(十四)在本市区级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并同意竞赛方案且按方案规定可享受招调员工优惠政策的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十五)持有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十六)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技术工人交流而引进的;(十七)现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管理职务的;(十八)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同意,由企业自主组织考评,考评成绩符合招调员工要求并公示无异议的本企业员工,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的;(十九)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二十)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二十一)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二十二)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15万元以上的。

前款第(十九)项至第(二十二)项所规定人员,须最近连续3年以上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按本条规定申报的拟招调人员,申报招调前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第(十五)项、第(十六)项规定人员除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婚的,其配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城镇户籍;(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三)不得超过拟招调人员本人所对应申报条件规定的最高年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十八)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九)项至第(二十二)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第十五条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形式申请引进,其中以招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以调工方式办理的实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分居时间长者、学历高者、技能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审批下达计划指标。

第十六条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且申报招调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2个月以上(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除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办理个人招调手续,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下达计划指标:(一)高层次专业人才;(二)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七)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八)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九)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十)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投资纳税招调入户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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