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办理流程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1.身体健康;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上海人才引进材料提交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材料提交流程上海人才引进是指上海市为吸引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来沪工作、创业而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
为了申请上海人才引进,申请者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一系列材料。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人才引进材料提交的流程,并附上相应的材料要求。
一、申请材料准备1. 个人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 学历证明:包括申请人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 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申请人过去工作的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税务证明等。
4. 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
5. 经济实力证明:包括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个人资产证明等。
6. 科技创新成果证明:包括申请人的科研项目、专利证书、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
7. 推荐函:包括申请人的推荐人员单位的推荐信、介绍信等。
8. 照片:包括申请人的近期免冠照片。
二、材料填写和整理1. 个人信息填写:填写个人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资料、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
2. 材料整理:按照上述申请材料准备的内容,按照要求整理、装订材料。
3. 材料复印: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尽量保持清晰可读,并与原件进行核对。
三、材料提交1. 咨询渠道:在材料提交之前,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咨询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
2. 网上申请: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官网通常会提供在线申请系统,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和上传相应材料。
3. 纸质申请:根据要求,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封装好并邮寄至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的指定地址。
4. 手递材料:根据要求,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亲自前往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进行材料的递交。
四、材料审核与面试1. 材料审核: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面试:根据材料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被邀请到上海市人才引进办公室进行面试。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目录一、个人账号申办常见问题 (4)1.如何注册个人账号? (4)2.忘记账号/密码该怎么办? (4)3.引进申办提示:【已禁止再报,**年已办理引进在职人才业务,如需开通再次申报权限,请联系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4)4.引进申办系统中的“引进单位”搜索不到现单位名称,该如何处理? (6)5.送审业务系统提示“申报记录企业代码丢失”,怎么办? (7)6.系统找不到单位名称,进行“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时提示该单位已存在9位的机构法人码。
不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不能办理业务吗? (7)7.通过“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提交了申请,但单位系统管理员权限一直没有开通,怎么办? (8)8.找不到学历证上的专业和学校名称该怎么办? (9)9.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最新审批状态显示空白怎么办? (9)10.用户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办理入户业务,然而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中人才引进系统未查到有注册信息和申报记录。
(9)11.人社局已审批完成(已公布)但没有入户卡和批复卡可下载。
(9)12.修改“用人单位电话”、“用人单位性质”。
(9)13.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怎样上传一些附件下拉框中没有的证明材料类型? (10)14.以职称申请引进人才入户,但系统没有相应的资格(工种)名称选项 (10)15.应如何填写原单位名称和引入单位名称。
(10)16.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已按系统要求上传完相关的资料,但附件列表没有显示任何材料或只显示身份确认自拍照。
(11)17.办理积分入户业务,无法在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历史缴费记录。
(11)18.个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发现引进单位选择错误,法人单位未审核情况下,如何更改单位名称。
(11)19.主管部门已在系统多次帮申报人提交资料,均未能进入下一步的流程。
(11)20.个人填写信息中存在生僻字。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详细流程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详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不低于18周岁;
2、有北京工作单位的担保函,表明申请人可在北京就业;
3、落实所在单位责任人的签字确认;
4、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5、有效的体检报告;
6、无不良犯罪记录;
7、能提供领导表彰奖励证明文件等。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向有关人才引进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由有关人才引进单位审核材料,如果满足条件,就会给予发放落户证明;
3、申请人携带落户证明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由公安部门出具落户证明;
4、申请人携带落户证明到有关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落户证明;
5、申请人携带落户证明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由公积金中心出具落户证明;
6、将上述3份落户证明和申请表,一并提交到有关人才引进单位申请注册,由有关人才引进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携带材料时要确保文件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被当地公安机关拒绝办理;
2、申请人在办理落户时要遵守当地的管理规定,做好落户前的准备工作,避免耽误办理时间;
3、申请人要尽量向有关人才引进单位提供准确的资料,以确保办理效率;
4、申请人办理落户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由上至下、由外至内的办理步骤,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5、申请人要特别注意,办理落户时,公安机关可能会按照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考核其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可能会被拒绝落户。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北京如何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要什么资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北京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如下公司符合条件:凡在FESCO存档且注册地在京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
办理北京人才引进个人符合条件:1、申请人必须在所在用人单位有两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2、专业必须符合《2006年人才目录》3、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b、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国家教委认证)。
所需材料:申请人所需材料: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关于办理×××调京的申请"原件(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人基本情况、入单位时间、工作岗位、详细工作业绩、对公司贡献、引进人才理由),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2、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等相关认证书(由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科委或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新年检章);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在职硕士,需提供学位认证,且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5、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6、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可随档案转)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8、申请人的完税证明,要求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起开具(纳税证明可以选择开具代收代扣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两种,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需在证明空白处手写:以上纳税属实,工作单位名称,公司HR经理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9、申请人社会保险缴存证明(要求从入职申请单位起开具,社保版本为《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10、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1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1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13、申请人《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请见文件下载,可随档案转)14、申请人《诚信证明》一份(请见文件下载)15、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16、已婚者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随调人员所需材料:1、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随调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随调人员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可随档案转)4、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在京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原件一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5、随调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注意更改婚姻状况)6、随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正反面复印)7、随调人员《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请见文件下载,可随档案转)8、随调人员《诚信证明》一份(请见文件下载)9、随调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10、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子女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3、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14、三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所属业务部领取《引进人才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引进人才申请表》。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流程一、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概述。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人才引进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引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引进等多个方面。
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政策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秉持着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宗旨,为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1. 申请资格确认。
首先,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确认自己的申请资格,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类型的人才,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和标准。
比如,高层次人才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留学人员需要在国外取得相应的学位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普通高校毕业生则需要在国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这些材料需要经过认证和公证,确保真实有效。
3.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部门,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进行在线提交。
在提交申请时,需要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审核流程。
北京市人才引进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者进行相关的信息确认。
5. 落户手续办理。
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北京市的落户资格。
接下来,需要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包括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
在办理手续时,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6. 享受政策待遇。
获得北京市的落户资格后,申请人将享受到相关的政策待遇,包括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也需要遵守北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结。
北京市人才引进落户流程相对来说比较清晰和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需要申请人耐心配合,提前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规定进行操作。
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在当今竞争激烈的时代,科技人才已成为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人才引进工作流程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科技人才引进的工作流程。
一、需求分析1、明确企业战略目标企业需要首先明确自身的长期和短期战略目标,确定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业务方向。
这将为科技人才引进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所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的发展需求相匹配。
2、评估现有团队对企业内部现有的科技人才团队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人员的技能水平、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等方面。
找出团队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为引进新人才提供依据。
3、确定人才需求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现有团队评估结果,确定所需科技人才的类型、数量、专业技能要求等。
例如,如果企业计划开展一项新的研发项目,可能需要引进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项目经验的人才。
二、招聘渠道选择1、线上招聘平台利用知名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如前程无忧、智联招聘、BOSS 直聘等。
这些平台拥有广泛的人才资源库,可以提高招聘信息的曝光度。
2、社交媒体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如微信公众号、微博、领英等。
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效应,可以吸引更多潜在的科技人才关注。
3、校园招聘与高校合作,参加校园招聘会或举办校园宣讲会。
这是引进应届毕业生和实习生的重要渠道,为企业储备未来的科技人才。
4、内部推荐鼓励企业内部员工推荐优秀的科技人才。
内部推荐的人才往往对企业有一定的了解,适应度可能更高。
5、猎头公司对于高端科技人才或关键岗位,可以委托专业的猎头公司进行招聘。
猎头公司具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和专业的筛选能力,能够提高招聘的效率和质量。
三、招聘信息发布1、撰写准确吸引人的职位描述职位描述应清晰明确地阐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关键信息。
同时,要突出企业的优势和吸引力,如良好的发展前景、创新的企业文化、丰富的福利等。
2、强调企业特色在招聘信息中展示企业的独特之处,如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知名的产品或服务、获得的荣誉等,以吸引优秀人才的关注。
苏州人才引进材料提交流程

苏州人才引进材料提交流程苏州人才引进材料提交流程详解引进人才是推动企业发展和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苏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区域之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
苏州人才引进材料的提交流程是非常规范和严谨的,下面将详细介绍其中的步骤。
一、了解政策在提交材料之前,需要先了解苏州市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和规定,包括引进人才类别、条件和享受的优惠政策等,以便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可以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人才引进政策手册等途径进行查询。
二、准备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2. 聘任单位的邀请函:聘任单位应出具正式的邀请函,明确表明聘任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3. 学历证明:包括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
4. 工作经历证明:如聘任单位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5. 才艺证明: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与人才类别相关的证明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结婚证明等。
请根据具体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填写申请表格苏州市人才引进申请表格可以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到相关窗口领取。
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认真填写个人信息、职业经历、成果和获奖情况等,并保持与其他材料一致。
四、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一起递交给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递交材料可以选择邮寄或者亲自前往相关窗口进行递交。
如果递交材料使用邮寄方式,需要选择适当的快递公司,并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及时送达。
在递交时,最好选择挂号信或快递,并妥善保管好快递单号,以方便查询邮寄进度。
如果选择亲自前往相关窗口递交材料,首先需要确定递交材料的具体地址和办公时间。
在递交时需要注意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相关工作人员核实。
五、办理手续递交材料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的办理流程网上申报之前可以先进行体检(类别是在职人才引进)、学历和学位认证(委托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用诚信查询(http://www.szp /)等。
(一)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在网上申报前,申请人及呈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二)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也可由用人单位为拟引进人员填报信息后直接提交。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 ),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报”--“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在户籍地是否有工作档案及调出单位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
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高新区分部)商调档案并由受托的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呈报申报材料;如申报招工,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由本单位系统提交信息并呈报申报材料;或选择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代理机构提交信息并呈报申报材料。
备注:如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提交资料后带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前去代理机构咨询,一般有相关的办理说明)去相应的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提交委托的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将其申报信息提交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三)信息预审公示1、对系统申报信息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每月15日前提交信息的,于16日开始公示,15日后提交信息的,于次月1日开始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
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呈报单位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
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四)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呈报单位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
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用人单位,须由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如系统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则由代理机构统一报送。
如系统未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则由用人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内(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呈报材料(调干及调工还需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呈报单位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如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申报信息修改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
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和配偶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房产信息、捐款信息、义工服务奖项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申请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
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
呈报单位打印信息撤消(终止)申请表,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待“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点击“撤消(终止)信息”——填写原因。
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八)查询进度单位查询:信息提交后,呈报单位登录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
(九)办理结果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后续事项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附件12)。
4重要提示(1)人才引进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在申报信息成功日前,申请人需具备所填报信息相应资质。
已公示通过人员如在撤消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的,各项分值计算以撤消修改后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如撤消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年龄上限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进申请。
(2)关于人事档案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拟引进人员在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申报其调出单位和档案情况(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
如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的,需在申报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
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关于拟引进人员身份确认的问题市外在职人才引进采用综合量化的评价方式,达到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区别办理招调手续。
拟引进人员有人事档案和调出单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按调干办理;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调工办理;其他人员按招工办理。
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拟引进人员及呈报单位在系统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填报本人身份(干部、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有人事档案的拟引进人员身份判断可咨询本人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干部身份及工人身份判断可参照附件2《业务类型(调干、调工和招工)判断指引》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受理其申报材料时一并审核其人事档案,核实其干部或工人身份。
如申报信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实情况不一致的,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核为准。
(4)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审核问题。
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积分。
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应先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申报人才引进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