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主权——驳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三项依据
中国对钓鱼岛列岛主权具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中国对钓鱼岛列岛主权具有无可争辩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刘文宗[1]一、问题的由来钓鱼岛列岛依主岛名称为钓鱼岛而得名。
该列岛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距我国台湾省基隆港约92海里,隔冲绳海槽与日本琉球群岛遥遥相望,距后者最近岛屿约78海里。
钓鱼岛列岛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8个岛礁,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
据我国历史文献记载,钓鱼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无论从历史或法律上看都有充分根据。
但是,日本方面在上世纪末以“无主地”为由,非法强占了我国钓鱼岛列岛并将其“编入”日本领土,从此两国在钓鱼岛的归属问题上便存在着争端,到本世纪七十年代进一步突出起来。
日本国际法学会于1980年编辑出版的《国际法辞典》(岩波版)在“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条目内写道:“日中双方关于尖阁列岛归属问题的主张,其要点大体如下:中国方面主张,从历史上看,尖阁列岛是中国的领土,但在中日战争中清朝战败,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与此同时,也把本来属于中国的领土尖阁列岛片面地划入了日本领土,因此该列岛同台湾一样,应归还中国。
日本方面则主张,尖阁列岛属冲绳县管辖,1895年1月4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决定,在当地设立标桩,该列岛便正式编入日本领土。
在此之前,这些列岛在国际法上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无主地。
而且,通过日本政府编入日本领土的措施和其后对该列岛进行有实效的统治,根据先占之法理,该列岛在国际法上便有效地成为日本领土。
“日中双方的分歧,下列两点是重要的:第一,在1895年时,从国际法角度看,尖阁列岛究竟是中国领土还是无主地?第二,日本通过1895年编入领土的措施和其后具有实效的统治,是否在国际法上已有效地取得了对该列岛的领有权?”以上是迄今所能看到的日方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比较正式的见解。
最近,日本政府纵容日本一些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上建立灯塔,妄图否定中日两国之间对钓鱼岛的既存争端,以便据为已有,这不能不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严重抗议。
浅谈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

浅谈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摘要:随着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持续升温,解决钓鱼岛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希望通过探究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历史事实,理性分析其中的争议之处,找到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明确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最后得出了钓鱼岛现系属中国领土无疑。
并且最后在如何解决钓鱼岛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钓鱼岛、甲午海战、历史、归属、解决争端一、钓鱼岛问题的由来2010年钓鱼岛撞船事件引发了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争端的高潮,而且近年日本野田政府购岛事件又把原已降温的钓鱼岛争端推到中日两国关系的风头浪尖,使中日双方外交关系持续降温,也引发了双方国内民间激烈的冲突和抗议。
而在举国国民齐声高呼“钓鱼岛是中国的”的情况下,很少人知道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所以我在文章开始时有必要先简述一下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其实,中日钓鱼岛争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已兴起,而追溯其历史根源,可到中日甲午海战之前。
1854年明治维新开始后,日本就开始了西化的改革道路,对外奉行对外殖民扩张政策。
中日甲午海战之前,日本曾试图以钓鱼岛为无人之岛,无清政府统治痕迹为由秘密将该岛据为己有。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最终清政府战败被迫与日方签订了《马关条约》,约定清政府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从此钓鱼岛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日本统治时期。
1945年中国二战胜利,要求日本归还其侵占中国的全部领土,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二条中日方承诺:“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
而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由于日方发现钓鱼岛周围海域藏有大量石油及其他海洋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就向外声称钓鱼岛系日本领土,禁止中国渔民在岛周围活动,开始对钓鱼岛事实行使主权,由此引发了中日钓鱼岛争端。
二、必须弄清楚的几个重要问题。
通过上面的对钓鱼岛问题历史由来的简单概述,在本人看来,要想弄清楚钓鱼岛主权归属,就必须弄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九个历史依据

钓鱼岛属于中国的9个历史依据2012年09月12日 13:45:48来源:央视网钓鱼岛属于中国还是日本,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
外交部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法中先占先得的原则,早在明代,中国人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而根据实际管辖原则,自那时起,中央政府就已将钓鱼岛纳入海防范围,并建港泊船;而从《大陆架公约》来看,钓鱼岛毫无疑问属于中国。
一、先占先得,钓鱼岛从明朝就属于中国版图国际法上领土取得方式最主要的是先占,但是先占一定是对无主地的先占。
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因此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无主地。
并不适用于国际法领土取得的“先占”原则。
《筹海图编》一书中“福建七”的钓鱼岛(钓鱼屿)。
1、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是成书于1403年的《顺风相送?6?1福建往琉球》,其载:“……北风东涌开洋,用甲卯取彭佳山。
用甲卯及单卯取钓鱼屿。
南风东涌放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今台湾)头,至彭家、花瓶屿在内。
正南风梅花开洋,用乙辰针取小琉球。
用单乙取钓鱼屿南边,用卯针取赤坎屿”。
书中对钓鱼岛的名称做了十分清晰的记录,表明至少在14、15世纪中国人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
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早于日本人发现钓鱼岛500多年。
此后,琉球国不断派人到中国朝贡。
据中国史书记载,明帝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赴琉,以利往来朝贡。
2、明朝政府早已确认钓鱼岛是属于台湾的小岛群在明代钓鱼岛纳入中国疆域版图,已成为既成事实。
嘉靖十三年(1534),陈侃在《使琉球录》中完整记录了明朝册封琉球诸大使的航海经历。
其载:“(嘉靖十三年五月)五日始发舟……九日隐隐见一小山,乃小琉球(今台湾)也。
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今彭佳山),过钓鱼屿(今钓鱼岛),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
浅析钓鱼岛主权之争

浅析钓鱼岛主权之争摘要: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主权抢夺由来已久,危机频现。
从世界法视点看,三个难题最为关联,即:垂钓岛是不是“无主地”?日本在二战后能否已将垂钓岛偿还中国?垂钓岛会怎么影响中日在东海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划界?厘清这些世界法难题会有助于咱们更明晰地知道中日之间在垂钓岛难题上的主权之争。
关键字:钓鱼岛;主权;世界法中日环绕钓鱼岛难题的主权抢夺由来已久,危机频现,给两国关系造成了极大搅扰。
虽然两边都不愿诉诸世界法途径寻求结尾处理,也不期望堕入军事冲突,但都在方针宣示中从世界法视点为个人的主权声索寻求佐证。
其间,与垂钓岛主权之争最关联的三个世界法难题是:垂钓岛能否是“无主地”?日本在二战后能否已将垂钓岛偿还中国?垂钓岛会怎么影响中日在东海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划界?厘清这些国际法难题会有助于咱们更明晰地知道中日之间的主权之争。
钓鱼鱼能否是“无主地”这个难题事关钓鱼岛的所有权。
世界法中一个断定的原则是,若是声索国所要声索的疆域或领海为“无主地”(terra nullius),也就是不属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地,那么声索国就有权将其并入本国的主权统辖。
把垂钓岛视为“无主地”恰恰是日本宣称对该岛具有主权的首要世界法根据之一,因而这个难题成为中日两边争辩的一个焦点。
1895 年,日本初次宣称对垂钓岛具有主权,首要根据就是“无主地”。
但钓鱼岛在日本提作声索之时中日之间关于垂钓岛主权之争由来已久并呈剧烈之势。
2012 年1 月29 日日本政府宣称已完成对39 座离岛的“暂命名”,其间包含垂钓岛周边4 座隶属岛屿的称号。
作为回答,中国国家海洋局、民政部于3 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发布了垂钓岛及其有些隶属岛屿的规范称号、汉语拼音及具体地舆位置,中日间垂钓岛主权的法理之争再起波澜,引发遍及重视。
专家快乐伟、潘忠岐的《垂钓岛主权之争的三个世界法难题》一文,则站在客观主义立场上,从前史归属、世界曲折及海洋划界三个方面,将中日两边对垂钓岛之争的法理根据做了较为深入分析,从中可窥见垂钓主权之争的实质及对中日关系的严重影响。
简论钓鱼岛主权问题

简论钓鱼岛主权问题内容摘要:由于钓鱼岛处于的特殊地理环境,要讨论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先得从各国对领海海域边界的规定。
中国是最先发现钓鱼岛并将其列入中国版图,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
中国从明朝开始进行行政管辖。
钓鱼岛是我国台湾的附属岛屿,根据国际法国家领士的取得方式,中国对钓鱼岛主权取得符合国际法传统先占取得方式。
关键词:钓鱼岛主权钓鱼岛的历史各国领海规定正文部分:引言:由于钓鱼岛处于的特殊地理环境,要讨论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先得从各国对领海海域边界的规定。
领海是一个从领海基线,即沿岸国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或者群岛国群岛水域以外向海洋延伸3-12海里的海域。
但各国视实际状况可能另有规定。
一国主权及于领海及其上空和底土。
依照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的领海以连接大陆岸上和沿海岸外缘岛屿上各基点之间的各直线为基线,从基线向外延伸12海里的水域是中国的领海。
在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渤海湾、琼州海峡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
在基线以内的岛屿,包括东引岛、高登岛、马祖列岛、白犬列岛、乌岴岛、大小金门岛、大担岛、二担岛、东椗岛在内,都是中国的内海岛屿”。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群岛国的领海基线也作了规定(见群岛国)。
而日本在北海道附近的宗谷海峡、津轻海峡,邻近韩国的对马海峡(Tsushima Strait)等处适用3海里,在日本5大特定海域,领海区域已从传统的3海里扩展到一般的12海里范围,而钓鱼岛距离中国最远的彭佳屿岛也有100多公里,距离日本更是达到了400多公里,从这方面来说,钓鱼岛既不属于中国也不属于日本,应该为一个自由岛。
若一定要说钓鱼岛是中国的或是日本的,从各国法规规定来说,钓鱼岛离中国更近,更符合国际规定,应当属于中国。
一、从历史来看,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从历史角度浅析钓鱼岛问题

从历史角度浅析钓鱼岛问题摘要:钓鱼岛是中日间的历史遗留问题,但关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无疑钓鱼岛的主权是中国的,大量的历史资料证明中国自古以来享有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钓鱼岛不仅关系到中日关系的发展,还关系到整个亚太地区战略格局的大局。
中日必须本着和平与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和解决钓鱼岛争端。
关键词:钓鱼岛使琉球录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大陆架公约正文:一.钓鱼岛概述: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位于中国东海,距市约356千米,市约385千米,基隆市约190千米,面积4.3838平方公里,周围海域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
1972年美国将其行政管辖权连同琉球一起交给日本。
中日钓鱼岛争议由此产生。
【1】二.钓鱼岛归属于中国的历史证据(一)古代关于钓鱼岛的历史记录: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当时钓鱼岛成为“高华屿”。
宋代以后,闽浙沿海居民按照“高华屿”周围盛产的鲣鱼,引用垂钓手法最易得手,故习用俗名“钓鱼屿”。
【2】明朝永乐元年“顺风相送”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使琉球录”中有一段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
”【3】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
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
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表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
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不在36个岛之.(二)近现代关于钓鱼岛归属的证据中日甲午战争后,清王朝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让岛及澎湖列岛,并没有提及钓鱼岛群岛。
19940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管辖。
浅谈钓鱼岛争端的成因

浅谈钓鱼岛争端的成因摘要:2010年9月7日,平静的东海因为三艘轮船的碰撞而引起轩然大波,其中一艘是中国的渔船,另外两艘则是日本的巡逻艇。
为什么一次小小的碰撞会在国际上引来轩然大波,这得从钓鱼岛的历史说起。
关于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直到现在还是悬而未决的事情。
但是我们的信念是不能够改变的,保卫国家领土完整是每个中华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
关键字:钓鱼岛、历史背景、经济价值、战略地位一、钓鱼岛的历史背景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就像和台湾一样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拥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中国最早发现并命名的钓鱼岛,而且还进行了有效管辖。
日本染指钓鱼岛始于十九世纪末,并利用中国在甲午战争中战败之机窃取钓鱼岛。
尽管在1978年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双方曾达成过“搁置争议”的共识,但日本毫无信义,在实际占领的前提下,加速了钓鱼岛的国土化进程。
日本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实地考察活动,在岛上建立了若干设施,其中有25平方米的房屋,供水用水槽,石碑标记等,还修了直升机机场。
更有甚者,日本还对我国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作业的渔船和科学考察船进行武力威胁和驱赶。
之于长期以来持友好态度、对日本宽容大量的中国,日本的行为可以说是以怨报德。
二、政治方面明眼人不难看出,日本此次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所作所为,与国内政治有关。
日本民主党上台以来,内政上乏善可陈,外交上亦无建树,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在外交上制造一两个热点,对外鼓噪,对内炒作,转移视线,拉拢民众,是日本个别政客的拿手好戏和惯用伎俩。
政治上的需要与一些不成熟、无经验的政客的主观倾向一拍即合,结果使钓鱼岛问题成了这些人拿来说事儿的箭靶,中日关系则成了直接的牺牲品。
从深层次看,这一事件也是日本对中国的不健康心态作祟所致。
近年来,日本国内一部分势力对中国的发展感到疑虑和不适应。
无中生有地想象着可能来自中国的威胁,主张对中国进行牵制。
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与中日关系

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与中日关系钓鱼岛位于东海中部,是中国和日本共同声索主权的领土。
自20世纪以来,中日之间一直存在钓鱼岛主权争议,成为两国关系的敏感问题。
本文将介绍钓鱼岛之争的历史脉络以及对中日关系的影响。
1、历史背景钓鱼岛作为中国领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代,明朝官员郑和曾多次到访此地并留下了记录。
清朝时,钓鱼岛隶属于浙江舟山县。
此后,民国时期、抗日战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钓鱼岛一直被视为中国领土。
然而,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签署《波茨坦公告》时交出了台湾和大陆的主权,但未明确交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
此后,美国在处理钓鱼岛问题上的不当介入也为日本声称领土主权提供了某种支持。
2、中日之间的争议1971年中日签订《中日联合声明》,确定了恢复邦交的原则,但未明确钓鱼岛的归属。
1996年,日本政府宣布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国有化”,此举引发了中国的强烈反对声音。
自此以来,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议越来越激烈。
中日双方在处理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立场截然不同。
中国认为钓鱼岛一直是中国领土,无论是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都具有充分的证据。
而日本则声称其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中日双方在海域划界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也一直受到钓鱼岛主权争议的影响。
3、对中日关系的影响钓鱼岛主权争议对中日关系的影响十分严重。
由于双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不同,互不相让,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导致了两国关系一直处于紧张状态。
此外,钓鱼岛问题引发的民间情绪也为中日关系带来了压力。
在两国公众中,钓鱼岛主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网络上的言论甚至可能引发民间情绪问题。
特别是一些极端分子在此问题上发表的言论甚至会升级为愤怒的抗议甚至暴力冲突事件。
总体而言,钓鱼岛主权争议成为了中日关系的一道鲜明标志。
如今,随着中日关系复苏的希望不断增加,人们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对话谈判解决这一问题,减轻钓鱼岛之争对中日关系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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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主权——驳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三项依据
作者:王军杰, Wang Junjie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刊名: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卷(期):2012(3)
1.本文所称的"钓鱼岛"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简称,由钓鱼岛引发的一系列争端本文称为钓鱼岛问题
2.1968年10月,在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成立的"联合国勘探亚洲海底矿产资源协调委员会"赞助支持之下,由美国海洋地质学家埃默里(K.0.Emery)为首的中、美、日、韩四国的12位地质学家,在东海与黄海进行了6周的地球物理勘测.勘测报告由12位地质学家共同完成,即《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一文,1969年出版,一般简称为"埃默里报告"(Emery Report).该报告提出在东海中日韩大陆架交界处存在着世界上最有希望的尚未勘探的海底石
3.井上清;贾俊琪钓鱼岛:历史与主权 1997
4.向达两种海道针经 1961
5.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 2007
6.日本史地学家林子平1785年所著绘制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标示琉球国西南边界为姑米山,在姑米山相对的西边,绘有赤尾山、黄尾山、钓鱼台、彭佳山、花瓶屿诸岛屿,所涂颜色皆与中国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等相同,为谈红色,明确标示为中国领土.而"姑米山"则与琉球国部分一样为橙黄色.该图现藏于日本东京大学附属图书馆
7.法国出版家及地理学家皮耶·拉比于1809年绘制的《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相同的红色,而将琉球群岛绘成绿色,明显地将钓鱼岛归入台湾的附属岛屿
8.1859年美国纽约出版的题为《柯顿的中国》 (Colton's China)的现代中国地图,在钓鱼岛的位置标注"Taiyu su"(钓鱼屿),在黄尾屿的位置标注"Hawaping sun"(黄尾屿的闽语发音),亦将钓鱼岛和黄尾屿划归中国版图
9.李先波;邓婷婷从国际法看中日钓鱼岛争端[期刊论文]-时代法学 2004(03)
10.梁淑英国际法教学案例 1999
11.阿尔费德雷·菲德罗斯;斯特凡·菲德罗斯;卡尔·策马内克;李浩培国际法(上) 1981
12.陈冬冬钓鱼岛之先占问题的日方观点分析 2009(02)
13.井上清;贾俊琪钓鱼岛:历史与主权 1997
14.旧金山合约
15.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 2007
16.郑海麟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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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微微日本购买钓鱼岛做贼心虚[期刊论文]-新天地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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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Periodical_scdxxb-zxsh20120301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