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五)一、医疗会诊包括。
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
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____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
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____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____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二)申请会诊超过____个专业的病例;(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
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二)外出会诊。
按照____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各临床科室:我院的会诊制度开展得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落实好这一核心制度,但我院在会诊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由此曾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因会诊而导致科室与科室间医生不满事件,甚至引起医患矛盾导致医疗投诉和纠纷,因此,我们必须规范管理,故特制定此制度。
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
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5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____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____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是指院内不同科室之间的医生对患者病情进行讨论、协商,共同制定治疗方案的一种医疗协作方式。
科间会诊对于提高患者的诊疗质量、减少误诊漏诊、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院内科间会诊的管理,以下是一个参考的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
1. 会诊范围:规定院内哪些科室之间需要进行会诊,例如内科和外科之间的会诊、放射科和内科之间的会诊等。
2. 会诊程序:明确会诊的请求和安排流程,包括会诊请求的书面提交、会诊科室的选择、会诊时间的协商等。
3. 会诊要求:明确会诊请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病历材料,以便会诊科室了解患者的病情。
4. 会诊结果与意见:规定会诊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的会诊结果和意见,包括对病情的评估、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等。
5. 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包括会诊请求、会诊与讨论的内容、会诊结果和意见等,便于后续查阅和分析。
6. 会诊管理:明确会诊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包括科主任、会诊管理员等,负责会诊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7. 会诊沟通与反馈:规定会诊结果和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会诊请求科室,以便继续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
8. 会诊质量控制:建立会诊质量控制机制,对会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保证会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的参考内容,具体还需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4篇)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院内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内不同科室的医生在患者病情需要综合讨论、制定诊疗方案时进行的会议形式的医疗活动。
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院内科间会诊,可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会诊申请:患者或医生可以提出会诊申请,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会诊目的和需要参与的科室等。
2.科室响应:受邀科室应及时响应会诊申请,确认是否能够参与会诊并提供相关意见。
3.会诊安排:由会诊组织者根据医生和科室的可用时间等因素,安排会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4.会诊组成:根据会诊需求,确定参与会诊的科室和医生。
会诊应包括主治医生、会诊专业医生、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等。
5.会诊内容:会诊期间,参与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结果、辅助检查结果等,共同讨论并制定诊疗方案。
6.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应由会诊组织者整理编写会诊记录,包括参与会诊的医生姓名、会诊讨论的内容、诊疗方案等。
7.意见反馈:将制定的诊疗方案反馈给主治医生,并及时给予意见和建议。
8.会诊结果:会诊结果应及时通知医生和患者,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和后续随访等。
9.保密与信息安全:会诊过程中,医生应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10.质量控制:建立审查机制,定期对会诊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核,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以上是关于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2)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确保患者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1. 会诊申请: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和需要,提出会诊申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需要会诊的科室和问题。
申请应写明紧急程度和预期会诊时间。
2. 会诊安排和调度:医疗机构会设立专门的会诊科室或会诊部门负责会诊安排和调度。
根据申请的紧急程度和科室负荷情况,安排合适的会诊时间和会诊科室。
3. 会诊流程:会诊前,会诊医生应仔细查阅会诊申请、患者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
会诊时,会诊医生应与申请医生进行沟通,了解病情和需要明确的问题。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诊流程,提高会诊质量,保障医患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会诊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会诊的各类病例,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等。
第三条医院会诊应遵循专业、科学、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诊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会诊须全程记录,确保会诊过程的可追溯性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会诊申请与受理第五条会诊申请由临床医师负责,应写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就诊科室、会诊目的、会诊要求等。
第六条会诊申请书须经过科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并通过电子系统提交至相关科室。
第七条会诊受理应在一小时内完成,会诊住院病人受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第八条若会诊费用需要提前支付,会诊受理时须通知患者或家属结算。
第三章会诊组成与组织第九条会诊由申请科室负责组织,会诊组成应根据会诊对象的需求确定,一般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组长,其他相关专家组成。
第十条会诊组组长应提前通知各专家会诊时间和地点,确保会诊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会诊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组长提出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会诊组成员应根据会诊需求,全程参与会诊讨论,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会诊意见。
第四章会诊流程与管理第十三条会诊应以病例直接讨论为主,会诊组成员应就病情进行充分交流和思考。
第十四条会诊过程中,会诊组成员应提出专业见解,充分讨论,并尊重多元化意见。
第十五条会诊过程中,各专家应按照会诊要求,提供书面会诊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申请科室。
第十六条会诊报告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回顾、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结果、会诊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五章会诊文件与记录管理第十七条会诊文件应建立电子档案,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会诊文件包括会诊申请书、会诊意见书、会诊报告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十九条会诊文件的查询和提取应遵循相关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四)会诊制度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
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
院内会诊要求在____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
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
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
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
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
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
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
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
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
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
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范本(二)(五)一、医疗会诊包括。
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
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____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医院医生会诊管理办法六篇【归纳】

医院医生会诊管理办法六篇【归纳】会诊制度(一):会诊制度(一)院内科间会诊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
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
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
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
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
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
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
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
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
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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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各临床科室:1、门诊会诊管理制度门诊病人需要在门诊进行科室间会诊时,首诊医生必须写好门诊病历并注明请相应科室会诊,然后告知病人前往被邀会诊科室或专业会诊。
不属于本科的检查治疗收费,医生不能开具检查治疗单(即不能跨科室开具检查治疗单)。
被邀科室接到会诊病人时,不能让病人因同一疾病就诊而再次挂号(即实施一病一号制,而不是一科一号制)。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回首诊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门诊会诊不能收取患者的会诊费用。
2、病房会诊管理制度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
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
会诊医师应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
会诊医生的会诊意见必须回到医生办公室后才能表达,在病房只许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会诊流程:受邀者在医生办公室查阅病历资料及听取管床医生的汇报→在科室医生(最好管床医生)的陪同下去病房查看病人→回医生办公室避开病人和家属后再表达会诊意见→医生间沟通→受邀者书写会诊意见→由管床医生去和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
3、急诊会诊管理制度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
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禁止会诊医生当面向病人家属直接告知会诊意见。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5、会诊报酬凡参与会诊的医生,医院给予适当报酬(门诊除外)。
中级职称医生会诊5元/人次,高级职称医生会诊10元/人次。
6、罚则凡违背以上管理制度者,处50元/人次罚款,若导致医疗投诉或科室间不满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建议我院计算机中心利用信息化平台创建医院专家会诊管理系统会诊管理。
会诊登记、继续会诊、已结束会诊、未结束会诊等相关内容。
会诊登记:在这里录入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在面板中单击“会诊登记”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增加。
单击录入窗口最下方工具栏的"增加"或者"+"按钮,即可新增一条会诊登记记录,然后输入会诊登记信息,完成后点"√"号保存。
修改。
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
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
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继续会诊:在这里录入未完成的会诊登记的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会诊编号、会诊日期、会诊主题、会诊状态、记录人、患者姓名、性别、住院科室、病历编号、简要病历、专家姓名、类别、职务、会诊记录、会诊结论等相关内容。
功能操作说明:在面板中单击“继续会诊”按钮或双击表格界面打开录入窗口。
修改。
单击录入窗口工具栏上的"▲"可以编辑一条现有的会诊登记记录。
修改完毕后点"√"保存。
删除。
单击记录移动按钮,移动到要删除的会诊登记记录上,单击"-"按钮,即可删除当前会诊登记记录。
单击录入窗口上的“打印预览”按钮或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利用报表显示打印信息”按钮,即可打开报表预览。
若想打印此报表可在打开的报表页面中单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此报表。
已结束会诊。
在这里显示已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未结束会诊。
在这里显示未结束的会诊登记记录。
此窗口为跳转窗口,双击表格界面,点击“继续会诊”按钮,可跳转到继续会诊窗口,完整会诊。
第二篇。
院内科间会诊院内科间会诊(medicalconsultationbetweensections)是指在临床治疗中,对于诊治病情疑难或危重的病人,仅凭一个科室不能解决、需要其他科室协助时,由申请科室发出会诊申请单,被邀科室主治以上医师前往会诊并共同确定诊疗意见的过程。
科间会诊分为急会诊与普通会诊两种。
对于急会诊,一般要求被邀医师随请随到;对于普通会诊,则要求在48小时内完成。
随着近年来科间会诊工作量的不断上升,以及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加强对科间会诊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会诊制度中现存缺陷的根源分析 2.3.1会诊有效性的缺陷所在。
(1)会诊指征掌握不严。
在会诊邀约阶段,由于会诊指征掌握不严造成的滥叫会诊是影响会诊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部分住院病人的病情无需通过会诊即可做出诊断,但是某些医生由于诊断经验的不足,或是出于保护自身的考虑,会在病人缺乏会诊指征的情况下请会诊;另外,部分低年资医生有时会未经上级医师的同意,就擅自叫他科前来会诊。
长此以往,造成了被邀科室对无指征会诊过于频繁的不满情绪,忽视会诊工作的重要性,有时会派遣住院总等较低年资医生前往会诊,由此间接影响了科间会诊工作的整体质量,降低了临床科间会诊工作的有效性。
(2)会诊单填写质量.2会诊及时性的缺陷所在——会诊申请单的传送。
会诊相关制度规定,科间普通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
根据病案抽查的数据显示,xx年12月,院内科间普通会诊48小时完成率平均为61.5%,造成会诊工作这一缺陷的原因主要是会诊申请单传送效率低下以及交接遗失问题。
目前,科间会诊的会诊申请单是由运送人员在科室间传递,从邀请科室开出会诊申请单到运送人员开始运送,再接着流转至最终的会诊医师,其中往往已经经历了数小时的会诊等待时间。
同时,在会诊单交接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会诊单遗失的现象,使得科间会诊工作及时性低的问题更为严重。
这不仅极大地影响了对病人的及时诊疗,也在邀约科室与被邀科室之间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
质量改进措施——科间普通会诊信息的电子化传输(电子会诊)为了突破性地改进科间会诊完成水平,医务部决定在普外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以及心内科这四个科室试行oa网上电子会诊。
这里的电子会诊是指:利用院内oa网,建立科间普通会诊信息的电子化传输系统,主要涉及的两个环节是会诊申请单的发送以及会诊最终意见的确认。
其主要借鉴了远程会诊系统中,利用网络进行会诊信息电子化传输的手段。
但是电子会诊与远程会诊并不完全相同,主要在于被邀医师对所需会诊病人的诊疗仍然是面对面进行,而非通过网络视频系统)加强了医务部对科间会诊的动态监管。
oa系统在邀约科室向被邀科室发出会诊申请单的同时,会自动发送拷贝至医务部网络终端,这样医务部就可以随时抽查任何一份会诊单,检查表单填写的质量,并监督会诊完成的进程情况,实现了对会诊的实时动态监管。
对于接近48小时但尚未完成的科间普通会诊,医务部可以及时提醒、督促被邀科室及时将其完成;若出现会诊超过48小时仍未完成的情况,医务部可以根据会诊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被邀科室及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4)提高了统计会诊相关数据的效率和精确度。
在应用纸质会诊申请单的模式下,科间会诊量的统计是以会诊申请单的数量为依据。
但是由于会诊单遗失、手工统计时的差错等客观原因,极大地影响了会诊统计工作的精确性。
实行会诊信息电子化传输后,由于要求每一例会诊完成之后,都要在邀约科室电脑终端进行确认,以此作为计算工作量的依据。
因此在电子会诊中,与会诊工作相关的所有数据,包括科间会诊完成数量、普通会诊48小时内完成率、会诊单填写缺项率等等,都能利用oa网络系统进行统计。
这样不仅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也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
第三篇:医师院外会诊管理制度医师院外会诊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医师会诊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会诊制度:(一)医师未经院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我院如接到外院的会诊邀请,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科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会诊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医务科主任及分管院长批准。
(二)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二、邀请会诊制度:(一)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外院医师会诊时,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院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
(二)请外院医师会诊时,需向该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院医务科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三、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