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一建建筑工程税收制度

一建建筑工程税收制度一建建筑工程的税收制度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税收制度应该具有普遍性和公平性。
即税负应该合理、税率应该适中,并且要求所有企业都需按照相同的规则和标准缴纳税款,避免形成不公平竞争。
例如,对于一建建筑工程企业来说,税收制度应该对所有企业适用就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并且要求根据企业规模和盈利状况来确定税收额度,避免大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税收制度需要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对于一建建筑工程企业来说,税收是企业在经济运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成本,因此税收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决策。
因此,税收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应频繁变动,同时政府也要及时公布相关税收政策,向纳税人提供透明的税收信息,使企业能够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策略。
再次,税收制度需要具有灵活性和包容性。
一建建筑工程企业在经济运营中存在着各种差异性,如企业规模、业务性质、地区差异等,因此税收制度应该能够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差别对待,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者营业成本增加。
政府应该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的税收政策,增加企业的投资热情,促进经济的发展。
最后,税收制度需要具有约束力和监督机制。
一建建筑工程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强化对企业的税收监督和检查,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益性,确保国家税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一建建筑工程的税收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建立健全的税收制度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同时,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税收政策,解决企业在税收征管中遇到的问题,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税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规范税务行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二、税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税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
(二)税务管理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2、负责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优惠申请等日常税务工作。
3、进行税收政策研究和税务筹划,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税务咨询和建议。
4、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处理税务争议和问题。
5、对企业各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税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税务登记管理(一)企业在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发生时,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三)企业应妥善保管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四、纳税申报管理(一)企业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上门申报等,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三)纳税申报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送税务机关。
五、税款缴纳管理(一)企业应按照纳税申报的结果,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二)税款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应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
(三)企业应建立税款缴纳台账,记录税款缴纳的时间、金额、税种等信息。
六、税收优惠管理(一)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
(二)申请税收优惠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执行。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措施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措施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的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
保税收相关事项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
2. 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偷逃税款。
3. 注重记录和报告:建立完善的税务账册和纳税申报表,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的收入、支出和税金缴纳情况,并按规定的期限报送税务部门。
4. 加强税收核算:建立完善的税收核算制度,定期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对和分析,确保税款的合规缴纳。
5. 加强内部培训:定期组织税法、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税务管理
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意识。
6. 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回应税务部门的
调查和审核要求,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税收核查与税务稽查工作。
7. 税务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掌握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建筑企业可以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税收的合规缴纳,避免税务风险,同时也能够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和可持续发展。
浅谈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

浅谈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施工企业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成本,合规经营,成为了工程施工企业关注的焦点。
税务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现状、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税务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现状1.税务管理意识薄弱。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施工企业对税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税务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导致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限制。
2.税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企业虽设有税务管理部门,但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如税务申报、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规定,使得税务管理工作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
3.税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低。
目前,大部分工程施工企业的税务管理仍依赖于人工操作,信息化水平较低,容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错误率高。
4.税务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工程施工企业在税务申报、核算等环节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不合规的发票使用、虚开发票等,容易导致企业陷入税务纠纷。
二、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性1.合规经营。
税务管理有助于工程施工企业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税务管理涉及到企业财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可以促进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降低成本。
合理的税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提升企业形象。
良好的税务管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如何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税务管理1.提高税务管理意识。
企业要从高层到低层,全面提高税务管理意识,将税务管理纳入企业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企业税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纳税,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合资企业、合营企业等所有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二)加强税务管理,降低税务风险;(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四)持续改进,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税务登记及变更管理第四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一)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二)注册资本、投资比例等发生变化;(三)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形;(四)其他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形。
第三章税务核算与申报第六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税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核算与税收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
第八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不得隐瞒、少报、错报、漏报。
第九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
第四章税收优惠政策及筹划第十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第十一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五章税务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税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税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三条税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税务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证等;(二)税务申报表、财务报表等;(三)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四)其他与税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四条税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章税务风险防控第十五条公司及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
第十六条税务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一)加强税务政策学习,提高税务人员业务水平;(二)加强税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与税收法律法规相一致;(三)加强税务申报管理,确保申报及时、准确;(四)加强税务档案管理,确保税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企业规范税务管理制度

企业规范税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税务管理行为,提高税务合规性,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和税收合规行为。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合规管理,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本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了解,适时调整企业税务筹划,保证税收合规。
第五条税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开的原则,诚实信用、依法征税。
第二章税务管理的组织结构第六条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收工作,包括税收筹划、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税务风险管理等。
第七条税务管理部门设置税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保证税收合规,维护企业利益。
第八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税务风险管理等。
第三章纳税申报第九条本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第十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纳税申报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纳税申报工作需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税收合规。
第四章税务风险管理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排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税务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税务风险。
第十四条对于存在的税务风险,应及时报告上级财务部门并向税务机关主动如实申报。
第五章税务合规教育第十五条本企业应定期开展税制培训和学习,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税收合规意识。
第十六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税收合规教育和培训,增强全员参与税收合规的意识。
第十七条为员工普及税收政策,提高税收合规意识,在组织内部建立优良的税收合规文化。
第十八条本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对税收知识普及。
第六章税务合规检查第十九条税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的税收合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浙江省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宁波)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的税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修缮、装饰以及其他工程作业。
第四条建筑业纳税人由其机构所在地与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收管辖权实施管理。
建筑业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与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系制度,依托信息化,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第五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源分布情况和税费征管需要,按照源泉控管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坚持信息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对建筑业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委托代征,依靠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借助街道、乡镇等社会管理力量,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第二章税务登记第六条建筑业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七条建筑业纳税人到外县(市)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或在工程开工之日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浙江省赴沪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建筑业纳税人统一向省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建筑管理处申请填开《外管证》。
第八条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缴销发票、结清税费款。
建筑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确保企业遵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税务行为,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收筹划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税活动,包括税务申报、纳税、税收筹划、税务审计等。
第三条税务管理原则1. 合法性:企业应遵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税务活动。
2. 及时性:企业应按时完成税务申报、纳税等义务,确保税务活动的时效性。
3. 准确性:企业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确保税务申报数据的正确性。
4. 保密性:企业应妥善保管税务资料,防止泄露税务信息。
第四条税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企业应设立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税务管理工作。
2. 税务管理部门职责:(1)制定和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监督税务制度的执行。
(2)进行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3)组织税务申报、纳税等工作,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4)开展税收筹划,优化企业税务结构,降低税务成本。
(5)定期进行税务审计,确保税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五条税务申报与纳税1. 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进行税务申报,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 企业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
3. 企业应保存税务申报资料,以备查验。
第六条税收筹划1. 税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开展税收筹划,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 税收筹划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税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七条税务审计与合规性检查1. 企业应定期进行税务审计,确保税务活动的合规性。
2. 税务审计应涵盖税务申报、纳税、税收筹划等环节。
3. 企业应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合规性检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第八条税务资料的保管与保密1. 企业应建立健全税务资料的保管制度,确保税务资料的安全。
2. 税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申报表、纳税凭证、税收筹划方案等。
3. 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税务保密的规定,防止税务资料的泄露。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纳税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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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制度篇一: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税务处理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和纳税人在专家和有关税务代理人的指导下,以合法的节税为分析点,从维护企业和纳税人的利益出发,最大限度地使用现有税法的优惠政策及相应的技巧来减少纳税支出。
它不仅要合乎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必然选择。
目前,施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筹划是施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
一、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筹划(一)施工企业承包合同的税务筹划施工企业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以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签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则接“服务业”税目以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但是,不签合同可以不用缴印花税,所以如果印花税的数额比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增加少,由纳税人在承包时选择签订合同,反之,则不宜签订合同。
1(二)施工企业节税方案的筹划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营业额,不论纳税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工程用材料费用均应包括在营业额中.因此施工企业从节税角度看,常常通过降低材料费用的方式降低营业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有一施工企业甲为某建设单位乙合同约定建造一座营宿楼,总承包价为600万元。
工程所需要材料由建设单位乙来购买,价款为400万元,价款结清以后,施工企业甲应纳营业税为:(600,400)×3%,30(万元)若甲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不让乙企业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企业进行购买,这样甲企业就可以利用自己在建树市场的优势,诸如熟悉建材市场行情、客户相对熟悉等因素,以相对低价买到原材料,若甲企业以350万元的价款买到所需材料,这样总承包价就变成了950万元,此时,甲企业应纳工业营业税额为:950×3%,28。
5(万元),与筹划前相比节约1。
5万元(30,28。
5万元). 从上例可以看出,营业税节税的关键在于营业额。
一般说来,营业税各行业的税率比较单纯,节税余地不大,而营业额却极富弹性,因而节税余地较大.二、施工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必须依赖于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很大2程度地决定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并最终影响所得税.实践中,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所得税的影响可归纳为“迟交-早交”效应和“多交—少交"效应.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应从财务决策和成本费用的核算入手,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判断,选择最优纳税方案,达到最大限度的节税。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选择.施工企业无论通过债务筹资还是通过权益筹资,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既要求筹资足额又要求资金成本最低.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支付只能作为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债务筹资的利用。
一般而言,如果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企业应选择负债筹资;如果负债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应选择权益筹资.,(融资租赁的利用.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3税基数。
(二)经营过程中纳税筹划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处理经营业务可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又会导致企业会计利润实现时间上的前后移,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使得企业应纳所得税的现值出现差异,故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进行纳税筹划。
,(利用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计提比例进行纳税筹划《税法》及《施工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或直接冲销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如果选择备抵法处理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其当期扣除项目,将企业的一部分利润后移,使企业能够获得延迟纳税和增加营运资金的好处;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放宽规定,允许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如果会计人员比较谨慎,确定的比例较高,那么本期的坏账准备费用就偏高,税前利润就偏低,可以少交所得税,反之,则相反。
,(利用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和预计残值的估计进行纳税筹划《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台班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税法赋予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权,不同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对工程成本和利润的影响也不同,加速折旧法能推迟应纳税额的支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4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
若估计残值过大,则应摊价值小,即总折旧费用少,从而税前利润偏高,多交所得税;反之,则相反。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如果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对企业有利。
3(利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如果采用实际成本法对存货进行收发核算,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方法中选择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具体来讲,当物价呈持续上涨趋势时,施工企业宜采用后进先出法,这样摊入工程成本的存货价值较高,期未结存成本较低,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到以后年度,进而达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同样当物价呈下降趋势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较有利。
4(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进行的纳税筹划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施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也是大势所趋.税法规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而是采用据实逐年调整法或综合调整法调整。
例:A企业因股份制改造发生资产评估增值的金额为200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00万元,产成品500万元,材料500万元。
固定资产预计评估后的折旧年限还有10年(符合税法有关折旧年限的规定),产成品预计评估后一年内会售完,材料会在一年内投入使用并且由其生产的成品也会售出.采用两种方法计算如下表:单位(万元)项目据实逐年调整综合调整法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现值(利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现值(利税额率按8,)税额率按8,)第一年 1,100(00363(00 336(10 200(0066(00 61(11第二年 100(00 33(00 28(29 200(0066(00 56(58第三年 100(00 33(00 26(20 200(0066(00 52(39第四年 100(00 33(00 24(26 200(0066(00 48(51第五年 100(00 33(00 22(46 200(0066(00 44(92第六年 100(00 33(00 20(80 200(0066(00 41(59第七年 100(00 33(00 19(26 200(0066(00 38(51第八年 100(00 33(00 17(83 200(0066(00 35(66第九年 100(00 33(00 16(51 200(0066(00 33(01第十年 100(00 33(00 15(29 200(0066(00 30(57合计 2,000(00660(00 527(00 2,000 00 660(00442(85 可见,综合调整法可节税84。
15万元.6具体工作中,改制的施工企业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筹划(1)对于诸如存货之类的流动资产评估增值,应尽可能随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一起采取综合调整的方法,使前期实际摊销的评估增值大于按税法规定应调整的评估增值,而使企业获得应缴所得税递延的好处。
(2)对于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因为综合调整方法最长调整期限不得超过10年,而据实逐年调整方法不受年限限制,在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大于10年的情况下,企业每年按综合调整的方法应调整的评估增值将大于实际计提折旧的评估增值,企业还是选择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有利。
(3)施工企业评估增值的资产不只包括存货或固定资产,往往涉及内容很多,此时就要结合实际,分析预测评估增值资产的摊销(折旧)情况,去综合考虑分析选择调整方法。
分析的方法一般是先按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单独测算再合并在一起综合分析。
5(避免潜亏的发生和税前不能抵扣费用的发生税法对一些费用规定了税前扣除比例,如招待费、广告费等,对一些费用规定不能在税前扣除,如罚没支出、对受益人直接捐赠等。
对于有扣除比例的费用,企业应控制发生,避免超扣除限额;对于税前不能扣除的费用,应严控争取不发生。
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个以财务部门牵头,领导配合,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7积极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必要时可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帮助开展工作,注册税务师除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外,还与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也是税收筹划成功的条件之一.现在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都是采取了利用大型企业资质中标,然后对内进行了多个单位或自然人的大包,毫无疑问,这种大包就是国家三令五申所禁止的分包与转包,这种分包与转包已经是建筑市场公开的秘密,普遍存在与建筑市场的各个领域,既然是国家法令所禁止的行为,那么对外公开上一般都采取国家所容许的分包形式——劳务分包!1、合同的签定。
一般企业要和分包队伍签定两个合同,一个是包工包料真真的对承包方和分包队伍有约束力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是双方的行为准则,这份合同是不能对外公开的(合同的有效性值得讨论)二是签定一个包工不包料的合同也就是劳务合同,是用来应付业主等对外检查和审计的~2、合同内容。
较为规范的施工企业在这种大包合同中会提出有利与自己的条款,譬如在施工作业中主材必须是有承包方提供~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在对外检查中对自己也留下一天后路,除次之外,承包方还回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些必要的发票如部分材料发票和机械租赁发票,另外就是大量造不超过1600的工费清单。
83、税务机关。
现在普遍的施工企业都在经济较为落后的乡镇,税务征收的税务机关也是当地乡镇的税务机关,所以税务机关的业务素质不高,对我们施工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分包问题都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关注以及相应的准备。
4、纳税方式。
对与多个单位或自然人的劳务分包,应交纳营业税,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分包单位要交纳营业税,税率较高,二营业税的交纳可能引出国家和业主不容许的分包和转包,所以一般不对分包队伍扣缴营业税,即使扣缴了也不在承包方帐面显示,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按薪金九级累进扣缴,就按对分包方验工2%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