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国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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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压小”:老政策迎来新原则,容量替代转向煤炭等量替代

“上大压小”:老政策迎来新原则,容量替代转向煤炭等量替代

“上大压小”:老政策迎来新原则,容量替代转向煤炭等量替代。

据了解,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发布的《行动计划》确定了十项具体措施,所以也被称为“国十条”,其中,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便是重要措施之一。

《行动计划》明确:“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由于我国有一半左右的煤炭用于发电,所以煤电行业成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的主要对象,煤电企业的发展受到其直接影响。

《行动计划》对于煤电项目发展,做了诸多限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其中,“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也被认为是对“上大压小”政策的重新定义。

据了解,此前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称,鼓励各地区和企业关停小机组,集中建设大机组,实施“上大压小”;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或收购小火电机组,并将其关停后实施“上大压小”建设大型电源项目。

对于“上大压下”的落实,《意见》规定,“新建电源项目替代的关停机组容量作为衡量其可否纳入规划的重要指标。

”同时明确,替代关停机组容量较多并能够妥善安置关停电厂职工的电源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

另外,对于“上大压小”的关停容量比例,《意见》也做出详细规定:对于企业建设单机3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80%的项目;单机6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70%的项目;单机100万千瓦、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60%的项目;单机2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替代关停机组的容量达到自身容量50%,并按所替代关停机组和关停拆除的供热锅炉蒸发量计算可减少当地燃煤总量的,可直接纳入国家电力规划,优先安排建设。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上课讲义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上课讲义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气十条

气十条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

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

一、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大气十条的阶段年限

大气十条的阶段年限

大气十条的阶段年限
摘要:
1.大气十条的概述
2.大气十条的阶段年限
3.大气十条的实施效果
4.未来展望
正文:
【大气十条的概述】
大气十条,全称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国为应对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改善空气质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大气十条的阶段年限】
大气十条自2013 年开始实施,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年限为五年。

第一阶段(2013 年-2017 年):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科技支撑。

第二阶段(2018 年-2020 年):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治理力度,降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争取实现空气质量的明显改善。

第三阶段(2021 年-2025 年):主要任务是巩固和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提高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大气十条的实施效果】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空气质量得
到了明显改善,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未来展望】
尽管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工作方案】中国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中国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中国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方案】中国气象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纲领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大气污染防治气象保障服务水平,特制定气象部门2013年—2015年贯彻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大气十条》提出“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可行的气象干预应对措施”,“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布局”,“加强灰霾和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等,对气象工作特别是环境气象工作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各级气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围绕《大气十条》对气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发展,坚持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坚持科技创新、技术优先,坚持健全机制、强化合作,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环境气象观测网络,提高环境气象监测预报水平,提升以环境气象数值模式为核心的科技支撑能力,夯实环境气象业务发展基础;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健全与环保等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强化环境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气象干预措施,形成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业务能力;强化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大气污染防治参与意识和重污染天气防御能力。

二、重点任务(一)夯实业务基础,推动环境气象业务全面发展。

突出重点,结合服务需求,建设覆盖全国、重点地区加密的环境气象观测网络。

发挥多手段监测优势,加强地面气象观测、大气成分观测、气象卫星遥感观测等融合的环境气象监测分析。

大气十条解读

大气十条解读

大气十条解读大气十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十项主要措施和要求,旨在加强对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监管。

下面,我们将对大气十条进行详细解读,以期更好地了解和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条:明确责任大气十条首先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治理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要负责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监测方案,并进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评估。

地方政府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

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自身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减少排放。

第二条:减少污染物排放大气十条要求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这包括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技术的应用,加强工业和交通尾气治理,以及强化执法检查等。

第三条:加强监测大气十条要求加强对大气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这包括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测定和监测技术研究,以及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评估和风险评估。

第四条:改善空气质量大气十条明确了对空气质量的要求,要求加强对主要城市和重点区域的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这包括制定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限制燃煤和机动车排放,推动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以及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目标。

第五条:加强生态修复大气十条强调要加强大气污染修复和生态修复工作。

这包括治理工业废气和农业污染源,推进城市绿化和森林植被建设,提高大气环境的自净能力,修复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以及维护生态安全。

第六条:推广清洁能源大气十条要求推广清洁能源的应用,减少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使用。

这包括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和低碳能源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及推进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

第七条:强化执法检查大气十条强调要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执法监督和检查。

这包括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队伍,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推动行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以及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的监察和投诉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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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国十条
一、每个国家都应尊重环境,把握住正确的发展方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地球家园的多样化生态,维护人类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人们要积极主动、健康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步伐。

三、各国要更多地注重环境污染的预防,加强环境污染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改变不良环境状况,净化生态环境。

四、每个国家应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倡导环保文明新风尚,推行节约能源、节约资源的行动,形成节约型社会。

五、应加强跨国合作努力,搭建环境友好型全球经济体系,共同推动各国采取有力措施,共同抵制环境抗争,保护地球家园。

六、针对不同环境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积极的管理措施和保护措施,有效防止环境污染造成的恶果。

七、要推动可持续发展,以环境保护和发展为中心,推行节约型社会发展的政策,以维护人类和谐生活的社会环境。

八、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优先地位,通过法律、法规、制度等环境保护政策,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九、建立环境管理机制,将环境保护列为公共利益,维护人类文明发展的理念,引导人们在大自然中谋求发展机遇和创造未来。

十、要教育人们关心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公
德,形成节约、爱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认识,以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大气之国的建设。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凸显,从而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存环境,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因此,实施健康有效的大气国十条,对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强化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在各种活动中,大力宣传环境文明,引导广大市民坚持绿色出行、节约能源、爱护地球家园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坚持节约用水、用电,节约资源。

其次,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环境友好型经济体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战略,提倡绿色消费理念,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再者,要注重环境管理,强化环境管理机制,建立环境监督体系,加强环境污染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尽可能遏制环境污染,保护大气环境。

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坚持以环境保护为中心,倡导“协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动各国绿色发展,努力实现全球温度上升的限制,共同保护地球家园,实现大气之国的建设。

通过实施大气国十条,我们可以提升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环境管理,推动可持续发展,为保护环境、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实现大气国度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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