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表(2017年)

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表(2017年)
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表(2017年)

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表(2017年)

(电子信息类)

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2017年)

(生物医药类)

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认定情况表(2017年)

(新经济类)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

附件2: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技术规范(暂行) 一、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一)归档范围及归档内容 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同时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有关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内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 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档案报送系统”软件的要求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包括: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级信息著录、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 1 / 12

(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 4.电子档案的检查。移交前,报送人员要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5.电子档案的移交 (1)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载体为DVD-R光盘。光盘应当无污渍、无划痕、无病毒,能够正常读出。光盘应当装盒存放,并编制封面。 (2)建设单位指定具有资质证的报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6.电子档案的验收 (1)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档案进行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送。 (2)验收主要内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关联;著录项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完整;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3)成都市城建档案馆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档案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7.电子档案的保管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应将验收合格电子档案及时入库归档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标准化管理模式,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的异地保管。 二、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

(完整版)高新区档案馆规范

附件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一)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五)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六)专家建议文件 (七)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一)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二)用地申请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五)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三)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四)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五)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六)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抗震、文物、卫生等)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 (八)施工图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 (一)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二)设计承包合同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监理委托合同 五、开工审批文件 (一)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二)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四)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五)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施工许可证 六、工程财务文件 (一)竣工决算材料 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一)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三)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第二部分监理文件 一、监理规划 二、监理实施细则 三、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四、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五、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六、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七、不合格项目通知 八、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九、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 十、工程抽检资料 十一、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十二、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十三、合同变更材料 十四、工程竣工总结 十五、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第三部分施工文件 建筑安装工程 一、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一)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1.施工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技术交底记录 (6)施工日志 (7)施工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放线记录,基槽验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8)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材)、焊条(丝)和焊剂、水泥、砖与砌块、防水材料、砂与碎(软)石、外加剂、掺合料、轻集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砂浆)、装饰装修材料等)(9)施工记录(地基处理、地基钎探、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桩施工记录、施工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构件吊装记录、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等)2.施工检测、试验资料 (1)土壤试验记录 (2)钢筋连接试验记录 (3)砌筑砂浆试验记录 (4)混凝土试验记录 (5)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记录 (6)后置埋件试验记录 (7)支护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8)桩基(地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9)预应力工程施工试验记录 3.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1)结构实体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4.doc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 则(最新版)4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

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认定条件里针对知识产权还有规定,1,合作开发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高薪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2,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30分)的评分变化,以前是20分,现在变为30分,此项成为企业能否通过高新的关键。 (1)定制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帐;(≤8分) 解读:提供研发管理制度,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技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7分) 解读:提供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协议。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6分)、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表及细则(最新版)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201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与2008版有很大的改变,评分更细致, 从评分标准的改变: 1、知识产权的评分变化: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 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丘.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强,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丘.无(0分)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 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I类)(7-8分) B.5项及以上(U类)(5-6分) C.3?4项(U类)(3-4分) D.1?2项(U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I类 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U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W 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W 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 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 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实施细则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定,2000,324号),结合四川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第二条: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情况,对高新技术范围划定如下: (一)、电子与信息技术 (二)、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 (三)、新材料及应用技术 (四)、先进制造技术 (五)、航空航天技术 (六)、现代农业技术 (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 (八)、环境保护技术 (九)、核应用技术 (十)、其它在传统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以上高新技术范围所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确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从事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范围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四)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企业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 第四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需重新申报认定;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按独立法人实体分别审查、认定。 第五条: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是: (一)企业领取并填报《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一),并附相关材料; (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成都、绵阳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由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并盖章后报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视情况了可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对通过审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发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2009年修订版).

附件: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 (2009年修订版) 准 前言 成都电业局印发的《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2008]60号)试行以来,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力户表建设工作,让电力户表真正惠及民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成都电业局、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都监管办公室对修订工作给予了指导,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部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 本修订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 4、设备选型; 5、施工与验收; 6、运行与维护; 7、附则。 2009年修订版的提出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9年修订版的组织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修订版的起草单位:成都电业局。 2009年修订版由成都电业局负责解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成都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目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确定 3.2 设计要求 3.3 用电容量配置 3.4 供电方式 3.5 配套设施 3.6 配电装置接地 3.7 防雷及接地 3.8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高压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电能计量表计 4.5 照明分户箱 4.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2 验收 6 运行与维护 7 附则 参考文献 1 总则 1.0.1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为提升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及本地区特点,制定本技术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新建多层、高层及其他居民住宅的配电设施配置。 1.0.3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详规设计同步。 1.0.4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长对用电的需求。 1.0.5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鼓励使用国家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7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1.0.8 本标准未提及部分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编制的“地级城市中心城区中低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 及以下客户供用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和国家相关部分的规范执行。 2 名词术语 1、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

成都地方标准

成都市地方标准 《成都市国土绿化信息资源数据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工作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国家林业局印发《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我国林业管理开始逐步迈入“智慧时代”。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将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提上日程。2017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积极采用国际一流标准开展品质提升行动建设品质成都的意见》(成府发〔2017〕9号),提出以标准为手段,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目标。 为深入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的文件精神,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立足于成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对城市生态建设具体要求,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林业园林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与应用,但目前,成都市林业园林涉及的业务较多,数据均分散在各不同单位,且多以信息孤岛形式存在,存在数据格式与描述不统一、不兼容等问题,很难有效利用。为此,成都市林业园林管理局提出制定《成都市国土绿化信息资源数据规范》地方标准,充分调研、摸清成都市城市绿化资源信息,为更好地实现绿化信息资源共享、政务辅助决策、城市绿化精准治理等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2.主要工作过程 (1)成立标准化项目组 2017年9月,为推进项目标准建设,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内部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选定了工作成员,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2)项目启动会 2017年10月,与成都市林业与园林局召开项目启动会及研讨

会,并就标准编制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3)项目调研 ①网络调研 2017年9月~2017年12月,标准工作组通过网络及问询方式,对城市绿地、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学习,梳理了相关的国家、行业数据标准,为标准文本的编制提供了基础性资料。 ②实地调研 2017年10月初,标准工作组结合智慧林业与园林规划,编制了指向性较强的调研需求问卷。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标准工作组分别到成都市林业与园林局各个主要机关处室(绿化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造林与产业发展处、规划科技处、公园管理处、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城镇绿化建设处等)、各个主要下属区县(武侯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青羊区、高新区、温江、双流等)、各个相关下属单位(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成都市绿化管理处、成都市绿化工程队、成都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验站、成都市植物园、成都市文化公园、成都市人民公园等)采用现场访谈和引导的方式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了各单位的业务范围、系统现状、业务数据情况等内容,同时收集了各单位关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数据结构资料,为标准研制工作的开展搜集了一手资料。 2018年1月19日,标准工作组到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进行城市绿地与古树名木数据项信息情况调研,并对城市绿地的数据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绿色运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一、任务背景 (1) 二、任务来源 (2) 三、制定目的 (2) 四、编制原则及技术依据 (2) (一)编制原则 (2) (二)标准简介 (3) (三)技术依据 (3) 五、主要编制过程 (4) (一)前期准备 (4) (二)标准立项 (4) (三)确定标准编制的原则 (4) (四)标准起草过程 (4) (五)调研情况总结 (5) 六、主要内容 (6) (一)关于标准的适用范围 (6) (二)有关条款的说明 (6) 1. 术语和定义 (6) 2. 基本要求 (7) 3. 运营管理要求 (7) 3.1 运营管理指标构成 (7) 3.2 节能与能源利用 (8) 3.3 节水及水资源利用 (12) 3.4 资源节约与回收利用 (12)

3.5 室内外环境控制 (14) 3.6 制度建设与宣传培训 (15) 七、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 (16) 八、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程度 (18) 九、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标准的关系 (18) 十、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9) 十一、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9) 十二、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9) 十三、其它说明 (19)

一、任务背景 近年来,楼宇经济随经济全球化、城市化推进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崛起,成为新兴都市特色经济。发展楼宇经济,对于集约利用资源、开拓发展空间、集聚经济要素、提高业态档次、提升发展内涵、扩大经济总量等,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提高城市区域竞争力、实现城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目前越来越多城市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宣传、推介、扶持和服务楼宇经济,将培育、发展楼宇经济作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加速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的主要抓手,楼宇经济越来越受到城市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目前,三四线城市的核心区,部分较发达的县城楼宇经济正处于楼宇经济发展的“初始期”,二线城市的核心城区和部分一线城市的非主城区,楼宇经济正步入“成长期”,而一线城市的核心城区楼宇经济发展进入“成熟期”。从全局角度看,都经济总体呈现,一线城市在提高中发展、二三线城市在发展中提高的格局,逐步从以往的比硬件、比地段、比租金转向比软件、比服务、比服务、从原来的注重生产转向注重生产、生活、生态,从原来的注重经济效益转向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生态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楼宇经济正呈现硬件“智能化”、软件“个性化”、需求“多元化”的发展态势,形成载体、功能、产业、要素、空间、物业、模式、管理、效益等全方位的“升级版”。 在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商务楼宇绿色运营管理的标准尤为重要。目前成都市楼宇经济标准化工作得到重视,各项标准制定的步伐正在有序进行,但是,成都市没有统一的商务楼宇绿色运营管理标准可遵循,商务楼宇绿色运营管理工作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大部分相关指标和调研工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无法保证,导致商务楼宇绿色发展的质量参差不齐,对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宏观监管和调控楼

成都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试行)

成都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创新、加强集成”的原则,以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与生产技术、高效节能、保护环境与资源为重点发展领域,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长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 负责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等级、市场前景、经济效益、项目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认定,并颁发认定证书。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享受本规定的有关政策。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拟订。 负责国内外科技成果的采集、贮存、发布和推广工作,负责生产、应用领域需要科技攻关的信息收集,建立科技界与产业界。金融界的沟通渠道,开展产学研成果信息交流,并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立项、政策咨询等提供服务。 划出百分之八十,专项用于高新技术新产品研制、中间试验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年度安排计划,在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招标。投标和专家评审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执行。 由市财政拔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市财政从1999年至2003年,每年安排二千万元专项资金,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在力争保值的前提下主要用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 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可优先按成本买断科技成果,以自主、联合,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转化。 政府资助的高新技术成果,从转化实施之日起三年内,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可享有不低于百分之六十的该成果股权收益;后三年,可享有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的该成果股权收益。 构评估后,其占住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 本达到规定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可先行注册,不足部分在规定期限内补足。 化的,经认定,可优先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 大小,从成果转让收入或成果作价股份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比例可达百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2009修订版)》

成都市新建住宅 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 准 (2009年修订版)

成都电业局印发的《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2008]60号)试行以来,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力户表建设工作,让电力户表真正惠及民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成都电业局、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都监管办公室对修订工作给予了指导,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部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 本修订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5、施工与验收;6、运行与维护;7、附则。 2009年修订版的提出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9年修订版的组织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修订版的起草单位:成都电业局。 2009年修订版由成都电业局负责解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成都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确定 3.2 设计要求 3.3 用电容量配置 3.4 供电方式 3.5 配套设施 3.6 配电装置接地 3.7 防雷及接地 3.8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高压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电能计量表计 4.5 照明分户箱 4.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2 验收 6 运行与维护 7 附则 参考文献

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2016新版)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2009修订版)》.

成都市新建住宅 准 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 (2009年修订版) 前言 成都电业局印发的《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2008]60号)试行以来,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力户表建设工作,让电力户表真正惠及民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成都电业局、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都监管办公室对修订工作给予了指导,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部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 本修订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 4、设备选型; 5、施工与验收; 6、运行与维护; 7、附则。 2009年修订版的提出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9年修订版的组织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修订版的起草单位:成都电业局。 2009年修订版由成都电业局负责解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成都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目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确定 3.2 设计要求 3.3 用电容量配置 3.4 供电方式 3.5 配套设施 3.6 配电装置接地 3.7 防雷及接地 3.8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高压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电能计量表计 4.5 照明分户箱 4.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5.2 验收 6 运行与维护 7 附则 参考文献 1 总则 1.0.1 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是城市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为提升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本着以人为本、适用、安全、经济、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依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及本地区特点,制定本技术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新建多层、高层及其他居民住宅的配电设施配置。 1.0.3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电力发展及城市发展规划。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与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详规设计同步。 1.0.4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方案的制定,应根据负荷性质和容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以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生活水平增长对用电的需求。 1.0.5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供配电设施应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以简化设计、施工,缩短建设周期,方便运行维护,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1.0.6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备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鼓励使用国家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0.7 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内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从美化环境、提高供电可靠性出发,建设以电缆线路为主的配电网。 1.0.8 本标准未提及部分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编制的“地级城市中心城区中低压配电网工程典型设计”、“10kV 及以下客户供用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和国家相关部分的规范执行。 2 名词术语 1、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 本标准中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指2008年1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建成后由供电企业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的新建居民住宅,规模上涵盖了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2009成建发404号文件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404号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监察局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电业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 技术标准》的通知 五城区(含高新区)建设局、监察局、经济局、发改委、质监局、供电公司: 为提升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水平,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2008年7月,成都电业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成电业营销[2008]60号)文件。该文件实施后,对推动我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近期,我

们对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并请电力设计方面的专家进行了多次论证修改,现将《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2009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2008]60号)文件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监察局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电业局 二○○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住宅电力户表技术标准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2日印 (共印60份)

附件 成都市新建住宅 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 (2009年修订版)

前言 成都电业局印发的《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2008]60号)试行以来,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力户表建设工作,让电力户表真正惠及民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成都电业局、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都监管办公室对修订工作给予了指导,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部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 本修订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5、施工与验收;6、运行与维护;7、附则。 2009年修订版的提出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9年修订版的组织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修订版的起草单位:成都电业局。 2009年修订版由成都电业局负责解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成都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附件2: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技术规范(暂行) 一、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范围及要求 (一)归档范围及归档内容 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同时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有关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数字 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内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 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 档案报送系统”软件的要求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包括: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 级信息著录、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工程

级、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 (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4.电子档案的检查。移交前,报送人员要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5.电子档案的移交 (1)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载体为DVD-R光盘。光盘应当无污渍、无划痕、无病毒,能够正常读出。光盘应当装盒存放,并编制封面。 (2)建设单位指定具有资质证的报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6.电子档案的验收 (1)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档案进行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送。 (2)验收主要内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关联;著录项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完整;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3)成都市城建档案馆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档案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7.电子档案的保管 成都市城建档案馆应将验收合格电子档案及时入库归档管

2018年四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和程序

2018年四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和程序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1、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25%下降为15%,节约企业所得税40%; 2、可以获得国家政府各项补贴20万以上(直接现金补助); 3、研发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也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 一、标准 1、成立时间标准没有变化 2、知识产权标准更加严格 3、高新技术领域标准更加精准 4、科技人员标准放宽 5、研发费用标准适当放宽 6、产品收入标准稍微降低 7、综合指标待定 8、新增合法标准 9、高新技术领域有所调整 二、认定程序的变化 三、高新技术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证书有效期3年,但优惠资格年审 2、跟踪各项指标,实施动态管理 3、适当税收筹划,充分享受优惠 四、变化

1、成立时间标准没有变化新办法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成立必须在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标准更加严格新办法强调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即:“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不再认可老办法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方式。 3、高新技术领域标准更加精准新办法和老办法都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但是新办法的规定更加精准,即:“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科技人员标准放宽新办法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而老办法在要求前述标准之外,还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5、研发费用标准适当放宽新办法与老办法一样,也是按照销售收入分成三个档次,规定不同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但是第一档的比例,由以前的6%,降低到5%,其他规定没有变化。 6、产品收入标准稍微降低新办法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老办法是60%以上。老办法是不含60%的,而新办法含60%。 7、综合指标待定新办法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应该按照另行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目前尚不得而知。

成都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规范(暂行)

附件2: 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技术规(暂行) 一、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围及要求 (一)归档围及归档容 实施五城区的建设工程、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以及跨区(市)县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移交建设工程纸质档案时,应同时按照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移交一套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归档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有关建设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处理形成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容要一致并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 2.建设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鉴定,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一致性。 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须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电子档案报送系统”软件的要求进行。 (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编制包括:工程级信息著录、案卷级信息著录、文件级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扫描处理。 (2)档案著录须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档案著录规则进行工程级、案卷级和文件级著录。

(3)档案数字化须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进行。 4.电子档案的检查。移交前,报送人员要逐一检查电子文件,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以及与纸质档案的一一对应关系。 5.电子档案的移交 (1)电子档案采取离线式归档,归档载体为DVD-R光盘。光盘应当无污渍、无划痕、无病毒,能够正常读出。光盘应当装盒存放,并编制封面。 (2)建设单位指定具有资质证的报送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的电子档案必须附带《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 6.电子档案的验收 (1)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档案进行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送。 (2)验收主要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是否一致,是否建立关联;著录项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扫描影像是否清晰、完整;载体有无病毒、有无划痕。 (3)市城建档案馆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样本数不少于档案总数的20%,合格率应达到100%。 7.电子档案的保管 市城建档案馆应将验收合格电子档案及时入库归档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标准化管理模式,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并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的异地保管。 二、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标准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修订版

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 准修订版

成都市新建住宅 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 (修订版)

前言 成都电业局印发的《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成电业营销[ ]60号)试行以来,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电力户表建设工作,让电力户表真正惠及民生,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组织成都电业局、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对《成都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成都监管办公室对修订工作给予了指导,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及部分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参加了讨论。 本次修订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新建住宅电力户表工程供配电设施的配置设计、方案选定、设备选型、安装施工。 本修订标准共分六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名词术语;3、供配电设计;4、设备选型;5、施工与验收;6、运行与维护;7、附则。 修订版的提出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修订版的组织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修订版的起草单位:成都电业局。 修订版由成都电业局负责解释。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意见向成都电业局反映,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目次 1 总则 2 名词术语 3 供配电设计 3.1 负荷性质确定 3.2 设计要求 3.3 用电容量配置 3.4 供电方式 3.5 配套设施 3.6 配电装置接地 3.7 防雷及接地 3.8 电能计量 4 设备选型 4.1 高压设备 4.2 低压设备 4.3 计量表箱 4.4 电能计量表计 4.5 照明分户箱 4.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 5 施工与验收 5.1 施工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

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表及细则(最新版)201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与2008版有很大的改变,评分更细致, 从评分标准的改变: 原办法新办法 知识产权3030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30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20 企业成长性2020 1、知识产权的评分变化: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 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3 知识产权数量≤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 5 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2(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强,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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