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产品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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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培训资料

新华保险祥瑞一生终身寿险培训资料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保费豁免
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不确定 如何帮助家庭实现有效规避 风险,祥瑞可以做到。 生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钱 治疗,祥瑞一生涵盖35类重疾 呵护你一生健康。
重大疾病保险金 养老金转换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所有人对 老年生活的定位,拥有祥瑞养老 不再是难题。 癌症猛于虎,癌症也是纸老虎 只要有了充分准备,一切担忧 都会释然。祥瑞一生就能做到。
2012,天时、地利、人和我们占尽! 2012,祥龙之年 2012,保险行业发展之年 2012,新华保险上市元年 我们从现在开始启程!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养老金转换选择权:
保单满10年且被保险人满60岁,保单现值可部分或全部转换为养老年金。
释义:60周岁后可转换养老年金,充分满足客户对养老金方面的需求,实现了客户“活 着也能拿到钱”的愿望,合理完善了终身寿险的功能,降低了营销队伍的展业难度。 可转换部分=(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 投保人于18-60周岁间因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权利:养老年金转换: 保单满10年且被保险人满60岁,保单现金价值可部分或全部转
换为养老年金。
主险:投保范围祥解
一次交清,出生满30天——65周岁 5 年 交,出生满30天——60周岁 10 年 交,出生满30天——55周岁
20 年 交,出生满30天——50周岁
可附加癌症关爱金
规避家庭风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 一年内因疾病 实际缴纳主附险保费 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 实际缴纳主险保费+ 基本保额10% 因意外或 一年后因疾病 实际缴纳主附险保费+ 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价 +终了红利 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 利

新华保险意外卡产品及销售方法

新华保险意外卡产品及销售方法
团险短险产品
组合原则 突出意外险 慎用费率折扣 降费率不降保费(费率可参考现有卡单产品或其它固定组合) 风险控制 医疗险 尽量设置赔付比例和免赔额限制 住院津贴 不宜过高,考虑收入水平 高风险职业 承保四类以上人群,优先考虑规模 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历史赔付状况
六、产品组合及风险
目录
团体短险产品及规则篇
团险基本投保规则
保额配比 保额确定 一般按一种方式确定(职位、工资、工龄、工种、地区等) 原则上,同级人员保额应一致 高职业类别不高于低职业类别人员保额
团险产品体系
团体短期险主要产品
团险短险产品
一、意外伤害概念: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或生命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二、责任
案例讲解
团险短险产品
费率
极短期收费比例:
团险短险产品
五、特殊规则
保额限制 意外伤害:最低5000元 意外医疗:最低5000元,最高为主险保额的50%(即主附险比例2:1) 住院津贴:最低1份,最高20份,主险每5万保额可附1份 职业间保额差别限制 四类以上职业不大于三类以下职业 按统一的规则确定保额(职位、工资、工龄、工种等) 降费规则 保费达到一定规模以上 职业分类越高费率浮动空间越小 具体比例由分公司主任核保人控制
自助卡产品
产品介绍----旅途无忧卡(差旅保障类)
主要投保规则
1、职业类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1-3类职业人员。 2、每款产品最多可购买2份 3、投保年龄:16-65周岁
产品升级---相对于黄金假日卡
1、职业类别由1-2类人员拓宽为1-3类均可投保,扩大了投保人员范围,简化了理赔流程 。 2、投保年龄由18-60周岁拓宽为16-65周岁,扩大了投保人员范围。 3、保险期限调整为一年期。

新华保险介绍

新华保险介绍

汇金唯一投资的寿险公司
寿险业
证券业
机构建设---2010年,在全国全国各级分
支机构1400多个 ,内外勤人
数超过31万,服务的客户 数量超过2300万。多年来 ,新华保险稳居全国寿险
市场前列,以强大的实力
和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 面、优质的风险保障和理 财服务。
1、高速增长的保费收入
1000 936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340 300 200 100 189 171.85 220 225 550 667
“大地之爱 ·母亲水窖”卓越贡献奖。
新华保险的企业责任
1998年9月,在北京市平谷县设立“下营新华小学” 2001年7月,向北京申奥代表团赠送意外伤害保险 2005年1月,支援印度洋海啸受灾国 2005年6月,捐助沂蒙老去修建“求贤希望小学” 2008年“5· 12”汶川大地震中,第一时间
联系并搜寻客户,一个都不能少!
(四)、公司2010年度荣誉介绍
2010年6月 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发布的2010年(第七届)《中国500 最具价值品牌》中,以73.59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 榜第122位。 2010年9月 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 会主办的“中国企业500强评选活动”中, 新华保险排名2010中国企业500强第82名、 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30名。
(三)公司优势
五、文化领先,引领行业发展潮流
我们恪守对股东负责、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
的核心价值观,打造负责任的团队,打造负责任的大公司。
“以人为本,回馈社会”是新华保险自成立以来
的传统。13年来,新华保险在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健康

新华保险产品体系

新华保险产品体系
新华保险河南分公司培训部
新华人人必须掌握的技能
产品体系
基本知识、产品形态、 同业产品
以工具为核心的
专推流程
团队 活动
客户管理
成交、未成交客户经营
客户购买产品的前提——需求
别人是在推销保险 我们是在满足客户需求
产品体系——个险在销产品
定期
寿险 两全险 健康险
定期寿险A 成长快乐 、吉祥如意(A/B/C)、 好利年年
吉祥如意销售引导
少儿买期满 夫妻互投保 吉祥一家三 吉祥喜上喜
大人买岁满 一单变三单 如意乐翻天 全家都受益
产品简介
吉祥如意 好利年年 成长快乐 福寿安康 健康福享
好利年年产品五要素
➢ 产品名称: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 保险期间:至70周岁 ➢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 2、满期保险金: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3、身故保险金: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
福寿安康产品责任解析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0%+ 实际交纳的主险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 、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基本 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 同终止。
现金价值; 4、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在18~60周岁之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
身体全残,豁免续期保费,仍可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好利年年其他保险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新华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新华保险

新化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疾病保险条款(1997年12月修订)第一章合同构成第一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本保险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投保条件第二条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可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经被保险人同意,其配偶、直系亲属或其他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人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本保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投保本保险,但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三章保险责任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事,本公司给付保险金全数,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一)因意外伤害身故;(二)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三)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后,被确诊初次罹患本保险所指的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脊髓疾病及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第四章除外责任第五条对因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患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斗殴、醉酒;(三)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内(含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四)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内罹患本保险所指的重大疾病;(五)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身体,或合同生效、复效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的自杀;(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机动交通工具;(九)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HIV);(八)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期间连续九十日以上(含九十日)。

被保险人发生第五条第(一)、(二)款的情事,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发生第(三)、(四)款的情事,本公司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最新新华保险“祥和万家”两全保险)

最新新华保险“祥和万家”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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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解析——主险产品要素
主险产品名称: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60、70周岁
被保险人于本合 同生效之日起一 年内因疾病身故
或身体全残
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或于本合同 生效之日起一年 后因疾病身故或 身体全残
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 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
单生效对应日)
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 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 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
对应日)
思考:若客户出险时年龄已满_1__8__周___岁____,______但______未______达______保_____单___生___效___对应日,如何给付?
满期养老年金转换
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仍生存且年满60周岁,则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日 起60日内,被保险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将领取的满期生存保险金与终了分红之和 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购买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
个人转换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金额和方式按照购买当时本公司提供的年金领 取标准确定。
申请转换的金额不得低于转换当时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
释义:60周岁后可转换养老年金,充分满足客户对养老金方面的需求,实现了
客户“活着也能拿到钱”的愿望,合理完善了终身寿险的功能养,老降规低了划营活销队
伍的展业难度。 可转换部分=满期保险金+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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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尊尚人生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新华保险尊尚人生是一款为高端客户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

该产品不仅提供全面的保障,还为客户提供一系列贴心服务,旨在满足高净值客户在生活和财务方面的各种需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华保险尊尚人生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新华保险尊尚人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计划。

该产品涵盖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多个险种,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

无论是生活中的意外事故还是潜在的疾病风险,新华保险尊尚人生都能够为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财务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其次,新华保险尊尚人生的保险金额高、保障期限长。

高净值客户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通常对保险金额和保障期限有较高的要求。

新华保险尊尚人生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灵活的保险金额,并支持长期保险期限,确保客户在未来的多个阶段都能够得到持续的保障。

第三,新华保险尊尚人生还提供了一系列贴心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紧急援助、法律咨询、私人医生等,在客户面临紧急情况时能够提供及时支持和帮助。

此外,新华保险尊尚人生还为客户提供私人管家服务,为客户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

最后,新华保险尊尚人生受益于新华保险多年的经验和信誉优势。

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新华保险以其专业的服务和可靠的保险产品一直深受客户的信任。

选择新华保险尊尚人生,客户能够享受到来自新华保险的高品质服务和全面的保障。

总之,新华保险尊尚人生是一款专为高端客户设计的保险产品,提供全面的保障计划和贴心的增值服务。

无论是在人身安全还是财务稳定方面,该产品都能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可靠的保险保障。

选择新华保险尊尚人生,是对未来的精心规划,是对安全和幸福的有力保障。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产品基本信息| 保险责任| 案例演示| 责任免除| 风险提示产品特色非常价值6合1,完美生活可预期·生命价值——2.5倍身故全残保障,让您的爱可延续·财富价值——1.5倍满期生存给付,规划您的未来目标·健康价值——32种重疾保障及癌症额外保障,为您的健康护航·尊严价值——60岁且满期可转换养老年金,保证您的晚年生活品质·关爱价值——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保费,免除您的后顾之忧·附加价值——延续经典保额分红,双重分红加速您的财富与保障增值产品基本信息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岁满型:至60、70周岁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含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以下二者之和:①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②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三荣一尊

财富产品4大天王
荣享人生 荣耀人生 荣尊防癌 尊享人生
2011年度保费占比
43% 2% 9% 尊享 荣享 荣耀 荣尊 26% 20% 其他
四大天王基础数据
名称 投保年龄 缴费期间 保鲜期间 保险责任
荣享人生
30天-55周岁
5年、10年、15年、20 年
至88周岁
四金:关爱金 贺岁金 养老金 祝寿金
荣尊个性突出
高额保障癌症无忧 全程陪伴深度呵护 境外就医安享尊贵 豁免保费贵族独享 顶级治疗高额资金压力缓解 健康服务陪伴全程贴心温暖
全球顶尖超级享受价值感动
一经确诊豁免交费服务依然
“尊享人生·至尊全能”产品篇
产品解析
产品名称: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间:至80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5、10、20年交
保险责任详述6/8
因癌症在认可医院进行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的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 金。
保险责任详述7/8
保险期间内身故的,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保单年度末现
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详述8/8
交费期内,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本合同所指的 癌症,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
④ ⑤ ⑥




⑧ ③
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基本责任的约定 投保时约定“基本责任基本保额”;根据选定的交费期间交纳“基本责任保 险费”。 基本责任保险利益 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60周岁前每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首次交纳基本责任保费的 6%给付; 贺岁金: 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20%给付;
荣尊防癌

新华保险-产品体系








额 分 红
保 额 分



岗前培训班·新华产品体系
保额分红概念 保额分红是将红利以增加保额的方式进行 分配,即将客户当年分得的年度红利自动加 入到保额当中,再以此为基础进行下一年度 的分配,直到发生保险责任等情况时,将多 年累积的保额给付客户,同时保单合同满期 或终止还可能有终了红利分配。
学习 成长期
成长无忧少儿重疾保险
全生命周期 的产品
单身期
祥和万家两全保险; 康健吉顺定期防癌保险; 定期寿险;
家庭 形成期
健康福星增额保险; 住院医疗(2007); 住院费用(2007);
家庭 成长期
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 (分红型); 康健华瑞终身重大疾病 保险;



设 计 理 念
全 生 命 周








及 保 额 分 红
保 额 分 红 核



岗前培训班·新华产品体系
保额分红的核心优势 在于其增额功能及增值功能
岗前培训班·新华产品体系

产 品 品 牌 及 保 额 分 红
凭借保额分红机制优势及产品品牌优势,新华的市场份额和地位 不断得到增长和强化,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总 结
岗前培训班·新华产品体系
第三章
产品设计理念



设 计 理 念
全 生 命 周






岗前培训班·新华产品体系
四个家庭阶段的保险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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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庆有余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适用人群: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缴费方式:年交,与保险期限相同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
产品特色:期内身故全残寿险保障,分红增额,满期一次性给付完整的大笔资金,保障家庭生活方方面面,规划特定期限子女教育、养老、购房换新居、二次创业的资金安排。

强制积累,规避风险,有效理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保单红利
本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若确定有红利分配并经保险监管机关认可,本公司将进行红利分配。

本合同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一、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
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对应日在“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的,本公司将在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前一生效对应日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按照最近一次将公布的分红率,在该分红率公布日增加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但在此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进行本合同项下的有关变更,涉及分红率时,本公司将适用最近一次已公布的分红率。

保单生效对应日与分红率公布日为同一天的,适用该公布日公布的分红率。

前述“年度红利公布等待期间”指某一会计年度末(分红率核算日)至该分红率公布日的期间(不包括该公布日)。

二、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三种:
1、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若确定本合同期满时有红利分配,则将该满期生存红利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2、体恤金
被保险人全残或身故,本合同终止。

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则将该红利以体恤金的形式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3、特别红利
因本条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非正常终止时,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红利分配,则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相应增加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上述终了红利的数额可能因保单特性(包括保险期限、基本保额、保单经过年度、性别、年龄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主险: 每年关爱金,期缴保费的1%
60岁前每两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
60岁后每年生存金:保险金额的9%
金帐户(日计息,月复利)按需颔取
附加险住院/意外/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定期寿险
风险保障五要素:
一、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
二、保险期间:至80周岁
三、交费期限:一次性缴、5年、10年缴、20年缴
四、保险责任:
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保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2、生存保险金:60周岁前每2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60周岁至80周岁每年返还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3、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所交基本责任保费的105%+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
4、投保人意外身故、全残豁免:投保人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身故、全残,豁免基本责任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五、保单分红:年度分红+终了红利
①每年返首期保费的1%
②60岁前,每两年返保额的9%
③60岁后每年返保额9%
④期满丰厚的终了红利
⑤金帐户
⑥保费豁免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2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吉祥如意
1.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保额+ 终了红利;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合同终止;
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3.
可拥有身故、全残、重疾三重呵护。

满期领取,规划强
满期领取生存金,自主规划。

福如东海A款
一、新华人寿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产品介绍
产品全称:新华人寿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分红险
所属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6个月——65周岁
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30年
保险期限:终身
二、新华人寿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产品特色
1.福禄双全
“福如东海A”既有终身保障又有终身分红,具有保障与储蓄积累并重的特点。

分期交费,中、前期更多体现寿险保障的功能,交的少,保障高,所谓“福”,爱家体现;后期年老时随着红利保额的不断累积,加之最后的终了红利,对个人和家庭都将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所谓“禄”,增值积累,老有尊严。

2.如日中天
“福如东海A”具有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障,充分体现被保险人作为家庭支柱的责任与爱心,是家庭经济安全的可靠基石。

3.东山再起
“福如东海A”特别富含全残保障责任。

即便在身体全残的状况下也可能通过保险金给付重建人生,甚至拥有新的谋生途径。

4.海纳百川
“福如东海A”作为终身寿险,具有很强的储蓄积累性,分红增额进一步强化了产品的保值增值特色,可通过减保提前支取现金价值,灵活安排养老、创业、旅游、健康等多重人生计划。

三、新华人寿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保障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所缴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所缴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四、新华人寿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投保示例
投保人:董太太被保险人:董先生32岁受益人:女儿
投保金额:10万元缴费期间:20年年缴保费:3600元
董先生拥有的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保单利益:
1.董先生的个人身价在10万元的基础上,每年参与红利分配,享有年度红利复利增值至终身,合同终止时享有终了红利;
2.当董先生5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2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保单缴费已经期满,后期保单增值幅度加大;
3.当董先生6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3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4.当董先生82岁时,个人身价达到10万元+50年复利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5.董先生享年时,不但没有增加女儿的经济压力,而且还给女儿留下了一笔高额的财产,可以让后代继续享受董先生的爱心关怀。

董先生的慈爱之心在家庭感情的纽带中永远传播;
6.在董先生持有保单的过程中,如果暂时遇有经济困难,可以利用保单的转换条款、保单贷款、减保等功能,有效地缓解经济压力。

万一遭遇不幸(身故或全残),高额保险金让董先生的家人生活无忧,能够在相当长时间内继续保持较为稳定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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