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实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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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方向介绍

民商法方向介绍

民商法方向介绍民商法是指民事法和商事法的合称,是指导和规范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体系。

它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民事法民事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导和规范个人和组织之间的私人关系的法律体系。

民事法主要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 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权利和义务是民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例如,合同权利和义务、侵权责任、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等。

2. 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民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例如,不动产和动产的交易、财产保护等。

3. 婚姻家庭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是民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婚姻的设立、维护和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例如,婚姻的订立和离婚、夫妻财产的管理等。

4. 继承继承是民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个人财产在死亡后的分配和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继承权的行使和继承财产的管理等。

二、商事法商事法是民商法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导和规范商业交易和商业活动的法律体系。

商事法主要涉及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 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是商事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包括个人商人、合伙企业、公司等商业主体。

商事主体的设立、经营和解散等都有法律规定。

2. 商事行为商事行为是商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商业交易和商业活动中的各种法律行为。

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等。

3. 公司法公司法是商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公司的设立、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例如,公司的注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治理等。

三、民商法的作用民商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1. 维护市场秩序民商法能够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民商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专业

民商法学专业1、学科概况民商法学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它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最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

我国实行民商合一主义,商法为民法的特别法。

民商法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

民商法学在发展民主、保障人权、繁荣经济、促进社会进步中占有重要地位,起着巨大作用。

民商法学通过对民商法理论和各种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研究,为我国民商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提供法学理论指导,为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法制国家建设及司法实践服务。

它包括民法学、商事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婚姻家庭法学。

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与民商法学紧密相关,可以含于其中。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注重“厚基础、宽口径”的培养目标,重在培养专业性、适应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人才,要求学生在扎实掌握民商法学基本体系的同时,对民商法具体领域的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研究,鼓励学生广泛涉猎其他学科,拓宽知识视野,增强适应能力。

民商法硕士点队伍完整,结构合理,方向齐全,特色鲜明。

2、师资队伍民商法硕士点在2011年设立,2013年开始招生。

民商法学系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4人,博士和在读博士5名,除2人之外均属70、80后出生。

这是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学术品质优良的学术梯队,本梯队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兰州大学等全国知名院校法学专业的博士、硕士组成。

承担了近30项国家社科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甘肃省社科项目等研究课题,在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国家级和省级出版社出版了近20部学术专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知识产权》、《教育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了10余篇标志性研究成果,并在重点大学学报和CSSCI入选期刊上发表了上百篇论文。

科研成果获得奖励13项,其中获得甘肃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甘肃省高等学校社科成果优秀奖一等奖4项。

民商法实务解析

民商法实务解析

民商法实务解析民商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活动中民事和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为民商法的实务操作提供一些基础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民商法律知识。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是民商法律体系中的核心部分,其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基于自愿,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诚信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风俗。

二、物权法的实际应用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在实务中,物权的转移、设立和消灭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例如,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法的关键条款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法律,它涉及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营以及解散等多个方面。

在公司法实务中,股东权利的保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公司财务的透明度等问题尤为重要。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是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商法实务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关键。

企业和个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申请知识产权,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制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经营者的不正当行为。

在民商法实务中,商家应遵守诚信原则,提供真实信息,保证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六、劳动法的执行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在民商法实务中,企业应当遵守劳动法规定,合理制定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总之,民商法实务解析涉及的内容广泛,要求法律从业者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法律硕士法实务方向

法律硕士法实务方向

法律硕士(法实务方向)
法实务方向依照《国家战略纲要》设置,隶属于民商法学院和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学院成立于2003年7月,具有民商法学和法学两个专业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权资格。

截至2018年,学院共有专任教师9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共3000多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41人,已取得博士学位者90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13人.
我校法学科的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在本科生中开设法学课程,1994年在民商法专业下招收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00招收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自主设置了法学专业硕士点和博士点.法学科目前拥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课程-—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国际保护",1个市级研究中心-—市保护协同创新中心,1个校级研究中心-—西南法大学研究中心,1门市精品课程,1门市精品公开课程.法学科带头人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雨峰教授。

教师队伍2010年成为市优秀教学团队,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资格.
法实务方向以法学为主,兼及管理学、会计学,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学思维、管理学知识和思维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以往毕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来看,除部分选择继续深造外,其他主要面向、管理部门等(专门人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和部)、中介机构(管理和评估)以及其他与信息、关系密切的新型高科技企业,总体来看就业情况良好.
欢迎广大学生报读法律实务方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

民商法学专业介绍民商法学专业介绍民商法学是一门研究司法实践中民商法的理论与实务的学科,既涉及社会关系中各方之间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制,也包括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规范、强制执行及赔偿。

民商法学不仅是一门研究司法实践中民商法的理论与实务的学科,更是一门应用性强、实战性高的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围绕着人民法院审理民商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民商案件中的诉讼技术和应对技巧。

民商法学的重点是研究商事活动、商业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在商业活动中发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

主要研究内容涉及法律制度、法律框架、法律行为、法律权利、法律责任、法律救济等方面。

民商法学的研究还涉及社会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新现象,以及如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保护各方的权利。

民商法学的学习主要分为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两部分。

理论学习主要包括民商业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定义、商法的发展历史、商法的体系构成、商法的适用范围、商法的法律效力等。

实践学习主要包括民商案件的审理程序、诉讼技术、应对技巧等。

民商法学的学习涉及范围广泛,学习者要求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问题。

民商法学的学习使学习者具备了较强的应用能力,在法律实践中,能够根据民商法律的规定,对案件的事实和责任进行分析,对案件的损失进行估计,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外,民商法学的学习还能够使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各种商业行为的法律规制,预防纠纷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纠纷。

综上所述,民商法学是一门全面性的学科,既涉及司法实践中民商法的理论,也涉及民商案件的审理程序、诉讼技术、应对技巧等,也涉及各种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制。

学习这门学科,不仅可以使学习者具备较强的应用能力,更能使学习者更好地理解各种商业行为的法律规制,预防纠纷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纠纷。

民商法学专业背景、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

民商法学专业背景、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

一、民商法学专业背景民商法学是法学类专业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和商事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商法学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民商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敏感度和实践能力。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民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有望成为国际商法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国际商业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民商法学专业培养方向1. 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民商法学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2. 经济背景与法律框架相结合。

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民商法学专业还应该注重学生对经济学知识的学习,使其具备深刻的经济思维和商业敏感度。

3. 国际化视野与法律专业素养相结合。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商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法律专业素养,能够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合作和法律服务需求。

三、民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1. 民法学原理。

民法学原理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主要教授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为学生打下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2. 商法学原理。

商法学原理是民商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培养学生的商业敏感度和法律实践能力。

3. 合同法。

合同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合同的基本内容、要素、效力等,培养学生的合同审查和起草能力。

4. 公司法。

公司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重点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权制度等内容,为学生提供公司法律服务能力。

5. 金融法。

金融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前沿课程,它主要教授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金融产品的法律规制等内容,为学生提供金融法律服务能力。

6.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新兴课程,它主要教授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侵权责任等内容,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通过对以上民商法学专业的背景、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的介绍,可以看出民商法学专业在法学类专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且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和国际化视野。

民商法实务课程课件

民商法实务课程课件

商法的基本原则
促进交易自由
商法以促进交易自由为主要目标,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 少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等方式,为商业活动提供灵活 、便捷的制度环境。
提高交易效率
商法强调提高交易效率,通过简化交易程序、减少交易环 节、降低交易成本等方式,提高商业活动的效益和效率。
维护交易公平
商法注重维护交易公平,通过确立公平的交易规则和标准 ,防止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 权益。
以达到合同目的的行为。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合同内容。
合同的解除
当出现法定或者约定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 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关系 ,结束彼此的权利义务的行为。
民商法的基本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民商法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 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前提 下,允许当事人自主决定其权利
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民商法要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 时应当诚实守信、严守诺言,以善 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
公平原则
民商法要求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 时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各自的权利 义务,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是 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义务 则是行为界限和责任。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与效力
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 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 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四种。
03
合同法
合同法的概念与原则

民商法实务书单

民商法实务书单

根据大家推荐的书目和自己阅读的体验,现制作此《民商法实务书单》,筛选标准为:1、读过觉得好的,列入;2、没有读过、但广泛推荐、且少人强烈反对的,列入;3、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释义书和最高院的司解理解与适用书,属当然书目,就不一一列入了。

根据大家推荐的书目和自己阅读的体验,现制作此《民商法实务书单》,筛选标准为:1、读过觉得好的,列入;2、没有读过、但广泛推荐、且少人强烈反对的,列入;3、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释义书和最高院的司解理解与适用书,属当然书目,就不一一列入了.具体书单如下,谨供大家参考:一、民商法实务核心书目(六本)《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江伟、傅郁林)《民法总论》(朱庆育)《合同法总论》(韩世远)《侵权责任法》(程啸)《中国担保制度与担保方法》(曹士兵)《亲属法原论》(余延满)二、执业技能类《公司并购文件撰写指要》(史凝祯,中信社)《法律意见书的研究与制作》(张庆、刘宁)《法律尽职调查指要》(康䶮、谢菁菁)《合同与法律咨询文书制作技能》(吕立山、江宪胜)《律师之道:新律师的必修课》(君合所)《律师之道(2):资深律师的11堂业务课》(君合所)《律师执业基本技能》(律协培训配套教材)《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律协培训配套教材)《Essential Lawyering Skills》(Stefen Krieger & Richard Neumann)《英文合同阅读与分析技巧》(范文祥)《英文合同解读》(王辉)《平易英文法律写作教程:课文与练习》(布莱恩·A·加纳)《The Redbook: A Manual on Legal Style》(Bryan A. Garner)三、部门法实务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新民事诉讼法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江必新)《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江必新等)《新民事诉讼法与律师实务》(蒋勇)《民事证据规则应用》(沈志先)《民事执行程序注释书》(丁亮华)《民商事审判实务教程》(万鄂湘)《合同效力研究》(刘贵祥)《要件审判九步法》(邹碧华)《民法判例与问题研究》(丁亮华)《房地产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奚晓明等)《房地产开发法律操作实务》(建纬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业务》(中伦所)《中国土地一级开发与投资法规政策全书》(中伦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务指南》(褚建好)《建设工程法律操作实务》(建纬所)《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周吉高)《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案例适用》(田朗亮)《二手房买卖法律实务》(张黔林)《不动产登记法研究》(程啸)《物权担保新制度新问题理解与适用》(高圣平)《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刘鑫、孙东东、陈特)《Employment Law &Practice in China》(Andreas Lauffs , Sweet & Maxwell)《公司诉讼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奚晓明、金剑锋)《人民法院公司法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宋晓明、刘俊海)《公司法案例教学》(虞政平)《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朱锦清)《公司法律裁判》(胡田野)《公司法适用与审判实务》(张海棠)《公司兼并与收购教程》(肖微)《破产审判前沿问题研究》(霍敏)《困境企业的退出与再生之路:破产清算与重整实务研究》(许胜锋)《公司重整:角色与规则》(郑志斌)《中国证券法学》(彭冰)《证券法学》(朱锦清)《保险法基础理论》(江朝国)《保险类案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王静)《票据法概论》(增订版)(谢怀栻)《票据法学》(吕来明)《票据诉讼原理与判例》(吴庆宝)《资本运作税法实务》(张兰田律师)《企业上市审核标准实证解析》(张兰田律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制度解析》(马骁)《红筹博弈:十号文时代的民企境外上市》(李寿双等)《企业上市解决之道》(投行小兵)《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与运作》(邹菁律师)《资本市场业务》(中伦所)《被误读的信托》(高凌云)《信托制度:法理与实务》(周小明)《国际金融的法律与实务》(菲利普·伍德)《银行业务法律合规风险分析与控制》(张炜)《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田朗亮)四、知产与竞争法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思维》(孔祥俊)《知识产权法教程》(王迁)《知识产权许可》(Jay Dratler)《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孔祥俊)《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孔祥俊)《商标授权确权诉讼:规则与判例》(周云川)《商标确权行政审判疑难问题研究》(北京一中院知产庭)《商标法原理》(曾陈明汝)《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实务精解》(北京律协)《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实务》(孔祥俊)《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案例精读》(罗东川)《中国专利法详解》(尹新天)《侵犯专利权抗辩事由》(北京一中院知产庭)《专利法:原理与案例》(崔国斌)《专利创造性判断研究》(石必胜)《专利授权确权制度原理与实务》(张鹏)《版权法》(郑成思)《著作权法学》(王迁)《著作权与邻接权》(德利娅·利普希克)《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王迁)五、期刊、丛书与连续出版物类《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判解研究》《民事法律文件解读》(法院出版社,每月1辑)《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法院出版社,每月1辑)《立案工作指导》(最高院立案一、二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院民一庭)《商事审判指导》(最高院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最高院民三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奚晓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最高院民四庭)《审判监督指导》(最高院审监庭)《执行工作指导》(最高院执行局)《法律适用方法》(丛书,国家法官学院&GIZ)六、教材与理论类《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王泽鉴)《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黄茂荣)《民事诉讼法要论》(杨建华、郑杰夫)《民事诉讼法》(陈荣宗、林庆苗)《新民事诉讼法》(新堂幸司)《民法原论》(马俊驹、余延满)《民法总则》(王泽鉴)《民法总论》(龙卫球)《人格权法》(王泽鉴)《民法债编总论》(黄立)《新订民法债编通则》(邱聪智)《民法债编总论》(孙森焱)《合同法总则》(朱广新)《侵权责任法通论·总论》(朱岩)《新订债法各论》(邱聪智)《民法物权》(王泽鉴)《民法物权论》(谢在全)《民法原理与实例研究》(戴孟勇)《公司法论》(王文宇)《普通公司法》(邓峰)《公司法学》(李建伟)《票据法论》(曾世雄等)七、案例汇编推荐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登载的近五年民商事案例2014年8月编(文章来源:高杉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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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法学专业知识深厚、民商法律应用能力突出、职业技能高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培养特色
1.紧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2.课程设置突出经济法律实务人才素养与技能;
3.强调国际化视野。
学制学期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学制:三年
学制:两年
学期安排:第1-2学期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第3-4学期进行特色方向课的学习和特色法律职业技能训练项目的实践。第4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第5-6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集中专业实习
应修满的总学时为495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为43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16学分、特色方向课12学分、特色法律职业技能训练项目10学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行课学期
公共课
研究生英语
45
3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30
2
1
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
45
3
1
民商法理论与实务
6.导师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总结、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专业实习要求
专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分散实习由研究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在暑假和寒假进行,实习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集中实习由学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两年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实习从第二学期期末开始进行,三年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实习从第四学期末开始进行,实习期限不得少于4个月。
3.导师应引导学生开展法律实习实践活动,培养锻炼其实务能力,提高其执业技能。
4.导师应配合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和筛选工作,对品行不好、身心健康状况不佳或学习成绩不合格、不适合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向研究生部提出中止其学习或其它处理意见。
5.导师应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选题,帮助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负责修改、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对论文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教授
谭启平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汪世虎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刘云生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王 洪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孙 鹏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李 燕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曹兴权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张 力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侯东德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徐 洁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吴春燕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张建文
民法
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1.选题有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
2.学位论文类型可以是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或调研报告;
3.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说明这个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与未解决的问题;
4..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学术不端行为;
5.论文写作规范,注释及参考文献符合学校要求;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特色方向培养方案
方案名称:
民商法实务方向
研究生部制表
2013年6月
培养目标
总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系统法律思维、法学功底扎实、民商法专业知识全面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2
2
产权交易实务训练
训练形式:模拟或实证分析
考核要求:根据实例,组织房地产交易或股权转让谈判,制订合同。
2
2
教学方式
任课教师由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外实务部门的专家组成,校内专任教师都具有从事法律实务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课程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堂教学主要采讨论、案例教学方式;部分课程实行多位教师接力上课,或者双师同堂上课。条件许可的课程实行双语教学。
黄 忠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杜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涌
婚姻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李 俊
婚姻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仲崇玉
民法
西南政法大学
副教授
曹大友
管理学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范伟红
管理学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吴卫国
民商立法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研究室主任
黄明耀
民商审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胡长明
产权
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
副局长
彭贵
民商审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范建王建文
《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
19
虞政平
《股东有限责任――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0
刘俊海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1
[美]亨利·汉斯曼
《企业所有权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2
冯果
《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60
4
1
刑法理论与实务
60
4
1
民事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30
2
2
刑事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30
2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理论与实务
45
3
2
法律文书写作
30
2
2
特色方向课
合同法
30
2
3
担保法
30
2
3
公司法
30
2
4
证券法
30
2
3
金融与保险法
30
2
4
婚姻家庭法
30
2
4
企业管理
30
2
3
司法会计
30
2
4
法律职业技能
训练特色项目
13
孙新强
《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14
[美]克拉克
《公司法则》
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
15
[加]布莱恩R.柴芬斯
《公司法:理论、结构与
运作》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6
王保树
《商法总论》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7
张民安
《商法总则制度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8
训练形式:模拟或实证分析
考核要求:根据实例,提出方案、组织谈判、制订协议。
2
4
产权交易实务训练
训练形式:模拟或实证分析
考核要求:根据实例,组织房地产交易或股权转让谈判,制订合同。
2
3
法律硕士(法学)课程计划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行课学期
公共课
研究生英语
45
3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30
2
1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3
[英]D.J.海顿
《信托法》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4
王欣欣、尹正友
《破产法论坛》(系列)
法律出版社出版
依托学科
牵头学科
协同学科1
协同学科2
民商法学
管理学






姓名
研究或实践领域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赵万一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陈 苇
婚姻法
西南政法大学
教授
石慧荣
商法
西南政法大学
审管办主任
黄卫
民商审判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研究室主任
张必元
民商审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一庭庭长
江英
民商审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三庭庭长
顾毅
民商审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四庭庭长
朱敏
民商审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二庭庭长
邬砚
民商审判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
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8
罗结珍译
《法国民法典》(上下册)
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9
[德]巴尔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0
[美]E.艾伦.范斯沃思
《美国合同法》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11
董安生
《民事法律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
12
许传玺等译
《侵权法重述》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学期安排:第1学期进行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第2学期进行特色方向课的学习及特色法律职业技能训练项目的实践。第2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第3-4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和集中专业实习
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
应修满的课程总学时为615课时,应修满的总学分51学分(含公共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20学分、特色方向课16学分、特色法律职业技能训练项目10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结束后,应撰写不少于六千字的调研报告并向学院提交《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实习鉴定表》。学院对研究生的专业实习成效逐一考核和验收,没有通过专业实习验收的不得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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