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井下电气焊作业是石油、煤炭、金属矿山等行业中常见的一项作业工种,具有较高的危险性。
为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
二、作业前准备1. 职责分工所有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资格要求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焊作业资格证书,并且经过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 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4. 环境检查作业前应进行井下环境检查,确保作业场所无爆炸、有毒物质等危险因素存在。
5. 工具检查作业人员必须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三、作业过程管理1. 作业计划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人员等,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 作业人员特点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技术熟练、心理稳定等特点,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3. 作业流程(1)作业前准备:检查作业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确保作业安全。
(2)操作流程: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修改操作步骤。
(3)定期检查:作业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4)作业结束: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归还设备。
4. 领导监督作业过程中,领导人员应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按照规定进行。
四、应急预案1. 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并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2. 电气事故发生电气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紧急救援,并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3. 毒气泄漏事故发生毒气泄漏事故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与现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操作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操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通用管理规定1、井下电焊、气焊、喷灯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电焊、气焊的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如现场作业地点不符合此项要求,由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确定符合条件的作业地点,方可作业。
施焊地点应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在附图中明确标注作业地点风量、风速。
2、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作业前,由作业现场安检员确认措施已会签完毕,作业人员已认真学习本措施,并在措施学习记录上签字,如果会签科室对此次焊接作业另有要求,作业前由现场安检员、监督作业单位执行。
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3、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不小于2㎏)和一把铁锹,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沙子备用,体积不小于0.2m3。
作业前必须清理附近周围20m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必须确认20m范围内无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20m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作业时必须使用;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10m处各悬挂一组瓦斯-氧气便携式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做到连续监测;作业前必须接一趟水管至施工地点,并正常供水;由洒水负责人在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使施焊地点周围环境潮湿,如果作业地点为煤巷,必须使用黄沙将作业范围煤层全部覆盖(以煤层不裸露为准)。
4、使用电焊、气焊前,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m 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作业地点及附近20m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允许开始焊接作业。
由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隐患,并且作业地点环境和操作人员状态符合作业条件,经安检员同意后,现场负责人发布开始作业命令,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严格执行本措施。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的示例:1. 管理责任: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管理责任应明确,并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
2. 作业前准备:在进行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经过相关培训的焊工,持有相关证书;b. 检查焊机和电缆是否正常工作,并确保其接地可靠;c. 确保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d. 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
3. 作业程序:焊工在进行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a. 将焊机安置在稳固且通风良好的位置,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b. 确保焊工和其他工作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c. 在进行焊接前,必须对工件进行清洁处理,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d. 进行焊接时,注意保持焊接电流和电压稳定,避免产生火花或电弧。
4. 作业安全措施:为确保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a. 设置焊工的工作区域,并保持周围区域的明亮和干净;b. 安装防护挡板,以防止火花和飞溅物飞出;c. 确保焊接区域的通风良好,以排除烟雾和有害气体;d. 在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工作场所,排除焊渣和废料。
5. 紧急应急措施:在井下动用电气焊作业中,如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a. 迅速切断电源,停止焊接作业;b. 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c. 疏散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离开;d. 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救援措施。
以上是一个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井下动用电气焊是矿山和隧道施工中常见的一种作业方式,但由于其特殊的环境和潜在的安全风险,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文将提出一份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作业流程、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作业效率。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了保障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安全和有效进行,规范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制定本管理制度,以加强对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管理。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二章安全措施2.1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所焊接的设施是否可靠,有没有泄漏,有没有危险。
(2)要对所使用的电气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电源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无损伤或损坏。
(3)设置焊接区域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4)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认人员已经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2.2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中,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火花飞溅、烟尘扩散等情况发生。
(2)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的清洁,避免引起火灾。
(3)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禁止吸烟、火种等活动,避免引起火灾。
(4)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2.3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后,必须做好以下安全措施:(1)在电气焊接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拆除警示标志,以免误导其他作业人员。
(2)在电气焊接作业完成后,必须对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残留物,以免引起火灾。
第三章工作要求3.1 焊工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具有相关的电气焊接技能,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
3.2 焊工必须采用正确的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按照标准工艺规范进行操作。
3.3 焊接设备、工具、电缆等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在使用期间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3.4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定,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可靠。
3.5 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管理要求4.1 公司必须制定相应的井下电气焊接作业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时限、责任人员等信息。
2023年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023年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作业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并根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执行。
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六条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穿戴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井下电气焊作业的要求。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熟悉井下电气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并能熟练操作焊接设备。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井下环境和设备状况,制定详细计划。
第十二条作业前,应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具有焊接所需的条件。
第十三条作业前,应准备充足的焊接材料和工具,并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作业前,应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超时作业。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设备和材料,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应遵循焊接工艺要求,保证焊接质量符合标准,并及时修复任何焊接缺陷。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二十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杜绝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习,熟悉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焊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和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焊接手套、防护鞋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如发生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布线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和触及巡检设备、导线等。
第三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防范第九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他人注意安全。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禁止擅自靠近高压设备和带电导线。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急救设施和急救人员,及时处理作业人员受伤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六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井下电气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井下电气焊作业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同煤经机字〔〕394号
各矿、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和控制矿井井下电气焊作业,避免矿井因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和煤层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望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电气焊作业,避免矿井因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和煤层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电气焊作业包含内容
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焊接等作业。
二、以下区域严禁电气焊作业
(一)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严禁电气焊作业。
(二)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常运转的设备附近,严禁电气焊作业。
(三)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者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严禁电气焊作业。
(四)设备及部件有条件进行更换或在地面维修的,严禁在井下电气焊作业。
1、采掘设备涉及新配套或部分配套设备变更的,必须在地面进行相应的配套试运转,发现不匹配或需要优化、改进的部位,特别是需要经过电气焊作业改造的,必须在地面完成后,设备方可入井。
2、采掘工作面设备(设施)在井下现场运行(使用)及检修过程中,出现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进行非明火方式更换或出井修复。
(五)机电设备井下安装或撤退过程中,严禁电气焊作业。
三、电气焊作业审批流程
(一)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矿长指派专业部门现场核实,如确需电气焊作业报矿长批准后,编制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通风、生产、机电、调度及救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审、签字;措施会审后报矿长,由矿长组织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确认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要严肃措施审批权限和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必须签署日期,审批栏内不得有空白现象,严禁代签;审批不完善的措施严禁实施。
(三)电气焊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制度,措施审批完
成后送矿安检、通风、机电、调度室等部门及现场施焊人员随身携带一份。
各部门要按规定保存,存档期限不得少于1年。
(四)逐级审批后的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在作业前必须贯彻到每位现场参与人员,确保现场参与人员掌握作业内容、熟知安全事项,并签字确认、留存。
(五)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程序,生产指挥部门对井下电气焊作业开工及结束必须全程掌控,并做好记录;矿长要指定分管领导现场盯班,做到全程协调指挥,与作业人员同上同下。
四、电气焊作业措施编制
(一)作业单位要提前对作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特点、施工方案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必须明确施工时间、施工人员及数量、责任人及责任范围。
在措施中必须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工具(含点火源)领取、运输、使用、交接、入井、升井、回收入库和跨班施工交接管理、出现意外时的处理等有明确要求,电气焊从准备到交还全过程的安全措施都必须编制在内。
(二)采用电焊、气割、喷灯焊接在措施的编制上必须区分清楚、分开编制,不得在一份措施中同时出现电气焊作业内容;严禁一份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多处施工;同一地点同时需要电焊和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分开时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多种电气焊作业。
(三)电气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批注后严禁手写改动,确需
改动时,必须有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并注有详细改动原因说明。
五、电气焊日常管理
(一)各矿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电气焊设备领取发放制度,对井下电气焊等作业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保管、专人发放、严禁火种遗失井下或随意携带、乱扔乱放。
(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对电气焊机、电缆、电焊钳、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具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完好,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地点装置,并设有专人监护,严禁违章作业。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专人负责氧气、乙炔瓶的运输过程监管,两种气瓶不能在同一矿车内运输,同罐时应分层放置,气瓶防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确认安全帽已拧紧,严禁人员携带氧气、乙炔瓶乘坐架空乘人装置;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轻装轻放、固定牢靠。
(四)电气焊作业可能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正式作业前由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严禁“交叉作业”。
(五)井下电气焊作业不应超过8小时,确需超过8小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妥善进行现场交接,而且有交接情况记录。
六、电气焊作业注意事项
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