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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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19•【文号】•【施行日期】2024.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切实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为导向,以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围绕经营主体生存发展所需的高频事项,深化跨区域协同合作,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对国内外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经过三年时间,京津冀区域限制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障碍有效破除,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经营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二、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一)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

推进三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提升跨区域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服务,推动企业迁移调档和经营场所变更合并办理。

推动京津冀跨区域投资企业登记注销信息共享。

(二)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

深入实施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区域协作机制,开展三地交叉互查,实现交叉检查结果通报互认。

定期开展三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审查交流培训,探索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抽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2022年度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度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度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度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将在2022年度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

首先,我们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公平竞争的监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获得平等的机会。

其次,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鼓励各级政府加大改革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监督,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我们还将着力解决企业的投融资难题,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和便利。

第三,我们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就业的主要来源。

我们将通过减税降费、优化金融服务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升其竞争力。

第四,我们将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政府是服务型政府,我们将不断完善政府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

我们将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更多的网上办事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各类事务。

最后,我们将坚决打击腐败和不正当竞争。

营商环境的良好建设需要一个干净的政商关系。

我们将加强反腐败工作,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在2022年度,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在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中,我们还会加强政策宣传和法治建设。

通过加强宣传推介,让更多的企业了解一流营商环境的优势和机遇,吸引更多国内外投资者。

同时,我们还会加强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体系,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改善方案1. 方案目标营商环境的改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投资,促进创新和就业,推动经济增长。

2. 实施步骤2.1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平台,整合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

•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成本。

•引入电子化审批系统,提供在线申请和办理服务。

2.2 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审查并废止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和市场壁垒。

•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程序,降低注册资本要求。

•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并取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2.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追究力度。

•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和司法保护。

•提供知识产权登记和维权的便利化服务。

2.4 改善税收环境•减少税收负担,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纳税申报和缴纳的便利性。

•加大对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2.5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加强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监管。

•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2.6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入。

•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7 加强政府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法规和标准。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强对企业的咨询和支持。

•加强政府间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3. 预期结果3.1 提升投资环境通过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预计吸引更多国内外企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3.2 推动创新和就业营商环境的改善将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并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3 提高竞争力建立公平竞争机制、改善税收环境和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等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13•【字号】沪府办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13日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

2024年,上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系统集成、持续迭代升级,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为重要标准,为更好地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核心功能提升,持续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对标改革提升行动(一)市场准入。

系统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同步集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

全面落实名称申报承诺制,完善核名争议解决机制。

建立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依托数据核验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材料。

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地。

规范集中登记地认定和管理,引导集中登记地企业守法经营。

根据国家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安排,适时开展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

依托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及“经营主体身份码”,全面推广“一企、一照、一码”应用,推出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应用场景。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5•【字号】闵府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闵府办发〔202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5日闵行区着力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24年,闵行区坚持纵深推进、迭代升级,聚力四大工程建设,以市场化为鲜明主线、法治化为基础保障、国际化为重要标准,擦亮营商环境闵行品牌,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瞄准审批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活力最强、办事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佳的目标,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把闵行打造成为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区。

一、实施对标世行提升工程,打造高标准国际化营商环境(一)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行动。

依托企业登记在线系统,拓展更多市场准入准营全程网办服务场景,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全程电子化。

创新推广“一企、一照、一码”的场景应用(区市场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优化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依托电子签章进一步减少申请人线下跑动(区市场局、区大数据中心)。

为居民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集中登记地,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度(区市场局)。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三府办〔2022〕75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4月21日八届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28日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核心目标、结果、标杆、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制度集成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更加深入、政务服务更加高效、贸易投资更加便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法治保障更加健全、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越,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以“争当领跑者、勇当竞跑者”的工作姿态,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中“争创示范、勇树标杆”。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简政放权,让市场主体准入又准营1.提升企业开办效率(1)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设置企业开办自助服务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帮办代办团队,向办事群众主动提供企业开办相关的业务咨询和窗口指引服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分别指派一名人员组建培训小组,面向窗口人员定期开展企业开办全流程定期学习培训,制定规范化服务标准,同时加强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企业开办综窗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营商环境规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规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营商环境规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的规范建设,提高我国在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的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的规范建设,提高营商便利度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具体措施1.优化办事流程(1)简化企业注册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供在线办理注册的便利。

(2)优化税务登记流程,实现一次性办结,减少企业的时间和成本。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加强知识产权审批和登记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

3.完善法律法规(1)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企业经营环境的法律法规,提高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监管力度(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

(2)加强对政府执法行为的监督,保障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5.优化金融服务(1)提高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申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

(2)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6.加强监督和评估(1)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地区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和排名。

(2)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四、实施步骤1.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措施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2.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营商环境的规范建设。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投资者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加强培训和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5.加强与国际经济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流,借鉴他国的经验和做法。

六、项目保障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将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并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为贯彻落实《XX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对标《XX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方向,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力争 3 年实现新的提升并进入XX省一流水平。

2022年目标一一补齐短板弱项。

对照《xx省州(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找准自身差距,梳理存在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指标优化提升方案和《xx市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知识产权、招标投标、政务服务X个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进入前6o2023年目标一一指标全面提升。

结合2022年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进行二次对标,紧扣突出问题,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改,通过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促进全市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 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保持全省前列。

2024年目标一一不断巩固优化。

全面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的固化,着力实现全市营商环境的全面整体提升及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二、主要任务(-)市场环境提升行动L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

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

不断提高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企业数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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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北发(2020)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打造投资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1、确定包联名单
确定2020年生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口包联帮扶企业名单,分局科级干部每人包联2家企业,其他人员每人包联1家企业,参加对口帮扶人员32人、共帮扶企业37家。

2、全面走访帮扶
自2020年3月开始,帮扶人员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包联企业。

一要送“法”进企业。

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自觉性;送解决办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各生产环节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送方法进企业,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

二要放“心”在企业。

切实做到真为企业着想、真为企业谋划、真为企业做事。

及时了解企业生
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解决。

关心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实现环境监管与生产发展良性互动。

三要齐心协力建企业。

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使企业污染防治无漏洞。

推行企业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争创绿色环保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四要回应企业诉求。

倾听和收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并积极落实。

3、健全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

帮扶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全面详实的问题台账及整改明细表,撰写调研报告,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提供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成果台账。

各帮扶人员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每月13日、27日前将“帮扶记录”报环境执法大队,由大队总结活动阶段性成果。

三是建立一企一册。

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一企一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帮扶人员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帮扶措施。

四是开展制度建设。

帮扶过程中制定建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建立的自律性规定措施,及时向环境执法大队反馈。

(牵头科室: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办公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二)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
和负面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1、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

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全区供应热力的保障民生企业;二是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电子制造企业。

2、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如发现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局局长冯立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姚超颖担任,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2、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

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督促落实。

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督促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对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反映,经集体
研究后作出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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